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術產業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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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術產業創新就是從高技術研發,經過技術創新和擴散,到形成高技術產業的突變過程。從微觀來說,高技術產業創新也就是高技術產業化和高技術企業成長,形成一定產業規模的過程;從巨集觀來講,高技術產業創新也就是高技術產業從初創期向成長期、從先導產業向主導產業轉換引起產業結構跨躍式升級的過程。
高技術產業創新的基本特征[1]
1. 高技術產業創新是介於巨集觀層次的國家創新和微觀層次的企業創新之間的中觀層次創新。企業創新是產業創新的基礎,而高技術產業創新可以帶動企業創新併為企業創新營造有利的環境和條件,可以擴充企業創新能力儲備,帶動和活躍企業創新,並且通過政策扶植、幫助和引導企業創新,同時為國家創新提供信息、資金、智力等服務。所以,高技術產業創新對於企業創新和國家創新,具有重要的實踐上的橋梁意義。企業創新、高技術產業創新和國家創新是一個從底層到高層的創新體系,它們既相聯繫又相區別。
高技術企業創新是指由高技術企業為主體而實施的創新行為,是高技術產業創新的基礎。按照加里?哈梅爾和普拉哈拉德的觀點,高技術產業創新應該是“高技術企業轉型的能力以及改造現有高技術產業的能力”,是高技術企業創新的最高層次和歸屬。高技術產業創新的目的是通過創新而提高高技術企業的創新能力。高技術產業創新可以在某種程度上分化和減少高技術企業創新的風險使高技術企業擺脫高技術產業生命周期的束縛,具有真正的可持續成長能力。同時,高技術產業創新和高技術企業的創新活動能力也是一國競爭力強弱的重要標誌之一。國家創新可以為高技術產業創新和高技術企業創新營造有利環境,包括為高技術企業提供各種服務、指導與制定行為規範和準則。
2.高技術產業創新是產品創新、工藝創新和市場創新互動與整合。產品創新是指產品技術上所出現的具有新價值的發展和變化,包括新產品的開發和現有產品的改進。工藝創新是指工藝技術上所出現的具有新價值的發展和變化,包括生產工藝流程、加工技術、操作方法、生產技術裝備等方面的生產技術的開發和改進。產品創新和工藝創新經常是交替出現的,二者統稱為技術創新。技術創新為經濟活動提供新的生產可能性邊界,為高技術產業創新提供新的可能性。技術創新是高技術產業創新的前奏,沒有技術創新,就不可能有高技術產業創新。但是,有技術創新,不一定有高技術產業創新。只有產品創新通過工藝創新不斷提高其質量,降低成本,再通過市場創新開發新的市場或創造新的需求,隨著需求的增加和技術擴散而達到一定的規模,才能形成新的高技術產業。正是產品創新、工藝創新與市場創新的交替、互動和整合才形成了高技術產業創新的各階段。
3.高技術產業創新更註重技術的高層性、先進性和自主性。高技術是知識密集、技術密集、資金密集的新興高層次實在技術群。高技術一定是新技術,但新技術不一定是高技術;高技術是以當代尖端科學為基礎的,是高層次的技術。以高技術研發為髮端的高技術產業創新,必須要有高的研究開發投入,在發達國家,高技術產業的研發投入占銷售額的比重已達到8%以上,生物醫葯、航空航天等領域達到20%以上。因此,高技術產業創新所依賴的技術是高層次的技術,是先進技術,是自主創新的技術。
高技術產業創新的過程機制[1]
高技術產業的發展是從基礎應用研究到實現產業化以及產業融合發展的連續過程,所以,高技術產業創新也是一個過程。結合上述對高技術產業創新含義和特征的分析,高技術產業的創新過程可以從三個方面來探討。
(一)高技術產業化和高技術企業成長的過程
高技術產業化是指從高技術產品或工藝的研究開發到通過技術創新實現商業化應用,通過技術擴散實現規模化生產的全過程。這一過程經過R&D,形成可應用的高技術,高技術與資金、勞動等其它生產要素組合在一起,經過高技術企業的整合,形成高技術產品,產品進入市場實現商業化應用,完成熊彼特的技術創新實現過程。隨著高技術商品的擴散與滲透,生產同類高技術產品的企業數增加、規模擴大,從而形成新的高技術產業,推動產業結構升級。
