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類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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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利潤類賬戶[1]
利潤類賬戶是指反映會計主體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的賬戶。主要包括投資收益賬戶、利得(營業外收入)賬戶、損失(營業外支出)賬戶等。
利潤類賬戶的內容[2]
利潤類賬戶就是反映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利潤的實現和分配情況的賬戶。利潤類賬戶可分為以下兩類:
(1)反映利潤實際情況的賬戶,比如“本年利潤”賬戶。
(2)反映利潤分配情況的賬戶,比如“利潤分配”賬戶。
利潤類賬戶的錯弊形式[3]
一、產品銷售成本賬戶的錯弊形式
(1)企業對已銷產品不作成本結轉即只記收入不計成本,或者相反,對未銷產品視為銷售,多轉成本。前者的常用做法是當產品已銷售後,會計部門對其產成品明細賬的貸方數量不作記錄,這種情況多見於月末集中結轉成本的場合,到下期作產成品的盤虧處理。後者的一般做法是多記產成品明細賬的出庫量,到下期作產成品盤盈處理。
(2)非銷售發出產成品的成本計入了產品銷售成本。企業的產成品發出數中,有一些是與銷售業務無關的,如退回生產部門返修的產品等。這些產成品發出業務必須當即沖減庫存產成品明細賬,否則會虛增庫存產成品成本,隱瞞已銷產成品成本。
(3)誤列產品銷售成本。企業將其他銷售成本誤列為產品銷售成本,或將產品銷售成本誤列為其他成本。
(4)違反成本結轉一致性的原則。即隨意改變成本結轉方法,以調節當期成本的高低。
(5)成本計算不真實、不正確0即使產品銷售成本結轉方法前後一致,企業也可能通過成本計算來調節當期成本,不同的成本結轉方法失真的形式各異:
①採用加權平均法、先進先出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和後進先出法計算結轉已銷售產品成本的企業,往往用這些方法計算確定的單位成本與實際應結轉的單位成本相差甚遠:
②採用計劃成本計算銷售成本的企業,對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額不在已銷售產品與結存產品之間進行合理分配,或者以計劃成本代替實際成本,或者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額全部或大部分由銷售產品負擔,或者全部或大部分由結存產成品負擔:
③採用按定額成本計算銷售成本的企業,對定額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額不進行合理分配,或者以定額成本代替實際成本,或者其差額全部或大部分由銷售產成品或結存產成品負擔;
④採用售價定額核算的企業附屬門市部等,常常故意少算或多算零售價與成本價的差額,或者故意抬高和降低差價分攤率以調整當期銷售成本。
二、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賬戶的錯弊形式
(1)將應計入銷售額的價外收入不計入銷售額。
(2)利用混合銷售行為作弊。
(3)自產自用的產品不按規定計稅。
(4)高稅率按低稅率計算。
(5)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產品,未分別核算各自的銷售額和銷售量。
(6)小規模企業將購入貨物及接受應稅勞務支付的增值稅額不直接計入有關貨物及勞務的成本,直接沖減應繳稅金。
(7)不及時足額繳稅及有關財務處理錯誤等。
三、其他業務收支賬戶的錯弊形式
(1)其他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劃分不清,甚至人為地混淆產品銷售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2)不如實入賬,漏計、少計其他業務收入,或多計、虛計其他業務支出。
(3)入賬不及時,拖延或稅前入賬。
(4)其他業務支出與主管業務成本和期間費用劃分不清,甚至人為地混淆各類成本和費用。
(5)其他業務收支不配比,不及時進行財務處理等。
四、營業外收支賬戶的錯弊形式
(1)將不屬於營業外收入的產品銷售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計入營業外收入。
(2)將固定資產盤盈直接列入資產增加而不計入營業外收入。
(3)將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長期掛賬不予處理。
(4)固定資產處理費用中混入應由產品成本、固定資產承擔的費用。
(5)在處理固定資產的凈損失中列入應由產品成本、固定資產購建成本負擔的費用。
(6)將屬於製造費用的季節性和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混入營業外支出。
(7)在非常損失中列入因自然災害而停產一個月以上的未使用機器設備所計提的折舊費用和應由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金。
(8)在職工子弟學校經費和技工學校經費中混有擴建校舍、購置固定資產及學生自理費用,虛列教職工人數及學生班級和人數。
(9)將社會集資、贊助、攤派性費用和公益救濟性捐贈超比例部分列入營業外支出。
(10)將請客送禮、游覽支出假擬名義列入營業外支出。
(11)被沒收財產損失、支付的稅收滯納金和罰款等應由凈利潤負擔的支出混同一般違反合同、協議而向其他單位支付的賠償金、違約金、罰息等列入營業外支出。
五、投資收益賬戶的錯弊形式
