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性就業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隱性就業(Unregistered employment)
目錄 |
所謂隱性就業,是指沒有按照規範就業渠道獲取固定職業的一種工作和生活狀態。是某些勞動者實際上處於就業狀態並擁有相應的收入來源,但同時卻被作為失業者對待的現象。從這個定義出發,隱性就業的界定需要滿足以下兩個要點:一是被作為失業者對待,在中國,政府所認定的城鎮失業者需要“登記在冊”, 從而能夠獲得相應的失業救濟和失業援助;二是在事實上擁有能夠獲得一定收入的工作。具體來說,首先,隱性就業者是被當作失業者對待的人員,而這裡所指的失業者應當包括社會顯性失業者和勞動力市場轉型時期企業內部的下崗者。企業內部的下崗人員儘管沒有完全與企業脫離關係,但實際上已無工作可做,如果其有能力工作、準備工作、並積極尋找工作的話,其實和通常所定義的失業者並無實質性的區別。
隱性就業並非中國特有,自70年代以來它就作為一種遍及全球的社會經濟現象,在國外大量存在,國外學者研究的“非公開職業”,就是指隱形就業,它大致包括如下四個方面:(1)企業秘密雇工;(2)未登記的自營人員;(3)未公開的兼職者;(4)非法職業者等。從我國的隱形就業現象來看,一般有如下幾種形式:
1.公開失業後的隱形就業。
公開失業後的隱形就業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失去原有收入保障的職業而領取救濟金者,又暗地受雇於其它單位或雇主,或暗地自謀職業。這是一種最典型的隱形就業形式,即在政府統計的失業大軍中,有相當一部分人實際上有工作。這種隱形就業形式在西方工業發達國家也相當普遍。近年來,我國失業現象愈來愈嚴重,1995年達600萬人左右,然而其中相當一部分失業者一方面從政府部門領取著失業救濟金,另一方面又紛紛或明或暗地從事著各種有收入來源的勞動或經營活動,如擺地攤、出夜攤、經商、倒買倒賣、幹個體、幫個體戶站櫃臺、到鄉鎮企業就職等,而沒有向政府部門申報統計,有的人收入還相當可觀。
2.第二職業或兼職。
一般認為,第二職業是指工薪勞動者在本職工作以外經常從事有貨幣收入報酬的兼職活動。實際上,職業本身並無弟次之分,只是當其與一定的從業主體相聯繫時才有先後、主次之別。所以,從狹義上講,第二職業應該是,相對於從業主體目前正在從事的第一職業或本職工作而言,並以取得收入為目的的一種業餘兼職活動。目前我國城鎮第二職業發展大致有四種投入類型:(1)體力型兼職,這以工人為主體,如工人業餘“擺攤”等;(2)智力型兼職,這以教育、科技等領域的知識分子為主體,如老師業餘兼課、律師業餘兼職、“ 星期日工程師”業餘咨詢等;(3)權力型兼職,這以在職和退職的黨政幹部為主體,如以董事、顧問之名,或明或暗地兼職;(4)綜合性兼職,其兼職主體較雜,而且是集智力、體力、權力的綜合運用於一體,包括一部分技術信息咨詢等。
但無論是什麼類型,作為第二職業本身都應具有兩個明顯特征:(1)業餘性,即勞動者用於兼職的時間精力較少,處於輔助、次要地位;(2)以獲取一定的兼職收入為目的,並且這種兼職收入不可能象第一職業收入那樣固定、穩定和經常地獲得。根據典型調查推測,目前全國從事第二職業者約2500萬人,占職工總數的25%左右。儘管早在1992年中央政府就在全國開禁了第二職業,但各類兼職者仍然出於各種複雜心態,若隱若現,不願申報自己的兼職活動,包括兼職收入,從而使政府對全國第二職業的從業狀況並不完全清楚,我國第二職業的發展實際上處於隱形狀態。
3.離退休退職人員的再就業。
