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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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食品(Green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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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綠色食品[1]
綠色食品是指無污染、安全的營養類食品。具體地說是指其原料產地具有良好的生態環境,與原料生產有關的水質、土質、肥料和飼料等,必須符合一定的無公害控制標準,產品的生產、加工和包裝等達到有關食品衛生質量標準的食品。
綠色食品的分類[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綠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無污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
我國規定綠色食品分為AA級和A級兩類。
1.AA級綠色食品
是指在生態環境質量符合規定標準的產地,生產過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學合成物質,按特定的生產操作規程生產、加工,產品質量及包裝經檢測、檢查符合特定標準,經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認定並允許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產品。
AA級綠色食品相當於國際上通用的有機食品標準。
2.A級綠色食品
在生產過程中允許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學合成物質,其餘與AA級相同。
綠色食品的標誌[2]
綠色食品商標已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的有“綠色食品”、“GreenFood”、綠色食品標誌圖形及這三者相互組合等4種形式,見圖1-1。
圖1-1 AA級綠色食品的標誌
綠色食品標誌圖形由三部分構成:上方的太陽、下方的葉片和蓓蕾,象徵自然生態;標誌圖形為正圓形,意為保護、安全;顏色為綠色,象徵著生命、農業、環保。
AA級綠色食品標誌與字體為綠色,底色為白色;A級綠色食品標誌與字體為白色,底色為綠色。
綠色食品標誌使用期為3年,到期後必須重新檢測認證。
綠色食品的特點[3]
綠色食品與普通食品相比有以下4個顯著特點:
(1)強調產品出自良好的生態環境。
(2)對產品實行“從環境到餐桌”的全程質量控制。
(3)對產品依法實行統一的標誌與管理。
(4)就產品的安全和“潔凈”而言,它們在食品安全中呈金字塔狀,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食品>普通食品,即有機食品處於最高位置,普通食品處於最低位置。
綠色食品的生產要求[3]
一、生產條件
產品或產品原料產地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生態環境質量標準;農作物種植、畜禽飼養、水產養殖及食品加工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生產操作規程;產品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產品標準;產品的包裝、貯運必須符合綠色食品包裝貯運標準。
二、申報要求
綠色食品產地必須達到生態環境標準、大氣環境標準、農田灌溉水質量標準、漁業水質量標準、畜禽飲用水質量標準、加工用水質量標準、土壤質量標準等要求才能申報。
三、生態環境評價標準
抽樣和監測方法按《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綱要》(試行)中有關規定執行。
綠色食品的生產操作規程,包括農藥、肥料、食品添加劑、獸藥和飼料添加劑使用準則,以及按照這些準則,根據不同地區氣候制定的每種產品生產操作規程。
四、生產和加工技術規範
綠色食品生產和加工必須符合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範、加工技術規範、貯藏技術規範、運輸技術規範、銷售技術規範、檢測技術規範、農業轉變技術規範等。
綠色食品提出的原因[3]
綠色食品提出的深層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農用化學物質在水體和土壤中殘留,並通過農作物和禽畜及魚類的富集作用,造成了農畜產品的污染,併進入了人類的食物鏈,降低了農、畜、禽與水產品的衛生質量,影響了食品的安全性,最終損害了人體健康。
