虚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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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新闻是指未能真实反映客观事物本来面貌,带有虚假成分的报道。凡虚假新闻都有一个共同特征,即新闻报道者离开新闻赖以产生和依存的客观事实,凭着个人的主观愿望或依据他人的意志去报道“新闻”。
(1)复发性。虚假新闻的复发性尤其突出,有些媒体常常会将一些比较吸人眼球的虚假新闻进行反复的报道。例如,在2010年6月2日的蜥京报》上登载的题为蒜高手掷千万买走百斤金条)的文章,事后被评为2010年十大虚假新闻。但是,《新京报》却非唯一作俑者,《北京晚报》、《京华时报》等先后刊发了相同的报道。
(2)变异性。有许多虚假新闻完全是凭空捏造,由于一些记者的采访作风不扎实,他们常常会在已有的现实基础上,道听途说,主观猜测,从而酿成大错。如2010年3月3013,《重庆时报》刊发报道称,“作协本次会议的接待规格相当高,包括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2000多元一桌的宴席等”。同日,西都市对该文以《住总统套房坐奥迪作协开会有点高调》为题进行摘登。经查,该文记者在采访中未深入了解情况、未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核实信息,导致报道严重失实。
(3)专业性。过去虚假新闻大多为职业写手和网络写手所为,但近年来造假者的专业性越来越强,有些记者、编辑抓所谓“卖点”、“独家”新闻,只要“好看”、“抢眼”,假一点也没有关系,2010年所查实的虚假新闻,涉假者几乎是清一色的新闻记者。
(4)多样性。随着我国新闻媒介数量的增加,尤其是网络媒体的出现,我国虚假新闻的数量逐渐呈上升趋势。2010年微博造假“异军突起”,如影响恶劣的“金庸去世”、“鲁迅作品大撤退”等假新闻都来源于微博。多样性还体现在表现形式上,以前虚假新闻以消息居多,而现在消息、通讯、言论一应俱全。此外,内容上,也由过去的奇闻轶事、花边消息,发展到涉及政治、文化、历史、科技、体育、国际关系等。
1.从业人员作风浮躁,职业素质欠缺
有的新闻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缺少辨别真伪的能力和求真务实的精神,作风浮躁,不愿深入采访或根本不采访,随意编造、摘抄他人稿件,单听一面之词妄加评判、报道,成为虚假新闻的“制造者”;有的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欠缺,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迷失了方向,坠入“一切向钱看”的泥潭,以稿谋私,稿钱交易,更有甚者,为了追名逐利,迎合部分受众的低俗需求,不惜铤而走险,凭空捏造,编制奇闻,比如《纸箱馅包、《千年女木乃伊出土后怀等等,既践踏了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也玷污了新闻工作者的正义形象。
2.媒体不良竞争,利益驱使
在“眼球经济”、“注意力经济”的时代大背景下,利益驱使是个别媒体及其从业人员放松社会责任,传播虚假新闻,甚至铤而走险制造虚假新闻的重要原因l3l。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媒体纷纷采取企业化经营方式,为使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一些媒体不时制造假新闻影响舆论,或追求所谓的新奇和独家报道,造成假新闻顺利刊载。2010年底,新浪微博上“金庸去世”假新闻的传播,受到广泛关注,综观“金庸去世”假新闻的整个传播过程,从假新闻发布到争相传播,到质疑、求证,到最终辟谣,前后只用了约两小时,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新闻“抢发”的结果。
3.内部管理不完善,把关不严
一些媒体内部管理存在疏漏,对新闻事实的核实、校对和签发只是走过场,对虚假新闻放任自流。“金庸去世”的假新闻在第一时间被媒体疯狂转载,充分说明很多媒体没有建立起一套标准来判断新闻的真实性,把关不严。现如今,新闻来源复杂多样,媒体间对转载稿件、外来稿件缺少审核,给虚假新闻留下了很大的生存空间。有的新闻单位虽然有规章制度,但仅仅挂在墙上,并没有落实到采编工作中。
4.外部监督不健全,惩治力度不够