從嚴格意義上講,離退休退職人員的再就業與第二職業有很大區別,兼職是指本職與第二職業同時並存,離退休退職人員的再就業則是指過去乾本職(或本職業已停止),現在離退後繼續工作。據勞動部門提供的資料表明,1988年,我國城鎮現有離退職工 2120多萬人,當年再就業率為17.25%,再就業者為360萬人。當年上海再就業率高達47.8%。目前如果按25%的再就業率,全國這類人員再就業者至少也有500萬左右。尤其是近年來全國各地都實行了“提前退休”或“內退”制度後,實際退出原有工作崗位的人數相當多。在這支眾多的離退大軍中,真正回家頤養天年或休息養病的並不多見。一方面,一些職工迫切要求在本單位辦完離退手續,另一方面他們又迅速在另一地方拋頭露面,開張營業,全國離退休退職人員再就業大趨勢業已形成。
4.農民工進城就業。
自80年代以來,由農民組成的農民工隊伍,潮水般涌向大中城市、沿海、沿江、沿邊開發地帶。城裡雖然有許多人無事可乾,但同時又有許多事情,城裡人不願意乾,或幹不了,於是城裡的“職業空白”就成了農民工的舞臺。一時間,近5000萬的農民工佈滿了城市和開發區的大街小巷。一年一度難以遏止的“民工潮”表明,農民自己開闢了一條“自費隱形就業之路”。
5.童工勞動。
童工是指年齡未滿16歲而參加工、農、商及服務行業等生產經營活動的少年兒童。雖然世界各國及國際勞工組織都對未成年人參加生產經營活動的年齡及職業條件作了極嚴格的具體規定,但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童工勞動的現象依然相當普遍。童工現象與貧困相連,最貧窮的國家往往是童工最多的國家。新中國成立後,政府曾嚴格限制童工勞動,但近年來伴隨著商品經濟大潮的衝擊,新的“讀書無用論”再度抬頭,全國每年有幾百萬少年兒童輟學,其中相當一部分孩童過早地被推到了商品經濟的洪流之中,成為童工。
6.犯罪活動的職業化。
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各種社會經濟犯罪活動有日益職業化傾向,如娼妓賣淫、拐賣人口、走私犯毒、盜竊詐騙、製造假冒偽劣商品和票證的地下經營活動、賭博等違規犯罪活動出現,一些不法之徒,以從事各種社會經濟犯罪活動,作為其謀取非法職業收入的主要來源。
1.提高了實際就業率,減輕了政府的就業壓力
就業率的高低與經濟發展的實績緊密相連。我國是一個勞動者資源非常豐富的國家,無論是農村還是城市,都普遍面臨著巨大的就業壓力,據國家統計局1994年對人口自然變動抽樣調查初步結果表明,目前我國城鎮失業率實際為5%左右(社會統計為2.8%)。目前國有企業吸納就業的能力減弱,集體經濟乏力,吸收就業的能力難以擴大,而隱形就業的存在與發展,不僅減少了全社會的隱蔽性失業量,而且大大提高了全社會的實際就業率。隱形就業的從業者,有的是無業游民,有的是政府統計中的失業者,有的是在職職工的兼職,還有臨時工、農民工等。這些人在沒有政府牽線搭橋的條件下,自謀職業,自費就業,不僅減少了政府巨大的就業壓力,提高了實際就業率,而且還減少了政府用於安排勞動力就業的財政支出。
2.填補了國民經濟中一些暫時不能替代的職業空白
從總體講,我國勞動力嚴重供過於求,許多人無事可做,在等待、尋找就業機會,但是另方面,又有許多事無人做,這種勞動力總體富餘與就業崗位短崗並存的矛盾,是我國隱形就業得以存在和發展的基本條件,如:一方面,大中城市的機關、企事業及科研單位,人才嚴重過剩,另方面農村基層和大批鄉鎮企業,則倍感專業人才奇缺;一方面近幾年舉辦起來的民辦教育等嚴重缺乏師資力量,另一方面,國家官辦高等學校及科研單位則人才濟濟;一方面,許多大中城市的有些臟、苦、累、險、毒行業和工種無人乾,尤其是城裡人不想乾,另方面,廣大農村的農民又存在著嚴重的不充分就業;一方面,我國第一產業、第二產業勞動力嚴重過剩,另方面第三產業的滯後發展又滿足不了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等。