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績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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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績效考核是指對現有供應商的日常表現進行定期監控和考核。對供應商的傳統考核整套的規範和程式,主要是對重要供應商的商品質量進行定期檢查。在供應鏈管理模式下,只有最好的供應商才能作為合作伙伴。企業發展和維持合作伙伴關係的目的在於藉助合作伙伴的專家和技術建立自己的競爭優勢。對供應商進行評估,瞭解供應鏈中關鍵供應商的績效,一方面可以挑選最好的、可信賴的供應商;另一方面可以與供應商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提高對整個供應鏈運作的預見性,避免突發事件造成不良影響,為進一步的價值增值提供更多的機會。
1、供應商績效考核的目的。供應商績效考核的主要目的是確定供應商的供應是否能夠按照企業的要求按時按質完成訂單,同時進行比較,發現、保留並鞏固優秀的供應商,淘汰績效差的供應商。也可以瞭解供應存在的不足之處,將不足之處反饋給供應商,促進供應商改善其業績,為日後更好地完成供應活動打下良好的基礎。
2、供應商績效考核的基本原則。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績效考核的持續性原則。定期對供應商進行考核,有助於供應商改進質量和服務,尤其是對優先型供應商和一般供應商,當他們知道會定期地被評估時,自然就會致力於改善自身的績效,從而提高供應質量。對於戰略伙伴型供應商和重要供應商的績效考核,建立在誠意合作基礎上,將相關的信息及時反饋,有助於提升供應鏈的整體運營效率。
(2)充分考慮環境影響因素。供應商的績效總會受到各種外來因素的影響,包括供應鏈上的其他與之相關的節點企業,以及供應鏈以外的因素影響。因此,對某個供應商的績效進行評估時,要充分考慮這些因素的影響,確定真正屬於供應商本身的影響範圍和影響結果。
(3)從供應鏈整體運營效率出發,確立雙方共同認可的評價指標。確立整體的評價指標,不能孤立地單方面設定指標單獨衡量一個供應商的績效,而是在整體運作效益指標基礎上,設定企業和供應商共同認可的考核標準。
3、供應商績效考核範圍。不同的單位針對供應商的考核要求不同,相應的考核範圍也不一樣。最簡單的做法是僅衡量供應商的交貨質量;成熟一些的除考核質量外,也跟蹤供應商的交貨表現;較先進的系統則進一步擴展到供應商的支持與服務、供應商參與本公司產品開發等表現,也就是由考核訂單交單實現過程延伸到考評產品開發過程。
世界一流企業對供應商的考核非常細緻,包括所有的供應商,並且以文件的形式規定好考核什麼、何時考核、怎樣考核、由誰考核;事先確定好考核指標並通過信息系統自動計算考核結果;考核指標明確、合理、與公司的總目標保持一致;考核指標具體,考核准則體現跨功能精神;考核表現反饋給供應商並通報到公司內部相關人員;組織供應商會議,跟進相應的改善行動;設定明確的改進目標等。
為了科學、客觀地反映供應商供應活動的運作情況,有必要建立與之相適應的供應商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在制定考核指標體系時,應該突出重點,對關鍵指標進行重點分析,儘可能地採用實時分析與考核的方法,要把績效考核範圍擴大到能反映供應活動時間運營的信息上去,因為這要比做事後分析有價值得多。評估供應商績效的因素主要有質量、交貨時間、價格和服務水平等。
1、質量指標。質量指標是供應商考核的基本指標,包括來料批次合格率、來料抽檢缺陷率、來料線上報廢率和來料免檢率等。來料批次合格率是最為常用的質量考核指標之一。
來料批次合格率=(合格來料批次÷來料總批次)*100%
來料抽檢缺陷率=(抽檢缺陷總數÷抽檢樣品總數)*100%