高技術企業完成產品創新並由此帶動了相關的技術創新及管理創新,完成了相對比較完整的經營體系創新工作,獲得了高額利潤。這對其他企業將產生誘導作用,吸引其他企業效仿,使技術擴散到其他企業,最後形成新的高技術產業。因此,以高技術企業創新為基點,帶動高技術產業創新也是形成、發展新的高技術產業的過程之一,如圖1所示。
(二) 高技術產業新體系的形成過程
高技術產業新體系是指通過產業相互滲透、相互交叉、產業重組,使原有產業邊界模糊,實現產業融合,在原有的高技術產業分工體系和高技術產業與傳統產業的分工體系基礎上形成新的產業分工體系。高技術是產業融合的強大推動器,而產業融合又促使新的高技術產業體系的形成。高技術產業融合的方式主要包括高技術的滲透融合、高技術產業鏈的延伸融合和高技術產業內部的重組融合。高技術產業的滲透融合往往發生在高技術產業和傳統產業的產業邊界處。高技術具有滲透性和倍增性的特點,使得高技術可以無摩擦地滲透到傳統產業中,並會極大地提高傳統產業的效率。
產業交叉往往發生在高技術產業鏈的自然延伸部分。高技術產業鏈的創新促進產業分化,使技術創新的成果不斷擴大,形成一個又一個新產業。產業重組主要發生在具有緊密聯繫的高技術產業之間。產業重組導致新的高技術產業衍生或原有產業內部組織結構的根本性躍遷。這種方式代表了高技術產業的發展方向,既適應了市場需求,又提高了產業效率。如我國信息產業經過重組最終形成了中國電信、中國網通、中國聯通、中國鐵通和中國衛通的“5+1”的競爭格局。目前,我國“十一五”規劃中也明確寫到“要加強寬頻通信網、數字電視網和下一代互聯網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三網融合’”。很明顯,通過“三網融合”又能形成新的信息產業。
(三)從先導產業向主導產業轉換的過程
羅斯托的主導產業理論指出,主導產業對產業結構的性質和特點具有決定性的影響,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主導產業也不相同,主導產業轉換的過程也是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過程。按照產業生命周期理論,高技術產業創新可以看成是從初創期向成長期、成熟期的演進過程。初創期的高技術產業部門具有先導產業、戰略產業的性質,可以稱為戰略性高技術產業部門;成長期的高技術產業部門具有主導產業的性質,可以稱為主導性高技術產業。戰略性高技術產業是新興的關係國家長遠利益和全局利益的產業,經過扶持放大,可以轉化為主導性高技術產業。主導性高技術產業具有很好的成長性和很強的創新性,產業關聯效應和擴散效應很強,對其他產業發展起到引導和支撐作用。因此,主導性高技術產業的形成,便實現了主導產業的轉換,促進了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這就是高技術產業創新的巨集觀圖景。
高技術產業創新風險的來源[2]
高技術產業創新的風險主要來自技術、市場及管理、金融、政策等方面。
(1)技術風險。
一是技術上的不確定性。一項技術能否按預期的目標實現應達到的功能在研製之前和研製過程中是不確定的,因技術上失敗而終止創新的例子是很多的。二是產品和售後服務的不確定性。產品升發出來如果不能進行成功的生產,仍不能完成創新過程。工藝能力、材料供應、零部件配套及設備供應能力等都會影響產品的銷售和生產。三是技術效果的不確定性。一項高技術產品即使能成功的開發、生產,在事先也難以確定其效果。四是技術壽命的不確定性,由於高技術產品變化迅速、壽命周期短,因此極易被更新的技術代替,但被替代的時間是難以確定的,當更新的技術比預期提前出現時,原有技術將蒙受提前淘汰的損失。