(1)應收或已收的股利不計入投資收益,尤其是在“權益法”下的其他投資和股票投資,到年終不按規定進行調整,確認投資收益。
(2)債券到期時,收回的應收利息不計入“投資收益”而作為他用。
(3)出售股票和債券,其售價與實際成本之差,未確認為投資收益。
(4)長期債券投資,不按期及時確認投資收益,不按規定及時攤銷債券溢價和折價等。
六、所得稅賬戶的錯弊形式
(1)不按照及《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計算納稅所得額。
(2)將資本性支出,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產的損失,各項稅收滯納金、罰金和罰款,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賠償的部分,超過國家規定允許的公益、救濟性捐贈以及非公益、救濟性捐贈,各種贊助支出,與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從應納所得稅額中扣除。
(3)不及時將應繳納的所得稅繳納入庫。
(4)對會計所得與納稅所得的時間性差異,沒有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進行處理:或者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而將應遞延計入以後各期的差異部分長期掛賬。
(5)對會計所得與納稅所得的永久性差異,沒有採用應付賬款法進行處理。
(6)將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部分,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七、利潤分配賬戶的錯弊形式
(1)不按企業財務制度規定的分配順序分配利潤。
(2)以前年度發生虧損的,未將利潤彌補虧損,或者延續5年稅前利潤彌補虧損後仍用稅前利潤補虧。
(3)計提法定盈餘公積金之前未扣除沒收財物損失、稅收滯納金和罰款及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或盈餘公積占註冊資金的比例未達到50%而停止計提法定公積金。
(4)運用法定公積金補虧或派發股利後,其盈餘公積占註冊資金的比例達不到財務制度規定的25%的標準。
(5)不按照財務制度規定提取法定公益金或將公益金用於集體福利設施以外的其他用途。
(6)股份有限公司在計提法定公益金後先行計提任意盈餘公積金或支付普通股股利而未先付優先股股利。
(7)股份有限公司當年無利潤而動用盈餘公積派發股利的,沒有按照制度規定首先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或者彌補虧損後按超過面值6%的比率分配股利。
利潤類賬戶的錯弊查證方法[3]
一、投資收益賬戶的錯弊查證方法
查證人員首先應通過審閱被查單位與接受投資方簽訂的投資合同或協議,調查詢問有關單位及個人,瞭解有關情況,對正確的會計處理做到心中有數。
(1)對於成本法與權益法的選用不正確的問題,查證人員可以通過審閱、核對、“長期投資”、“投資收益”賬戶下有關明細賬與相應的會計憑證記錄內容,確定被查單位對某項投資的收入或損失所採用的核算方法是成本法還是權益法。在此基礎上,核對查證被查單位有無按規定和要求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對外投資收益或損失。
(2)對於投資企業未及時足額地登記“投資收益”的問題,查證人員首先瞭解被查單位某項投資所應收取收益的金額及其具體時間:然後,通過審閱“投資收益”及有關會計賬戶中的明細賬記錄內容,並將其與對應的會計憑證進行核對,確定該項投資所實際收取的收益金額及收取時間;在此基礎上,通過核對和進一步調查分析來查證問題。
(3)對於對外投資收回或轉讓收益的處理不正確的問題,也可以通過審閱“投資收益”賬戶中有關明細賬與相關會計憑證記錄內容得到查證落實。
(4)對於“投資收益”賬戶未按規定轉賬問題,查證人員可以通過查找“投資收益”賬戶各期末有無餘額來發現線索,然後再調閱相關的會計憑證,進行賬證、證證核對來查證問題。
二、營業外收入賬戶的錯弊查證方法
查證人員在審閱“營業外收入”有關明細賬時,一般能查找出有關線索。
(1)對於虛設營業外收入問題,查證人員在審查“營業外收入”明細賬時,應註意有無摘要欄說明不清楚、金額異常等情況;發現線索或疑點後,再調閱相關會計憑證,進行賬證、證證核對來查證問題。
(2)對於將屬於營業外收入的內容轉記入負債賬戶的問題,查證人員在審閱有關負債賬戶的明細賬時,應註意檢查其貸方記錄內容有無屬於營業外收入的業務,檢查其借方記錄內容的摘要欄說明是否明確、合理,發現疑點後,再調閱會計憑證,進一步查清問題。
(3)對於錯列營業外收入問題,查證人員在審閱“營業外收入”有關明細賬時,應註意審查列入其中的內容有無屬於產品或商品銷售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或者檢查其摘要說明是否清楚、明確;若有線索,應調閱有關會計憑證進行核對,從而查證落實。
三、代購代銷的錯弊查證方法
(1)對於漏交稅金及附加問題,查證人員在瞭解被查單位存在代購代銷收入的基礎上,進一步審閱其“代購代銷收入”與“應交稅金”有關明細賬記錄內容,檢查其是否計提並繳納了營業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
(2)對於代購代銷業務中有關費用處理不正確問題,查證人員應審閱有關會計資料,特別是有關費用明細賬,調查瞭解有關情況,查證其對代購代銷商品業務的有關費用的處理是否正確、合規。
(3)對於將應收取的手續費記入負債性質賬戶的問題,查證人員在瞭解被查單位存在代購代銷業務的基礎上,進一步審閱有關負債賬戶的明細賬,看其是否有摘要說明不清楚的情況,並查閱有關憑證,落實問題。
四、所得稅賬戶的錯弊查證方法
1.收入的審查
