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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管理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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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会计体制)

會計管理體制(system of accounting administration)

目錄

會計管理體制的涵義[1]

  會計管理體制就是一定的國家或地區在一定的時期根據自己所處的社會經濟環境,介入會計活動,對會計活動進行干預、干涉、控制所作出的一系列制度和機制上的安排,以及據此所制定的一系列會計規範。這一定義所要強調的是以下三點:其一,會計管理體制是一定的國家或地區在判斷自身所處的社會經濟環境的基礎上所作出的選擇;其二,任何會計管理體制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都是如何干預、干涉、控制會計活動;其三,會計管理體制具有動態性,即它可以根據社會經濟環境進行不斷的調整和改革。

會計管理體制的類型[2]

  綜觀世界各國會計管理體制,大體上可以分為兩種類型:

  一種是集中與立法管理型;另一種是自我管理型。

  所謂集中與立法管理,是指政府積极參与會計活動的管理,這種管理主要通過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來進行,而會計職業團體在會計活動的管理中不占主導地位,只起著協助政府管理會計活動的作用。

  所謂自我管理,是指政府對會計活動的干預較少,除某些必要的立法外,對會計活動的管理完全交給會計職業團體自行管理。法國和日本是集中與立法管理型的國家,英國、美國是自我管理型的國家,而德國的會計管理體制則主要傾向於立法管理。從趨勢看,集中立法型國家在部分吸取“自我管理”的合理因素,而自我管理型的國家也在部分吸取集中立法的內容,雙方的差異只是側重點不同而已。

我國的會計管理體制

  我國的會計管理體制在具體的管理模式上主要表現在企業會計(主要是國有大中型企業會計)和財政撥款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組織管理方式、方法上的制度安排。

  一、圍繞企業會計(主要是國有大中型企業會計)的組織管理方式、方法上的制度安排所展開的會計管理體制,截至目前為止,共出現了三種會計管理模式,它們分別是會計委派制財務總監製稽察特派員制

  1、會計委派制。會計委派制是國家以所有者身份憑藉管理職能,對國有大中型企業(事業單位亦可)的會計人員統一進行委派的一種會計管理體制。

  2、財務總監製。財務總監製是國家以所有者身份憑藉其對國有企業絕對控股(或者控制)地位,向國有大中型企業直接派出財務總監的一種會計管理體制。在這種會計管理體制下,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或國有資產管理局向管轄的國有企業派出財務總監;財務總監根據授權,對國有企業的整體財務進行專業、專職財務監督。

  3、稽察特派員制。稽察特派員制又稱作總會計師制度下的稽察特派員制。在這種體制下,一方面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國有大中型企業中總會計師的組織落實和職權落實,抓好總會計師的培訓、交流、任免、考核和獎懲等工作;另一方面,由國務院向國有大中型企業,尤其是國有重點大型企業,派出稽察特派員,由他們代表國家行使監督權力;稽察特派員不參與、不幹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其主要職責是對企業的經營狀況實施財務監督,通過財務監督和檢查經營成果,對企業主要領導人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和經營業績作出評價。

  二、財政撥款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的組織管理方式、方法上的制度安排所展開的會計管理體制,截至目前為止,共出現了兩種會計管理模式,他們分別是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會計集中核算制度

  1、會計集中核算制度是通過建立專職的會計核算機構,由專業化的會計人員,運用現代化的會計處理手段和科學規範的會計處理方法,對行政事業或其他單位的會計業務進行集中核算和監督的一種管理制度

  2、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以國庫單一帳戶體係為基礎,以健全的財政支付信息系統和銀行間實時清算系統為依托,所有預算單位需要購買商品或支付勞務款項時,由預算單位提出申請,經國庫集中支付機構審核後,將資金通過單一賬戶體系支付給收款人的制度

會計管理體制的研究對象[1]

  會計管理體制是經濟管理的組成部分。重點研究以下內容:

  ①會計工作的領導體制。在我國,財政部門管理會計工作,併在各級財政部門之間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即各級財政部門分級統一管理本地區的會計工作:各級業務主管部門和基層單位在受上級或同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基層單位在受上級或同級財政部門指導、遵守國家統一會計法規制度的前提下,有權根據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靈活組織會計事務的權利。

