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預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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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預警機制是政府為了維護物價的穩定而制定的一項價格監測和預警制度。
- 1、維護社會穩定
在經濟體制轉軌時期,由於市場發育不成熟,經營者行為不規範,法律制度不健全,以及自然災害和突發性事件等因素的影響,部分商品價格出現異常波動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價格異常波動帶來的危害,輕則可使個別人趁機囤積居奇,牟取暴利,造成部分商品脫銷斷檔,影響市場供應;重則擾亂正常的生產和流通秩序,給人們造成恐慌心理,影響社會穩定,並容易被敵對分子所利用。
生產資料價格上漲,政府採取經濟手段、法律手段,進而直接採取臨時干預措施,亦為其他市場化國家所普遍採用。但必須看到,有些商品,特別是農副產品價格的回落,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有賴於市場供應的根本性緩解。達此,還須等待一個農業生產周期。
由此逆推,市場價格的上漲亦非在一夜之間,也有其逐步發生、發展的過程。在市場價格變動初露端倪的當口,及時捕捉、跟蹤,科學分析並形成判斷,是把握最佳調控時機、降低干預成本的未雨綢繆之途。
- 1、建立緊急報告制度
建立價格異常波動緊急報告制度。價格監測是價格分析的前提,也是防止價格異常波動的基礎工作。要加強對市場價格變動情況的監測和分析預測,完善成品油、糧食、棉花、藥品、房地產等重要商品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對可能引起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要及時進行預警預報,並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
- 2、超市裡的食用油
要確保價格信息傳遞渠道快捷通暢。一要完善現有的信息傳遞渠道,規範操作辦法,充分發揮已有渠道的作用;二要加強價格信息網路建設,改善價格信息採集。傳輸的手段,提高信息傳遞效率。要將全國價格監測網路系統聯入計委縱向網,儘快實現全國計劃、價格系統內的信息共用。三要建立緊急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價格異常波動或發生價格突發事件,要在第一時間向上級價格主管部門報告情況。
- 3、制定相應的工作預案
為防範和應對價格異常波動,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認真制定工作預案,做到未雨綢謬。一旦發現價格異常波動,即可迅速啟動並實施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工作,包括及時上報情況、實施緊急於預、佈置價格監督檢查、進行輿論引導等,做到處變不驚,沉著應對,行動迅速,措施得當。如果價格異常波動涉及的範圍比較廣,上漲的幅度比較大,影響正常的生產和流通,發展下去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依據《價格法》的有關規定,報請省政府批准實行價格臨時干預措施和緊急措施,把價格異常波動的影響控制在最小的範圍內,把損失減輕至最低限度。
- 4、制定平抑價格的方法
要按照與時俱進的要求,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引導和規範價格行為的方法,完善價格調節基金制度和重要商品儲備制度,增強政府防範和化解價格風險的能力;充分發揮價格公共服務的職能作用,通過發佈價格與供求行情、生產成本、價格政策等信息,對生產和消費進行引導;加強與行業主管部門、協會和企業的聯繫,圍繞突出的價格矛盾開展協商對話,促進行業自律;運用公告、調查、提醒、告誡、勸阻等方式,引導和規範市場價格行為。
- 5、加快法制建設的步伐
加快價格法制建設步伐,提高依法治價水平。防範和應對價格異常波動必須依法進行。要加快有關市場價格監管方面的立法步伐,解決政府處置價格異常波動法律依據不全、執法手段不夠等問題。同時,要完善規範市場主體價格行為的法律法規,細化有關規定,使流通領域的價格行為有法可依,防止經營者的不法行為與消費者的非理性行為加劇價格波動。要發揮12358電話的作用,認真處理價格投訴舉報。大力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堅決打擊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對哄抬物價,擾亂市場秩序的不法經營者,要依法予以處理。
- 6、價格誠信體系建設
加強價格誠信體系建設,增強經營者的自我約束意識。價格誠信體系建設是構建規範的市場價格秩序的基礎。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像加強價格法制建設一樣加強價格誠信體系建設。一方面,要加大推行明碼標價制度和開展“價格計量信得過”活動的力度,倡導和弘揚“貨不二價”、“童叟無欺”等優良商業傳統,對守法。誠信經營的商家大張旗鼓地進行表彰、宣傳,為價格誠信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重視發揮企業物價員作用,培養樹立一批正面典型,使他們在價格異常波動的情況下,能夠帶頭模範執行政府平抑物價、穩定市場的規定,發揮吞吐調劑作用,維護廣大消費者利益。另一方面,要加大整治價格欺詐、價格暴利和哄抬物價等不法行為的力度,通過嚴查重處,打擊價格違法者的氣焰,敦促經營者誠信經營,合法致富。
做好宣傳引導工作,發揮媒體監督作用。防範和應對價格異常波動離不開社會輿論的正面引導和監督作用。要認真做好價格宣傳工作,通過公告價格政策,宣傳價格法律法規,引導經營者守法經營,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通過媒體加強價格部門同社會各方面的溝通交流,爭取社會各界人士的理解和支持。要註意發揮媒體作用,提高價格工作的透明度。選擇典型案件通過新聞媒體曝光價格違法案件及查處情況,對價格違法行為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
- 生豬價格預警機制
儘快建立價格預警機制,對於散戶養豬占很大比重的中國尤為重要。根據花旗銀行在2008年初的調查,在肉價剛剛上漲時,有八成的專業化養豬者意識到應及時擴大飼養規模,而散戶只有一半意識到這個問題,散戶對市場的變化反應明顯緩慢。
2009年1月14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及國家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聯合發佈公告,提出了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的調控預案。六部委在公告中表示,國家將加強對生豬等畜禽產品的價格監測,並將建立全國範圍的生豬價格預警機制。
六大部委表示,國家加強對生豬等畜禽產品的價格監測,建立生豬價格預警機制,以豬糧比價、仔豬價格、生豬存欄、能繁母豬存量等為主要指標,以豬糧比價不低於5.5:1為主要調控目標。
公告表示,生豬價格預警機制將分六種情況,分別以豬糧比價為9:1、6:1、5.5:1和5:1為臨界點,並根據實際比價位於具體區域的情況,制定相應的政府應對政策。
具體而言,生豬價格預警機制將對豬糧比價過高或過低的四種情況進行預警,對於豬糧比價大於9:1的情況,政府將適時投放政府凍肉儲備,必要時向特定對象發放臨時補貼;而對於豬糧比價小於6:1的各類情況,將分別制定藍色、黃色和紅色的預警區間,各部門根據不同的預警分別做出三級、二級和一級響應,包括增加中央、地方政府儲備或企業商業儲備、發放財政補貼以及在更加極端的情況下限制豬肉進口等。
國家將通過中國政府網建立生豬市場調控的統一信息平臺,生豬價格的預警也將通過中國政府網及其他媒體向社會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