收入的審查,主要是查證銷售收入是否符合稅法關於銷售實現標準的規定:銷售收入的入賬時間、入賬金額是否正確;是否存在隱匿、虛增收入的問題。
2.支出項目(扣除項目)的審查
支出的審查,主要是查證支出是否合理、合規。審查時,將有關明細賬戶發生額與稅法有關規定核對,看是否存在虛列支出等問題。
3.不得扣除項目列支的審查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有些項目不得扣除。在查證時應註意這些項目的處理是否符合規定:
(1)資本性支出是否根據具體情況分別計入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和遞延資產,有無直接計入生產成本、製造費用、期間費用、其他業務支出和營業外支出。
(2)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是否按規定記入“無形資產”賬戶,有無計入收益性支出賬戶而影響應納稅所得額。
(3)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應在稅後利潤中列支,企業有無違反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其扣除,從而減少了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4)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按規定均應在稅後利潤中列支,企業有無違反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從而減少了應納稅所得額。
(5)超過國家規定允許扣除的公益、救濟性的捐贈,以及非公益救濟性的捐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查明以上支出有無違反規定而予以扣除的。
(6)企業發生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按規定應從保險公司或其他方面得到賠償,對有賠償的部分有無違反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
(7)各種贊助支出有無違反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
(8)對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各項支出有無違反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
4.拖欠、截留稅款的審查
對於稅款繳庫的審查,首先,應查明企業是否及時向當地稅務機關報送會計報表和所得稅申報表;其次,應結合審閱“應交稅金”賬戶的記錄,並通過“應交稅金”賬戶與其他賬戶的對應關係,確定企業有無拖延、欠繳、截留稅金的現象。
5.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審查
根據有關制度規定,企業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稅前利潤不足彌補的,可在以後年度由稅前利潤彌補,但延續彌補期最長不超過5年。審查時,應註意:
(1)企業發生虧損年度的虧損額的真實性和正確性。主要審查年度虧損是否經會計師事務所和所屬稅務機關審核:未經核實的虧損額,不得彌補。
(2)企業發生虧損年度的準確時間。根據規定,如果企業發生年度虧損,在連續5年的彌補中未全部補足,則第6年不得再用稅前利潤彌補。因此,發生虧損年度的;隹確時間的確定,對核實以前年度虧損彌補至關重要。可覆核各年度的“本年利潤”賬戶,並調閱有關憑證進行核實。
6.減免稅的審查
對企業減、免稅的審查,應查閱減、免稅的批准文件,註意其減、免稅的範圍是否屬實,減、免稅的期限是否超過文件的規定。必要時,可與當地稅務機關直接取得聯繫,進行詢問,以確認減免稅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五、利潤分配賬戶的錯弊查證方法
對利潤分配業務中存在的錯弊,其查證方法分別是:
(1)對於利潤分配順序不正確的查證,查證人員首先應審閱核對企業利潤分配的會計憑證,根據本年轉入的凈利潤額,按正確分配順序逐項計算核對,發現問題再找有關人員核實,確定問題的實質。
(2)對利潤分配標準不正確的查證,查證人員應審查利潤分配的會計憑證及其他有關賬簿所反映的分配標準,並將其與有關規定進行核對。比如,審查“盈餘公積”賬戶,瞭解是否提取了盈餘公積金:如果未提取,應計演算法定盈餘公積金是否已超過了資本額的50%:如果已提取,應按規定分配順序和標準計算提取額是否正確;發現問題後即核實確證,併進行調整。
(3)對虧損彌補不正確的查證,查證人員在審閱被查企業分配利潤的有關資料時,若發現有用稅前利潤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情況,應通過追蹤審閱、檢查被查企業以前利潤實現及分配的會計資料,瞭解其對虧損彌補期限及有關情況。
(4)對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不正確的問題,首先根據當年實現的利潤,判斷應否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同時審閱實收資本明細賬,以查明外部投資的真實性,或調閱投資協議,核實投資協議的合理性、有效性,瞭解有關利潤分配的規定。然後,根據有關協議與利潤分配的會計憑證相核對,確定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真實與否,發現問題後向企業有關部門及外部有關投資者查詢、確證。
利潤分配不是所有者權益類賬號嗎,這記錄有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