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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絲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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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什麼是粉絲經濟

  粉絲經濟泛指架構在粉絲和被關註者關係之上的經營性創收行為,被關註者多為明星、偶像和行業名人等。

  《粉絲力量大》作者,張薔對粉絲經濟的定義為:“粉絲經濟以情緒資本為核心,以粉絲社區為營銷手段增值情緒資本。粉絲經濟以消費者為主角,由消費者主導營銷手段,從消費者的情感出發,企業借力使力,達到為品牌與偶像增值情緒資本的目的”

粉絲經濟的粉絲

  “粉絲”,即(運動、表演藝術或某名人的)熱心追隨者或支持者。從廣義層面上看,“粉絲”是指一部分對特定話題有較大興趣的人;從狹義層面上看,“粉絲”不僅僅是對這些話題有濃厚的興趣,而且對其有較為深入的瞭解。從社會學角度看,“粉絲”就是一種特殊的社會群體,它具備社會群體的一般特征:

  ①有明確的成員關係。

  ②有持續的相互交往。

  ③有一致的群體意識和規範。

  ④有一定的分工協作

  ⑤有一致行動能力

粉絲經濟在中國

  追根尋源,粉絲文化、粉絲經濟,基本還是個外來品,是歐美波普文化的東移。只是讓西方人萬萬沒想到的是,粉絲文化在中國居然那麼風行,那麼有衝擊力。

  “粉絲經濟”的發展速度與大眾文化的商業化速度是一致的。改革開放後我國出現了廣義的“粉絲”。比如鄧麗君迷。但那時還沒有商業色彩,更不能稱之為形成“粉絲經濟”。中國“粉絲文化”和“粉絲經濟”發展於上世紀90年代後期,當時的“追星族”有較強的自發性,但是缺乏計劃性和組織性。

  如今的“粉絲”則呈現出職業化趨向:其有計劃、有組織,專業化程度較高,甚至逐漸形成“粉絲”產業。而這正是隨著近幾年各種選秀節日的發展而出現的,比如湖南衛視的“超級女聲”節目。現在的粉絲是一群特殊的大眾文化接受者,年齡較為集中在15~31歲,女性較多,他們以異乎常人的熱情投入於他們所傾慕或崇拜的特定個人(明星、名流)、節目/作品(電影、電視、音樂作品)、團體(流行樂團、球隊)等,雖然不一定有很強大的購買能力,但其為偶像消費的衝動卻很驚人。

  2006年,當各類選秀節目落下帷幕後,廣電總局發展研究中心對上海東方衛視“加油!好男兒”、“我型我SHOW”、“創智贏家”、“舞林大會”叫拍真人秀進行的調研報告顯示,這四檔真人秀的各環節價值超過38億元,對社會經濟的總貢獻達到76.89億元。“我型我秀”和“加油!好男兒”兩個選秀節日的簡訊投票總共有1600萬條之多,“粉絲”不僅僅是一支龐大的消費群,同時也是一支具有潛力能量的經濟力量。2006年11月6日,全球首個以“粉絲”為主題的節慶正式在中國推出,主辦者明確宜稱“粉絲節”的目的就是為了孕育“粉絲”健康文化,撬動—個潛力巨大的“粉絲產業”,形成一種新興的“粉絲經濟”。

  粉絲經濟概念的產生為音樂、影視等娛樂行業指明瞭客戶所在,區分客戶和用戶,並差異化地對這兩個群體服務正在被業內人士普遍關註,行業期待粉絲經濟可以改變近年來收入低迷、新人和新作品匱乏的現實。

粉絲經濟在西方

  在西方國家,粉絲經濟早在20世紀90年代就已經初顯端倪。英國學者西爾斯( Matt Hills)觀察到,在從“廣播”到“窄播”的媒介工業轉型中,忠實的粉絲變成了最有吸引力的消費者。電視臺如果想贏利,不必追求最大數量的普通現眾,只需要製造和迎合一定數量的最忠誠的觀眾。在後福特主義的生產條件下,資本的彈性積累要求生產者在產品的設計、生產營銷過程中密切註意消費者的反應,以便更好地捕捉變化不定的市場需求

