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務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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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務國際化是指國內保險業務向國外延伸,從傳統地區性業務發展為國際化的創新業務,實現經營理念、險種開發、費率水平、資金運用、會計處理以及法律監管等的全面與國際接軌。[1]
保險業務國際化的背景[2]
導致保險業務國際化的主要原因是保險市場全球化,20世紀80年代以來,發達國家保險公司在完成本國保險市場份額的瓜分之後,進行保險資本的繼續擴張並掀起兼併、收購和戰略聯盟的浪潮,紛紛開展跨國保險業務。
保險與再保險業務的國際性特點決定了保險業務必須國際化。現代保險業起源於海上保險,海上危險的發生往往跨越國界,因此海上保險從本質上看是最具國際性的業務。從再保險業務來看,直接保險公司把自留額以外的危險分保給國內外其他保險公司或再保險公司承擔,往往一筆保險業務由幾個不同國別的保險公司或再保險公司承保。再保險經紀人或再保險公司為了招攬不同國家的業務,經常穿梭於世界各地,他們把保險業聯結成一個國際性大市場。
跨國公司的保險需求推動保險業務朝國際化發展。隨著經濟全球化和貿易全球化的發展,世界經濟日益成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與經濟相伴隨的風險沒有國界的限制。世界各國生產者由於風險的無國界化,迫切要求為之服務的保險業在全球範圍內為其提供服務,尤其是跨國公司,對保險市場國際化的需求更為迫切。對於跨國公司而言,母公司為了保障其外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財產、責任、員工生命的安全,往往願意購買母公司所在國保險公司的保險商品。在這種形勢下,高效的保險市場和金融市場的重要性更為突出,為了滿足跨國保險需求,國際保險公司開始擴展全球業務。
巨額保險標的出現推動了保險業務國際化的發展。隨著單位風險的增加,一個國家保險市場對承保巨額風險越來越感到吃力,出於分散風險、穩定經營的需要,它不得不將其承保的風險通過共保或再保向其他國家保險市場轉移。共保或再保成為一條條紐帶,把世界保險市場連為一個整體,這也極大地推動了保險業的國際化進程。近年來出現的全球保單就是保險國際化的一個例證。
保險自由化為保險業務國際化提供了機遇。20世紀90年代初,拉美和中東歐以及亞洲的許多國家開始實行保險監管體制的重大改革,這些改革推動了保險市場國際化的發展。這些保險改革包括兩個不同的階段,不同的國家採取的順序不同。自由化的第一步是打破保險和再保險的壟斷,實現再保險業務自由化,特別要取消分給國營再保險公司的法定業務並允許跨國經營再保險業務。第二步是要逐步取消對外資保險公司資本的限制,給予外國保險公司的子公司國民待遇。
隨著世界貿易組織的發展,保險國際化的速度也將大大加快,各國保險產業發展政策對本國保險市場的形成與發展發揮作用的力量受到限制,本國保險業發展目標受到全球保險市場發展的制約。但同時國內保險市場也可以從深入參與國際市場中受益。主要是通過提高國內承保能力或提供有效供給,從而推進競爭,給消費者提供更高的價值和更多的選擇。國際經營活動中的知識分享可以帶來產品、生產、承保技巧以及理賠實務的創新,由於保險競爭和創新的增加,投保的國內企業提高了國際競爭力。
保險業務國際化的形式[3]
隨著保險市場全球化的發展,許多純粹的國內損失風險規模擴大,集中程度加強,這就需要彙集國際保險力量。世界上沒有哪一個國家的保險市場可以提供足夠的承保能力,自己為煉油廠、油輪、海上鑽井平臺、衛星、飛機、環境損害等造成的損失風險提供所需的保障。如果對這些風險進行保險,國際間的分散必不可少。此外,由於一些保險公司為達到進一步增長的目的進行的國際擴張。外國保險公司提供保險服務可以通過跨境保險業務方式進行。
跨境保險業務是指一國保險公司向位於另一個國家的保險人或再保險人提供投保服務。跨境保險業務的種類:
(一)直接由外國保險人承保並簽訂相應的合同,產生純粹的跨境保險業務。展業可以通過直銷方式(如電話、郵件,報紙、互聯網)或通過經紀人。許多再保險公司採用這種銷售方式。
(二)投保人跨境尋找保險人購買保險。如股份公司經常在國外進行保險,以求得到比國內更優惠的條款、條件和價格。一般沒有個人投保人這樣進行保險。
(三)被保險人在國外短期居住或旅行而在當地保險公司投保時,出現國外消費跨境保險。僅僅希望在停留期間提供短期保險與意在提供更長期間的保險是有差別的。
(四)跨國企業購買無差異條件保險或差異限制額保險,作為其全球風險管理計劃的一部分。這種保險產品通常在跨國公司母國投保,可能涉及外國或其他當地保險人的共保。保險公司可能承保母公司與子公司的許多風險。子公司往往在當地投保基本險,然後由母公司的主保險合同提供超額保險或者附加保險。
壽險方面的跨境業務量非常少,而跨境非壽險業務也不多,相比之下,跨境再保險業務的比重就大得多。美國是再保險的凈進口國,跨境再保險業務占了美國再保險市場的40%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