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機構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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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機構國際化是指一方面開放本國的保險市場,允許外國保險公司進入本國保險市場;另一方面在對等條件下,一國保險業在國外廣設分支機構並開展業務,形成信息靈敏、規模適當、結構合理的保險機構網路。[1]
保險機構國際化的原因[2]
(一)理論原因
從保險經濟學的角度分析保險機構在國際間進行擴張的理論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
1.追求規模經濟效益
對於保險機構的對外擴張行為,是為了獲得規模經濟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對於一個特定規模的保險機構,其在一國範圍內的規模經濟是存在的,併在超出了這一特定規模後,規模經濟不發生變化,或者出現規模經濟遞減。
在非壽險方面,投資和理賠處理業務中存在規模經濟,相對而言,在承保、營銷、理賠等環節,尤其是在個人險方面,規模經濟的作用比較小。世界上許多大型綜合保險公司和壽險公司都被認為是在規模報酬不變的情況下經營的。當保險公司規模擴張時,無法獲得相應的收益,當然也不會因此而有明顯的損失。
再保險行業普遍被認為存在規模經濟。再保險人主要是通過保險經紀人來與原保險人辦理再保險業務,它可以在審慎原則允許的範圍內,或是在保險監管機構允許的範圍內儘可能多地提供風險保障。在再保險市場,無須在保險營銷和損失勘定上花費大量的費用,因而其平均成本較低。直接再保險人(指不通過保險經紀人辦理再保險業務的再保險人)一般對技術性較強的業務,如對風險的評估和索賠處理收取較高的費用。提供此類服務需要保險人在該市場上有廣泛的商業存在及相當的專業技術水平,而這些條件只有規模較大的公司才能滿足。所以對於再保險人來講,最小且能夠發揮其功能的經濟規模也非常龐大。
2.分散風險的要求
國際擴張,即便是對於最大規模的非壽險公司來說,也可以使得風險得到儘可能的分散,儘管說通過再保險方式也可以將風險分散出去,但國際擴張同樣可以分散風險,這並不是說這樣就可以避免其他風險的發生。其他形式的風險是廣泛存在的。比如在風險、分銷渠道、顧客喜好等方面存在的信息不對稱經常使國外的保險人做出不進入他國保險市場的決定。因此,一個打算迅速占領本國或他國市場的保險公司經常冒著最終承擔的損失賠償責任遠大於預期責任的風險。由於存在信息不對稱,經常使得保險公司做出如下決定:在有幾個熟悉當地市場的承保人的情況下,就在當地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或者考慮是否建立合資企業。對於壽險公司來講,分散承保風險並不像在非壽險公司那麼重要,因為相對於非壽險市場,壽險領域中發生巨災風險的概率較低。
對於非壽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如何分散風險就顯得非常重要。、當某種責任在一個較大的區域間擴散時,自然可以減少風險在某一特定區域的波動性。再保險業務存在的主要原因和其作用就在於它提供了這樣的一個市場:在這個市場中直接保險人可以處理一些相對集中的風險,並只須管理好自己的業務責任就可以了。直接保險人還可以通過國際擴張,進入其他保險市場來分散風險。
對於保險人在國際間進行的擴張,保險人需要通過適當的財務分析來區分風險差異,並以此來避免由於相同原因及周期因素所造成的風險集中。一個設計合理的風險管理控制組合可以大大降低保險人的一系列風險責任。但是,無論什麼行業,都必須進行有效的管理,這樣才能獲得分散風險所帶來的收益。
3.國家競爭優勢
