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投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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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投資項目是指高等教育事業中的投資項目,一般是指高等教育事業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且高等教育投資項目具有公共項目特性、外部經濟性、投資主體特殊性、制度特性、收益複雜性等特點。
廣義的高等教育投資項目是泛指在一定的約束條件下(如資金、技術、資源、時間、空間、政策等)投資主體為獲得未來預期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將貨幣資本或實物資本投入高等教育事業,從事教學科研、服務或其他相關工作等活動,具有明確目標要求的一次性事業。包括投資形成固定資產的高等學校建設項目,投資於高新技術開發的風險投資項目,投資於土地使用權的無形資產投資項目等。狹義的高等教育投資項目是指高等教育事業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更進一步的說,就是高等教育事業中的建設項目,包括高等學校的基本建設項目和更新改造項目。
高等教育投資項目的財務評價是考察高等教育投資項目的舉辦人的利益,對舉辦人而言,支出屬於費用,收入屬於效益;財務費用識別:
① 基建初期:基建設施費用(具體指教室、辦公室、倉庫、文體設施和其他建築物等)中由舉辦人投入的部分;
②項目運營期:每年投入的人員費用(教師、教育機構和學校的各類管理人員、教學輔助人員、工勤人員等的工資)、公用費用(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業務招待費和其他費用)與利息支出;
財務效益識別
①基建初期:基建設施費用中由國家財政撥付的部分,即財政補貼;
②項目運營期:每年國家的補貼、所收取的受教育者的費用(包括學費、書費與住宿費等);社會捐贈的收入;學校每年的科研成果轉讓收人、咨詢服務收入、培訓收入、校辦工廠收人、出版社與資料雜誌社的收入等。
高等教育投資項目的評價原則[1]
(1)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以定量分析為主。項目的社會評價離不開對項目建設和使用過程中的費用和效益加以計算分析.這就要求凡是能量化的經濟要素都應儘可能地量化計算分析.將有關方案都以定量指標來進行價值判斷。對於一些不能量化的因素,要進行科學的、準確的定性分析和描述,結合定量分析得出評價結論。相對一般投資項目而言,高等教育投資項目具有更多的難以量化的因素,對這些因素可以採用德爾菲法、矩陣分析法、層次分析法、模糊評價法等系統方法進行量化和分析。
(2)社會穩定原則。高校園區的建設必然涉及到大量居民的搬遷,如果拆遷、遷移和安置工作沒有很好地落實,就可能引起社會動蕩,危害社會安全,這些在項目社會發展目標與實施中必須予以考慮。
(3)公正公平原則。社會評價應該排除對具體負責項目的建設與管理的項目承辦組織、進行有關的協調工作的項目管理機構、與項目相關的組織機構以及當地政府部門的干擾,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場上,客觀地分析高等教育投資項目實施對社會所做的貢獻。
(4)公眾支持與參與原則。在高等教育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階段,對項目可能產生的影響,充分聽取公眾的意見,這不但是公眾應盡的義務,也是尊重公眾的權利。公眾直接參与也意味著當地價值有所反映,使直接和間接受到項目影響的各群體的利益和意見有所考慮和補償。這可以減少此後可能產生的許多不利於項目建設的問題出現。
(5)可持續發展原則。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是發展,發展既是可持續的出發點,也是其歸宿。因此,高等教育投資項目的實施必須充分考慮到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保證項目實施效果、區域經濟增長、環境功能的持續性,真正實現人際公平和代際公平。
高等教育投資項目的財務評價意義[2]
財務評價是高等教育投資項目經濟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在國家現行財稅制度和價格體系的條件下,計算項目範圍內的效益和費用,編製財務報表,計算評價指標,分析項目的盈利能力、清償能力以及外匯平衡等財務狀況,以考察項目在財務上的可行性。其意義主要有:
(1)在技術可行性研究的基礎上,進行財務評價可以對擬建高等教育投資項目不同投資建設方案的投資經濟效益進行分析、計算和論證,併在多種投資建設方案的比較中,推薦最優方案,作為選擇投資建設方案和進行項目投資決策的經濟依據。
(2)高等教育投資項目的投資責任主體非常明確,投資主體對高等教育投資項目的籌劃、籌資、建設實施直至投入運行、歸還貸款和債券本息以及資產的保值增值實行全過程負責,承擔投資風險。因此,投資人進行投資決策前就非常關心高等教育投資項目的盈利能力、清償能力情況,及項目建設投產後能夠達到的盈利水平,能否達到國家規定的收益率或投資人預期的收益率,能否按照銀行的要求償還貸款等。為此,就要進行認真的財務評價。
(3)就銀行而言,對作為高等教育投資項目投資主體的投資人,進行項目財務評價是信用調查的最有效手段。銀行只有明確項目的清償能力以及貸款的風險大小程度,才能決策是否給予貸款支持。
(4)一般而言,項目評價是先微觀後巨集觀,逐步深入下去的。高等教育投資項目財務評價的各種數據和結果,是進行高等教育投資項目國民經濟評價的重要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