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競爭力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 國家競爭力(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目錄 |
什麼是國家競爭力[1]
國家競爭力是國家創造附加價值的一種能力,意即國家藉助經營原有資產,通過制度、吸引度及積極的整合關係,形成自有的經濟、社會模式來增加財富,其重點是在於創造附加價值以增加國家財富之能力。
國家競爭力的理論基礎[2]
- (一)古典國際貿易三理論
絕對優勢理論指出,先天的自然稟賦和後天的生產條件,使得各國之間因存在勞動生產率和生產成本的絕對差異而產生國際貿易,這指出了勞動生產率作為勞動者能力的表現對國家財富創造的重要價值。
大衛·李嘉圖在比較優勢理論中認為,國際貿易的基礎是生產技術的相對差別,以及由此產生的相對成本差別。因此,每個國家應根據“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弊相權取其輕”的原則,集中生產並出口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進口其具有“比較劣勢”的產品。該理論中,李嘉圖通過生產技術的差異性間接顯示其對擁有技能的勞動者在推進國際貿易中的重要性的肯定。
赫克歇爾-俄林在繼承和發展李嘉圖比較優勢理論的基礎上,認為“由於國與國之間要素稟賦存在差異,使得要素價格產生差異,進而導致生產成本和產品價格的差異,從而產生國際貿易。”他從勞動力作為國家稟賦要素的角度,顯示了勞動力在推進國際貿易中的重要作用。
綜合上述三個理論,可看出在古典國際貿易理論中已經充分體現了勞動力,特別是擁有生產技術的勞動力在推進國際貿易中的重要意義。
- (二)李斯特的生產力理論
李斯特將國家生產力分為物質生產力和精神生產力。前者包括“工業力”、“農業力”和“商業力”;後者則包括藝術、科學、教育、一般文化事業、國家與社會制度。並且“一國的經濟越是發達和越是完備,該國就越是文明和越是強大;一國的文明程度越高和實力越是強大,該國經濟發展所能達到的階段便會越高。”這就凸顯了發展科技、文化、教育,建立健全適應生產力發展的制度對推動國家生產力發展的重要性。我們認為“精神生產力”的內涵和外延都基本上同現代經濟學中的“人力資本”概念非常接近。
- (三)新生產要素理論
新生產要素理論認為,影響國際貿易的生產要素除了土地、勞動力和資本以外,還有自然資源、技術、人力資本、研究與開發、信息、管理等新型生產要素。由此,作為新型、高等生產要素的人力資本以及與其相關的研究與開發、管理等方面的要素能影響一個國家的比較優勢,改變一國的國家分工和國際貿易地位。
- (四)新經濟地理學理論
克魯格曼提出“規模經濟是國際貿易產生的原因”。其中,在分析技術的“外溢”效應時,他還強調了技術變動對國際貿易的動態影響。其理論不僅指出了強大的規模經濟是國家競爭力的重要源泉,而且在分析規模經濟時突出強調了技術等高端生產要素聚集對壯大規模經濟的重要作用。
- (五)熊彼特的創新理論
熊彼特將“創新”看做是將原始生產要素重新排列組合為新的生產方式,以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一個經濟過程。企業家通過重新組合生產要素,通過利用新技術、新方法來提高效率可以使生產成本低於價格,從而獲取競爭優勢。該理論從創新的角度,間接反映了具有創新能力的企業人才對於企業發揮競爭優勢所起的重要作用。
- (六)核心競爭力理論
美國著名管理學者普拉哈德和哈默爾提出“核心競爭力”概念,認為核心競爭力是能使公司為客戶帶來特殊利益的一種獨有技能或技術。這種獨有的技能或技術能顯著地降低成本,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效率,從而給企業帶來競爭優勢以及競爭對手難以模仿、難以轉移或複製的創新能力。“核心競爭力”的概念間接暗示了具有這種獨有技能的人才對核心競爭力的貢獻。
- (七)新經濟增長理論
新經濟增長理論把技術進步作為內生變數納入經濟增長過程中,並且考慮人力資本、知識資本等與技術進步的相互關係,從而凸顯人力資本在經濟持續增長中的巨大作用。
- (八)鑽石模型理論
波特的鑽石模型包含六方面的相互作用:生產要素、市場需求、相關產業支持、企業戰略與結構,以及機遇和政府行為。其中,生產要素中包括基本要素和高級要素,基本要素的豐富並不能有效提高國家競爭力,因此要大力開發高級要素。同時,該理論將產業演化分為四個階段:要素驅動、投資驅動、創新驅動和財富驅動。在創新驅動階段,競爭優勢主要源於企業的創新。因此,產業經濟的發展,不僅推動國家競爭優勢的要素從有形的物質要素轉變成了無形的知識、創新、人力資本以及人才等高級要素,而且這種無形的高級要素在競爭優勢的提升中也會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 (九)雙重雙鑽石模型理論
雙重雙鑽石模型(The Dual Double Diamond Model,DDD,如圖)從國家保有的物力和人力兩大角度,通過構建商業背景、勞動力資源、政客官員、企業家、專業人才等要素來評價國家競爭力。該理論區分了物質要素和人力要素,充分顯示了人力資源對國家競爭力的重要貢獻。