  許多企業都認識到,粉絲對於產品的情感投入其實是一種寶貴的情感資本。品牌的價值就在於粉絲(消費者)與品牌所建立起來的持久的情感聯繫。此外,粉絲為了滿足個人的情感需求,甘願在所好對象上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他們的無償勞動構成了網路新經濟的主要價值源泉。當前,用戶主導的Web2.0模式大多依靠粉絲(用戶)貢獻人氣、流量和內容,粉絲的“眼球”和“口水”成了網路社群發展壯大的關鍵因素。

粉絲產業的鏈條眾多[1]

  實際上,在“粉絲”對於偶像的狂熱精種投入中,往往伴隨一系列同樣狂熱的消費行為。這種行為甚至會擴展到各個經濟領域.形成一個新興的巨大產業——“粉絲產業”。聽隨著眾多選秀活動的刺激和推動。粉絲”產業越來越大,並已成為娛樂產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粉絲產業大致可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粉絲”們消費與明星相關的產品。這包括幾個方面:

  一是“粉絲”們必買的演唱、演出的音樂帶、錄像帶、電視劇VCD等,這是最為基本的“粉絲”消費行為。

  二是“粉絲”們還會購買明星們所喜歡或代言的商品,如很多品牌的手機電腦飲料、化妝品等。明星的廣告效應也正來自於“粉絲”們的支持。

  三是購買與明星相關的東西,比如明星們出的書籍。明星們喜歡吃的、穿的、用的等,印有明星頭像的衣物等,這些未必就有足夠價值的商品,但“粉絲”們愛屋及烏,也就一起消費與明星相關的商品。

  2.“粉絲”們因支持明星而進行的一系列的消費行為

  比如“粉絲”們支持明星而需要的吃穿住行的消費。由於“粉絲”為了追隨明星,經常會穿梭於各個地方,這對交通以及各地的餐欽和酒店業將是一個巨大的帶動。比如在2005年湖南衛視的“超級女聲”選秀活動中,在交通業方面,全國各地的鐵桿“粉絲”為了到長沙來看“超女”,便付出了很大的花銷:機票一張不低於500元。火車票也在幾十到兩三百元不等。到了長沙以後,為了近距離堵截“超女”,他們住進湖南廣電中心旁邊賓館的別墅區。有一些超級“粉絲”,甚至出高價租下“超女”選手對面的別墅,目的就是看自己的偶像一眼。這些別墅區的租金自然不是小數日。“粉絲”們雖然也有自己的處理方式——五六個人合租一間別墅套房,如此一平均,每人一晚的花費少了,但賓館的收入不容小覷。

  此外,為了上街拉票,“粉絲”們穿了印有標語頭像的T恤和鞋子,做了無數大型的海報。儘管這些海報、鮮花等物品的費用是粉絲一起湊錢買的,但是這些一次性消費品,實在是一筆不小的花銷。另外,進行手機投票、電話投票、網路投票,甚至無線七網投票,也是一筆不小的消費支出,這對電信、網路運營商來說,當然就是一筆不小的收入了。

  3.因“粉絲”們的支持而產生的無形資產

  這主要就是一些選秀節目的知名度所形成的品牌效應,比如“超級女聲”,據說品牌資產已達幾個億,而其他的節目,如“我型我秀”、“加油!好男兒”等,都已經成為了知名的娛樂品牌。廣東省曾有人在“超女”剛開始時,就一下子把“超級女聲”等五個商用功能變數名稱全部搶註。一年500元一個的價格,現在卻報出了500萬元的出售價。所以說。粉絲的關註度,決定了電視節目收視率;而電視節目的收視率。又決定了贊助企業廣告的多少。

  4.“粉絲”團經濟

  “粉絲”們的大多數聽歌和閱讀行為不是私下孤立進行的,而往往是集體性的,這表現為建立歌友會等,這統統稱為“粉絲社群”。

  5.專業“粉絲”公司和職業“粉絲”