一個國家的競爭優勢可能來自於該國家的保險機構,比如在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與國外的同行業公司在保險產品的生產和銷售的競爭中獲得的競爭優勢。因而那些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中的保險人、再保險人和保險經紀人在保險業務的許多方面,從風險評估到資產管理,都具有競爭優勢。當交易雙方其中一方是發展中國家的保險人,另一方是發達國家的保險人時,這種競爭優勢表現得要比交易雙方同為發達國家的保險人時更為明顯,儘管在後一種情況下,比較優勢的差異已經非常明顯。
一國的競爭優勢還來自於各國的國別特征。例如:假如一國的居民儲蓄率較高,該國的保險公司在壽險業務方面明顯有比較優勢。再如:東亞地區有一大批年輕的、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口,他們熟知電腦和有關的處理技術,這對於該市場來說是一個極大的優勢。在那些居民儲蓄率高的國家,有控制的競爭帶來的利潤遠大於在那些競爭性更高的發達國家市場中所能夠獲得的利潤。在一些歐洲和拉丁美洲國家,高額利潤使得這些國家的市場極具吸引力。
(二)具體原因
除了以上的對於保險機構的國際擴張所做的概括性理論解釋外,還有一些具體的原因:
1.滿足跨國客戶的需要
由於許多保險業務自身的一些特性,使得這些保險業務只能在客戶的所在地辦理。所以為了滿足那些在世界各地辦公的客戶的保險需求,保險公司就必須進行國際擴張,這是保險公司擴張的原因之一。也就是說,因為保險人的客戶是在世界各地經營業務或者說經常忙於一些國際間事務的,這樣保險人就必須能夠滿足他們在國際問的保險需求,否則就會敗在那些能夠提供這些服務的競爭者手中。對於那些在其他市場開展業務的保險人來說,可供選擇的方法有保持某種形式的商業存在或是開設公司。
2.國內市場飽和
有些國家的保險市場被認為是比較成熟的,因而對於那些打算進入該國市場的外國保險人,或打算進入保險行業的國內保險人來說,進人機會相對較少。這些國家的國內生產總值中用於保險的部分,或人均保險費用已經相當高,除去幾個特定的市場間隙外,保險人很難獲得更多的保費收入。這種類型市場中的很多保險人,當他們獲得壟斷地位後,經常應用國際化戰略來尋找無法在國內市場上獲得的增長速度。
與此相反,國外市場的集中會使得保險人考慮是否該進行對外擴張。當一個市場由為數眾多的小保險公司構建組成時,這個市場相對容易進入。而進入一個由少數幾個保險公司壟斷的市場則比較困難,進入公司需要有準確的市場定位策略、足夠的投資金額並需要較長的一段時間來發展才有可能獲得成功。
3.放鬆監管和市場自由化
從20世紀80年代以來,很多國家從限制性市場逐漸走向更為自由的市場,許多國家原來的國營保險公司都實行了私有化改革,各國對保險市場的限制呈現減少的趨勢,它們越來越多地接受了市場競爭的觀念,加大了市場自由化的力度,而放棄了可能造成特殊利益的監管。這為有些保險公司提供了一個很好的進入過去很難進入或者不可能進入的市場機會。隨著新近開放的保險市場的不斷發展,在其競爭者進入並取得壟斷地位之前,保險人紛紛進入新興市場以獲取一定的市場份額。
4.國際市場上的機遇
經濟和人口因素,加之某些保險市場中的高增長率,對保險人的國際擴張決策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歐洲和亞洲一些國家年GDP的增長率高達8%甚至更高。經濟的高增長率、儲蓄的高利率和相對年輕的人口,使得東亞地區在吸引跨國公司方面極具吸引力。許多保險人在創新保險產品中獲得了巨大的成功。某些發達國家的保險人已經在一些欠發達國家開展業務,目的是為了以其專家優勢來獲取更大的競爭優勢。但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發達國家的保險人所努力獲取的仍舊是那些有利可圖的保險業務。如在香港地區的加拿大MANULIYE和在中國的美國友邦公司。