第二職業的興起,科技人員、教師、醫生、律師、工程師等短缺人才的業餘兼職,大批農民工進城等隱形就業的發展,無疑填補了我國再生產各個環節和社會經濟生活領域的許多職業空白,從整個社會來看,這不僅可以充分利用全社會閑置的勞動力資源,而且對於方便人民生活和增加國民財富,促進我國社會經濟文化等各項事業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3.增加了就業者的收入
各種各樣的隱形就業者,都可以從其隱形就業過程中,獲得相應的隱形就業收入,可用於提高隱形就業者的生活水平。廣大隱形就業者的從業目的之一就是掙取更多的隱形就業收入,例如農民工進城打工,一年收入往往在5000元左右,甚至更高,第二職業者兼職每月收入也在300至1000元不等,離退休職工的“餘熱”收入,有的也相當高,有的職工兼職辦企業、辦公司甚至集團公司,隱形就業收入就更高。所有這些,的確增加了廣大隱形就業者的收入,提高了隱形就業者的生活水平。近年來我國城鄉居民儲蓄存款額在萬億元人民幣以上,並呈增長態勢,職工名義工資增長速度大大低於物價上漲速度,但居民的生活水平並沒有相應大幅度下降,有的生活水平還大大提高了。這在相當大程度上是靠隱形就業收入在起著支撐作用。從這個角度上講,隱形就業活動的存在,提高了人們對當前通貨膨脹率較高的心理承受能力。
4.有利於勞動力的合理流動
高度集中的經濟管理體制,“拉郎配”、“終身婚配”的勞動就業模式,不僅使各類人才成了地區、部門、企業單位的“私有財產”,而且還導致人才“用非所學”、 “用非所長”,人才分佈不平衡。許多隱形就業的勞動者,通過兼職、“餘熱”等形式,到急需用人的單位、部門和地區,從事臨時或不固定性工作,這在我國當前勞動力市場還沒有完全放開的條件下,是一種比較好的人才流動形式。這種人才流動形式,不僅不存在原調出單位的阻力、住房分配、職稱評定、“鐵飯碗”的保障、家屬遷移及回城戶口等一系列“後顧之憂”,而且還有利於發揮從業者的專業特長,有利於部分緩和與解決我國跨世紀的人才斷層、人才分佈不合理、隱形失業等矛盾與困難。大批農民無組織、無計劃的自發移民,雖然會帶來一定的盲目性,但相比於過去把近8億農業人口限制在農村內部的做法而言,幾千萬農民工在“富民政策”的感召下,進城自謀職業,就對平衡勞動力的城鄉與工農分佈,對調整城鄉產業結構而言,無疑是一種較合理的流動行為。
5.對勞動力市場配置基準的形成起到推動的作用
“ 鐵飯碗”式的勞動者就業體制的最大特點在於,國家對每個城鎮勞動者“從搖籃到墳墓”,都採取了“包下來”的政策。相反,隱形就業一開始就沒有直接花費國家任何財政開支,實行的是純粹的市場調節就業,在這裡通行的是勞動者就業的“雙向選擇”原則和勞動者市場配置基準。體現出隱形就業者在流動中就業、在流動中生存、在流動中發揮才幹的特點。因而,在大部分隱形就業活動中,勞動者不僅基本上能夠做到“人盡其才”,“用其所好”,能夠得到最有效地利用,而且隱形就業收入的高低,對隱形就業人數及其規模的大小等,起著直接調節作用。隱形就業的這種市場配置原則和基準,對我國勞動就業體制和勞動力市場的形成,無疑起到了重要的催化劑和助推器的作用。
1.影響了政府關於勞動就業及收入生活水平統計的準確性
由於大量的隱形就業活動游離於政府的社會經濟統計之外,勢必使政府或官方統計的失業人數及收入水平指數,很難做到準確無誤。實際的隱形就業表明,現實生活中失業率比官方統計或公佈的失業率要低得多,一部分人的收入也比官方統計的要高得多。這不僅會嚴重影響建立在這種統計數據不盡準確基礎上的巨集觀就業理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而且還會使政府部門的勞動就業決策與現實生活的實際就業狀況相偏離,從而嚴重影響政府決策的正確性和可操作性。