  專業“粉絲”公司要招一批職業“粉絲”為各種娛樂活動輸送炮彈。通過招募“粉絲”、組織活動、在網上發帖子、舉橫幅和吶喊等為明星活動造勢服務,進而分享演出後的利益,公司通過會服、會費、熒光棒、外地“粉絲”的門票、贊助等獲取收益。

  “職業粉絲”顧名思義就是以“粉絲”為職業,依靠當粉絲賺錢的人。從事“職粉”的人,以大學生為主。他們的時間比較多.對明星有興趣又能賺錢,這樣的打工工作在大學里很受歡迎。此外.很多人選擇“職業粉絲”作為兼職工作,他們認為,空閑時間既能抒發情感又能賺到錢是再好不過的事情。職業粉絲收入也是非常可觀的。現在一般性的歌迷會、影迷會都需要交納一定的年費,從10元到100元不等,如果另外組織活動的話還要再收取活動費。

  據推算,一個300人左右的“粉絲團”一年所產生的費用至少在五六萬元左右,這些費用的收支大都沒有合法憑證,完全只能靠經手人自律,光是在採購環節上的灰色收入就非常可觀。而且現在一件會服的成本價基本上在40元左右,會員價一般是50元或60元。非會員的價格更高,如果賣出去100件的話,就有2000元。此外,在熒光棒、橫幅、燈牌、展板上的利潤也非常可觀。

  在“職業粉絲”業內部也逐漸分出了等級。等級不同的“職業粉絲”,收入自然也是不等。據透入,高層的“職粉”每月一般能拿到2000元左右,舉海報、尖叫的“臨時工”是按場來算的,一場也就幾十元餞。中等“職粉”比較貴.網上的工資一般叫價每天250元。至於高層“職粉”,就不太好說了——選手給的報酬不一樣,有些高層“職業粉絲”則會從“粉絲”交的會費中提成。

  “職業粉絲”有三大特點:一是可提供兼職工作機會,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粉絲經濟”的發展。二是運作模式很像“傳銷”。初級的“職業粉絲”只負責舉海報、喊名字,基本上只能算體力活;中級的會去熱門網站發帖子、為明星製作個人網頁和博客;最高級的與明星還有經紀公司都有緊密的聯繫,一起參與各種活動的舉辦,向那些加入“粉絲團”的“粉絲”收集會費。這樣的“粉絲團”結構,有些類似於傳銷組織:每個“粉絲”在成為消費者的同時,又會不遺餘力地向其他人推銷自己的產品(偶像)。你在這個金字塔組織里的位置越商,就越有可能獲利。三是職業粉絲也有實體。很多商家看到了“粉絲行業”的商機,社會上也就出現了“粉絲”網、“粉絲”公司等“粉絲”機構。

  6.投票公司

  藝人為打造人氣,提高簡訊支持率。靠“粉絲”們還是慢了很多,現在就出現了專門用來投票的機器,一次可以放幾百張移動手機卡,兩小時內一臺機器可以選手多出幾千張的簡訊支持選票。據某投票公司透漏,曾接到二十萬元的單為重慶某位美女拉票。當然投票公司的利潤也驚人。

  7.“粉絲”網站

  粉絲網為“粉絲”提供了一個平臺,不僅可以和大家聊共同喜歡的藝人。分享一些自己的追星經歷,有時還可以組織發動購票——團購。使得“粉絲”更為低價買到想看的門票等。而粉絲網也因為火爆的人氣招來了廣告的青睞者,還可以銷售虛擬物品來獲得利益。

粉絲經濟的包含範圍

  “粉絲經濟”涵蓋的範圍十分廣泛,除了顯而易見的比賽門票收入、媒體轉播權利金、廣告收入,與運動明星代言的商品之外,還有許多直接與間接的衍生商機,讓許多廠商得以在其中贏取商機,並讓許多廠商參考學習這類新的“粉絲經濟”營銷方式。