  ②會計準則、會計制度的制定許可權。在我國,會計準則(包括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以及統一的企業會計制度的制定權在財政部。全國實行統一的企業會計制度。

  ③會計人員管理制度。在我國,會計人員的業務管理主要由財政部門負責;會計人員的人事管理主要由業務部門負責。

我國會計管理體制存在的一些問題[3]

  (一)會計信息失真

  我國會計主體的獨立性差、不能有效抑制財務上的亂收亂支、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十分普遍。據瞭解,目前很多單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會計信息失真的情況,嚴重擾亂了我國的經濟秩序,阻礙了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延緩了經濟體制改革的步伐。

  (二)會計監管不嚴

  現行會計管理體制的監督機制還存在許多問題。儘管對會計工作早已立法,會計人員執業的法制性、嚴肅性已躍然紙上,但迄今為止,會計人員的業務執法地位、會計監督的法律地位不為社會所廣泛承認,仍然把會計人員視為法人代表的私有財產,會計工作聽命於單位負責人的隨意指揮,會計工作沒有執法獨立性。在現實工作中,我們的某些政府官員依然認為“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下,會計人員只是企業的雇員”,否認會計人員的監督職權,強調會計“要為單位負責人負責”,使國家最高立法機關賦予會計人員的職權徒有虛名。

  (三)法律體系不完善

  目前現行會計法規中存在著若幹問題。首先,缺乏對虛假信息具體認定的法律規定。其次,會計法律責任難以界定。第三,在司法實踐中,一項虛假信息的披露,從原始憑證直至報表的公佈,中間有著非常多的環節,涉及到公司的財務人員、財務經理、公司監管機構,以及註冊會計師會計信息發佈的媒介等,如何確定這不同環節的法律責任,現行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的規定。

  (四)會計人員本身素質不高

  有些會計人員不熟悉國家政策、法規,又缺乏應當具備的職業道德,在日常的會計工作中,就會自覺不自覺地違反國家的政策、法規,更難以對經濟業務進行正常的賬務處理和會計核算。在工作中馬馬虎虎,缺乏應有的責任心,喪失原則,其結果勢必影響會計信息質量

對於會計管理體制存在問題的改革[3]

  (一)會計委派制

  讓企業會計從企業中完全獨立出來,變成國家派駐企業的專業人員,由國家通過職能部門來實行統一委派、考核、調遣、獎勵、任免和管理。國有企業的會計人員受國家委托,在企業中履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職能,在企業中代表國家利益。近些年來,全國各地都在推行和完善會計委派制,它對於強化會計監督、制止“三亂”、遏止腐敗、保護會計人員合法權益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會計委派制也存在一些問題:

  1、它與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相悖。這種體制實質屬於高度集中的體制結構,它不僅會導致會計其他職能萎縮,而且使企業會計的管理重新走上“政企不分”的老路。

  2、不符合政府機構精簡的原則,各級政府的會計專設機構派出會計人員的再監督成本加大,違背成本效益原則

  3、對派出會計人員的工作業績缺乏有效的考核措施,同時也會引起會計人員管理上的混亂。

  (二)財務總監製

  財務總監製是國家以所有者身份憑藉其對國有企業的絕對控股地位,向國有大中型企業直接派出財務總監的一種會計管理體制。它的最大優點就是抓住了經濟轉軌時期會計工作秩序紊亂的現象。首先,政府授權財務總監進行的監督與管理,是從產權角度去行使權力,體現的是一種來自於產權約束的監督關係,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與經濟轉軌時期“內部人控制”和“產權約束軟化”的矛盾衝突問題上,加強了股權對法人所有權經營權的滲透,從而維護了國家所有者權益,其次,這種會計管理體制吸收和集中了總會計師和內部審計中的部分財務管理與監督職能,又彌補了總會計師在企業組織地位和職責許可權上的不足,更為關鍵的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內部審計監督上的滯後性缺陷,有效地、及時地抵制財務上的亂收亂支,第三,這種創新的體制較之於會計委派制,更符合政府機構精簡的原則,在制度運作上更符合成本效益原則。