二是過量依賴化肥增產,忽視或減少有機肥的應用,使土壤中有機質減少,造成土壤酸化、板結,限制了土壤微生物的充分活動,使土壤理化性質惡化,致使農產品質量受到影響或下降。
三是大量投入農藥、化肥,加之不合理的耕作,引起水土流失,生態環境惡化。現代工業的迅速發展,工業“三廢”的大量排放,致使農業環境污染加重,生物和人類食物的安全性進一步受到污染威脅,並產生了一系列的不良後果。
例如1961年,美國密西根州的東蘭辛市為消滅榆樹上害蟲,在全市榆樹上噴灑殺蟲劑—-DDT,蟲食了樹葉後,DDT富集在體內,第二年春,知更鳥飛來食蟲而遭到中毒。這個城市的知更鳥在一周內幾乎全部死亡,使東蘭辛市的春天只有花香,沒有鳥語。為此,美國有一位受政府雇佣的生物學家萊切爾·卡遜女士,在《寂靜的春天》里,發人深省地提出:“全世界廣泛遭受治蟲藥物的污染,化學藥物已浸入萬物賴以生存的水中,滲入土壤,並且在植物錶面構成一種有害的薄膜……已對人類造成嚴重的損害。除此之外,還有可怕的後遺禍害,可能幾年都無法查出,甚至於可能對遺傳有影響,幾個世代都無法覺察。”卡遜女士的論斷引起全世界的關註。她的貢獻在於首次讓世人關註農藥對自然環境造成的破壞。1964年在《寂靜的春天》出版後不久,卡遜患癌症去世。
四是環境問題造成食品污染而危害人們健康的實例,在國內外經常發生。
環境污染對食品安全性的威脅及對人類身體健康的危害曰漸被人們所重視,發達國家民眾的環境意識迅速增強。保護環境,提高食品的安全性,保障人類自身的健康已成為頭等大事。回歸大自然,消費綠色食品,已經成為人類的必需。因此,生產無農藥化肥污染,無工業“三廢”污染的農、畜、禽產品及其加工就應運而生。
綠色食品概念的提出[3]
湖北省農業廳和農科院自1983年起就開展了農產品無污染生產技術的研究。1989年農業部在制定“八五規劃”時,提m了發展綠色食品的計劃。1990年5月農業部農墾系統率先在全國開發生產綠色食品。1992年11月5目農業部成立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合會會員),這對推動我國無公害農產品的生產和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以後每年的11月5日定為我國的綠色食品日。
發展綠色食品的意義[3]
發展綠色食品的意義有如下幾點:
(一)有利於消費者身體健康
據有關資料反映,我國南方某城市1991年1q月,因蔬菜生產中,噴施過量農藥而導致食用中毒事件達101起,中毒2086人。食物中毒的警鐘,使人們對環境保護,對消費安全食品的意識得到加強。發展綠色農產品,有利於提高食品衛生質量,提高食品的安全性,生產和食用綠色農產品無疑將對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起到積極的作用。
(二)有利於促進我國農產品的出口創匯
在國際貿易中,環境管制措施越來越嚴,標準越來越高,以環境標誌為代表的綠色貿易的非關稅壁壘正在構築,據外貿部有關方面的信息,我國出口農產品和食品常常因為有害物質殘留超標而出現貿易糾紛、索賠等問題。因此,加快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有利於促進我國出口創匯。
(三)有利於保護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
要生產綠色農產品,解決農產品衛生質量問題,就必須保護好生態環境,防止和治理環境污染,合理使用農用化學物質,推廣綠色農產品生產技術。
(四)有利於提高農業經濟效益,促進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由於綠色食品比一般食品價格高5%~20%以上,而且市場需求旺盛,顯見,開發綠色食品可以提高農業經濟效益。
(五)有利於樹立我國的國際形象
當前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國際政治的熱點,我國政府己先後簽署了包括關於保護臭氧層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和防止氣候變暖的《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在內的30多項保護資源和環境國際公約、協定和議定書。綠色農產品的生產,將促進我國對國際環境公約、協定的貫徹和落實;提高我國對人類環境問題的高度負責的政治態度,從而樹立我國在國際上的良好形象,提倡綠色食品,也就是提倡一種新的飲食文化,一種新的消費觀念,一種新的生活方式,一種新的與環境共處的依存關係。此乃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表現。
發展綠色食品的必要性[3]
發展綠色食品的必要性有以下幾點:
(一)我國的基本國策所需要的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政府把環保和增強人民身體健康,定為基本國策之一。開發綠色食品正是一項使農業經濟建設、環境保護與資源的合理利用及協調發展的有力舉措,也是落實基本國策的具體體現。
