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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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有廣義和狹義兩種含義。廣義的建築物是指人工建築而成的所有東西,既包括房屋,又包括構築物。狹義的建築物是指房屋,不包括構築物。
房屋是指有基礎、牆、頂、門、窗,能夠遮風避雨,供人在內居住、工作、學習、娛樂、儲藏物品或進行其他活動的空間場所。
構築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築物,人們一般不直接在內進行生產和生活活動,如煙囪、水塔、橋梁、水壩等。
- (一)按使用性質分類
1.居住建築:是指供家庭或個人較長時期居住使用的建築,又可分為住宅和集體宿舍兩類(住宅分為普通住宅、高檔公寓和別墅;集體宿舍分為單身職工宿舍和學生宿舍)。
2.公共建築:是指供人們購物、辦公、學習、醫療、旅行、體育等使用的非生產性建築,如辦公樓、商店、旅館、影劇院、體育館、展覽館、醫院等。
3.工業建築:是指供工業生產使用或直接為工業生產服務的建築,如廠房、倉庫等。
4.農業建築:是指供農業生產使用或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建築,如料倉、養殖場等。
- (二)按層數或總高度分類
房屋層數是指房屋的自然層數,一般按室內地坪±0以上計算;採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內層高在2.20m以上(不含2.20m)的,計算自然層數。假層、附層(夾層)、插層、閣樓、裝飾性塔樓以及突出屋面的樓梯間、水箱間,不計層數。房屋總層數為房屋地上層數與地下層數之和。
住宅按層數分為低層住宅(1~3層),多層住宅(4~6層),中高層住宅(7~9層),高層住宅(10層及以上)。公共建築及綜合性建築,總高度超過24m為高層,但不包括總高度超過24m的單層建築。建築總高度超過lOOm的,不論是住宅還是公共建築、綜合性建築均稱為超高層建築。
- (三)按建築結構分類
建築結構是指建築物中由承重構件(基礎、牆體、柱、梁、樓板、屋架等)組成的體系。
1.磚木結構建築:這類建築物的主要承重構件是用磚木做成的,其中豎向承重構件的牆體和柱採用磚砌,水平承重構件的樓板、屋架採用木材。這類建築物的層數一般較低,通常在3層以下。古代建築和20世紀五六十年代的建築多為此種結構。
2.磚混結構建築:這類建築物的豎向承重構件採用磚牆或磚柱,水平承重構件採用鋼筋混凝土樓板、屋頂板,其中也包括少量的屋頂採用木屋架。這類建築物的層數一般在6層以下,造價低、抗震性差,開間、進深及層高都受限制。
3.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這類建築物的承重構件如梁、板、柱、牆、屋架等,是由鋼筋和混凝土兩大材料構成。其圍護構件如牆、隔牆等是由輕質磚或其他砌體做成的。特點是結構適應性強、抗震性好、經久耐用。鋼筋混凝土結構房屋的種類有框架結構、框架剪力牆結構、剪力牆結構、簡體結構、框架筒體結構和筒中筒結構。
4.鋼結構建築:這類建築物的主要承重構件均是用鋼材構成,其建築成本高,多用於多層公共建築或跨度大的建築。
- (四)按建築物的施工方法分類
施工方法是指建造建築物時所採用的方法。
1.現澆現砌式建築:這種建築物的主要承重構件均是在施工現場澆築和砌築而成。
2.預製、裝配式建築:這種建築物的主要承重構件是在加工廠製成預製構件,在施工現場進行裝配而成。
3.部分現澆現砌,部分裝配式建築:這種建築物的一部分構件(如牆體)是在施工現場澆築或砌築而成,一部分構件(如樓板、樓梯)則採用在加工廠製成的預製構件。
