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風險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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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金融風險防範[1]
在金融市場中,金融風險防範是指金融市場主體在對相關分析的基礎上運用一定的方法合規性地防範風險發生或規避風險以實現預期目標的行為。
金融風險防範的含義[1]
金融風險防範包括四層含義:
第一,金融風險防範是針對一定主體而言的。不同主體在金融市場中的活動方式和活動目的是不同的,其面臨的風險態勢和風險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防範的風險以及防範風險的措施也是不同的。
第二,防範風險的前提,是對風險有充分的分析和認識,即防範風險是一種自覺性行為。
第三,防範風險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能選擇不合規的措施和行為。
第四,防範風險的目的在於實現預期的目標,因此金融風險防範的程度可用預期目標的實現程度來衡量。
金融風險防範的特點[2]
(一)制度性
金融風險防範首先必須立足於完善法規,加強監管。我國金融機構的外部環境不完善,風險管理體系不健全;而金融理財業務又處於快速發展時期,本身具有批量大、風險低、業務範圍廣的特點,因而具有較大的風險卻常常被忽略。因此必須制定一套有效的控制風險的體系、制度和管理辦法。簡言之,就是要在規範的管理下促進理財業務健康、有序發展,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切實使理財業務既成為金融理財機構提升綜合競爭力和經營效益的重要工具,也要成為貫徹科學發展觀,創建良好金融環境的有效手段。例如銀監會頒佈《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和《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從法律層面上加強對金融理財金融風險防範的要求,並通過“業務管理制度”、“風險管理制度”和“監督管理制度”三項制度進行具體安排,充分體現了金融理財金融風險防範的制度特點。
(二)系統性
金融理財金融風險防範必須具備系統性。首先,理財業務風險應當納入金融機構的整體風險管理體系,形成風險管理部門、個人金融部門和理財中心各有側重、分工明確、相互支撐的風險管理架構。建立理財業務風險評估、監測和控制體系,做到對理財業務事前、事中、事後風險的全面控制。其次,加強業務管理,制定一系列理財業務的管理規定和崗位合規手冊,規範理財業務服務方式和內容,依法經營,切實保護金融機構及客戶的合法權益。此外,建立科學的產品研發、定價和監控機制。在產品研發的同時建立產品線內控制度,研究新產品潛在的風險和必要的風險管理措施,實施跟蹤和定期評估的制度。
(三)金融風險防範與發展創新並存
由於我國金融理財業務處於起步階段,規範管理十分重要,但是金融風險防範必須與發展、創新並重。在國外,金融機構十分重視風險和收益的匹配原則,但是我國金融機構往往錯誤地將風險管理擺在業務發展的對立面上,不能正確地看待和評價風險。我們應當通過發展和創新來加強金融理財的風險管理,同時良好的風險管理手段能更好地促進金融理財業務的發展和創新。
金融風險防範的分類[3]
1.按照金融風險的對象來劃分,它包括銀行金融風險防範、外匯金融風險防範、證券投資金融風險防範、期貨投資金融風險防範和信托金融風險防範等。
2.按照金融風險的成因來劃分,有客觀金融風險防範和主觀金融風險防範。
3.按照金融風險影響的範圍來劃分,有巨集觀金融風險防範和微觀金融風險防範。
4.按照金融風險承擔主體來劃分,則包括國家金融風險防範和經濟實體(包括作為經濟實體身份出現的政府)金融風險防範。
金融風險防範的意義[3]
(一)金融風險防範對金融機構的意義
1.金融風險防範能為金融機構提供一個安全穩定的資金籌集環境和良好的經營環境。實施金融風險防範,能減少或消除金融機構的緊張不安和憂慮恐懼心理,從而為他們提供一個寬鬆安定的資金籌集與經營環境,並提高他們的工作效率和經營效益。
2.金融風險防範能保障金融機構順利實現經營目標。金融機構籌集和經營貨幣資金的目的就是獲取利潤,實施金融風險防範則能把金融機構面臨的金融風險降到最低限度,並能在金融風險損失發生後及時合理地提供預先準備的補償基金,從而直接或間接地降低風險損失,這些都有助於金融機構盈利的增加和經營目標的實現。
3.金融風險防範能促進金融機構資金籌集和資金經營決策的合理化與科學化。
(二)金融風險防範對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的意義
1.金融風險防範有利於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任何物質的流動,即商品使用價值的流動都會引起其價值的相應流動;同樣,任何價值的流動,也會引起其使用價值的相應流動。作為價值的直接表現形態的貨幣資金流動,必然會引起其他資源的相應流動。而實施金融風險防範,則能減少金融風險損失,並促使貨幣資金向所需部門流動,從而引導其他社會資源合理地流向所需部門,最終避免或減少社會資源的浪費,提高其利用效率。