綜上所述,在國家競爭力層面,從絕對優勢理論到雙重雙鑽石模型理論都從不同的角度體現了勞動力和人才對國家競爭力的重要推進作用,在國家競爭力研究體系中也一直有著重視勞動力、人才、創新等高級要素的傳統,而且隨時代進步這些要素愈顯重要。
國家競爭力的影響要素[3]
國家競爭力不是一個單一的概念,而是由多種因素相互作用而構成的。專家學者們對於究竟是哪些因素影響國家競爭力仍眾說紛紜,沒有統一看法。目前比較流行的學說是日內瓦世界經濟論壇(WEF)和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的八要素學說。
WEF認為國際貿易和國際金融的開放因素,政府預算、稅收和管理因素,金融市場發展因素,運輸、通信、能源和服務性基礎設施因素,企業組織、企業家、企業創新和風險經營的管理因素,勞動力市場及流動性因素,法規和政治體制因素等八個因素是影響國家競爭力的主要因素。
IMD認為經濟實力、國際化程度、政府管理、金融體系、基礎設施、企業管理、國民素質等八大要素是影響國家競爭力的主要因素。
此外,波特在解釋國家競爭優勢時提出了鑽石模型。該模型由四個基本決定因素和兩個輔助因素組成,其中,基本決定因素是指要素條件、需求條件、相關產業及支援性產業,以及企業的戰略、結構和競爭;輔助因素是機會和政府。
研究認為,決定一國國家競爭力的因素涉及許多方面,既有經濟方面的,又有政治方面的。以上影響國家競爭力的因素不僅客觀地描述了各國競爭力的實際結果,更重要的是確立了決定和影響各國國家競爭力的基本要素。通過對影響國家競爭力的因素進行分析,可以明確認識一國國家競爭力的實力及其制約因素,以有利於增強一國的國家競爭力。
提升國家競爭力的策略[3]
IMD在對國家競爭力發展的統計數據分析和發展理論研究的基礎上,總結出提升國家競爭力的十大金律:①創建一個穩定且有發展空間的法制環境;②構造具有柔性和彈性的經濟結構;③對基本基礎設施和技術基礎設施的優先投資;④促進私人儲蓄和國內投資;⑤在吸引國外直接投資的同時培養在國際市場上的擴張力(出口);⑥政府和行政管理要在服務質量、工作效率和透明度上努力創新;⑦保持工資水平、生產率和稅收之間的合理關係;⑧通過減小職工收入分配不公,強化中間階層,確保社會結構的穩定優化;⑨向教育投資,特別是在保持基本教育水平和勞動力的終身技能素質培訓上的投資;⑩保持經濟整體在全球化和本土化間的有機平衡,維護公民追求的價值體系,促進國民財富創造的可持續發展。
作為世界一流的超級大國的美國,為了不斷提升國家競爭力,採取如下做法:1.通過創新不斷提高要素的質量;2.通過擴大國內需求,增強國際競爭力;3.政府政策要有利於國家競爭優勢的增強。這些做法值得其他國家借鑒。
國內的一些專家學者也對如何提升國家競爭力進行了有益的探索,提出了一些很好的策略,如北京信息工程學院社科部的曾毅紅指出“增強制度競爭力是提升國家競爭力的關鍵”;國防大學教授周碧松認為“增強國家競爭力的核心是提高科技競爭力”;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的胡瑞文、杜曉利認為“人才是增強國家競爭力的根本,發展科技教育和壯大人才隊伍,是提升國家競爭力的決定性因素”。國家行政學院許正中教授和天津大學管理學院王輝博士指出,“正確認識和有效控制政府成本是提升國家競爭力的關鍵一環”。當前,中國政府需著力建設政府會計制度平臺、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平臺與電子政務信息平臺,以有效降低我國政府成本,迅速提升國家競爭力。中國人民大學國民經濟管理系周達博士提出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國家競爭力”的對策。
瑞士洛桑管理學院公佈的“2006年世界競爭力年鑒”顯示,中國大陸競爭力躍進12名,從去年的第31名上升至第19名。而中國臺灣地區一向引以為傲的競爭力卻亮起紅燈,排名從第11名降為第18名。
這項世界競爭力排名涉及61個國家及地區,評估的項目達300多項,包括基礎建設、企業效率、經濟表現與政府效能四大項。美國、香港、新加坡與冰島的競爭力排名領先,名次與去年相同,其次是丹麥、澳大利亞、加拿大、瑞土、盧森堡、芬蘭。南韓則大幅退步,從第29名降至第38名。在四大評比要素中,中國大陸在過去一年有相當大的進步,“經濟表現”維持第3名,“政府效能”排名第17,“企業效率”及“基礎建設”則分別為第30與第37。
中共中央黨校戰略所世界經濟學教授潘越認為,瑞士洛桑管理學院和世界經濟論壇的全球競爭力排名,併列為全球最權威排行榜,但前者的歷史更悠久,更有權威性,被國際社會認可的程度更大一些。潘越認為,中國大陸的競爭實力和發展潛力一直是非常明朗的,大陸的政策非常穩定,全國的經濟也是平穩發展的,這個大的方向一直沒有大的變化。潘越稱,國外作出的競爭力排名是根據他們自己的眼光和價值觀來判斷的。瑞士洛桑管理學院作出的報告有一定參考價值,但對我國政府制定政策並不會有特別的借鑒和指導意義。值得一提的是,瑞士洛桑管理學院的這個報告將對外國投資者產生積極的影響,使西方國家的投資者對中國大陸更有信心,外國投資者會更看好大陸的投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