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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實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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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什麼是網路實名制

  網路實名制是指將上網者的身份和其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等相對應聯繫及統一的一個制度。其目的主要在於凈化網路環境,抑制網路犯罪

網路實名制提出的背景[1]

  目前,我國網路中危害行為屢屢發生,如網路暴力、不良信息、網路犯罪等現象都日益凸顯。特別是近年來,網路犯罪成為犯罪新動向並呈現出快速增長的趨勢。在網路匿名制的大環境下,網路犯罪偵查存在犯罪時間和地點難以確定、調查取證困難以及對犯罪人員難以跨區域搜索、追捕困難等問題,加之當前互聯網監管過程中還沒有實行全面的網路實名制管控,不能從心理層面對犯罪分子構成一種威懾力,因而,網路犯罪問題越來越嚴重。因此,網路實名制管控可以有效遏制不負責任的言論,減少網路暴力公眾的傷害,降低網路謠言對社會生活和政治穩定的影響,強化對企圖通過網路實施不法行為的人員的心理威懾力,提高網路犯罪的偵查能力和破獲效率,促進有序的網路環境的形成。

網路實名制的實踐[2]

  目前,已經包括歐美國家在內的一些國家在探索網路實名制,致力於消除互聯網匿名性帶來的小確定性以及對國家安全構成的威脅,實名制是互聯網發展的一種大趨勢。2011年1月,來自美國政府的消息稱,白宮正在考慮推出名為《網路空問可信任身份認證國家戰略》的草案,藉由建立一種“身份生態系統”,組建一個符合美國國家利益又體現政治正確的美版“網路實名制”;在谷歌(微博)公司發佈的“透明度報告里”,也包含了應政府要求披露用戶數據項目。根據2011年8月29日《紐約時報》的消息,英國政府考慮將Twitter變成實名制社交網路,據稱,這是英國政府就如何控制社交網路犯罪徵集民意後,募集得來的提案。2008年,法國政府開始準備確立網路簽名制度,推行網路用戶實名制,執行新的嚴格立法以全面凈化網路環境。南韓在2007年就開始全面推行網路實名制,2011年8月,南韓政府鑒於網民個人信息被大量偷竊和泄露,決定分階段廢除網路實名制。

  網路實名制,可以看作是中國政府構建和諧網路社會的積極嘗試。政府推行真實身份信息註冊是為了更好地建設客觀、理性、自由、有序的網路環境,更好地保護公民權益。自從2002年清華大學李希光教授首次提出中國應該實施網路實名制引發業內專家以及網友的激辯開始,我國關於網路實名制的討論就幾乎沒中斷過。2010年5月國新辦公開確認我國正在積極探索及推動論壇、BBS等各種網路互動環節的普通用戶實名制,7月1日國家工商總局實施“網店實名制”,8月1日文化部開始正式實施,“網游實名制”的《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2011年的電腦學會論壇上,有知情人士透露,公安部門已原則同意由公安機關接管或授權設立網路實名制的公共信息驗證機構。2012年1月初央行發佈《支付機構互聯網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核心規定便是強制實行網路支付賬戶實名制,3月16日起,新浪騰訊搜狐網易等四大門戶網站微博實行用戶實名制,逾期未通過真實身份信息比對的微博用戶將小能在微博上發言、轉帖,只能瀏覽相關內容。

網路實名制的利弊[3]

  網路實名制究竟是利是弊,國內的學者、網民討論是很激烈的,贊成者認為網路實名制可以規範人們的言談,互聯網的世界和現實世界一樣是需要倫理法制來維護其正常秩序的。在很多人看來,與其討論網路實名制的各種利處,更應該註意中國實行網路實名制的必要。實行網路實名制有利於社會安定團結和國家的民主發展。實行網路實名制有利於電子商務的發展。實行網路實名制有利於提高國民素質。網上實名將促進誠信、守法的意識、促進經濟、促進民主,這些對於健康的國家都是必須的。反對者則認為網路實名制將使網路失去活力,實名制不利於言論自由。實行網路實名制會涉及侵犯隱私,限制人們的發話權。

網路實名制的意義[4]

  1.有利於提高網民的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

  網路實名制要求網民提供個人的真實身份信息,從而達到網路虛擬主體和現實主體的對應。這樣做可以促使網民加強對自我行為的約束,提高網民的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改善網路空間誠信缺失的狀況,並最終實現規範網路秩序,凈化網路環境,促使網路空間健康發展的目的。

  2.有利於打擊網路違法犯罪活動

  網路的虛擬性和網路匿名制使得追查及確認網路犯罪人非常困難。雖然可以追蹤到網路地址,但是由於該網路地址的流動用戶數量眾多且未經實名登記,利用該網路地址實施犯罪的行為人自然難以被追查。目前公安機關破獲的網路犯罪中,有許多犯罪分子就是利用這一點多次流動作案,通過在不同的網路地址上使用不同的網名而多次用同樣的手法成功實施犯罪而未被及時識破和抓獲。網路實名制可以幫助公安機關快速確認網民身份,增加破案線索,節省社會運行成本

  3.有利於保護網民言論自由權

  有人認為,網路實名制的實施必然會限制網民的言論自由。筆者認為,網路實名制的有效實施不會影響網民的言論自由權。任何自由都不是無限制的,言論自由權必須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實現,不得侵害他人利益集體利益以及國家利益。因此,只要網民不違反法律規定,就可以像以前一樣自由表達思想。同時,網路實名制的配套法律法規及其他配套措施可以做到最大限度地規範政府行為,避免行政權力過度擴張,從而為絕大多數網民充分行使言論自由權提供保障。