2.金融風險防範有助於經濟的穩定發展。眾所周知,金融風險一旦發生,帶來的損失金額往往比一般風險造成的損失大幾倍、十幾倍甚至幾十倍。這是因為貨幣資金的籌集與經營,不但涉及生產領域和分配領域,而且還涉及流通領域和消費領域,即涉及社會再生產的各個環節。所以,金融風險的存在與發生,無疑是對經濟穩定發展的一個威脅。而金融風險防範的實施,不但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風險發生的可能性,而且能在金融風險發生後減少它帶來的經濟損失,從而減少金融風險損失給社會再生產各個環節帶來的波及效應和不良後果,最終促進經濟的穩定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3.金融風險防範有助於社會穩定。金融是風險行業,金融風險聚集成系統性風險,往往具有突發性強、涉及面廣、危害性大等顯著特征。金融一旦出現重大問題,不僅會危及金融、經濟安全,而且會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經濟危機的歷史表明,經濟危機總是最先導源於金融危機,當金融危機發生時,企業資金鏈斷裂,大量倒閉,工人失業,經濟衰退,社會矛盾加劇。因此,加強金融防範,將金融風險控制在金融、經濟和社會可承受的範圍之內,是自20世紀30年代以來世界各國的共識,是避免社會發展出現不穩定因素的重要舉措。
金融風險防範的主要機制[1]
1.制度性機制制度性機制的主要內容包括: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的政策、金融市場監管機構的要求等。金融風險防範的制度性機制具有三個主要特點:
(1)普遍適用。同金融市場運作有關的法律法規、政府部門的政策、監管機構的要求等等,對於金融市場的投資者和運作者來說是普遍
(2)覆蓋面廣泛。有關金融市場運作的法律法規、政府部門的政策、監管機構的要求和運作機構的內部制度等,涉及金融市場運作的資格認定、資金來源與使用、業務規範、機構管理、市場行為、信息披露、處罰等各個方面,可以說,一切已明確的問題都已有制度性的規定。
(3)不可逆性。制度規定,具有嚴格的強制性,因此,市場參與者必須遵守,而不能選擇逆向行為。在各類機制中,制度性機制具有根本性意義。這是因為,一方面,制度性機制是金融市場的基礎條件,其他各項機制都建立在制度規範的基礎上,制度機制的狀況直接制約著其他機制的狀況;另一方面,在各種風險中,制度性風險是最大的,它不僅直接影響著金融市場主體的行為和利益,而且直接影響著金融市場的運行和國民經濟的發展。
2.管理性機制管理性機制的主要內容包括:法人機構內部的管理制度、管理體制、管理程式、管理活動等。從金融風險防範來說,管理機制的特點主要是:
(1)具體化。對於每個運作機構來說,其內部管理制度都是針對自身狀況而定的,管理體制也是根據自身要求而形成的。這些具體規定既規範著本機構的行為,又通過每個部門和成員的活動落實到現實中。
(2)實踐性。各金融機構建立的管理性機制,主要是滿足它們自身運行的需要,不論是對內部機構的管理,還是對資金、財務、信息、投資、人事、物資等的管理,都緊緊圍繞現實的運作而展開,並根據實踐的需要及時調整,因此具有很強的實踐意義。
(3)效益性。各項管理機制的設置和展開,都是以提高經濟效益為基本目的的。在管理機制的選擇中,防範風險、規避風險是必須考慮的因素。管理機制實際上就是在防範風險的過程中追求提高經濟效益的機制。因此,完善和嚴格的管理機制乃是有效防範金融市場風險的重要舉措。
3.技術性機制
技術性機制的主要內容包括:運用各種指標監控相關行為,運用各種權益機制制約重要的決策和投資行為,運用現代電子技術手段及時掌握各種行為的動向和市場的其他信息等等。在防範風險中,技術性機制的主要特點是:
(1)及時性。金融市場行情瞬息萬變,運用現代電子技術,不僅能夠獲得各種行情信息,而且可以通過設置控制軟體來及時防範運作風險。
(2)監控性。風險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相對經濟關係的認識,並根據這些認識建立有關的監控指標系統。這種指標系統既有保證相關行為正常展開的功能,又有著約束或限制過度行為的功能,它是金融市場監控的重要手段。一旦缺少必要的監控指標系統,一些過度行為就難以約束,從而風險就難以避免。
(3)微觀性。運用技術性機制,可以根據需要,對有關行為和指標作具體細微的劃分,並設立對應的監控機制,使各種監控活動落實到市場運作的每個方面、每個環節和每個行為中,從而實現全面的金融風險防範。
(4)易操作性。技術性機制具有很強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風險監控技術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利於構建人人關心並參與的全面防範風險體系。在現代科技發展中,技術性機制的運用日益廣泛。運用技術性機制來監控金融市場的運作和動向,也日益成為防範風險的重要手段。當然,防範風險的措施除了上述三種機制外,還應當包括教育性機制、市場性機制、執法性機制以及媒介性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