外部监督不健全,对造假者的惩治力度不够,导致造假者违规成本过低,也是令造假、传假猖獗的重要因素『3_。虽然早在几年前,新闻出版总署针对虚假新闻就专门出台了《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虚假报道的通知》,但因惩治规定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所以被惩处的造假者并不多。新闻造假者即使被发现,往往受到处罚相对较轻,使造假牟取的利润远远大于风险成本,
1.破坏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新闻媒体作为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2010年7月1日,新疆(都市消费晨报》刊发报道,称“喀什房价突破4000元/平方米”;2010年7月20日,《新疆日于刊发文章称,“喀什的房子一天一个价,两个多月,房价就快翻倍了”。经查,两报的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使受众的感情受到欺骗和伤害,甚至造成思想行为方面的误导,有碍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2.损害当事人的形象和权利
虚假新闻给有关当事人带来形象、声誉、心理、经济甚至人身的损害。2011年11月7日,铁道部回应了“铁道部向国家求援8000亿,希望财政支持4000亿,同时发债4000亿,以维护铁路建设顺利推进”的新闻报道不实,很能说明问题。如果不是及时澄清,国人对铁道部简直就失去了希望。可见,虚假新闻的危害该有多大。
3.削弱了媒体的公信力
虚假新闻不遏制,不仅对社会和受众伤害严重,对于媒体公信力的损害也是不言而喻的。“西安直辖”、“我爸是市长”等虚假新闻相继上演,不断刺激着公众的神经。尤其是“我爸是市长”的新闻爆出后,更是激发了无数人的愤怒之情,民众对富家子弟的骄横跋扈千夫所指,然而随后却被证实这则新闻是虚构的,因此有网友戏谑“他爸被市长”。这类新闻起初的确能吸引公众的关注,确确实实给媒体带来巨大的收益,然而当这类新闻一再被证实是虚构的情况下,公众必然会对新闻的真实性产生质疑,媒体的公信力必然随之下降,最终受害的只能是媒体自身。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者素质
美国现代新闻之父普利策说过:“只有最高尚的理想、最严谨追求的热望、最正确的丰富知识,以及最忠诚的道德责任感,才能将新闻事业从商业利益的臣属、自私自利的追求,以及社会利益的敌对上拯救出来。”新闻工作者应严格遵守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理论学习,增强政策解读的能力,深入基层,力戒浮躁,淡泊名利,清正廉洁,报实情,讲真话,不弄虚作假,从而为广大受众提供最真实客观的新闻内容,满足大众需求。
2.建立健全规章条例,提供制度保障
新闻媒体应当建立健全杜绝虚假新闻报道的管理规定和制度条例。要严格采编流程管理,要求新闻从业人员必须坚持实地采访,不能无中生有、闭门造车,对于获得的信息,要坚持真实为先的原则,通过不同途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加以核实,确认后发布,特别是对批评性报道,要弄清新闻来源。完善稿件审核签发程序,建立编辑、部门负责人、总编三级审稿制度,一旦发现有失实嫌疑的稿件,一律核实后再发,对有些不好判断真伪或把握不准的稿件要送相关部门审定。建立新闻作品的署名制度、失实责任追究制度,发现问题即时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3.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消除虚假新闻
建立外部监督机构,监督媒体及从业人员遵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虚假报道的通知》的情况,公开举报电话,负责对受众反映的虚假新闻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新闻媒体建立健全受理公众举报、投诉、核查、处置和反馈工作的程序机制,对评新闻奖而言,最好是建立奖前公示制度,也就是像2005年的第十五届中国新闻奖一样,对初评出来的新闻奖获奖作品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一旦查出为假新闻或有严重失实之嫌,立即取消其获奖资格。进一步发挥记协的作用,通过不断完善“个人自律、单位把关、行业管理、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机制,防患未然,杜绝虚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