除了保險市場中其他一些基本吸引動因外,股市行情的波動和可獲得資本的變化情況也使保險人的某些機遇隨著時間的遷移而發生劇烈的變化。相對有利而又穩定的政治局勢通常會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由於北美保險市場所具有的穩定性和持續性等特點,因此成為保險公司進行國際擴張的主要集中地。
5.維持並提高市場地位和獲利能力
保險機構進行國際擴張的另外一個重要原因是保險人希望藉此提高所有者權益的收益率。那些收益率高達20%或者更多的國外市場當然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但是,儘管在國外可以獲得如此高的收益,由於國內外的通貨膨脹預期不同,在實際收入以母國貨幣換算後實際收益率就可能會大幅度降低。保險人可以通過參與不同地區的經濟活動來使其收入來源多樣化。當保險人本國的業務經營不佳時,由國外業務創造的利潤就彌足珍貴了。國際擴張的吸引力就在於保險人經濟風險和承保的風險都得到了分散。
除去風險分散本身,保險人還可以實現管理活動國際化,這一點可以通過電子通訊和其他技術手段的不斷發展來完成。提高投資收益還可以通過採取國際化的投資政策來取得,儘管這樣做要受到資產/負債必須相匹配這一條件的限制。這兩點都是解釋保險人為什麼要做出國際擴張這一決定的重要原因。
6.為了占有信息和獲得專有技能
很多國際交往都促進了擅長不同技能的保險人之間的專有技術和技能的交換。比如說在1990年,日本的第一相互生命會社收益的7.6%來自於美國林肯國民壽險公司。第一相互預計到日本保險市場將來會放鬆管制,因而希望獲得有關養老金和健康保險等保險險種的專業技能;而林肯國民壽險公司希望獲得有關在美國的日本顧客承保方面的專門知識和在日本投資的管理技能。這種國際交往成為了一種獲得新技能和營銷人才的途徑,或者成為了進一步國際擴張的必備條件。
7.技術水平提高
最近二十年,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已成為了國際保險市場發展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因素。光纖技術、傳真機、電視會議這些名詞已變得非常普及,跨國旅行既方便又便宜。衛星通訊技術使得信號在國際間傳播和在國內傳播一樣容易,這就為不同地區開展業務提供了條件。
8.資金需求
保險機構的國際擴張的另外一個催化劑就是大量可獲得的資金。在保險機構通過國際擴張而取得大量利潤的同時,投資者也樂於參與國際保險市場的融資交易。在歐洲和日本,由於保險人通過嚴厲的保險監管法規得到了保護,因而歐洲和日本的保險人積累了大量的資本,這些資本可用來進行公司的國際擴張。20世紀80年代,美國的人壽保險公司在擴大資本額方面始終無法獲得更大飛躍,因為北美的大多數壽險險種是基於定息投資的基礎之上的。各種各樣的壽險和年金保險產品,使得美國人壽保險公司可以更為靈活地對不斷變化的經濟情況做出應變措施。然而,最近的服務競爭使美國保險公司的資本基礎大為吃緊,卻使得歐洲的保險公司的資本基礎大為增強。
保險機構國際化的途徑[2]
保險機構國際化的途徑有兩種方式:自身擴張和戰略聯盟。
(一)自身擴張
自身擴張的創辦方式是指保險公司在進行國際擴張時,使用公司內部管理的經營方式,公司的業務經營通過各代理處、分公司結成的服務網路來完成,這是在國際保險業務經營中常用的一種方法。另外的一種方法為母公司自己開辦具有完全所有權的子公司或通過收購建立自己的子公司。
1.代理處
代理處即保險人的代理,一般僅從事分銷,也可從事承保和理賠。它不是承擔風險的機構,既不持有也不管理保險人的財產,具體的保險賠付必須通過保險人在母國保有的基金,其主要的監管責任(營銷做法除外)由母國監督人負責。代理經營的優點在於需要的資金或者其他資源相對較少,但在競爭的條件下,管理方面的困難是相當多的,因為代理費是事先依據代理人辦理保險業務的數量確代理經營的優點在於需要的資金或者其他資源相對較少,但在競爭的條件下,管理方面的困難是相當多的,因為代理費是事先依據代理人辦理保險業務的數量確定的,並非是依據利潤的多少決定。並且,最終會因為大型代理處在雇佣員工或其他費用的負擔方面產生問題而導致企業風險過於集中。
