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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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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型契約(relational contracts)

目錄

什麼是關係型契約

  關係型契約是指由未來契約關係的價值所維持的非正式安排。或指那些不能以書面形式記錄,但企業由於擔心不履行這一契約可能的後果,而不得不執行的約定。

  它是一種長期契約和隱含契約,並具有動態性和不斷完善的特性。從內容上看,它包含了一般交易所無法包括而存在於科層企業中的指揮、管理協調等因素。而且,這種關係型契約通過聲譽效用機制、信任機制違約機會成本來實現自我履約。

關係型契約的特點 [1]

  (1)關係型契約是一種長期契約在純市場中,交易雙方基於各自的需要市場交易各自的產品,在一次性交易完成以後,雙方不再有經濟上的聯繫。即使它們之間還有第二次交易, 這也是很偶然的事,這種交易具有偶然性和臨時性的特點。在網路組織交易中,兩個以上的企業在同一價值鏈中處於不同的環節而形成一種相對穩定的分工和協作關係,交易對象相對固定和穩定,構成重覆博弈環境,從而保證交易的長期性和相對穩定性。

  (2)關係型契約是隱含契約或預設契約。在網路組織中,各成員企業在長期,重覆性交易的過程中,保證了交易者的互動溝通,使得人們可以通過"中學"來提高人力資本的專用性程度,加強隱性知識在交易主體問的轉移,彼此通過交流對交易或互惠的內容達成共識,這種契約不依賴法律,可自我實施。

  (3)關係型契約具有動態性和不斷完善的特性,由於契約的不完全性,締約雙方很難簽訂一份完全契約,契約的完善是一個過程,而這點在網路組織中表現十分是一個典型.在交易開始時,交易雙方只規定一個約束框架,其內容是在實施 過程中,不斷依靠企業間長期交往,溝通來逐步充實並實施的。

關係型契約的自我履約機制

  任何契約需要通過一定的機制來 確保實施,如市場規則,第三方製裁以 及契約的強制執行。而關係型契約的實 施主要是通過交易雙方之間存在的一種 自我履約機制來實現。

  1)通過聲譽效用機制來保證契約履行。這個機制強調了在契約不完全條件下買賣雙方的調整過程。信譽可以理解為為了獲得交易的長期利益而自覺遵守契約的行為以及由此導致的社會評價

  2)通過信任機制來實現自我履約信任是研究長期關係的一個重要概念,是關係評價中的一個重要變數,也是企業成功合作的必要組成要素,合作雙方之間的相互信任可以解決許多問 題,如權力失衡,信息衝突和高交易成 本和低收益率等。

關係型契約與產業集群治理

  科學學與科學技術管理短論產業集群是一種典型的關係型契約組織。

  產業集群企業之間的關係是一種鬆散的非正式聯結其交易行為既不是依靠第三方執行的正式市場型契約也不是依靠科層組織內部權威協調的關係型契約。產業集群是一種超越這兩種契約屬性的基於競合的關係型契約集群成員之間的關係可以用關係型合作和關係型競爭來概括。

  關係型契約與產業集群治理對於不同形式和屬性的契約理應採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加以治理這就產生了不同的治理結構。威廉姆森投資的專用性、交易發生的頻率不確定性三個緯度對交易進行了分類相應地提出了組織的邊界問題及市場治理、科層治理和多邊治理等幾種治理模式。在此將威廉姆森的交易不確定性、交易頻率和資產專用性統一用交易複雜性表示。不難理解交易不確定性、交易頻率和資產專用性的提高均會增加交易的複雜性。隨著交易複雜性的提高三種組織的治理成本均趨於上升但上升的速度不同。市場組織的治理成本隨交易複雜性的增加而迅速上升中間性組織治理成本的上升速度次之科層組織治理成本的上升速度最慢。因此對於不同的交易屬性理應採取不同的組織模式和治理機制。

  交易屬性與治理成本在交易複雜性居中時產業集群是有效的組織形式其本質是一種關係型契約。影響集群治理結構的因素是交易複雜性程度所決定的集群類型、競合關係等。集群治理的關鍵是要構築保持集群創新活力的內生化機制。因此集群治理的本質是關係型治理機制如聲譽、信任等社會機制及市場競爭性治理機制。產業集群的關係型契約屬性及其治理的非強制性決定了集群必然面臨多種機會主義的威脅。

  從產業集群的形成和發展看,也可以對關係型契約形成作較好說明。

  產業集群的產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自發性,它的發展則是一種自我強化機製作用的結果.即由於地理環境,資源稟賦 及歷史文化等因素的作用,在某一區域內一些相同或相關企業形成一種集合,並構成產業集群的內核或集群單元。這是一個集合概念,當集群單元達到某種間值時,從而產生足夠的場效應,其具有吸收和集合的功能,擴展的功能,自組織功能。在集群單元形成的時候,企業間的合作在開始時只是一個合作框架,其內容是在實施過程中不斷依 靠企業的交易及人際交往逐步充實和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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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林仲豪.關係型契約的特征、內容及履約機制. 改革與戰略.2008年第5期第24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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