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生產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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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生產網路(Global Production Net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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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生產網路是指跨國公司將產品價值鏈分割為若幹個獨立的模塊, 每個模塊都置於全球範圍內能夠以最低成本完成生產的國家和地區, 進而形成的多個國家參與產品價值鏈的不同階段的國際分工體系。
全球生產網路理論的產生與發展[1]
對全球生產網路進行分析的工具源於國際商業研究者提出和發展起來的生產價值鏈理論。20 世紀80 年代中期, 美國經濟學家波特( Poter,1985) 把市場競爭因素納入企業經營管理的分析中。他著眼於對企業內部勞動分工的分析, 在《競爭優勢》一書中提出了價值鏈的概念。它分解為從設計開發到加工製造, 再到產品銷售等不同階段, 把這些階段看作連續的過程, 就產生了價值鏈條的概念。
為了將價值鏈理論直接接到全球經濟或產業網路組織中去, 20 世紀90 年代, 美國杜克大學的社會學教授格裡芬把波特的價值鏈條概念應用於全球範圍的企業之間的關係, 提出了全球商品鏈條理論(Global Commodity Chain, GCC) (Gereffi,1999)。格裡芬(Gereffi) 將採購者驅動(Buyer—driven) 的價值鏈與生產者驅動( Producer—driven) 的價值鏈進行了比較研究。這一比較研究對全球經濟的二元治理模式即市場和公司制模式提出了質疑, 認為二元治理模式掩蓋了目前全球經濟深刻的生產組織方式的變化。這是對全球生產網路理論研究的一次重大突破。此後, 阿爾恩特和凱爾科斯(Arndt andKierzkowski,2001) 使用“片斷化”( Fragment) 來描述過生產過程的分隔現象。他們認為這種生產過程在全球的分離是一種全新的現象。這就使得同一價值鏈條的生產過程的各個環節通過跨界生產網路被組織在起來, 這一跨界網路可以是一個企業內部完成, 也可以由許多企業分工作完成。隨著貿易的發展, 全球市場一體化的進程不斷加深, 這就使得發達國家發現將一些非核心的生產和服務等業務分離出去和全球採購更加有效益。由此使得發展中國家有了融入到全球生產網路中的機會, 只不過這種融入一般都是從介入全球生產網路中低附加值環節的低端道路開始的。
國內外對全球生產網路發展的研究[2]
國內外對全球生產網路發展狀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兩個層面: 一是地區層面, 主要研究特定地區的全球生產網路狀況。Yeats( 1998) 通過分析OECD 國家的零部件產品貿易額、貿易流向和貿易結構, 提出全球生產網路正在不斷地擴張發展, 並且以機械行業及運輸工具行業最為明顯。Kaminski 與Ng( 2001) 研究了中、東歐地區不同行業的全球生產網路, 得出了汽車、辦公設備、信息技術產品以及傢具行業的生產網路處於主要地位的結論。二是全球層面, 主要研究全球各國及地區的全球生產網路的總體狀況。Athukorala 與Yamashita( 2005) 對Yeats 的分析方法進行了改良, 從整體上對全球生產網路的規模、貿易流向以及產業結構等進行了研究。以上兩個層面上的研究成果基本描述出了全球生產網路的現狀, 但是仍然缺乏對各國和地區參與全球生產網路的程度、特點的比較研究。
