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枯竭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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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枯竭型城市(Resource-exhausted C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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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枯竭型城市是指礦產資源開發進入後期、晚期或末期階段,其累計採出儲量已達到可採儲量的70%以上的城市。資源枯竭城市轉型問題是世界各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都經歷過或正在經歷的突出問題,例如德國魯爾礦區和法國洛林礦區。中國的資源枯竭型城市由國務院進行發佈,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財政部等單位評定。2008年、2009年、2012年,中國分三批確定了69個資源枯竭型城市(縣、區)。
資源枯竭型城市的特點[1]
我國的資源枯竭型城市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生態問題日益突出
由於我國資源型城市發展對資源的過度依賴,在大規模開發中,產生大量的廢棄物和污染物,主要是廢水、廢氣、廢渣“三廢”的排放,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遠大於一般城市。
第二,主導產業逐漸衰退,替代產業沒有形成
隨著資源的枯竭,主導產業逐漸衰退直至停滯,持續替代產業或新興產業又未能進行及時的培養和發展 以遼寧省阜新市為例,上世紀8O年代,阜新的煤炭資源逐漸萎縮,原阜新礦務局先後報廢露天礦2座,井工礦6O對,累計報廢煤炭設計能力1383萬噸 到“九五”末,原阜新礦務局的煤炭年產量已由歷史最高時的1600萬噸降至800萬噸左右。
第三,失業人員大量增加
由於資源枯竭,主導產業衰退,導致閉坑礦井顯著增加,失業率大幅度上升,勞動力市場供需嚴重不平衡 以遼寧省阜新市為例,至2005年6月海州露天礦宣佈關閉,合計有12,7萬失業人員,城鎮登記失業率為6,9%,比全國平均水平高2.8個百分點,居全省之首。
我國資源枯竭型城市的困境[2]
目前,我國資源枯竭型城市在生存和發展方面面臨著許多的困境,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負擔沉重,經濟發展乏力
資源的枯竭導致因資源而生的主導支柱產業趨於衰退,就業機會減少,產生許多下崗失業人員。同時,資源產量、企業效益的下降,也影響財政收支和對公共物品的投入;勞動者收入減少導致居民生活水平下降,進而影響社會總需求。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多數資源型城市已出現大量的離退休人員,財政負擔加重,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例如,楊家杖子地區2006年人均GDP為7581元, 占遼寧省人均GDP平均水平的34%。礦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792元,比全省平均水平少6587元。全區有下崗失業人員14000多人,占全區勞動力總人口的51%。整個地區人民生活水平低下,社會矛盾突出,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就全國而言, 目前我國因礦山資源枯竭而產生的困難礦工總數約300萬~400萬人,並影響到1000萬家屬,甚至有的出現“啃老” 現象。部分離退休工人在扣除一些必要費用後,退休金已所剩無幾,生活較為艱難。此外,由於資源產業規模的縮減,波及相關的產業和部門,就業機會進一步減少。而下崗失業人員技能單一,以及就業的“選擇性剛性”,使再就業的難度增大。
2.資源破壞嚴重,生態環境惡化
資源型城市對資源的掠奪式、粗放型開采,造成地下資源銳減,導致地質受損。對地下水的過度抽取使地面下沉,形成“漏斗”。開采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給環境帶來巨大破壞,嚴重影響生態平衡,影響人類的生存和發展。例如,楊家杖子地區由於100多年的礦山開采,對山體破壞嚴重,造成大面積的採礦沉陷區,同時形成了大量的尾礦堆場和尾礦庫,在山體上產生了1億多噸的礦山固體廢料,已經威脅礦區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另外選礦冶煉企業對空氣、土地和水源的污染也十分嚴重。目前,礦區的重要水源蓮花湖由於受鉛的污染,雖然經過大幅度的治理,仍未達到飲用標準,給居民用水帶來嚴重影響。
3.產業結構失衡,經濟增長受限
就我國大多數資源型城市來說,資源產業是其主導產業,其他產業依靠資源產業而發展,相比而言較為弱小,產業結構比較單一,產品科技含量低。我國很多礦業城市隨著礦產的發掘而興建,地處偏遠的山區甚至戈壁,交通狀況和自然條件很差。如楊家杖子地區位於溝谷地帶,地處兩山之間和半山坡上,境內多山,丘陵起伏,僅有一條道路可以通往市區。礦區第一產業幾乎空白,第二產業占據主導地位,比重高達80% 以上,第1二產業隨著第二產業的起伏而升降。第二產業中,採掘、選礦業比重高,占據第二產業的70% ,產業結構極不合理。城市功能的單一造成了整個城市的綜合競爭力下降,發展潛力減弱。
4.市場發展乏力,市場化因素不足
資源型城市單一的產業結構,使其與外界的經濟交往形式也比較單一。同時,很多資源型城市地處偏僻地區,交通的不便也限制了與其他地區的合作。由於歷史和體制方面的原因,政府和企業間的關係沒有理順,部分城市甚至就是一個企業,尤其在一些資源型中小城市,城市幾乎由企業翻版而來。在原來的企業內部,主要是依靠行政指令和計劃管理,使翻版後的城市市場調節機制不健全。加上思想觀念、人員素質、管理體制和服務體系等方面的問題,使整個城市缺乏應對經濟市場化和全球化的條件和優勢。
