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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l: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 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 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 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特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 盈利為目的。
-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併在一定範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對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或者已按規定繳獲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 中國勞動者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
- ·退休;
- ·患病、負傷;
- ·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 ·失業;
- ·生育。...>>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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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學的研究對象
- 社會保險學的研究對象是社會保險制度,也就是說,社會保險學是研究社會保險制度運行規律的一門綜合性的社會科學。社會保險制度是現代國家按照法律準則和程式,通過社會集資辦法,對勞動者遭遇生育、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等不可規避的風險,而暫時或永遠失去工資收入的,提供一定程度的經濟補償,使他們仍能保證基本生活的一種社會機制的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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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費率是社會保險單位在一定時期計算和收取保險費的比率。
- 社會保險費率通常分為兩大類:
- ·綜合保險費率是將兩種以上的保險項目綜合在一起,根據某一基數(如工薪總額)計算出來的總保險費率,然後,再按總的保險費率在政府、雇主和雇員之間分別承擔比例。
- ·分類保險費率是根據保險險種的性質、特征或其他因素分別計算的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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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按上年1-12月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稅項的月平均額進行確定。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 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雇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法人、 股東、 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10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 平均工資300%。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每年由市統計局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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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 社會保險基金是國家通過強制征收,用於抵禦勞動風險的一項基金。籌集對象包括政府、集體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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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收入形式
- 1.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是一種強制性的專款專用的財政收入形式,其收入要專項用於政府社會保險計劃的開支。
- 2.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國家政策規定的條件、項目、標準、方式等,給統籌範圍內的社會保險對象支付社會保險金待遇,以保證其基本生活和基本醫療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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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補貼是指政府為新增崗位招用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的各類 服務型企業(包括 商貿、餐飲、服務業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以及從事靈活靈活就業的持《再就業優惠證》的“4050(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的大齡就業困難人群)”人員和其他困難群體人員代繳的社會保險費。
- 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對象
- 1.各類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在新增崗位中招用持證(再就業優惠證)人員,並與之簽訂1後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 2.在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援助對象的企業(單位)就業人員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 3.就業援助對象靈活就業後辦理了就業登記手續並參加社會保險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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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審計的職能
- (一)經濟監督是指由綜合經濟管理機關和專門經濟監督機關,按照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及社會經濟發展目標的要求,對社會經濟運行過程所進行的檢查、監視、督促及控制的活動。
- (二)經濟評價社會保險審計部門通過對社會保險資金運行全過程的審核檢查,評定被審單位決策、計劃和方案是否先進可行,其社會保險資金的運行是否按既定的決策和目的進行。
- (三)經濟鑒證社會保險審計部門通過審核檢查,確定被審單位所反映和說明的經濟情況資料是否符合實際,其會計資料、會計程式及有關的經濟活動情況是否真實、正確,並作出書面證明,給予權威性的鑒定公證,從而確定對其信穆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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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權是指勞動者由於年老、疾病、 失業、傷殘、生育等原因失去勞動能力或勞動機會因而沒有正常的勞動收人來源時,通過國家 社會保險制度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 現代社會的社會保險權的特點
- 第一,權利主體無論社會成員是否有能力參加勞動、是否從事雇佣勞動,其都有資格參保。
- 第二,社會保險權的義務主體具有多元性,雇主(在我國稱“用人單位”)、個人和國家都可以成為社會保險權的義務主體。
- 第三,社會保險權的客體即社會保險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主要是社會保險基金。
- 第四,社會保險權的內容包括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給付或保險服務、參與社會保險監管等多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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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法的內容:
·養老保險法是規範養老保險制度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醫療保險法是規範醫療保險制度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失業保險法是國家制定的、規範失業保險關係及主體的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工傷保險法是規範職業傷害保險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 生育保險法是規範因生育產生的權利義務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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