關於全球生產網路的成因, 已有許多國內外學者對此做出了積極的研究。WIR( 2003) 指出全球生產網路的產生是源於各國貿易政策的改善、刺激外國投資以及技術進步。也有學者認為全球生產網路的形成是經濟全球化、信息化和貿易投資自由化所推動的( 蘇桂富、劉德學、陶小惠, 2005) 。Jones 和Kierzkonski( 2001) 將原因歸結為世界範圍內生產者服務業的飛速發展以及技術創新所引起的聯結各個生產模塊的服務鏈成本的下降。另外, Van de Gever( 1997) 提出跨國公司的國際化戰略是全球生產網路的主要成因。目前關於全球生產網路形成原因的研究大多是單一層面的, 從政策、產業等多個層面進行綜合分析的並不多見。
全球生產網路的發展狀況[2]
- (一)全球生產網路正在快速擴張
目前用來研究全球生產網路發展狀況的指標主要是零部件產品的貿易額及貿易流向, 本文亦使用這一指標來分析全球生產網路的發展變化狀況。零部件產品貿易額的統計方法使用Athukorala( 2005) 提出的方法: 從用於對有形貿易產品分類的第三版標準國際貿易分類( SITC, Rev3) 的全部10 大類數千種產品中選取出涉及加工貿易的225 種具體的零部件產品, 然後計算其具體的進出口額。
上世紀90 年代以來, 全球零部件產品進出口總額呈不斷上升的趨勢。1992 年全球零部件產品出口總額為4470 億美元, 1996 年為7290 億美元, 2003 年增至10480 億美元, 12 年內增長了134%。而同期的進口總額從1992 年的4080 億美元增長為2003 年的10440 億美元, 增幅達156%。全球零部件產品貿易額的大規模增長反映了零部件產品的生產、貿易規模不斷擴大, 全球生產網路總體上正在不斷擴張與深化。
- (二)發展中國家和地區更多地參與了全球生產網路
- 1. 東亞地區是全球生產網路最活躍的參與者
各國及地區不同的自然稟賦、經濟貿易政策決定了各自的零部件產品貿易額必有所差別, 進而各地區在世界零部件產品進出口額中的份額也有所不同。在出口方面, 1996 年出口份額最高的地區是東亞, 為38.3%,其次是歐盟和北美, 份額為38%、22%, 拉丁美洲、中東和非洲所占份額的總和僅為1.3%。2003 年份額最高的三個地區仍是為東亞、歐盟、北美, 其份額分別為42.7%、32.2%、18.9%。進口方面的情況大致相同,2003 年進口份額最高的地區為東亞, 其份額為41.5%, 歐盟、北美分別為30.2%、18.2%(Athukorala、Yamashita,2005) 。這一狀況說明瞭從各地區參與全球生產網路的程度來看, 東亞地區參與程度最高, 歐盟與北美次之, 拉丁美洲、中東及非洲地區最低。
- 2. 發展中國家的參與程度加深
1996~2003 年, 發展中國家零部件產品出口額占全球的份額有較大上升: 1996 年發展中國家在全球零部件產品出口額中的比例為24.3%, 2003 年增至35.3%, 7 年內增長了11%, 而發達國家的份額則相應地下降了11%。發展中國家零部件產品出口額占全球份額的上升反映了發展中國家總體上正逐步融入世界經濟, 越來越多的參與到全球生產網路之中, 並且參與全球生產網路的程度也在增加。
- 3. 與全球生產網路的發展中國家比較集中
參與到全球生產網路中的發展中國家大部分集中在東南亞地區。2003 年發展中國家中最大的5 個零部件產品出口國為中國( 包括香港) 、馬來西亞、墨西哥、菲律賓和泰國, 它們占整個發展中國家零部件出口總額的55%。這5 個國家中, 有4 個位於全球生產網路發展活躍的東亞地區, 墨西哥則因為參加了北美自由貿易區, 從而降低了貿易壁壘, 直接與美國、加拿大貿易一體化。與此相反, 那些與主要的發達國家市場沒有什麼聯繫, 缺乏基礎設施或受過一定程度教育的勞動力的國家, 則極少可能參與全球生產網路。
- (三)各產業在全球生產網路中的重要性相異
- 1. 電子、機械產業為全球生產網路的主導產業
在所有零部件產品中, 電信設備出口額占全球零部件產品出口額的份額最高, 為13.9%, 其次為半導體及其它電子部件和汽車零部件/飾件, 比例分別為13.1%、8.7%。接下來是辦公設備、電子機械和設備、電路轉換/保護設備、飛行器及相關設備, 其份額分別為7.2%、5.6%、5.3%、5.2%, 這7 類產品在全球零部件出口額中的比例達到了59%。值得註意的是, 這7 類產品大多都集中在電子和機械這兩個行業中。這一現象說明全球生產網路所所涉及的產品中, 電子、機械產品占了主要部分, 主導全球生產網路的行業主要是電子產業和機械產業。
- 2. 服務業在全球生產網路中的重要性增加
