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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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業主要是由傳統的“事業單位”實施管理建設、引導、調控和管理社會的公益性文化。文化事業的特征是它的公共服務性、非盈利性和先進文化的導向性,其根本目標是滿足全社會的公共文化需要,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學文化素質,適應並引導人民群眾公共性的和高品位的文化需求。文化服務於人類的公益性特征,文化事業的運行並不以取得參與者的經濟利益為目標,而是以精神旨趣和社會效益為目標。
文化事業的本質在於非營利性,與考慮營利性活動的文化產業相對應。在這個意義上來說,非國有性質的公益性文化服務組織(如私人博物館),以及其他社會文化服務組織(如社會上各類文化團體)也屬於文化事業的範疇。
文化事業主要可以分為:
演出事業,包括各類藝術表演團體等;
藝術創作事業,包括藝術創作院所、藝術中心、音像影視中心等;
圖書文獻事業,包括圖書館、檔案館、文獻信息中心等;
文物事業,包括文物保護站、文物考古隊(所)、博物館、紀念館等;
群眾文化事業,包括群眾藝術館、文化館(站、宮)、青少年宮、俱樂部等;
廣播電視事業,包括廣播電臺(站)、電視臺、轉播台(站)等;報刊雜誌事業單位,包括各類報社、雜誌社等;
編輯事業,包括各類編輯部、黨史編纂室、地方誌編纂室等;
新聞出版事業,包括各類出版社、新聞中心、新聞社等;
其他文化事業。
文化事業的本質在於非營利性,與考慮營利性活動的文化產業相對應。在這個意義上來說,非國有性質的公益性文化服務組織(如私人博物館),以及其他社會文化服務組織(如社會上各類文化團體)也屬於文化事業的範疇。
文化事業是政府為提高國民素質而興辦的公益性文化內容。一類如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等等,大家記住,這些都不是文化產業。另一類如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明確傳播意識形態的電臺、電影、電視、出版物、藝術團體等等,它在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時候,是文化事業。
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是同一體系當中,兩個互有區別又有聯繫的關聯體,我們不要生生地把它掰開來看。文化事業強調社會效應、文化產業強調經濟效益。
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協調發展的四個維度[1]
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協調發展是新發展理念在文化領域的具體體現,是推動共同富裕願景目標在精神文明層面的題中之義。黨的十九大提出“推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確立了新時代文化建設的基本方略。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進一步提出“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的發展方向。要夯實文化事業根基,為文化產業提供發展的土壤,使文化產業成為帶動文化事業昌盛的車輪和翅膀,以二者協調發展實現良性互動,推動國家文化軟實力的不斷提升。
樹立協調發展的系統思維理念。“協調發展”是系統思維理念在文化領域的具體表現。只有將這一理念嵌入對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的謀劃中,方能在實踐中形成文化與經濟轉型、城市發展、社會建設等其他方方面面工作的連接紐帶。文化升級、文化升值,都需要通過系統思維引領構建“大文化”發展格局,使文化工作向各領域滲透服務。文化工作在經濟領域和科技領域的滲透服務,必然帶來文化與產業、科技的深度融合,這又能進一步提升製造業的創新能力和產業的轉型、升級和改造。而這些融合、轉型、升級和改造又必然形成對文化事業發展的反饋,傳統文化、文化理念將在新載體上傳承發展,枝繁葉茂。
形成對接理念與實踐的政策指揮棒。政策是上接理念、下接實踐的橋梁。避免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協調發展成為簡單空洞的口號,需要應人民所需所願創新政策,“虛功實做”。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政策必須緊緊圍繞市民的文化需求,從建設完善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入手,以提升文化事業發展水平為基礎,抓準文經相促,不斷夯實經濟高質量發展基礎。可以依據地方文化底蘊深厚、文化發展的進程來調整政策安排,可以從促使城市形態內涵不斷提升的視角側重文化產業發展相關政策的細化,避免城市建設發展中的“千城一面”,打造各具特色的城市;可以從“繁榮鄉村文化”的視角進行政策的部署安排,推動鄉村文化發展更好地服務鄉村振興。要推動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繁榮發展,亟需政府在對本土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現狀和前景進行研判的基礎上,通過出台能夠落地的政策來予以引領和支持。
打造各方協力的多元參與格局。 “文化不是一個人的戰鬥,而是一群人在行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協調發展需要多方協力方能實現。有的地方實施文化中樞建設工作致力於推動實現“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有的領域倚靠“制度化保障+企業化管理”,通過政府與市場的資金投入、市場化運營團隊的引進等實踐了可持續的文化服務提質。多元參與意味著政府各部門的協作、文化顧問等專業人士的參與、運營團隊的引入、企業的運作等,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鑄就了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協調發展。打造好的參與平臺,形成濃郁的參與氛圍,仍需要深入去探索。
實現資源、項目和執行力的配合過程。無論是在大城市,還是在小城鎮和鄉村,要實現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協調發展,離不開在對本土文化資源進行充分挖掘之餘,以項目為依托,形成文化產業的生根發芽開花。文化場館建設、政策扶持、舊城改造和產業發展等具體渠道中都能找到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發展資源,用項目落地體現執行,用結果倒逼過程,既可以形成文化產業發展的動力,又能一定程度地反哺文化事業發展的寬厚土壤。在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協調發展較好的地方,本土文化資源的挖掘在前,政府推動項目的提出和落地,市場運營的引入作為保障執行的力量成為普遍路徑。這一路徑好似黏合劑,將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緊緊地黏合在一起,形成了共榮共生、互為支撐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