  (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一政府將所有財政資金集中在國庫,預算單位的一切財政性支出都只有在實際支付行為發生時,才能由財政部門從國庫單一賬戶撥付。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對從預算分配到資金撥付、資金使用、銀行清算、最終資金到達商品供應商或勞務提供者及用款單位賬戶全過程的監控制度。這一制度建立以後,能夠消除多重賬戶設置、資金撥付環節過多的弊端,減少資金沉澱,增加財政資金活動的透明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這一制度是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的有效改革措施,對於財務上的“亂收亂支”等問題來說是一項很有效的舉措。

完善我國現行會計管理體制的對策[3]

  (一)完善我國會計法律體系

  會計法律體系的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首先,要以 會計法》為指導,完善與之配套的法律、法規。應儘快出台對虛假會計信息具體認定的法規,明確界定提供虛假會計信息各個環節行為人的過失責任,明確會計監督、審計監督的執法職責和許可權,加大法律法規的處罰、賠償和執行力度,提高 會計法 的可操作性。其次,要完善會計法律監督體系,強化對會計人員法律責任的監督。再次,要結合當今時代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深刻分析信息化、網路化、數字化對傳統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的影響,確定新的會計模式。

  (二)應加強內外監督體系的建設

  1、推廣和建立財務總監委派制度。

  目前,廣東、上海、深圳等地相繼建立了財務總監委派制度,並取得了一定的經驗。建立這項制度改變了會計人員的任免、提升、工資福利都受企業負責人牽制的現狀。財務總監是出資人,並以所有者身份參與重大經營管理決策,監控日常重大財務活動

  2、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一是參與經濟業務所有過程的工作人員要相互分離,相互制約;二是重要經濟事項的決策和執行要相互監督、相互制約;三是明確財產清查範圍、期限和組織程式;四是明確對會計資料定期內部審計的程式;

  3、加強社會審計監督和政府監督的作用。

  目前很多註冊會計師沒有切實履行其監督職能,“銀廣夏”一案給註冊會計師行業的警示就在於註冊會計師對現有準則的執行存在重大疏忽。因此加強註冊會計師的審計工作的有效性,是提高會計監督力度的外部基礎之一。

  (三)調整政府機關會計行政管理職能,明確政府部門會計管理責任

  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行政職能的轉變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要求,適當調整政府機關的會計行政管理職能,進一步明確政府部門的會計管理責任,使真正屬於政府管理職能範圍的事務能落實到位,而不應出現政府各職能部門為獲得更多的管理權力而“政出多門”,或因互相推諉出現管理空位的現象。而不屬於政府管理職能的事務,該放權的放權,該移交的移交。

  (四)建立會計自我規範機制

  著手於建立企業會計人員的自律性組織,並賦予對會計人員從業管理的權利,使其逐步建立起全社會統一的職業道德準則、規範和從業要求,建立起會計的自我規範機制。明確被委派人員及會計核算中心人員的人事隸屬關係及待遇,完善會計人員的考核制度,加強會計人員上崗資格的審定,加強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開展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五)建立會計信用評價制度

  上海等省市前幾年進行了財務會計信用等級評價試點。其具體做法是建立信用等級評價制度、財務會計信用公告查詢制度和後續管理制度,並把會計基礎工作和會計信息質量作為主要考核指標。這種做法提高了單位負責人的會計責任意識,增強了單位財會人員提高素質的自覺性和緊迫感,促進了單位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初步形成了守信用、講信用的良好氛圍。這種做法值得借鑒和推廣。為了實現上述目標,真正建立起適應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會計管理體制,我們必須充分發揮政府部門、民間會計職業團體的作用,針對所有企業,制定詳細的、具體的會計規範,通過政策引導、信息服務、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等措施,促進會計工作水平的不斷提高。

參考文獻

  1. 1.0 1.1 張萍.對會計管理體制創新模式和發展規律的思考.審計與理財.2004年第11期
  2. 王棣華.論會計管理體制及其模式.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學報.2008年26捲4期
  3. 3.0 3.1 3.2 郭旺.關於我國會計管理體制的研究.山東紡織經濟.2008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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