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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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取暴利(profiteering,seek exorbitant prof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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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牟取暴利[1]
牟取暴利是指經營者用不正當手段在短時間內獲取超常利潤的行為。或稱超高利潤、超額利潤,其數量概念是成倍、幾倍、幾十倍的利潤率,至少也有半倍以上。牟取暴利是一種典型的“尋租活動”。
牟取暴利的表現形式[1]
根據不同標準,牟取暴利行為可以分以下幾類。
1.根據暴利產生的手段不同,可以將牟取暴利行為分為以下幾種:
(1)暴利生產行為。比如,一些企業非法生產假冒偽劣商品賺取錢財,這是暴利生產行為。
(2)暴利集資行為。一些新股高溢價發行,面值只有1元,但發行價卻高出幾倍甚至幾十倍,這是暴利集資行為。
(3)暴利上市行為。新股上市時,首日價比發行價高出一至三倍,僅20天就獲利數倍,可渭暴利上市行為。
(4)暴利出售行為。用高於凈資產數倍的價格出售股票或資產,以高於商品成本或進價數倍的價格出售商品,或以高於社會同類服務數倍的價格出售服務,這是暴利出售行為。
2.根據暴利牟取主體在牟取暴利過程中是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可以分為:
(1)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牟取暴利行為;
(2)濫用交易中優勢地位的牟取暴利行為。如濫用交易中優勢地位的企業在交易中牟取超過平均利潤的高額利潤,如大型零售商濫用交易中的優勢地位,向供應商收取進場費,店慶費、折讓費等費用。
3.根據牟取暴利行為在反壟斷法理論上的性質不同,可以分為:
(1)行政壟斷行業牟取暴利行為;
(2)自然壟斷行業牟取暴利行為;
(3)以依法獨占地位的經營者牟取暴利行為。
4.根據暴利產業的社會制度原因不同,可以分為:
(1)價格強力行為。這裡所說的“強力”既包括被濫用的國家權力,又包括不涉及公權力的暴力、脅迫,乘人之危等。強力的存在,使消費者實際上喪失了意思自治,往往導致赤裸裸的暴力掠奪。
(2)價格尋租行為。國家對某些特殊商品和服務實行價格管制,由此帶來的價格與市場供求的脫節,是吸引尋租人的利益動因,尋租行為實質上侵犯了國家賦予消費者的以一定價格獲得優質商品與服務的權利。
(3)價格投機行為。價格體制改革中伴隨的物價上漲以及通貨膨脹的壓力,使消費者具有一種價格上漲的心理預期,經營者利用消費者的這種心理,大幅提價,在短時期內牟取超額利潤,也屬暴利的一種。
牟取暴利的定性條件[2]
牟取暴利的行為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行為是違法的,也就是說這種行為已經侵犯了國家法律、法規保護、調整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關係。
(2)已經獲取和正在獲取高於一般利潤標準的利潤。國家為了保護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利益,對各類經濟活動的合理利潤進行巨集觀調控,其目的是為了維護市場秩序,穩定物價,控制物價上漲。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行為人為了牟取暴利必然違反價格法,採取成番論倍的加價手段,以達到獲取暴利的目的。
牟取暴利的危害[3]
牟取暴利對社會的危害:
(1)違背市場經濟等價交換的基本法則,妨礙公平競爭環境的形成;
(2)損害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加劇社會分配不公;
(3)亂漲價,亂收費,擾亂價格秩序,對通貨膨脹推波助瀾;
(4)為生產經營者傳遞虛假價格信息,誤導社會資源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