2.分公司
由於代理經營中存在上述困難,所以導致了分公司這種形式的出現。但分公司不是單獨的公司,他們是母國保險公司的一部分,受雙重監管。分公司代表一種更實在的當地保險,因為東道國常常要求分公司在當地的保證金要等於最低的資本和盈餘。應用設立分公司進行擴張的擴張方式就是為了加強管理,但往往也會同時加強資金負擔和其他諸如員工工資、營業場所費用和行政管理費用等方面的負擔。
3.子公司
在今天的國際擴張中,最為重要的一個擴張方式就是新建或收購完全歸母公司所有的子公司。這種方式的出現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1)來自於政府的壓力使得建立分公司不經濟,或者是不可能;
(2)由公司經營記錄來看,建立合資企業或者通過其他控股方式參與當地保險市場比較容易;
(3)通過公司組織結構進行一體化調整,獲得更有效力的協調計劃;
(4)增加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授權,激勵當地員工並使得子公司在當地的經營活動更符合當地市場的需求。
子公司是一家公司所擁有的另一家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外國保險人在當地的子公司是一家本地企業,完全受東道國的法規監管。子公司這種組織方式被證明一般比建立其他形式的分支機構更為優越。子公司的主要缺點是創建需要足夠的資金,尤其是投資或投資收益被認為存在純商業風險以外的某種風險時(例如資產國有化和外匯管制風險),風險會更大。
國際間的收購有所增長。近年向美國投資的投資者有些來自於加拿大、澳大利亞、日本,但大多數來自歐洲。國際擴張的趨勢對加拿大保險市場之影響更甚於對美國保險市場的影響。外國所有保險公司或分支機構所賺取的保費占加拿大全部保費收入的比例很大。與此相對應的,加拿大自己的保險公司在其發展前景和戰略上也更具有國際性。
在歐洲,最近的一些投資者來自於澳大利亞、美國、南非,但其主要的交易還是由歐洲內部的保險公司來進行的。在歐洲內部,法國、德國、義大利、荷蘭、瑞典、瑞士和英國都卷入了國際收購和兼併的浪潮之中。
近來,環太平洋地區的保險市場進一步開放。但因為可供收購併具備一定規模的收購目標有限,所以在該地區的收購數量還很少。因而到目前為止,外國保險公司對環太平洋地區的保險市場,尤其是東亞地區的保險市場投資多以重新投資或是合資方式為主,也有一些保險公司很多年前在東亞一些市場建立了子公司。如美國AIG集團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就進入了日本市場,到目前為止僅擁有近2%的日本國內市場份額,而這又占去了Et本保險市場上所有外國保險公司占有份額的90%以上。由於進入市場比較早,美國AIG集團已成為了日本保險市場上一家較大的非壽險保險公司。
(二)戰略聯盟
在保險以外的行業中,戰略聯盟很多年以前就是一條藉以進行國際擴張的途徑。它可以使得公司在其聯盟伙伴的經驗基礎上,有效地滲入一個新市場,並利用伙伴的分銷網路節省大量的資金。這類聯盟的雙方是一國國內的公司和在該國境內或該國國境以外的外國公司。東歐市場降低市場進入壁壘、歐洲經濟進一步統一、亞洲經濟的飛速發展都促進了國際保險聯盟的形成。戰略聯盟的形成主要有兩種:聯營協議和合資企業。
1.聯營協議
如果說為國內顧客可能遇到的國外風險提供保險服務是一項主要的(如果不是惟一的)動機的話,並且公司對外擴張又非首選時,通過聯營協議來安排保險服務就是一個非常有用的辦法。聯營協議安排是索賠~理賠這一關係發展的自然結果,這種方式靈活方便,在臨時個案或者是長期保險中都簡便可行。聯營協議安排進一步延伸,還可以包括市場信息和專門知識的交換;互換培訓人員、提供互惠的教育計劃;增加首次再保險的業務往來;擴大存在共同利益的領域等等。公司協議的當事人不限於兩方,可以在一個給定的協議中引人多個協議方。公司協議可以解決保險人在接受跨國風險時面臨的兩個主要問題:
(1)在某些風險因素可能發生的地區,國外保險公司遭受歧視性待遇或根本就不允許其經營保險業務。
(2)保險公司缺乏保險事故發生地、所在市場的有關信息,或保險公司與保險事故發生地之間的距離過於遙遠,從而導致經營保險業務極為困難。
通過聯營協議,協議一方可以承保那些保險事故發生在協議另一方所在國的風險。因此,這類保險業務就可以應用當地的習慣做法在當地辦理,或者發生索賠時,直接在當地辦理理賠業務。這種做法可以有效地滿足某些保險公司的國際保戶的需求;相反,如果沒有保險人與當地保險人之間的協議,該保險人所能提供的保險產品可能就無法承擔國外保戶的商業風險,這樣就發生了所謂的漏保,該保險人可能就無法向該保戶提供保險服務。
然而,儘管公司協議向如何更為有效地參加國際保險市場邁進了一大步,但它並沒有解決所有的問題。因而,許多保險公司組成集團來擴展他們對那些落在公司協議以外的風險的管理,這樣嘗試的結果是可能出現一種新的保險安排方法。
儘管聯營協議不要求作產權投資,但在一些協議方之間還是存在著產權投資,這樣做的目的通常是表示善意,加強業務聯繫的,增進合作,並且有可能為發展合資企業開闢道路。
2.合資企業
過去,保險業一直儘量避免出現合資企業這種合作形式,因為他們更偏好全資的國外分支機構。但儘管合資企業這種做法存在某些陷阱,它還是能為公司在總資本額和營銷方面帶來收益。
為了從合資企業中獲得最大收益,合資企業的各方應有策略地分佈在世界各地,藉以取得最大程度的市場覆蓋面。舉例來說,Winterthur曾經和Can(美國)、Norwich Union與Norwich Winterhur Holding(英國)、Chiyoda(日本)、Itau Seaguradora(巴西)一起組成合資企業。這些公司在40多個國家辦公。
組成的合資公司名為Norwich Winterthur Holding(NWH)有限公司,它在英國註冊,在世界上許多國家都設有子公司和分公司。一家獨立的瑞士註冊的公司,Winterthur Norwich Reinsurance Corporation與NWH有限公司有同樣的持股結構,它作為這個合資企業的一部分。就是在NWH有限公司內部的子公司和聯營公司之間,也有不少於家的合資企業。
1990年,Winterthur在澳大利亞進行收購,並完全控制了在香港地區、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公司的以前與Norwich Union分享的經營權。這樣高級管理人員的配置、經營策略、市場情況和聯盟的組成就會隨著時間的變化而發生變化。
合資企業的最大益處就在於可以方便地創辦一家新公司,或者是重組一家已有的公司。合資企業可以從許多渠道獲取資金和其他資產進行規模龐大的投資。這對於合資企業的各個單個公司來說是辦不到的或者是並不經濟的。
當一家保險公司意識到它需要一個合作伙伴時,它會在公司外部尋求幫助,比如說是雇佣一家投資銀行或商業經紀人來尋求可能的伙伴。在進行選擇時,保險人會特別關註對方是否具有互補性技術,自然形成的聯盟、價值取向、合作態度、財務狀況等方面,還有保險產品、分銷體系兼容性與培訓情況等。儘管在很多情況下合資企業表示出明顯的優勢,但合伙方還是應自行小心(自慎原則)。合資企業的主要問題是在同一發展策略下必須配置兩套高級管理人員的班子,這樣當管理人員發生變化時,發展策略也會跟著變化,這樣導致合資企業人之間目標發生衝突。很有必要對合資企業的重要方面做一個詳盡的闡述。總而言之,期望合伙的各方其大致態度和觀點應保持一致,並且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這樣合伙才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