  以姚明為例,他加入NBA共十年時間,期間NBA通過商業贊助、電視轉播、產品授權銷售等,在中國市場的收入高達12億美元。而姚明則為火箭隊至少提升了1.67億美元的資產,只要姚明出賽,中國電視臺爭相直播,平面與網路媒體大肆炒作,中國企業更樂於給火箭隊投放廣告。甚至,不少內地球迷只記得姚明,而常常忘記姚明所屬的球隊隊伍。同樣在NBA球場上受到囑目的林書豪也不遑多讓,一個賽季,林書豪就幫尼克斯賺進2500萬至5000萬元美元,球隊母公司MSG(麥迪遜廣場花園公司)市值上升了6億美元。林書豪成為眾多廠商爭取為自己產品代言的明星,創造的全球“粉絲經濟”估計高達2.3億美元。林書豪背後的華人圈“粉絲經濟”,讓先前嘗過姚明“甜頭”的火箭隊,願意以3年2500萬元美金(為林書豪先前年薪的30倍以上)的天價簽下林書豪,期待林書豪成為繼姚明之後,又一個創造巨大“粉絲經濟”的華人體育明星。

  粉絲經濟最為典型的應用領域是音樂,在音樂產業中真正貢獻產值的是藝人的粉絲,它由粉絲所購買的CD、演唱會門票、彩鈴下載和卡拉OK中點歌版稅等收入構成,也因此有專業的機構在2011年將ARPU (ARPU-AverageRevenuePerUser)的概念引入到粉絲經濟中,即單位付費粉絲的月消費貢獻值,有專家預測,隨著互聯網的發展,藝人影響力的排名將來很可能會由唱片的發行量轉由ARPU代替。

粉絲經濟的新現象

  陳坤微信公眾平臺的付費會員制剛剛推出就引來足夠多的目光,明星與粉絲之間的互動方式不同於以往,傳統的粉絲經濟也似乎有了新的可能。

  在陳坤的微信公眾平臺上,用戶可以通過付費成為陳坤微信平臺的會員,而會員也被分為10元的月卡、50元的季卡、100元半年卡和168元的年卡。成為陳坤微信公眾平臺的會員之後,可以根據不同的會員等級享受特權:閱讀陳坤行走系列書籍、欣賞陳坤親自錄製的私房音樂、查看陳坤私房照、定製語音推送,讓陳坤和你說早安晚安,還可以參與到會員討論區中,發帖評論以及回覆,並有機會和陳坤互動。

  根據測算,陳坤在微信平臺上約有100萬粉絲,只要其中10%的粉絲付費,就至少能獲得1680萬元,在會員費之外,陳坤也會通過微信公眾平臺銷售書籍、T恤、紀念品等偶像衍生產品。

  其實在微信平臺上推行付費會員模式的並不只有陳坤,自媒體人羅振宇的“羅輯思維”是微信付費會員制的最初嘗試,他將會員費統一定為200元,僅半天就賣出5500個會員,最終收穫了160萬元的會員費。但羅振宇除了發出會員編號之外,對於會員並沒有額外的服務承諾,而會員費也是基於粉絲認同所自願付出的“打賞”。

  《盜墓筆記》作者南派三叔也在自己的微信公眾平臺上推出6元月卡、15元季卡、30元半年卡和55元年卡,而成為南派三叔的會員可以閱讀三叔的最新作品,包括獨家短篇小說、小說連載以及漫畫等;參與到會員討論區可以與其他會員交流心得,並可以獲得三叔親自點評,並與三叔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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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劉芳鳴.打造“粉絲經濟"促進“粉絲產業" 健康發展(A).經濟師.2008(5):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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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共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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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共赢 (討論 | 貢獻) 在 2018年5月12日 09:51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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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07.30.* 在 2019年9月3日 15:27 發表

錯字有點多

回複評論
Llyn (討論 | 貢獻) 在 2019年9月3日 18:02 發表

111.207.30.* 在 2019年9月3日 15:27 發表

錯字有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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