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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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意識是綜合使用媒介,註重傳播環節與要素,明確傳播現象的廣範性,利用系統的視野來處理傳播問題。[1]
傳播意識的組成[1]
開放的傳播意識,並不是無所不能的,而是有其自身的研究範圍與方向的,我們可以將其簡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內容意識
內容意識,即註意內容的原創性和質量,內容的創、質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主觀意識,而是要符合積極向上的道德要求,並滿足人們的審美娛樂需求。這需要建立在科學健全的調查基礎之上,並且要具有豐富性、層次性、原創性、創意性、藝術性等特點。
2、媒介意識
媒介意識並不僅僅指媒介的投放與發佈,還包括媒介的使用方法與策略,媒介的組合方式與技巧。當下是全媒體時代,媒介的種類繁多,效果不一。因此如何合理的使用媒介,使其達到效果最大化,成本最低化是重要問題。
3、受眾/效果意識
這指的是,文化消費的主體要受到重視,建立充分的調查機制。一方面瞭解人們的文化消費心理、習慣、方法、渠道、內容等,另一方面,要建立效果反饋機制,不只是主流媒體的收視率問題,還要在全媒體意識下,充分發揮本地調查的力量,實現多維度的調查網路覆蓋,最終達到效果的可測、可信、可控。
4、廣告意識
要建立全面的廣告意識,擺脫人們對廣告的誤解。廣告是最為典型的信息傳達方式與行為,亦應屬於文化創意產業的一個重要構成。其創意思維、策略思維、公關思維,對傳播的形成具有重要意義,並且廣告作為一個行業,處在各行業之中,又獨立於其外,對於文化消費起到了積極的平臺作用,甚至廣告作品本身亦屬於文化消費的內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