(2)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主要是由高技術產品市場的潛在性引起的。主要表現:一是難以確定市場的接受能力。高技術產品是全新的產品,顧客在產品推出後不易及時瞭解其性能而徵往持觀望態度或做出錯誤判斷,從而對市場能否接受及有多大容量難以做出準確估計。二是難以確定市場接受的時間。
高技術產品的推出時間與誘導出需求的時間有一定時滯,這一時滯過長將導致企業開發新產品的資金難以回收。如貝爾實驗室在2O世紀5O年代就推出了岡像電話,過了20年才實現了陔技術的商品價值。三是難以預測創新產品擴散的速度。
如1959年IBM公司預測施樂914複印機在1O年內僅能銷售5000台,從而拒絕了與研製該產品的哈羅德公司的技術合作,然麗複印技術被迅速採用,10年後改名為施樂公司的哈羅德公司已銷售了2O萬台施樂914複印機,成了一個10億美圓的大公司。四是難以確定競爭能力。高技術產品常常面臨著激烈的市場競爭,如果產品的成本過高將影響其競爭力;生產高技術產品的往往是小企業,缺乏強大的銷售系統,在競爭中能否占領市場、能占領多大份額,在事先難以確定。
(3)財務風險及其他風險。
財務風險是指因資金不能適時供應而導致創新失敗的可能性 由於高技術產品壽命周期短,市場變化快,獲得資金支持的渠道少,從而容易出現在某一階段不能及時獲得資金而失去時機、波潛在的競爭對手超過的危險性。
此外,在高技術創新過程中往往缺乏管理經驗,從而因管理不善而導致創新失敗。外部的社會、政治、法律、政策等條件變化也會給創新活動帶來風險。
高技術產業創新不同階段的風險分析[2]
高技術創新的動態性和不確定性使整個活動充滿了風險。
高風險和高收益又是高技術創新活功的最主要特征。為了探索高技術刨新活動中各階段的風險度,這裡就創新活動的六個階段逐一論述。
1.創新構思階段。
這一階段是高技術創新過程中的準備階段。這一階段與高技術創新過程具有不可分割性。成功的創新是從一個新的思想開始的,這種新的思想必須把社會需求與技術上的可能性兩者正確地結合起來。社會需求是社會與經濟的現有需求與潛在需求,技術上的可能性是指當前存在的先進技術或是具有現實可能性的技術知識的儲備。在這個思想形成過程中,所認識到的需求與技術上的可能性,在一個設計思想中融為一體,這是一個把兩方麗因素聯繫起來的創造活動。由於這一階段屬預備階段,因此,刈資金的供給關鍵取決於企業領導對高技術創新活動的重視程度/乏企業經濟效益狀況,而兩者又是相輔相成的。然而,發達國家的政府與企業都非常重視高技術創新,往往在這一階段也投人大量資金,以隨時獲取有關最新動向。
2.項目確定階段。
在這個階段,要劉所形成的新設計思想進行評價。這一階段又可稱為技術發明或其他科技成果的引入階段。雖然在整個高技術創新過程中,要劉‘高技術創新項目進行不斷的評價,但在這一階段,評價具有持別重要的意義。
因為它要決定該高技術創新項目是否值得繼續投入資源,把創新項目推向下一階段。這一階段的主要任務是:
(1)對該項目的市場競爭情況進行調查分析。其主要內容一是對競爭對手的調查分析,如競爭對手的產品種類與質量、產品的營銷過程與渠道、產品的廣告情況等等;二是對競爭產品的調查分析,如產品的質量、性能、用途、裝潢、價格、成本、商標以及交貨期限等;三是對市場競爭空隙分析,包括市場細分、市場定位、進人市場時機選擇。
(2)對參加項目人員的能力及有關資料數據進行調查,對現有技術先進程度、技術變革的可能性、政府政策調整與變化等進行調查,分析企業內部各部分力量的強弱和研究開發能力等等。由於這是一項高技術創新活動的決策階段,它在高技術創新全過程中占有重要地位。此時.研究開發工作還未開始,對產品的未來經濟效益和技術要求還只是停留在分析階段,可以說均為未知,所以預期風險很大,但由於此階段資金需求遁不大,所以降低了總風險。
3.研究開發階段。
研究開發工作的進展,總是由淺人深,循序漸進的。在工作初期,可以有多種的理論設想和多種研究實驗的方案。經過反覆的實驗、探索和比較,研究人員選擇出其中的最佳路線,放棄一些非最佳的方案;在取得實驗成果之後,再選擇少數有較大開發前景的項目進入中試或工業性實踐,使之能夠逐步形成完整的、能用於工農業生產的科技成果。