(二)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綠色無公害茶葉採用全過程科學生產加工管理與質量控制,並使農工商、產供銷緊密地聯繫起來,一方面滿足國內外市場需求,另一方面綠色食品的開發也有助於提高農民的收入和發展農村經濟。
(三)對外貿易發展的需要
當今,在國際農產品貿易領域出現了兩個特點:一方面高值農產品出口量迅速增長,我國所占比例不高;另一方面農產品貿易保護主義日趨嚴重,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綠色”標誌逐漸成為一種新的非關稅貿易“壁壘”。以農副產品不合格為由,設置的貿易障礙稱“綠色壁壘”。“綠色壁壘”是新名詞,它指國際貿易中商品進口國以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為名,.限制國外產品進口的貿易保護措施,如農藥殘留超標、抗生素超標等。2000年7月1日起,歐盟頒佈了茶葉中的農藥最大殘留限量(MRL)標準,與以前的標準比較,殘留限量均大幅度調低。這就是嚴格控制進入歐盟國家的茶葉農藥殘留量,是一個明顯例證。
我國廣西2001年共有48批次、600多噸農副產品出口遭拒,直接經濟損失100多萬美元。原因是日本、美國及歐盟等各國均以保護人類健康為由,對我國出口的農產品中的SO:含量、食品添加劑、農藥殘留、防腐保鮮劑、黃曲黴素、沙門氏菌、轉基因成分、重金屬含量等提出了嚴格的限量要求。如果農產品及其深加工產品在生產過程中,不註重保護資源和環境,不提高產品的安全水平,我國農產品出口必將面臨新的挑戰。(四)社會文明進步的需要
由於以往過分強調人的作用,致使人類從事了眾多違背自然規律的農業活動,因此屢遭大自然的懲罰。人類開始逐漸認識到只有和自然保持和諧的關係,才能健康地生存,生活質量也才能不斷提高,社會文明才能不斷進步。為了能與國際有機農業運動接軌,從20世紀90年代時開始,國家環保總局及有關部門,積極倡導和發展有機農業。
有專家提醒,綠色食品的發展要註意以下五點:
(1)要以農業穩定為增長基礎。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國農業將承受主要來自兩方面的壓力:人口不斷增長;膳食結構改善引起的消費增長。
(2)發展要與人均國民收入水平相適應。綠色食品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3)發展必須依靠科技進步。從發達國家來看,綠色食品的發展,是現代農業機械、現代生物技術、現代管理方法等現代技術配套應用的農業實踐,很大程度上將取決於科技進步的步伐。
(4)開發必須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5)發展必須不斷強化公眾環保意識。
綠色食品的發展現狀[3]
綠色食品在世界各國的發展正方興未艾,從國內外發展現狀的介紹可看出其主流發展趨勢。
(一)國外情況概述
綠色農業起始於20世紀初,具有多種流派,在國外有多種名稱,提法不一,如“生態農業”、“生物農業”、“自然農業”、“綠色農業”和“有機農業”等,但含意基本相同,發展歷程相似。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得到了迅速發展,綠色食品頒證和貿易市場在不斷增加新的內涵,範圍擴大。目前綠色農業,特別是有機農業和產品已在全球廣泛推廣。
1972年有機農業國際聯盟在德國成立後,至1990年“綠色食品國際協會組織”會員已發展到300多個,分佈於60多個國家,生產綠色食品的企業共有16400個左右。在短短20多年中國際綠色食品的發展速度之快,覆蓋面之大是驚人的。
1996年6月歐共體通過有機農業產品法規,對有機食品的生產、銷售和標誌作了明確的規定。法國已有8000個有機農場;瑞士的有機農產品占總量的70%;奧地利已有20000多個有機農場,占農業總量的10%;義大利1998年有40000多個有機農場;德國慕尼黑市場上的有機麵包占有量已達30%;英國是有機產品最大貿易國。美國49個州有545165hm2土地從事有機農業生產,其中將近2/3的土地用於種植業。
據聯合國國際貿易中心(ITC)統計,目前全球有130多個國家從事綠色農業和食品及飲料的生產,其中大部分是歐洲國家。綠色農業在歐洲已有50年的發展歷史,在最近lO~15年間才得到更快速的發展。
(二)國內情況概述
截至2001年6月底,我國共有l057家企業,開發了2000多個綠色食品,總量超過l000萬t,產品包括糧食、食用油、水果、蔬菜、畜禽產品、水產品、奶類產品、酒類產品和飲料類產品等,其中初級農產品占30%,加工食品占70%;2000年底,我國全年綠色食品銷售額突破400億元,其中出口創匯2億多美元。
截至2001年底,全國共有l217家農業和食品加工企業的2400個產品有效使用綠色食品標誌商標,其中A級產品2347個,AA級產品53個。總量達到2000萬t,產品年銷售額為500億元,其中出口創匯32億元。出口貿易額一直保持著40%以上的增長速度。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制定頒佈了52項綠色食品標準,並建立了40個地方綠色食品管理機構、11個部級產品質量監測機構和56個省級以上有計量認證資格的環境質量檢測機構。綠色食品實物開發總量在現有基礎上將增加兩倍,2005年達到4500萬t;綠色食品技術標準、質量檢測、質量認證和市場服務體系更加完善。
