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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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信托稅收[1]
信托稅收是指信托計劃期限內所涉及的稅務問題,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與政策辦理。對於法律、法規或政策沒有明文規定的信托行為的稅務問題,按照政府部門的相關規定辦理。
信托稅收的範圍[2]
(一)個人所得稅
我國現階段實行的是分類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受益人從受托人獲得的所得類型判定應依照信托機構所得的來源途徑具體判定,如利息、股利、紅利所得。由於我國信托業自身的局限性和我國傳統文化的約束,現階段個人與信托投資機構的關係較大程度地體現在個人對基金的購買上。我國相關個人所得稅法規規定,對個人投資者買賣基金單位獲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人未恢復征收個人所得稅以前,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6對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以及企業債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發行債券的企業再向基金派發股息、紅利、利息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基金向個人投資者分配股息、紅利、利息時不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對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國債利息、儲蓄存款利息以及買賣股票價差收入,在國債利息收入、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個人買賣股票差價收入未恢復征收所得稅以前,暫不征收所得稅。對個人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企業債券差價收入,應按稅法規定對個人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基金在分配時依法代扣代繳。
(二)企業所得稅
他益信托中,企業作為委托人,除了國家明文規定的對公益性、救濟性的捐贈,企業可以作為費用扣除外,其他類型的捐贈一律不准扣除。自益信托中,企業作為委托人,從信托管理機構所獲得各項所得應計入應稅所得。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彙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企業應當在辦理註銷登記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稅務機關申報並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繳納企業所得稅,以人民幣計算。所得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計算的,應當摺合成人民幣計算並繳納稅款。
(三)營業稅
信托活動涉及營業稅的情況較為複雜。他益信托中委托人將不動產轉移給受托人,實質是視為財產的贈與。當委托人為法人時應課征營業稅;當委托人將不動產銷售轉讓應納營業稅;如果受托人將不動產投資入股,共同承擔經營風險,則不納營業稅。信托管理人從事各項代理業務、租賃和咨詢業務時應繳納營業稅。
1.信托財產的受托人取得的信托服務收入,按照現行稅法,應當適用“服務業——其他服務”的稅目,征收5%的營業稅。
2.如信托財產中的無形資產、不動產所有權或永久使用權發生轉移,則涉及收入全額或增值額的5%的營業稅。
3.涉及增值稅、營業稅的,多數情況下,則同時涉及城建稅(增、營稅的1%或4%或7%,因地區有別)和教育費附加稅(各地均為增、營稅的3%)。
如果信托財產或信托管理中涉及不動產產權變更,稅收問題會更加複雜,可能會發生房產稅的納稅義務。房產稅中特別規定了代管人和使用人的納稅義務。當信托財產為房屋,受托人將其投入經營活動時,若出租則以所收取的房租收入計徵,若聯營則以房產的原值為計稅依據,對受托人課以房產稅。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中,也由擁有城鎮土地使用權的受托人為納稅義務人。納稅時點兩稅都為按年計算,分期繳納。
(五)土地增值稅
當信托財產為房地產時,有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稅。一般說來,由於委托人將房地產轉移給受托人而設立信托時,並沒有因此取得收入,因而在信托設立階段,不會發生土地增值稅問題。同理,在信托結束時,受托人將屬於信托的房地產交還給受益人時,受托人也沒有因此而取得收入,因而也不發生土地增值稅問題。只有在信托管理階段,當受托人本著信托本旨,將作為信托的房地產對外有償轉讓並取得超額收入時,才發生土地增值稅(收益人為納稅義務人,受托人為代繳義務人)。
(六)印花稅
信托交易的各個階段都會涉及印花稅問題。首先,我國信托法規定信托的設立必須採取書面的形式。設立信托的文件包括信托合同、遺囑等本質上應視為一種產權轉移書據,有委托人和受托人雙方同時繳納印花稅。其次,在信托管理過程中,受托人就管理、處分信托財產時所形成的應稅憑證如受托人與相關單位訂立的合同、受托人的營業賬簿等,要繳納印花稅。但信托公司從事的經濟咨詢業務按印花稅的規定不屬於技術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由於我國現階段並沒有開徵證券交易稅,印花稅實際上起著證券交易稅的作用。我國信托機構的信托業務中有著大量證券業務,按印花稅的規定應繳納2%的印花稅。
信托稅收的申報程式[2]
一、申報內容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主要內容包括:稅種、稅目,應納稅項目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項目,計稅依據,扣除項目及標準,適用稅率或者單位稅額,應退稅項目及稅額、應減免稅項目及稅額,應納稅額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額,稅款所屬期限、延期繳納稅款、欠稅、滯納金等。
二、申報文件納稅申報應報送的證件、資料有:
(1)納稅申報表;
(2)財務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材料;
(3)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協議書及憑證;
(5)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和異地完稅憑證;
(6)境內或者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7)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三、申報方式上門申報、網上申報、電話申報、郵寄申報、其他方式。根據納稅人的不同情況可確定納稅人採取不同的納稅申報方式。
(1)上門申報,即由納稅人或代理人員到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及有關資料。
(2)網上申報納稅是指經稅務機關批准的納稅人通過電腦網路、電話線路、報稅器、Ic卡、磁介質等形式辦理納稅申報。納稅人的申報時間以稅務機關收到電子申報數據的時間為準。
(3)電話申報納稅,是指納稅人藉助電信電話網、銀行網路和稅務系統網路,通過電話進行納稅申報和繳納稅款的一種電子申報納稅方式。
(4)郵寄申報,即納稅人通過郵電通信部門將申報資料郵寄到稅務機關進行申報納稅。納稅人申請使用郵寄申報方式的,應向所屬征收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郵寄申報申請審批表》,分局審核同意,報經縣局批准後,將《郵寄申報.申請審批表》退一份給納稅人。
(5)銀行網點申報,是建立在稅務部門與金融部門進行信息交換的基礎上,充分利用金融部門電腦網路提供的通存通兌功能,實現稅款申報的通存通繳的一種方便、快捷的申報納稅方式。
四、申報期限以1個月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稅;以1個季度為一期納稅申報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報繳稅款期限的最後一天,如遇公休假日可以順延。延期申報的具體規定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確有困難,需要延期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稅務機關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內辦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是,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應當查明事實,予以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