來料線上報廢率=[來料總報廢數(含線上生產時發現的)÷來料總數]*100%
來料免檢率=(來料免檢的種類數÷該供應商供應的產品總種類數)*100%
此外,有的公司將供應商體系、質量信息、供應商是否使用及如何使用SPC於質量控制等也納入考核。例如,供應商是否通過了ISO 9000認證,或供應商的質量體系審核是否達到一定的水平。還有些公司要求供應商在提供產品的同時提供相應的質量文件,如過程質量檢驗報告、出貨質量檢驗報告和產品成分陛能測試報告等。
2、供應指標。供應指標又稱企業指標,是同供應商的交貨表現和供應商企劃管理水平相關的考核因素,其中最主要的是準時交貨率、交貨周期和訂單變化接受率等。
準時交貨率=(按時按量交貨的實際批次÷訂單確認的交貨總批次)*100%
交貨周期=自訂單開出之日到收貨之時的時間長度(常以天為單位)
訂單變化接受率是衡量供應商對訂單變化靈活性反應的一個指標,是指在雙方確認的交貨周期中可接受的訂單增加或減少的比率。
訂單變化接受率=(可接受的訂單增加或減少的數量÷訂單原定的交貨數量)x100%
值得一提的是,供應商能夠接受的訂單增加接受率與訂單減少接受率往往不同,前者取決於供應商生產能力的彈性、生產計劃安排和反應快慢以及庫存大小與狀態(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後者主要取決於供應商的反應、庫存(包括原材料與在製品)大小和對因減單可能造成的損失的承受力。
3、經濟指標。供應商考核的經濟指標總是與採購價格和成本相聯繫。與質量指標和供應指標不同的是,質量指標與供應指標考核通常每月進行一次,而經濟指標則相對穩定,多數企業是每季度考核一次。此外,經濟指標往往都是定性的,難以量化。具體考核點有:
(1)價格水平。往往同本公司所掌握的市場行情比較,或根據供應商的實際成本結構和利潤率來判斷。
(2)報價是否及時,報價單是否客觀、具體、透明(分解成原材料費用、加工費用、包裝費用、運輸費用、稅金和利潤等以及相對應的交貨與付款條件)。
(3)降低成本的態度和行動,即是否真誠地配合本公司或主動地開展降低成本活動,制定改進計劃,實施改進行動,是否定期與本公司協商價格。
(4)分享降價成果,即是否將降低成本的好處也讓利給客戶(本公司)。
(5)付款,即是否積極配合響應本公司提出的付款條件要求與辦法,開出的付款發票是否準確、及時並符合有關財稅要求。
有些單位還將供應商的財務管理水平與手段、財務狀況以及對整體成本的認識也納入考核指標中。
4、支持、配合與服務指標。考核供應商在支持、配合與服務方面的表現通常是定性、定期的考核,相關的指標有反應表現、溝通手段、合作態度、共同改進、參與開發和售後服務等。
(1)反應表現,即對訂單、交貨和質量投訴等反應是否及時、迅速,答覆是否完整,對退貨和挑選等是否及時處理。
(2)溝通手段,即是否有合適的人員與本公司溝通,溝通手段是否符合本公司的要求(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以及文件書寫所用軟體與本公司的匹配程度等)。
(3)合作態度,即是否將本公司看做重要客戶,供應商高層領導或關鍵人物是否重視本公司的要求,供應商內部(如市場、生產、計劃、工程和質量等部門)是否能整體理解並滿足本公司的要求。
(4)共同改進,即是否積极參与或主動參與本公司相關的質量、供應和成本等改進項目或活動,或推行新的管理方法等,是否積極組織參與本公司召開的供應商改進會議,是否配合本公司開展的質量體系審核等。
(5)售後服務,即是否主動徵詢客戶(本公司)的意見、主動訪問本公司、主動解決或預防問題。
(6)參與開發,即是否參與本公司的各種相關開發項目,以及如何參與本公司的產品或業務開發過程。
(7)其他支持,即是否積極接納本公司提出的有關參觀和訪問事宜,是否積極提供本公司要求的新產品報價與送樣,是否妥善保存與本公司相關的文件等不予泄露,是否保證不與影響到本公司切身利益的相關公司或單位進行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