- (五)按建築耐久年限分類
- 按建築耐久年限分類表
耐久年限等級 | 適用範圍 | 耐久年限 |
一級 | 重要的建築和高層建築 | 100年以上 |
二級 | 一般性建築 | 50~100年 |
三級 | 次要建築 | 25—50年 |
四級 | 臨時性建築 | 15年以下 |
建築物的結構[1]
- (一)基礎
基礎是建築物的組成部分,是建築物地面以下的承重構件,它支撐著其上部建築物的全部荷載,並將這些荷載及基礎自重傳給下麵的地基。基礎必須堅固、穩定而可靠。
- (二)地基
地基不是建築物的組成部分,是承受由基礎傳下來的荷載的土體或岩體,建築物必須建造在堅實可靠的地基上。為保證地基的堅固、穩定和防止發生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地基應滿足以下要求:有足夠的承載力,有均勻的壓縮量,以保證有均勻的下沉;有防止產生滑坡、傾斜方面的能力。
- (三)牆體
牆體和柱均是豎向承重構件,它支撐著屋頂、樓板等,並將這些荷載及自重傳給基礎。牆的作用有:承重作用、維護作用、分隔作用、裝飾作用。對牆體的要求為:有足夠的強度和穩定性;滿足熱工方面(保溫,隔熱,防止產生凝結水)的性能;具有一定的隔聲性能;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
牆體根據不同的分類有不同的名稱,主要有下麵幾種分類。
1.按在建築物中所處的位置分為外牆和內牆。
外牆:外牆位於建築物四周,是建築物的維護構件,起著擋風、遮雨、保溫、隔熱、隔聲等作用。
內牆:內牆位於建築物內部,主要起分隔內部空間的作用,也可起到一定的隔聲、防火等作用。
2.按在建築物中的方向分為縱牆和橫牆。
縱牆:是指沿建築物長軸方向佈置的牆。
橫牆:是指沿建築物短軸方向佈置的牆,其中的外橫牆通常稱為山牆。
承重牆:是指直接承受梁、樓板、屋頂等傳下來的荷載的牆。
非承重牆:是指不承受外來荷載的牆。在非承重牆中,僅承受自身重量並將其傳給基礎的牆,稱為承自重牆;僅起到分隔空間作用,自身重量由樓板或梁來承擔的牆,稱為隔牆;在框架結構中,牆體不承受外來荷載,其中填充柱之間的牆,稱為填充牆;懸掛在建築物外部以裝飾作用為主的輕質牆板組成的牆,稱為幕牆。
4.按使用的材料分為磚牆、石塊牆、小型砌塊牆、鋼筋混凝土牆。
5.按構造分為實體牆、空心牆、複合牆。
實體牆:是用黏土磚和其他實心砌塊砌築而成的牆。
空心牆:是牆體內部中有空腔的牆,這些空腔可以通過砌塊方式形成,也可以用本身帶孔的材料組合而成,如空心砌塊等。
複合牆:是指用兩種以上材料組合而成的牆,如加氣混凝土複合板材牆。
- (四)柱
柱是建築物中直立的起支持作用的構件,它承擔、傳遞梁和板兩種構件傳來的荷載。
- (五)地面
地面是指建築物底層的地坪,主要作用是承受人、傢具等荷載,並將這些荷載均勻地傳給地基,常見的由面層、墊層和基層組成。地面的名稱通常以面層材料而命名。
- (六)樓板
樓板是分隔建築物上下層空間的水平承重構件,主要作用是承受人、傢具等荷載,並將這些荷載及自重傳給承重牆或梁、柱、基礎。基本構造是面層、結構層和頂棚。
- (七)梁
梁是跨過空間的橫向構件,主要起結構水平承重作用,承擔其上的板傳來的荷載,再傳到支撐它的柱或牆體上,但圈梁主要是為了提高建築物整體構件的穩定性,而環繞整個建築物牆體所設置的梁。
- (八)屋頂
屋頂是建築物頂部起到覆蓋作用的維護構件,由屋頂、承重結構層、保溫隔熱層和頂棚組成。
- (九)電梯
1.電梯的類型按使用性質,可分為客梯、貨梯、消防電梯和觀光電梯等。按行駛速度可分為高速電梯、中速電梯、低速電梯。消防電梯的常用速度大於2.5m/s,中速電梯的速度為1.5~2.5m/s,低速電梯的速度在1.5m/s。
- ↑ 徽湖.房地產金牌銷售 百萬年薪不是夢.機械工業出版社,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