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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l:財政收入
財政收入 財政收入是指政府為履行其職能,依據一定的權力原則,通過國家財政集中的一定量的貨幣收入。它通常有兩個方面的涵義:第一,財政收入是一定量的貨幣收入,即國家占有的以貨幣表現的一定量的國內總收人;第二,財政收入又是一個分配過程,這一過程是財政運行的第一階段或基礎環節,在其中形成特定的分配關係或利益關係。
- 財政收入作為政府財政活動的組成部分,對政府而言有著十分重要和不可或缺的作用。它的作用主要從兩個方面表現出來,即收入作用與調節作用。政府在籌集資金的同時,也會影響資源配置、收入分配、經濟穩定與發展。...>>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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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收入分配職能是指通過財政分配活動實現收入在全社會範圍內的公平分配,將收入差距保持在社會可以接受的範圍內。收入分配職能是財政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職能。...>>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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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收入結構是指財政收入的構成以及各個構成因素之間的相互關係。
- 財政收入結構的分類:
- 一、財政收入的形式結構
- 二、財政收入的所有制結構
- 三、財政收入的部門結構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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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收入增長率=
| 本期財政收入額-對比期財政收入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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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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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期財政收入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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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財政收入是指在全國平均收入努力程度下,按照各項地方稅收所對應的經濟稅基估算出的收入能力,它反映的是各地方政府應有而非實有的收入規模。通用計算公式為:
- 標準財政收入=地方稅基×標準稅率...>>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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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收入管理的內容
- 財政收入管理包括如何確定財政收入的規模、財政收入各種形式之間的分工與協調,以及各種收入的具體管理措施等。
- 1.確定財政收入的規模。這是財政收入管理的最基本問題,合理的財政收入規模,應考慮以下幾點:(1)財政收入的增長與經濟增長同步,即財政收入的增長速度與經濟總量增長速度之間保持合適的比例關係,不能為了追求財政收入的增長而抑制或妨礙國民經濟的增長和運行。(2)財政收入規模應以能滿足政府的最低支出標準為下限。政府取得財政收入的目的就是為了滿足政府履行職能的需要,因此應該以能夠維持政府正常行使職能的經費支出和滿足經科學確定的社會公共需要的最基本供給的資金需要,作為財政收入規模的下限。(3)確定財政收入規模應考慮各種財政收入形式的協調,進行統籌安排。(4)財政收入規模應以一定時期的剩餘產品價值量為上限。財政收入主要來源於一定時期社會生產的剩餘產品價值,因此一定時期財政收入的規模不能超過同期勞動者所創造的剩餘產品價值總量。
- 2.明確財政收入各種形式之間的分工與協調。財政收入的各種形式之間應相互協調補充,但由於稅收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能給政府帶來穩定可靠的收入,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財政的最佳資金來源,因此必須成為財政收入體系中的主力軍,成為取得財政收入的基本形式,而其他各種收入形式由於受自身特點的限制,只能在財政收入體系中居補充或輔助地位。
- 3.財政收入形式的具體管理。主要包括:(1)稅收管理,即對稅收分配全過程的計劃、組織、協調和監督,由制度管理、核算管理和征收管理三個環節組成。制度管理是指通過制定和完善必要的稅收制度對稅收分配全過程進行管理,這裡的制度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稅種的法律、法規、稅收管理體制、稅收征收管理制度在內的各種制度的統稱。核算管理是指稅收的計劃、會計和統計管理,包括對組織稅收收入的事先預測、事中控制、事後監督。征收管理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依法徵稅而開展的征收、管理、檢查三方面的工作。(2)國債管理,包括確定國債發行的種類、規模和期限結構;確定國債發行與償還的方式;確定國債的發行價格與國債利率的高低;對國債市場包括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進行規範和管理;對國債收入的使用進行管理。(3)政府收費管理,主要包括收費項目的審批立項、收費標準的制定、收入的預算管理和收入的徵管等方面。第一,我國政府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嚴格執行中央和省兩級審批的管理辦法,省以下政府及其部門無權審批設立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收費項目中的管理性收費、資源性收費、全國性的證照收費和涉及中央和其他地區的地方性收費,實行中央一級審批的管理辦法。收費標準的確定一般以費用補償為原則。第二,政府收費的預算管理採用全額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或者實行財政專戶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財政預算內外資金統籌管理使用。第三,政府收費的收入徵管,採用四種形式:一是收費單位與費款分離,收費統一繳存財政在銀行開設的專戶;二是由統一的收費機構收取;三是由主管部門辦理公務時一併征收,然後繳存國庫或財政專戶;四是委托稅務部門代徵。...>>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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