近些年來, 由於全球生產網路的主體——跨國公司對服務業的日益重視, 全球生產網路中這種從傳統的製造業領域向服務業領域擴展的趨勢越來越明顯, 服務業的重要性不斷提高。這種趨勢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在全球FDI 流入量的部門分佈在近十幾年內發生的較大變化上: 從上世紀90 年代初至21 世紀初的10 年中, 投入服務業的FDI 量占FDI 總量的份額明顯增加, 其從1989~1991年的54%上升至2001~2002 年的67%, 而傳統的製造業則出現下滑, 其份額從39%變為24%, 同比下降了15%(WIR, 2004) 。
全球生產網路的結構[3]
全球生產網路中的領導廠商( 一般有品牌領導者和合同製造商兩種類型) 處於網路的心臟, 是全球生產網路的主導, 他們的戰略與行為對主要供應商、一般供應商及其他網路主體的成長、戰略方向及其在網路中的位置具有直接影響, 其競爭優勢主要來源於對關鍵資源的控制、創新能力以及不同節點的協調和知識交流的能力。主要供應商直接與核心主體進行交易, 他們一般擁有自主性技術, 同時建立了自己的小型全球生產網路, 除了核心R&D 和戰略性營銷環節被領導廠商控制外, 主要供應商一般能夠承擔所有的價值鏈環節。一般供應商直接與主要供應商進行交易, 一般很少與核心主體打交道, 其競爭優勢主要來自於低成本以及交貨的靈活性和速度, 他們主要承擔價值鏈的低附加值環節。網路的具體結構如下圖所示。
全球生產網路的治理模式[1]
全球生產網路(Global Production Networks, GPN) 是跨國公司在組織上的重要創新, 它是以互補性分工為基礎, 通過相互依存的關係來並以一定正式的規制( 契約) 相互聯繫在一起的一種組織模式。
全球生產網路作為一種複雜的生產組織方式彌補和充實了除市場與企業這兩個極端的協調方式之外的大量中間產品的交易和中間狀態的交易組織。市場是組織經濟活動最為簡單和有效的一種模式, 市場上各個經濟行為主體通過貨幣買賣各種商品和服務, 其運行的核心機制就是價格機制。企業制運行的核心就是管理控制。生產網路方式與其它兩種方式相比呈現出以下特點:。
(一) 生產網路方式的主體關係。從各個主體關係看, 生產網路中的領導廠商與其他廠商( 合作伙伴) 之間不是上下等級關係, 它是以互補性分工為基礎, 以互惠互利為原則, 通過相互依存的關係往來以一定正式的規則( 契約) 相互聯繫在一起的一種生產組織治理模式。這種模式是一種穩定的雙邊交易契約, 能將不確定性降至最低。
(二) 實現資源共用的兩種治理模式。傳統的治理結構安排以企業內部資源配置效率為核心, 強調企業的內部治理, 而全球生產網路中的企業則更註重外部治理、共同治理模式。在全球生產網路中, 供應商作為領導廠商內部生產系統的延伸和領導廠商有著共同的利益基礎, 二者在一定程度上實現資源共用, 從而實現共同決策和共同治理。
(三) 領導廠商成為生產網路的核心者。在一個全球生產網路中總是存在著一個核心治理者即領導廠商, 它占據了生產網路上的高附加值的生產環節, 抓住了整個生產網路, 成為生產網路的核心者。領導廠商憑藉自己擁有的特質資本, 處於優勢地位, 吸附一些全球生產網路的其他合作伙伴。
(四) 領導廠商的治理模式呈多元化特征。一個參與到全球生產網路中的企業與其面對的不同關係的交易伙伴往往採取互不相同的治理模式。從購買協議到組建戰略聯盟再到股權的合資等方式, 生產網路的聯繫程度逐漸加強, 領導廠商就要根據交易類型、交易環境變化確定合適的網路聯繫程度, 選擇恰當的協作和治理方式。
全球生產網路的治理機制[4]
自從科斯首次用交易費用的概念區分了市場和企業兩種協調交易的方式之後, 新制度經濟學家在相當長一段時間里都在關註企業的內部組織與市場交易這兩種組織方式間的替代關係和它們的治理模式。哈特和格羅斯曼認為, 資產專用性和交易頻率低的交易採用完全隨機的市場交易, 對應以合約、產權為基礎, 以價格機制為核心的市場治理模式; 資產專用性高和交易頻率很高的交易採用完全內部化( 企業)的交易方式, 相應以科層等級的企業內部治理模式代替市場契約。然而, 正如威廉姆森所說, 在市場與企業這兩個極端的協調方式之間, 事實上還存在著大量的中間產品的交易和中間狀態的交易組織。