2.減少了政府的財政收入,導致了部分公有資產的流失
隱形就業者利用其工作時間長短不一、收入多少不固定的特點,逃避政府的稅收監督與管理,從而使政府流失大量財政收入。城鄉的無照經營者、第二職業等的隱形就業者,其收入不僅難以把握,而且存在大量的偷漏稅現象。就業者利用其就業活動具有諸如隱蔽性、流動性、間斷性、不申報、未統計、沒管好等特點,要麼大吃“ 窩邊草”,損公肥私,要麼大肆進行偷漏稅活動,導致大量人財物資源向隱形就業活動流失。尤其是少數黨政幹部以權兼職,這些人大多“仗著公僕的位子,掛著公家的牌子,用著公家的款子,賺著權力的票子,裝進私人的袋子”,“吃著皇糧賺銀兩”,實際上是權力經濟在隱形就業形式中的具體表現。
3.導致了不合理的人才流失
受市場調節而迅速發展起來的隱形就業活動,在我國勞動就業體制和勞動者流動不健全的條件下,對促進人力在地區、部門、企業間的合理流動,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如果這種人才流動沒有任何節制的話,勢必會蛻變成人才的不合理流失。表現在:
(1)第二職業、停薪留職等實際上成了人才流動與流失的“中轉站”與 “試驗田”,許多企業的業務骨幹與技術尖子都通過這一“中轉站”而流失;
(2)人才流失實際上是技術的流失。有的職工將本職單位作為免費的“技術培訓中心 ”,一旦“羽毛豐滿”、機會成熟,就遠走高飛,甚至不辭而別,這不僅降低了本單位職工隊伍的技術素質,而且還使企業在人才培養方面,更加“小心謹慎”,生怕“為別人做嫁衣裳”;
(3)一些企業的“師徒關係”日趨“疏遠”,青年人大多急功近利,不願學技術,而註重拼體力兼職,師傅一來擔心“桃子”熟了被摘掉,二來擔心徒弟與師傅爭兼職飯碗,也不願教技術,致使許多技術絕活失傳;
(4)人才流失的背後是“人才大戰”,一些單位為吸引人才,以不要戶口,不要領導同意,不要工作檔案,只要學歷證明和身份證為誘餌,大挖其它單位的人才牆腳。(5)大批農村青壯年勞動力,盲目進城打工,嚴重地動搖了我國農業基礎地位的穩固,等等。由此看來,如果人才的流動直接或間接地對本單位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有重要影響,勢必會演變成不合理的人才流失。
4.導致就業摩擦和收入分配不公,影響了勞動者的生產經營積極性
大量勞動者“一主多業”現象,勢必會與我國當前的就業狀況發生摩擦與衝突。主要有:
(1)總量與結構矛盾。一方面我國城鄉勞動力嚴重供大於求,失業嚴重,許多人因沒有就業機會而得不到基本的生活保障;另方面,又有大量勞動者身兼二職甚至數職的情況,這在總量上勢必會減少或擠占部分可由失業者就業的崗位。雖然兼職活動由於其工作性質和專業素質的限制,並非所有的兼職崗位都可以由失業者來頂替,但許多兼職崗位還是可以由失業者來完成;
(2)“白頭”擠“黑頭”。雖然離退休退職人員(稱之為“白頭”)的再就業主要得益於“職業列車”上有其發揮“餘熱”的機會,但這部分“下車人員再就業現象”,對青年失業者(稱之為 “黑頭”)的就業,形成了一定的衝擊,產生了“白髮人擠黑髮人飯碗”的矛盾;
(3)乾“公活”與乾“私活”的矛盾。一些人無病呻吟,小病大養,不時或長期 “泡病號”、“吃勞保”,以兼職撈外快。這種乾“公活”養活乾“私活”的現象,嚴重地影響了前者的生產經營積極性;
(4)兼職者將時間、精力分配於本職與第二職業的矛盾。“上班象條蟲,下班象條龍”,“身在曹營心在漢”,一部分人在本職崗位上混鐘點、磨洋工、無精打彩,而在兼職崗位上爭分秒、講“奉獻”,幹勁衝天;