參照有機農業運動國際聯盟(IFOAM)及世界食品法典委員會(Godex)有機生產標準,結合中國國情制定了綠色食品產地環境標準,肥料、農藥、獸藥、水產養殖用藥、食品添加劑、飼料添加劑等生產資料使用準則,全國7大地理區域、72種農作物綠色食品生產技術規程,一批A級綠色食品產品標準以及AA級綠色食品認證準則等。綠色食品“從土地到餐桌”全程質量控制標準體系已初步建立和完善。
1996年,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完成了綠色食品標誌圖形、中英文及圖形、文字組合等4種形式在9大類商品上共33件證明商標的註冊工作;中國農業部制定並頒佈了《綠色食品標誌管理辦法》,標志著綠色食品作為一項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業在中國的形成,同時也表明中國綠色食品開發和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
綠色食品國際交流與合作取得了重大進展。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已與90多個國家、近500個相關機構建立了聯繫,確立了中國綠色食品的國際地位。
綠色食品的申請認證程式[4]
(1)申請認證企業向市、縣(市、區)綠色食品辦公室(以下簡稱綠辦),或向省綠色食品辦公室索取,或從網站(www..greenfood.org.cn)下載《綠色食品申請表》。
(2)市、縣(市、區)綠辦指導企業做好申請認證的前期準備工作,並對申請認證企業進行現場考察和指導,明確申請認證程式及材料編製要求,並寫出考察報告報省綠辦。省綠辦酌情派專人參加。
(3)企業按照要求準備申請材料,根據《綠色食品現場檢查項目及評估報告》自查、草填,並整改,完善申請認證材料;市、縣(市、區)綠辦對材料審核,並簽署意見後報省綠辦。
(4)省綠辦收到市、縣(市、區)的考察報告、審核表及企業申請材料後,審核定稿。企業完成5套申請認證材料(企業自留l套複印件,報市、縣綠辦各1套複印件,省綠辦l套複印件,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1套原件)和文字材料軟盤,報省綠辦。
(5)省綠辦收到申請材料後,登記、編號,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下發《文審意見通知單》(附件6),同時抄傳中心認證處,說明需補報的材料,明確現場檢查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計劃。企業在10個工作日內提交補充材料。
(6)現場檢查計劃經企業確認後,省綠辦派2名或2名以上檢查員,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檢查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併在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向省綠辦提交《綠食品現場檢查項目及評估報告》《綠色食品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
(7)檢查員在現場檢查過程中同時進行產品抽檢和環境監測安排,產品檢測報告、環境質量監測和評價報告由產品檢測和環境監測單位直接寄送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同時抄送省綠辦。對能提供由定點監測機構出具的一年內有效的產品檢測報告的企業,免做產品認證檢測;對能提供有效環境質量證明的申請單位,可免做或部分免做環境監測。
(8)省綠辦將企業申請認證材料(含《綠色食品標誌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有關材料)、《綠色食品現場檢查項目及評估報告》《綠色食品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省綠辦綠色食品認證情況表》報送中心認證處;申請認證企業將《申請綠色食品認證基本情況調查表》報送中心認證處。
(9)中心對申請認證材料作出“合格”、“材料不完整或需補充說明”、“有疑問,需現場檢查”、“不合格”的審核結論,書面通知申請人,同時抄傳省綠辦。省綠辦根據中心要求指導企業對申請認證材料進行補充。
(10)對認證終審結論為“認證合格”的申請企業,中心書面通知申請認證企業在60個工作日內與中心簽訂《綠色食品標誌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同時抄傳省綠辦。
(11)申請認證企業領取綠色食品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