全球化生產網路的出現, 充實了這一類型的組織, 在治理模式也顯示出一些不同的特點:第一, 從各主體關係和契約類型看, 生產網路中的領導廠商與其他廠商( 合作伙伴) 之間不是上下等級關係, 也不是通過鬆散的產權買賣的市場方式組織在一起, 它是以互補性分工為基礎, 以互惠互利為原則, 通過相互依存的關係往來以一定正式的規則( 契約) 相互聯繫在一起的一種生產組織治理模式。這種模式是一種穩定的雙邊交易契約( 關係型契約) , 能將不確定性降至最低, 既可遏制市場治理模式中較強的機會主義傾向帶來的欺詐行為, 又可防止企業科層管理中的體制僵化與委托代理問題, 它更像是一種建立在信任基礎上的、著眼於未來收益的開放性契約, 對長期利益的追逐使得各參與主體拋棄了短期的機會主義行為。由於兼容了傳統二元治理模式的種種優點, 從而使生產組織、交易更有效率,因而使領導廠商( 跨國公司) 更具競爭力。
第二, 跨國公司的全球生產網路強調外部治理、共同治理模式。它改變了傳統治理結構安排以企業內部資源配置效率為核心強調內部治理的做法, 全球生產網路中的企業成功超越了自身資源與能力的限制, 把原本屬於其他企業的互補資產、互補技術以及共用的產業能力等的大量外部資源納入到了自我發展的軌道。網路化擴大了企業利用的資源與能力範圍, 使企業的邊界越來越模糊, 因此, 要求各網路主體在關註企業內部效率的同時必須關註外部協調效率( 如前圖所示生產網路的協調包括公司內部和公司之間兩種協調) 。全球生產鏈越長, 即生產外部網路化的程度越高, 外部協調和外部治理的重要性就越大。同時, 在全球生產鏈中, 領導廠商必須與供應商和其他通過生產網路聯繫在一起的相關利益者建立起相對穩定的合作關係, 這種基於互補性分工基礎上建立的合作關係必然要求相應的網路決策權和控制權等的安排, 讓所有相關利益主體( 合作伙伴) 都參與到全球生產網路的相關決策與安排。比如在全球生產網路中, 供應商成為領導廠商內部生產系統的延伸, 領導廠商必須與供應商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信息共用, 以及允許對方參與產品設計決策等安排, 即在全球生產網路上各利益主體在一定程度上實現共同決策和共同治理, 這是網路化生產方式對治理結構的最優安排, 從而突破企業規制下的“股東至上”的單邊治理邏輯。
第三, 儘管實行的是各利益主體的共同治理, 但在全球生產網路模型中, 仍存在一個整個生產網路的核心治理者。
一般而言, 誰占據了生產網路上的高附加值的生產環節, 誰就抓住了網路中的戰略性環節, 誰也就抓住了整個生產網路, 進而控制該行業, 成為生產網路的核心治理者, 即領導廠商。因此, 要保持全球產業競爭優勢, 關鍵是掌握該產業全球價值鏈上的戰略環節。一旦掌握了某生產網路的核心治理能力, 同時也就成為整個生產網路的發起者、組織者或驅動者。
從發起者的角色差異來看, 全球生產網路可分為兩類, 即購買者驅動類型與生產者驅動類型。前者是指以行業中的零售商、品牌營銷商為領導廠商, 在全球建立生產網路, 主要從事服裝、玩具、家居用品等勞動密集型產品的設計、生產與營銷活動, 網路中的領導廠商往往在設計、品牌與營銷方面有突出優勢, 並控制整個生產網路; 而後者生產者驅動類型是指行業中的製造商成為網路的領導廠商, 由他們牽頭在全球形成生產網路, 主要從事汽車、飛機、電腦、半導體和重型機械等資本、技術密集型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活動, 領導廠商往往在資本、技術方面有獨特優勢。從經濟學角度來理解,在整個生產網路中, 領導廠商( 核心治理者) 往往占據利潤最多的生產環節, 因為這些環節也正是有較高進入障礙的環節。正是因為有進入障礙也就是領導廠商手中的特質資產,才能帶來一種類似於經濟租的高額回報, 在購買者驅動生產網路中表現為領導廠商獲得的品牌租、營銷租、關係租、貿易政策租等; 在生產者驅動生產網路中則表現為製造商的技術租、組織租等。由此可見, 主體要想獲得網路地位的提升, 就必須通過參與全球生產網路多個環節的活動, 逐步獲得或形成上述特質資產, 進而獲得種種經濟租。不管是購買者驅動還是生產者驅動, 領導廠商都會取得羅賓斯坦英輪流叫價談判模型中所謂的“先發優勢”。因為領導廠商知道自己擁有特質資本, 處於優勢地位, 肯定能吸附到全球生產網路中的其他合作伙伴, 因此他擬定了自己作為核心治理者相應權利為核心條款的合同。如果其他企業願意被吸附參與到全球生產網路中來, 簽約便是理性選擇。當然, 占據有利位置的領導廠商也可能在簽約後利用自己的壟斷地位以撤資和退出相威脅, 從而要求在全球生產網路的控制權結構安排中占據主導地位。