對於資源枯竭型城市而言,應切實採取有效措施,處理好各方面矛盾,實現城市轉型。轉型必須從實際出發,既要政府合理干預,也要符合市場經濟原則。當前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提升傳統產業,發展替代產業
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必須因時因地制宜,發展替代產業,培育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具有廣闊前景的新興產業,這是地區產業發展的大方向。同時,要積極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對傳統產業進行深挖掘和深加工,拉長產業鏈,實現產業結構升級,以此來進行地區的資本積累,為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打下堅實的資本基礎。同時,要重視民營企業、三資企業和其他經濟成分在轉型中的作用,多方面為企業發展創造有利條件。有選擇、有步驟地吸引區域外企業進入資源枯竭型城市, 以此填補本地區的產業“空洞”,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
2.轉變政府職能,真正實現服務型政府
目前,我國資源型城市與其他實現市場經濟體制的城市相比,在經濟、環境、人才、技術等方面處於落後水平,而且資源型城市的產業轉型涉及就業、環保等多方面,因此,必須充分發揮政府的巨集觀調控作用和服務型政府的作用。政府必須轉變職能,減少對微觀層面的直接干預,加強對轉型企業的政策引導,搞好協調服務,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為經濟轉型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和服務環境。同時做好轉型的規劃工作,制定合理的措施和產業政策。
3.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做好再就業工作
要端正思想,把解決就業問題作為實現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引導礦區下崗職工從事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私營企業或自主創業,拓寬就業渠道。開發投資少、見效快、勞動密集型項目,採取多種措施妥善安置職工,盡最大能力解決好歷史遺留的各種問題,確保將礦區職工的各項利益落到實處。
4.實現體制創新,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
在我國,資源枯竭型城市的轉型是一項前所未有的工作,需要創新和探索。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加快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用新體制、新機制推動經濟轉型。資源枯竭型城市的經濟轉型,必須堅持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樹立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的技術、資金和人才為經濟轉型服務的大開放觀念。按照市場經濟運作機制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通過參股、合資、上市等形式改變產業結構不合理狀況,為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創造必要的微觀基礎。
5.籌集轉型資金,解決瓶頸問題
資源枯竭型城市的轉型需要巨額資金,應當全方位、多層次、多渠道籌措轉型資金。制定適當的財政援助政策和產業扶持政策,在財政信貸、產業佈局、重大工程項目的建設等方面給予優惠,並扶持和幫助資源型城市對生態環境的治理和保護。提高政府轉移支付的比例,在地區財政收入上繳中央財政的部分中,按一定比例返還地方,作為資源枯竭型工礦城市的轉型費用。建立技術改造等專項基金,引導各金融組織參與投資、提供貸款和資助,為企業的發展提供資金。
6.加強綜合治理,提高城市功能
從規划著手,重視轉型中環境治理和基礎設施建設。對於廢棄的土地可以通過政府 資購地、恢復地貌、出售土地、招商引資等方式,建立新型產業同區。充分發揮企業尤其是排污企業在環境治理中的主體作用,加速資源採掘、開發、加丁的環保技術改造。對污染嚴重的企業必須嚴格管制;對新建的項目,從立項、設計、施工到投產都要加強環境監管。加強交通、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步伐,為企業生產和運營營造良好的環境,這樣既有利於資源型城市的內部環境調整和改造,也能為發展外向型經濟提供良好的投資環境。
7.加大政策扶持,促進轉型發展
要確定好資源型城市產業轉型與升級的定位和定向問題。目前,我國大多資源型城市由於產業工人技術層次低,勞動技能單一,還不具備對高新技術的吸收、消化和利用能力,所以,不宜盲目“提升產業結構”,而是要“調整優化產業結構”,這就是產業轉型與升級中的定位。當然,這個定位是階段性的,是暫時性的。事實上,目前沿海一些城市,甚至內地不發達地區過早提出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結果浪費了資源、財力。而國際上許多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實例也證明,並不是每一個地區都適合發展高新技術。即使對那些有條件引入一些高新技術項目的城市,也絕不能輕易摒棄以中等技術為主的傳統產業。再說中等技術有許多優點,如其技術封鎖較小,其項目有利於吸收失業勞動力,其產品市場廣闊,且有利於發揮後發優勢。因此,資源型城市發展所面臨的產業結構調整問題,不必因沒有太多的高科技優勢而困惑,但必須使固有的傳統產業升級,產業鏈結構和長度合理,著重在產品質量檔次上下工夫,提高科技含量,增加產品附加值,進行資本積累,在具備了一定的資本積累的基礎上,再向“高新” 技術產業發展。建議國家出台相應的引導政策,鼓勵資源型中小城市選擇先進適用的技術進行傳統產業結構優化,使對先進適用技術的應用與對高新技術的應用享受同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