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副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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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副中心城市通常是指在一省範圍內,綜合實力較周邊城市強大,經濟輻射力超出了自身管轄的行政區範圍,擁有獨特的優勢資源,且與主中心城市有一定距離、可以被賦予帶動周邊區域發展重任的特大城市或大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作為省域中心城市與一般城市之間的城市在區域經濟中發揮著相當重要的作用。
省域副中心城市必要條件[1]
第一、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和一定的人口規模。根據統計資料分析。一個真正的副中心城市的經濟總量不僅應當與周邊城市相比有相對優勢。而且其經濟總量不得低於500億元(2005年)價格;人口規模大於100萬,否則難以稱為“副中心”城市。
第二、距離中心城市不能太近、太偏、太近,就意味著其難以擁有自己獨立的輻射範圍,這是副中心城市成立的前提。一般認為中心城市與副中心城市的距離最好在300公裡以上。副中心城市位置不能太偏,地勢也不能太崎嶇,否則就遠離了交通要道,城市規模也沒有進一步發展的空間、組織、領導、帶動周邊地區發展的難度更大。
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建設措施[1]
一、解放思想
營造創新文化氛圍要在對城市文化資源深刻認知的基礎上,深入探討城市文化資源如何有助於城市的整體發展,將城市的創新文化反映、融會到城市景觀、產業發展、社會網路、個人素質等方面。省域副中心城市應以其相對應的地位使命感在全市範圍內積極踐行“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勞動和尊重創造”的寬容思想。通過實施全民學習計劃,建設學習型社會;通過實施科學普及和創新培訓計劃,為全市各級領導幹部、公務員和市民提供各種形式的創新教育和培訓,為各類人才的創新活動提供更好的條件和機會,形成崇尚科學的良好風尚,把創新內化為城市精神:通過有效的激勵機制造就一大批高素質的技術革新人才,造就一大批技術產業化的管理專家.造就一大批善於激發潛能的培訓師。要大力培育創新文化:培育企業家精神、團隊精神、合作精神,繼續倡導敢於冒險、勇於創新,寬容失敗、追求成功,開放包容、崇尚競爭,富有激情、力戒浮躁的創新文化,使全社會充分認識自主創新的重大意義,使一切有利於社會進步的創造願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鼓勵,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
二、完善政策支撐
充分調動全社會創新的積極性
1.建立健全推進創新的政策法規體系。
省域副中心城市應該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出台完善“城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關於建設創新型城市的若幹意見、關於加快創新型領軍和拔尖人才引進培養的若幹意見”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省域副中心城市人大常委會應抓緊制定頒佈“城市專利管理條例、城市科技創新促進條例”等一批地方法規,將保護和促進創新的各項政策措施法定化、規範化、制度化.構建完整的創新政策法規體系,為建設創新型城市提供法律保障。
2.加強政府規劃,加大科研支持力度。
省域副中心城市政府一方面應深化科技管理體制,解決部門利益分割、多頭管理、職能錯位等問題。在科技投入、科技轉化、科技鑒定、科技人才等方面形成協同一致的創新激勵政策,優化科技資源配置,促進創新要素流動。另一方面要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創新,逐步增加全市財政科技投入.並強化激勵機制,安排專項資金,重獎有重大貢獻的科技創新項目和個人。著重加大對自主創新型企業的政策扶持力度。企業是城市的基本元素,企業創新是構建創新型城市的基本內容。政府資源配置和公共服務要向自主創新型企業傾斜。要支持自主創新型中小企業獲得創業資本資助,科技研發資金對創業投資可實行匹配投入。自主創新型企業除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外,可優先獲得土地和廠房等資源。
三、加強創新人才引進與培養工作
激發創新活力省域副中心城市政府應通過財政每年安排人才開發專項資金,大力吸引海內外高級人才到宜昌創新創業。加快高層次緊缺人才、創新型領軍和拔尖人才的引進與培養。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公共研發平臺面向海內外招聘具有跨學科知識、跨行業經驗和廣闊視野的自主創新領軍式人才。實行技術人才柔性引進政策,以多種形式的“人才驛站”為載體,廣泛吸引海內外高級人才。一方面,設立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對在技術、研發、金融、文化、管理創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創新型人才給予獎勵。另一方面,加強人才培訓工作。實施創新型人才培養計劃。建立創新型人才帶薪培訓和學術休假制度。支持企業建立技能人才培訓制度,鼓勵民辦培訓機構參與政府主導的技能人才培訓。政府應該對產業發展緊缺人才的培訓經費予以一定支持。
四、推進創新載體建設,構建區域創新體系
1、推進創新載體建設,努力提高區域自主創新能力。
省域副中心城市要充分發揮高校、中央、省直屬大型企業與科研機構的作用.並引進大院大所,共建高水平技術開發機構,積極扶持他們建設企業工程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同時要啟動建設科技文獻檢索服務中心、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協作共用網等科技公共服務平臺,並定期舉辦人才科技周,打造人才科技交流合作的平臺。
2、加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大力推進高新技術產業集聚發展。
當前要加快推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並通過一定的區域運作模式進行管理,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帶建設.提高科技園區的建設服務水平,大力吸引海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自主創新型企業入園設立研究開發機構.並使其儘快晉升為國家高新區建設,努力將其建設成為自主創新的核心區、科技創業的集聚區,使創新主體和相關要素在園區內高度集聚、交互作用,成為城市重要的創新源。
五、加快創新資本平臺建設
1、市政府要加大財政資金投入。
重點支持創新技術平臺建設、關鍵高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應用基礎研究、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科研機構和大專院校建設、高級人才培養和引進等。優先解決市場資源配置機制不能有效解決的早期投入等問題。
2、引進發展發展創業投資機構。
大力吸引海內外創業投資機構來宜進行創業風險投資.積極支持鼓勵本地有實力的企業、科研院校設立創業投資機構,充分發揮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作用。依法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扶持創業投資企業發展並引導其增加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鼓勵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加強對創新型企業的金融服務支持,支持引導企業通過資本市場進行融資,引導企業通過資本市場,尤其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通過中小企業板上市融資。
六、培育、留住大型企業
積極發展總部經濟總部經濟是指指一個區域利用特有的資源優勢,吸引企業將總部在該區域集群佈局。將生產加工基地佈局在具有郊游優勢的其他地區,而使企業價值鏈與區域資源實現最優空間耦合,以及由此對該區域經濟發展產生重要影響的一種經濟形態。發展總部經濟可以為省域副中心城市區域發展帶來多種經濟效應,如稅收效應、產業乘數效應、消費效應、就業效應、社會資本效應。大批國內外企業總部入駐,可以提高區域知名度、信譽度,促進區域政府提高服務質量,優化商務環境,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和人居環境,推進多元文化融合與互動.加快城市國際化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