第四, 領導廠商治理結構的多元特征。根據威廉姆森的分析, 針對不同的交易應該採取不同的治理結構安排, 這樣才能使交易成本最小化。對於一個參與到全球生產網路中的企業來講, 它與長期購買協議伙伴、合資伙伴、以及聯盟伙伴等的交易在資產專用性、不確定性和交易次數上均有明顯差別。按照交易成本最小化的效率原則, 就應當針對它們採取互不相同的治理結構安排。一般從購買協議到組建戰略聯盟, 再到涉及股權的合資等方式, 生產網路的聯繫程度逐漸加強, 領導廠商就是要根據交易類型、交易環境變化確定合適的網路聯繫程度, 選擇恰當的協作和治理方式, 即全球生產網路中的領導廠商的治理結構具有多元特征。
全球生產網路的動態治理[4]
在締結全球生產網路的合約過程中, 占據戰略環節的特質資本起著關鍵性作用。憑藉其戰略環節的競爭優勢, 這種資本以自己為中心, 吸附其他資本積聚起來形成全球生產網路, 在此, 定義這種最具增值潛力、能夠把其他資本吸附過來形成全球生產網路的資本為核心資本。它可能是有形資本也可能是無形資本, 例如購買者驅動生產網路中的品牌、生產者驅動生產網路中的技術租等。但核心資本是個動態的概念, 它的構成隨時間而變化。隨著要素重要性( 稀缺性) 的降低, 核心資本對全球生產鏈的控制權會受到威脅與挑戰。這種挑戰隨著全球生產鏈的知識轉移、組織學習日益加大。與此對應, 隨著非核心資本的重要性( 稀缺性) 的上升, 或隨著技術、知識的消化吸收和創新, 非核心環節地位的上升, 其相應的利益主體必然會提出分享全球生產鏈上更多控制權和增值得益的要求。正是在戰略環節和非戰略環節、核心資本和非核心資本的逐步轉化及其地位的升降過程中, 實現了全球生產網路組織結構安排不斷的邊際調整和校正, 從而實現全球生產網路的動態治理。
調整和校正的方向不外乎有三種: ( 1) 戰略環節中的核心資本的重要性( 稀缺性) 上升, 地位加強, 資本價值增大, 占據戰略環節擁有核心資本的網路領導廠商對全球生產鏈的控制權更為穩固。(2) 戰略環節中的核心資本的重要性( 稀缺性) 下降, 地位減弱, 資本價值減少,網路領導廠商對全球生產鏈的控制權逐步削弱, 甚至會與某些原來非戰略環節中的主要供應商平起平坐, 共同分享全球生產鏈控制權和產品增值部分。(3) 戰略環節中的核心資本的重要性( 稀缺性) 急劇下降, 地位驟然減弱, 資本價值愈發減少, 網路領導廠商在全球生產鏈的控制權退居次要地位,非戰略環節升級為戰略環節, 非核心資本上升為核心資本,全球生產鏈控制權也轉移到原來的供應商和其他網路共同治理主體。比如在某些產品鏈中, 原來生產階段很重要, 占據戰略環節, 隨著生產技術的普及, 可能銷售和售後服務環節就變為重要環節, 相關主體投入的資本重要性隨之改變。
因此, 全球生產鏈的控制權的最終分佈狀態取決於鏈條上各環節的相對重要程度和資源稀缺程度大小。當然, 生產鏈上各成員的談判技巧、談判時的制度環境等也可能對全球生產鏈控制權的最終分佈產生影響。由於全球生產網路是一個多階段重覆博弈, 理論上甚至可認為是無限重覆博弈, 在這種重覆博弈中, 由於非核心資本量的不斷積累, 質也具有核心資本的某些特征或逐步向核心資本轉化, 非核心資本擁有企業參與全球生產網路控制權分配的談判力逐步增大, 從而事實上逐步分享了全球生產網路的控制權, 實現企業的動態治理過程。
此外, 從全球生產網路中領導廠商角度分析, 要實現內部與外部的整體協調, 適應競爭環境的迅速變化, 一個動態的網路治理結構安排對領導廠商也是必不可少的。研究表明, 全球生產網路化的程度、治理方式與技術水平的高低成正比關係, 技術含量越高, 就越要求更加緊密的聯繫, 直至產品或技術為企業的核心產品或核心技術時, 此時就要求將它們完全內部化, 而資本的積累、技術的進步是不斷變化的。因此, 全球生產網路中的領導廠商的治理結構安排必然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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