(5)尤其是那些“以權兼職”的黨政幹部,中飽私囊,嚴重地破壞了職業選擇的根本原則。所有這些在隱形就業過程中產生的職業選擇的摩擦與衝突,都不利於各種隱形就業形式的健康發展,嚴重地影響了大多數勞動者的生產經營積極性。
5.毒化了社會風氣,腐蝕了社會機體
各種經濟違法犯罪活動的職業化——非法職業,諸如走私販私、販毒、賣淫嫖娼、製造假冒偽劣商品的“地下工廠”、倒買倒賣、盜竊等非法地下職業活動,也構成隱形就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毒化了社會風氣,腐蝕了社會機體,影響了國民經濟環境和秩序,而且還給國家的經濟社會生活管理造成極大的麻煩,成為我國社會主義文明進步和健康發展的毒瘤。
1.勞動就業的市場調節
隱形就業的最大特點,就是它游離於國家計劃管理與勞動監督的範圍之外,實行隨行就市的純市場調節原則,這種市場調節主要表現在: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實行“雙向選擇”,既不存在“拉郎配”式的勞動指令,也不存在橫亘於兩者之間、致使勞動力不能流動的“籬笆牆”,勞動力的流動沒有單位、地區、所有制之間的限制,基本上可以做到人盡其才,用其所長,用其所好。
(2)與公派就業的“鐵飯碗”相比,隱形就業游離於政府管理的視野之外,是一種自費就業,這種就業不享受“公派就業”的機會與各種優惠,不直接花費政府的財政投資,走的是一條全新的“自費隱形就業”之路。雖然這些就業者在勞動過程中,要享愛社會原先存在的公攤成本,如交通、就業場所的占用等,但與國家行政配置的“鐵飯碗”相比,沒直接花費國庫分文。
(3)它完全以貨幣收入作為物質利益動力。各階層的勞動者自費就業,有的以自己的知識、特長作為資本,有的以自己的體力作為投入,還有的以“權力”、“關係”作為後盾,紛紛加入隱形就業的洪流,其最終目的是為了取得比就業成本投入更多更高的隱形收入。隱形就業收入大於隱形就業成本,是勞動者從事隱形職業活動的出發點,而且兩者的差額越大,隱形收入越高,隱形就業的動力就越大,加入到隱形就業隊伍的人數就越多。
因此,隱形就業是一種以單元的貨幣收入的大小為動力的價值取向。這與“公派就業”者的貨幣收入、或住房條件好、或能發揮特長、或工作輕鬆舒服等多元價值取向相比,無疑更能體現商品經濟的價值選擇原則。
2.隱蔽性與公開性並存
勞動者就業之所以要採取隱蔽形式,其原因有:
(1)政府不能向社會全體公民提供公費就業,同時社會上又有許多就業空缺,於是一些勞動者就見縫插針,填補了空白,而且與“大雅之堂”的公費職業相比,有些職業還被人們排除在“正堂”之外。
(2)隱形就業可隱瞞部分收入。失業者一方面可領取政府的救濟金,另方面又從事隱形職業或地下經營。兼職者可以獲取雙份報酬,某些非法職業者,還可以取得一份非法“黑色收入”。
(3)政府的管理機制不健全不完善。有的職業如童工勞動,法律雖然禁止,但管理不嚴。
另一些大量的隱形就業形式,不是政府無暇顧及,就是其功過是非眾說紛紜,導致調控措施舉棋不定,或調控措施不切實際,難以奏效,而使其處於一種隱形狀態。隱形就業的公開性,是指這種非正式的就業形式,幾乎無處不在,就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就在我們的眼皮底下。有些隱形就業,政府既沒有允諾,又沒有明文禁止,有的雖明文禁止,但就業者卻明目張膽。許多隱形就業者,一旦政府查禁起來,就從地上轉入地下,銷聲匿跡,而時機一旦適宜,他們又拋頭露面,“逍遙法外”。因此,大量的隱形就業活動具有隱蔽、半公開、半地下的特點。
3.合法與非法並存