  4.有利於保護網民隱私權

  有人認為,網路實名制的實施需要網民提供真實身份信息,因此不利於網民隱私權的保護。筆者認為,網路實名制的有效實施將會使網民隱私權得到較以前更充分的保障。首先,網路實名制實行嚴格的保密制度,網民的身份資料得到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嚴格保護,未經法律授權不得隨意查詢網民真實信息;其次,匿名制並不像人們想象的那樣可以有效保護個人隱私,相反,它使得某些人在匿名的掩護下隨意接收和發送信息,肆意侵犯他人隱私而沒有受到法律製裁。網路實名制卻可以通過對侵犯網民隱私及其他網路違法犯罪行為的製裁達到凈化網路環境,規範網路秩序的目的,從而保護網民的個人隱私在網路空間內不被隨意侵犯和利用。

  5.有利於促進網路經濟的發展

  網路實名制可以增強電子交易主體間的相互信任感,可以提高電子商務活動的安全性。這必將促進網上銀行網路消費產業的快速發展,吸引更多的資金資源進入網路產業,從而提升網路整體服務質量,帶動網路經濟的發展,並最終帶動我國經濟的發展。

我國如何實現網路實名制[5]

  (一)實現網路實名制應遵循的原則。

  1.實名以誠信為基礎。誠信應是相互的。資源建設質量雖然重要,但網路用戶的隱私和權利保護同樣重要。當網路用戶在基於實名的平臺中有不軌行為,到底是由系統平臺還是落實到管理人員來進行?如果落實到人,又如何明確什麼人可以有檢索這個網路用戶的實名的特別許可權呢?落實到人,就可能生產出一些讓網路用戶擔憂的特權人物;落實到系統平臺軟體中,又將面對系統的機械處理缺少人性化和系統的安全性等問題。

  2.網路實名制遵循社會公平的原則。網路實名制在給廣大網路用戶帶來安全的網路環境的同時,也要求他們放棄一定的個人自由。如果不放棄一定的自由,網路空間繼續維持現有的混亂、無安全保障的狀態,網路用戶最終將犧牲更大的自由。只有廣大網路用戶放棄部分自由所付出的代價,小於因網路違法犯罪造成的危害而付出的代價,那麼網路實名制才可以被廣大網路用戶所接受。實行網路實名制必須是在自由和安全兩個目標之間求得一個平衡。網路實名制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公平的。

  3.網路實名制應遵循法律、法規。網路實名制是規範網路空間活動秩序、保護人權、打擊網路犯罪的重要法律制度,是網路社會正常發展的法律保障和要求,但是,要充分發揮出其積極功效,遏制其可能帶來的消極作用,需要建立配套的法律和技術管理制度。我們應當在實施實名制過程中積極總結經驗。頒佈有效的法律和法規來促進網路實名制的更好的實現。

  (二)我國實現網路實名制的措施。

  1.實行網路實名制需要配套制度。實行網路實名制,是為了規範網路空間活動秩序,打擊網路違法犯罪,保護網路用戶的合法權利,但同時也可能給侵犯公民個人數據創造了條件。網路實名制的實施,要求公民將一部分個人信息交由網路服務提供者保存,如果沒有完善的個人信息保護機制,網路服務提供者或者國家機關能隨意獲取、使用這些個人數據,將對公民權利構成極大危害。

  2.實行網路實名制,必須解決個人數據保護問題。目前,我國還沒有規定保護個人數據的法律,只有少數部門規章對個人數據保護進行了原則性的規定。如信息產業部發佈的《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第12條規定:“電子公告服務提供者應當對上網用戶的個人信息保密,未經上網用戶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信息產業部發佈的《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提供者對用戶的個人註冊信息和互聯網電子郵件地址,負有保密的義務。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提供者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非法使用用戶的個人註冊信息資料和互聯網電子郵件地址;未經用戶同意,不得泄露用戶的個人註冊信息和互聯網電子郵件地址,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曰但是如果按照這種立法模式,以分散制定部門規章的方法建立個人數據保護法律體系,將導致個人數據保護法的零亂、不系統,不利於實現個人數據保護法的法律效果。需要一套比較全面的法律來做保障。

  3.實現網路實名制需要建立完善的網路身份管理制度。除了為網路實名制建立保護個人數據的法律制度外,實行網路實名制還需建立網路身份管理制度。網路身份管理制度要求網路用戶使用的網路身份能與自己的真實身份對應,雖然其他人不能從網路身份直接判斷出網路用戶的真實身份,但身份管理系統能將二者一一對應。我國己經有網路身份管理制度的雛形,如網吧的身份登記制度、網路接入服務提供者的身份登記制度等。

  4.實現網路實名制要靠政府、網路經營商、廣大網民的共同努力下共同來實現。政府在巨集觀上把握,廣大網民和經營商共同配合。網路實名制的提出,與互聯網應用、網路社會的發展有著密切的關係。網路改變了人們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思維方式乃至情感方式。人畢竟是現實中的人,不會因為進入網路空間而從根本上改變了自身的社會經濟地位。網路社會本質上是現實世界在現代科技條件下的一種延伸,無論它多麼特殊,它仍然是現實世界的一部分,現實世界中的自由有一定的限度,網路空間的自由同樣也要有一定的限度。實行網路實名制,可以使人與人之間增強信任感,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參考文獻

  1. 劉黎明,陳禮儀.網路實名制管控與網上偵查[N].鐵道警察學院學報,2014(4)
  2. 楊志勇.理性看待網路實名制[J].信息網路安全,2012(08)
  3. 呂曉霏.網路實名制淺析[N].齊齊哈爾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10(05)
  4. 孟祥秀.關於我國實施網路實名制的探討[N].哈爾濱學院學報.2012(06)
  5. 齊凱,嚴煒.論網路實名制實現的可行性[J].產業與科技論壇,200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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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34.97.* 在 2022年4月14日 11:54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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