經過一次次篩選,大量的實驗成果以論文、報告和總結等形式出現。最後,有應用前景的成果往往就成為專利文件。國際上通常把科研與開發活動(即R&D活動)作為衡量一個國家、地區或部門科技實力和科技能力的核心於招標研究成果取得專利以後,往往通過以下幾種方式實行技術轉讓:專利及許可證轉讓;合作研究與開發;科研機構承擔外來任務;進行科研人員交流,建立紐帶關係式的信息網;科研單位提供用戶設施,建立新公司等等。這些方式的共同點是科研機構與專業工程技術人員開始合作,共同完成從小試、中試到產品的全部開發過程。其中中試是實驗室科研成果向生產轉移的重要中間環節。一方面,它把科研成果的創造性、新穎性、科學性和先進性向中試技術成果的成熟性、穩定性、經濟性和可推廣性方面延伸,大大提高科研成果向企業成功擴散、轉移的概率;另一方面,又承擔中試技術成果向企業推廣、應用過程中的風險與難度,縮短迴圈周期。通過中試階段,解決諸如產品設計、生產工藝、專用設備、持殊材料、檢測標準以及翔實的技術經驗分析等生產技術的難題,摸索出一整套可以用於指導大規模生產和建設的方法、路線和裝備。中試階段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我國每年有不少科研成果長期滯留於實驗室,未能向產業化、商品化深層次開發,與我國在經費投入方面冷漠中試密切相關。搞科研有科研經費,企業新產品投產有經費保障,惟獨介於科技和經濟結合邊緣地帶的中試環節少有,甚至根本沒有經費投入。
在這一階段,需要資金投入的主要有以下幾方面活動:(1)R&D經費的投入;(2)技術轉讓所需經費;(3)中試等研究開發環節所需經費。在研究開發階段,對產品的預期結果及其所能帶來的經濟效益已有所眉目,但對研究開發工作是否能夠取得預期目標尚不確定,所以技術風險很大。同時,由於這個階段在整個高技術創新過程中具有紐帶作用,所以必須保證有大量投入,而較大的技術風險也就帶來較大的投資風險。
4.工業設計與產品試製階段。
工業設計與產品設計是科學與應用、技術與產品、開發與市場之問的橋梁,分可行性分析、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工作圖設計、最終設計五個小段進行,是把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技術的科技活動,是進行工藝準備和組織生產試製的依據,是決定產品固有質量和可靠性的基礎。
高技術創新是否成功,一個關鍵因素是經濟上是否優越於原有技術。而工業設計階段正是降低勞動消耗、節約製造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的“工具”。所以,工業設計的要求是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這就需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搞好二次技術開發,提高科技“轉換”能力。不斷誘發新穎的設計思想,促進科技成果向生產技術“轉換”、傳統技術向高技術“轉換”,提高創新產品的技術含量,尋求產品本身的高效益和高附加值,使產品基本上三年一更新。二是加強反求工程研究,提高消化吸收引進技術的能力。技術引進支出額和消化吸收用款之比:日本為1:3—5,我國卻為4:1,為改變“重引進、輕消化”的傾向,要加強反求工程研究,消化、吸收、改良、發展引進技術,博採眾國之長,提高設計的起點。三是縮短設計周期,開展微電子技術應用研究,逐步採用電子電腦輔助設計的數據處理和圖形庫,提高設計效率。
產品試製是設計技術的物化,是高技術創新的核心。長期以來,我國科研單位試製力量薄弱,存在著設備老化、役齡過長、工藝落後等問題。研究所轉移到企業的新技術產品,由於未能經過試製往往不夠成熟,甚至走回頭路。然而要增強產品試製能力,需要為新技術補充設備,提高設備配套能力,要改進工藝流程,提高工藝水平和改善工藝裝備,廣泛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與新程式,必要時還需培養高級技工,提高攻關能力。