大部分隱形就業是改革開放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必然產物。如“三結合就業方針”的提出、“鐵飯碗”就業體制的改革、勞動力市場的逐步建立、人才的合理流動等,這一系列措施的出台與實施,使一些隱形就業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如對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兼職、離退休人員的再就業等,政府先後採取一些鼓勵性的措施與政策,從而使一些隱形就業活動變成了政府認可與承認的合法公開活動。但也有少數隱形就業者,利用其職業的天然隱蔽性,利用政府放任自流又無可奈何的政策傾向,明目張膽地乾著各種違法亂紀,甚至犯罪的地下經營活動,如有些兼職者、“餘熱”人員偷竊原單位的原材料、生產工具、技術圖紙等,為兼職、受聘單位服務,大謀私利,一些國家幹部以權經商,農民工進城大肆製造假冒偽劣商品,摻雜使假,盜竊有關單位的財物,出國打工者滯留不歸,非法“黑人”打工,許多隱形就業者偷漏個人收入調節稅,雇佣童工等等,都是不正當、甚至非法的職業行為。因此,對政府來說,隱形就業實際上處於一種政府要管理而又沒有管理,想管理而又難於管理,管理了而又沒有管理好的“兩難境地”,處於這種困境的隱形就業形式,必然具有合法與半合法、違紀與非法並存的特點,說它合法,但逃避政府管理,具有非法的成分;說它非法,但許多隱形就業形式又為社會所需要,又具有合法的因素。
4.自主性與盲目性並存
隱形就業的自主性,是指隱形就業者的就業場所、就業內容、就業時間的安排與選擇等,都是由就業主體自主完成的,其中既沒有政府部門的信息呼叫,又沒有政府部門的紅頭文件,更沒有發放“就業許可證”。近兩年來國家為控制農民工大量外出,要求勞動部門出具外出就業證明,但勞動者能否找到工作,該到哪兒去找工作,還是未知數。隱形就業者各顯神通、各自為陣、自找“婆家”、自謀職業、自費就業。隱形就業的盲目性,是指一些隱形就業者,在就業信息不靈、就業機會不准確的條件下,盲目決策,如一些兼職者在政策和管理者態度不明朗的情況下,曾因無組織無紀律兼職,而受到排擠、打擊、起訴等不公正待遇;一些農民工因盲目大量外出,一時找不到工作,而流落街頭,給城市交通、社會治安等構成嚴重問題。
5.流動性與不確定性並存
隱形就業的不確定性,是指就業者的職業選擇,沒有固定的地方與單位,他們本著哪裡有就業機會,哪裡可以掙到錢,哪裡掙的錢越多,就流向哪裡的原則,在流動中就業,在流動中生存,在流動中發財致富。這種職業的流動性,不僅表現在職業更替頻繁,而且還表現在一個就業主體可以同時在幾個地方兼職打工,如科技人員可以同時為幾家鄉鎮企業提供技能,教師可以在幾所學校上課,保姆可以為幾個市民家庭提供家務勞動,律師可以在幾家公司企業兼職,醫生可以在幾家醫院就診,演員可以在幾家劇團“露臉”,等等。隱形就業的不確定性,是指職業之間的連接與更替,具有間斷性或不穩定性的特點。他們常常是一個活計幹完,並不一定馬上就可以找到新的活計。由於職業之間的更替具有不連續性,勞動者的隱形就業收入,也就具有不固定性和不確定性的特點,有活干時,收入還比較穩定,甚至財源滾滾;而無事做時,就沒有收入,甚至會吃掉老本。
另一方面,正是由於隱形就業活動及其收入的不確定性,給國家對隱形就業活動及其收入的調節,帶來了管理上的困難,同時也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瞭如何在流動中管理監督隱形就業,使其從隱形向顯形轉化的新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