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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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水平是指在某一社會生產發展階段中,居民用以滿足物質、文化生活需要的社會產品和勞務的消費程度。
居民生活水平又稱生活程度。具體內容包括:居民的實際收入水平、消費水平和消費結構、勞動的社會條件和生產條件、社會服務的發達程度、閑暇時間的占有量和結構、衛生保健和教育普及程度等等。
生活水平的確定包括 3個要點
①以群體為標準,如家庭;
②以實際的消費狀況為標準,即直接衡量占用的社會產品和勞務的多少;
③以平均的消費數量為標準。生活水平與生活費用、生活標準不同,生活費用指維持特定生活水平的貨幣支出,生活標準則指期望達到的生活狀況。
居民生活水平包含的內容
生活水平包含一系列滿足居民物質生活需要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內容,一般用指標體系來測定。
1953年聯合國首次草擬了關於生活水平的指標體系和國際比較方法。1959年聯合國關於《在國際範圍測定和衡量實際生活水平》的報告,進一步使衡量生活水平的方法系統化。
1978年聯合國進一步修訂了《社會和人口統計體系》(SSDS)文件專輯,提出了測定生活水平的12類指標:
①出生率、死亡率及其他人口學特征;
②醫療衛生條件;
③食品消費;
④居住條件;
⑤教育和文化;
⑦居民的收入和支出;
⑧生活費用和消費價格;
⑨運輸工具;
⑩休息的安排;社會保障;人的自由。
每一類中又規定了若幹局部性指標。對生活水平的測定也有主要使用某一單項指標的,如:人均國民收入指標,實際收入水平指標,實際消費水平指標,人均壽命指標,恩格爾繫數(見社會統計學派),人均卡路里或蛋白質攝取量指標等。
調查顯示,受“生活節奏快”、“環境壓力大”等因素影響,在30個省會城市中,北京名列第八,遠低於同樣是超大城市的廣州和上海,也排在呼和浩特、石家莊等城市之後。
同是超大型城市,廣州、上海排名靠前,北京為何低這麼多?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北京的環境質量明顯落後。人們的的主觀感受占據40%的權重,很大程度上會左右整體結果。比如西部大開發後,居民生活質量改善較快,居民滿意度較高。而在生活成本滿意度方面,上海和北京得分分別排在第20位、第25位,主觀指數排在第28位、第29位,生活成本較高。
經濟高速增長背後現“兩大反差”
近30年來,我國經濟高速增長,但並沒有出現與之相對應的生活質量滿意度提高。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經濟學院院長張連城認為,經濟增長背後存在“兩大反差”:一是高速經濟增長與居民生活質量水平存在反差;二是居民實際生活質量與居民主觀感受存在反差。張連城表示,通脹率高、房價高、社保水平低、生活節奏快,是主觀滿意度偏低的關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