從上面分析可以看出,工業設計與產品試製是決定產品在質量上、性能上以及價格上的競爭能力的關鍵環節,要求大量的設備、信息、科技人員的進入,這就要求大量的資金。由於該階段已進入產品階段,技術上的風險逐漸減少,但投資上的風險卻隨著投資的增加而增加,所以總投資風險較大。
5.規模投入與批量生產階段。
上經濟批量,是提高創新效益的基本條件,任何創新產品在沒有達到經濟批量之前,由於固定費用左右著產品成本,往往缺乏經濟效益,更難形成創新優勢 技術產品經過試製定型、市場驗證之後,就開始進入在提高產品產出率的基礎上投入商品化生產、內涵式擴大生產規模的階段,這是高技術創新成果從技術進入市場的最後一道關隘由於前面幾個階段中技術上與經濟上的可行性研究均已通過,所以該階段在技術上已趨於成熟。主要前做的工作是:(1)建立專業化生產線,提高自動化生產能力、要在試製基礎上進行技術改造,確立專業化生產線,允組織拳頭產品的批量生產,二三年之後再組織換代產品的批世生產。(2)如果是以科研單位為主的新產品,則在完成前而幾個階段的工作之後,興辦生產經營型企業,形成新的生產能力,即科研機構自辦全民或集體性質的企業,並引入民辦科技實業以市場為軸心的全方位運行機制,實行高效、精簡、快速的科學釺理,形成開發、生產、銷售、服務一條龍。(3)吸收企業進入,發展集團生產能力。
科研機構以名優產品為紐帶,吸收企業、發展以科技為先導、以科研所為核心的企業集團,集結、優化、組台人才、技術、設備和信 窟、優勢,從生產專業化和經濟外向型著眼,以集團推進的方式組織大批量生產。
在這個階段,新產品預期效益日益明顯,但還存在著產品銷售市場變化的風險,該階段還因引進新技術所需的先進設備、購買原材料等主要物資資料,甚至新蓋廠房等,資金投入艟大,易受資金市場變化影響而增大了投資風險。
6.技術實施階段。
這是決定新產品能否暢銷和順利地收回花在高技術創新上的投資的階段。在這一階段中,大量資金將耗費在市場的開拓與分配渠道上,技術與經濟效益的不確定性的風險也已大大降低,但由於投資增加而引起的風險增加了,總風險比前一階段小。
高技術產業創新風險的防範[2]
高技術產業創新的風險防範要形成多方位的綜合體系,它應由三個維度構成:主體防範、社會分攤和政府防護。
1.高技術產業創新風險的主體防範。
高技術產業創新風險的主體防範是指技術創新主體(企業、科研單位等)採取各種措施對技術創新風險進行防範。企業作為技術創新主體,是技術創新的直接受益者,因而也應當是技術創新風險的當然承擔者。企業應採取各種措施來進行技術創新的風險防範,包括:(1)環境識別。不確定性導致風險,而不確定性又與信息不足有關,因此,企業可通過充分的內外環境分析、技術與市場預測、技術創新項目決策、可行性論證、風險預警監控等方法來擴展有效信息量,降低風險。(2)聯合創新。進行聯合創新,可以提高技術創新項目的成功率,並可使風險得到分攤,從而減少每一風險承擔者的風險。(3)項目組合。對於一些實力較強的企業,可以選擇適當的技術創新項目組合,以便分散風險,使企業技術創新的總體風險降低。(4)合理的風險迴避。是指在必要的時候,通過必要的方式,迴避不必要承擔的風險。企業一味迴避技術創新風險,只會導致企業科技水平低下、發展乏力:但在某些情況下,企業又應當策略性地迴避技術創新中的某些風險,例如,當某技術創新項目前景不明、信息不准時;當項目失敗概率很高而效益情況不明時;當項目-一旦失『敗會給企業造成致命打擊時。另外,當實施某一技術創新項目有多個備選方案時,應當迴避高風險方案。(5)風險控制。對於技術創新中的一些可控的風險,企業可以設法預先予以消除或使之減弱,以防範於未然。(6)風險處置。當風險即將發生時,採用適當方法進行應急處理;當風險發生時,採取補救措施以抑制風險損失的擴大。
2.高技術產業創新風險的社會分攤。
高技術產業創新風險的社會分攤是指有關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個人分擔一部分技術創新風險。社會對技術創新風險的分攤不是無償的,而是需按風險分攤與利益貢獻共用棚對稱的原則進行的。
