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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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調查(Credit Invest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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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調查是指信用機構接受委托後,按照委托的事項與目的對相關組織和個人的信用信息進行徵集、分類、分析的工作總和。
第一步:明確調查項目、調查目的、調查方式,簽訂委托合同,在簽訂合同前:
1、應當審核調查項目的合法性與可行性,對於不合法或不可行的委托,對於服務費用無法達到調查目的的委托,不得接受;
2、應當根據委托人的調查目的,就調查項目與調查方式向委托人提供專業建議,以幫助委托人實現其目的;
3、應當對調查目的、調查項目、調查方式、收費額、收費方式與委托方達到理解一致 。
第二步:根據合同確定的調查項目、調查目的、調查方式,制定調查計劃,經信用機構負責人或其授權的工作人員批准後實施計劃。
第三步:撰寫調查報告,在調查報告中:
1、對於秘密信息與或有信息,要明確告知委托方該類信息的使用範圍與註意事項;
2、要根據被調查方在通知調查中的配合程度與提供資料的誠信度,對被調查方的主觀誠信度給予客觀的評價;
3、對於履約能力的評價,要謹慎、客觀;
4、除信息來源方要求保密外,應將信息來源告知委托方。
1、通知調查,是指通知被調查對象,要求其提供相關資料和申報信用記錄,然後對資料和記錄進行抽樣驗證、分析的調查方式;
2、秘密調查,是指在被調查對象不知道的情況下進行調查的調查方式;
3、實地調查,是指調查人員到被調查對象所在地進行調查的調查方式;
4、訪談相關人,是指調查人員為求證事實和疑點向相關人員進行訪談的調查方式。
1.有利於信用投資者開展決策和節約社會資源。我們這裡說的信用投資者包括商品推銷商、銀行等金融機構及其他提供信用資金的投資者。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無論是商品推銷商提供商業信用,還是銀行提供的銀行信用,或民間提供的民間信用,均存在有風險,即存在信用投資不能收回或不能獲得預期收益的可能性。為了降低或避免風險,信用投資者向企業及其他客戶提供信用資金時需要作出決策。決策較為複雜,對企業等客戶—一作出信用決策既費時又費事,很不經濟。如果企業等信用資金的使用者由專門的信用評估機構進行資信評估,那麼,這不僅對信用投資者開展信用決策十分便捷,而且無論從微觀還是從巨集觀的角度來說,均可以節約社會資源。
2.有利於企業提高信譽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在普遍開展資信評估的條件下,那些履約能力強、可信任程度高的企業,一般會委托信用調查公司對其資信狀況進行評估,因為在評估中他們將獲得好的市場信譽,從而更加提高知名度使其獲得持續發展。而那些履約能力差、可信任程度低的企業,一般不會委托信用評估機構對其進行資信評估。無論怎樣,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信評估對企業是一種鞭策,這既有利於企業提高自身市場信譽,又有利於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規範自身行為和市場經濟秩序。
另外我們還應該看到,任何事物都有一個不斷完善和發展的過程,企業資信評估也不例外。 如果不開展企業資信評估,那麼, 資信評估的理論和方法就必然長時間地停留在研究階段而 得不到應用提高。顯然,只有廣泛而深入地開展企業資信評估,在實踐中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其理論和方法才能得到不斷充實、完善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