技術創新風險社會分攤的方式有以下幾種:(1)科技信貸。在科技信貸中,企業以一定的價格(利息)購買了銀行的資金使用權,用於科技開發或技術創新,在此過程中,銀行也承擔了一定的風險。(2)科技債券與科技股票。企業通過發行科技債券與科技股票來籌集技術創新所需資金,從而使技術創新的一部分風險由社會個人及有關單位進行分攤。(3)科技保險。保險是對付風險的一種理想的形式 企業就技術創新活動或技術創新項目向保險公司投保,實際上是技術創新風險的一種轉移行為 但由於技術創新風險並非屬於全可保的風險,而是屬於部分可保的風險,因此,在目前條件下,企業技術創新風險通過科技保險方式只能實現風險的部分轉移,從而保險公司只承擔技術創新的部分風險。(4)風險投資。風險投資可以實現對技術創新風險的多層次分攤:第一層次,風險投資公司與風險企業或從事高風險技術創新活動的企業之間實現風險分攤;第二層次,風險投資公司各股東之間實現風險分攤:由於風險投資公司的股東可以是企業、銀行、保險公司、財政部門、以及社會個人,因而這種分攤具有廣泛的社會性:第三層次,政府分攤一部分風險投資的風險。
3.高技術產業創新風險的政府防護。
技術創新不僅會給創新者帶來收益,而且會通過技術擴散、產業帶動、出口促動、需求啟動而使社會受益,因此,技術創新風險在實現企業主擔、社會分攤的同時,還應當進行政府防護,技術創新風險的政府防護體系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而:(1)發佈、傳播科技信息,減少企業進行技術創新活動的不確定性與信息風險。(2)通過科技政策與法律法規,規範、引導企業的技術創新行為,以避防其陷入誤區。(3)強化國家創新系統,並組織重大技術創新活動,化解企業進行戰略性技術創新的風險障礙。(4)結合國民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的需要,大力開展一些實際指向性較強的應用研究,以減少一些從事超前性技術創新的企業的技術障礙。(5)組織進行技術服務,如組織進行技術交流、技術咨詢、技術交易、技術拍賣、技術招標投標、技術出口、科技成果展覽、產學研合作等活動。(6)通過建立和完善工程中心、行業中試基地等來減少技術創新中間階段的風險。(7)有選擇地對技術創新進行投入支撐,如對風險投資公司進行資金註入啟動等。(8)對某些高技術創新活動進行風險補償,以減少企業從事高技術創新活動的風險。(9)進行技術創新項目的信貸擔保。⑩ 對某些重大技術創新,可在初期採取政府購買的方式進行市場啟動,幫助企業化解市場風險。
我國高技術產業創新發展對策[1]
構建我國“努力實現投融資主體多元化、資金籌措市場化,建立健全以政府引導的、以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相結合”的高技術產業化投融資體系,儘快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產權交易市場和創業板市場,大力促進風險投資業的發展和中小高技術企業產權重組。
進一步創新和完善扶持高技術企業成長和發展的制度環境,鼓勵高技術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使之真正成為研究開發的主體、技術創新的主體。
加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和再創新的投資力度,儘快實現從模仿創新到自主創新的轉變;建設高技術中小企業的創新網路,促進創新集聚和擴散;實質性地推進產學研合作,增強高技術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放鬆產業管制,建立融合型產業體系,推進高技術企業的兼併和重組,促進高技術產業與傳統產業的融合發展。
為適應高技術產業融合發展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新趨勢,要大力調整人才培養結構,加強融合型和創造型人才培養,加強既掌握現代高科技知識和手段、又具有較強動手操作能力的“灰領”人才的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