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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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研究是指為了獲得關於現象和可觀察事實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識(揭示客觀事物的本質、運動規律,獲得新發現、新學說)進行的實驗性或理論性研究。基礎研究屬於科學研究範疇。從研究目的看,基礎研究不以任何專門或特定的應用或使用為目的,它只是通過試驗分析或理論性研究對事物的特性、結構和各種關係進行分析,加深對客觀事物的認識,解釋現象的本質,揭示物質運動的規律或提出和驗證各種設想、理論和定律。從研究結果看,基礎研究的結果具有一般的或普遍的正確性,通常表現為一般的原則、理論和規律,其成果以科學論文和科學著作為主要形式。
1.以認識現象、發現和開拓新的知識領域為目的,即通過實驗分析或理論性研究對事物的物性、結構和各種關係進行分析,加深對客觀事物的認識,解釋現象的本質,揭示物質運動的規律,或者提出和驗證各種設想、理論或定律。
2.沒有任何特定的應用或使用目的,在進行研究時對其成果看不出、說不清有什麼用處,或雖肯定會有用途但並不確知達到應用目的的技術途徑和方法。
3.一般由科學家承擔,他們在確定研究專題以及安排工作上有很大程度的自由。
4.研究結果通常具有一般的或普遍的正確性,成果常表現為一般的原則、理論或規律並以論文的形式在科學期刊上發表或學術會議上交流。
因此,當研究的目的是為了在最廣泛的意義上對現象的更充分的認識,和(或)當其目的是為了發現新的科學研究領域,而不考慮其直接的應用時,即視為基礎研究。
基礎研究又可分為純基礎研究和定向基礎研究。
中國基礎研究建立在西方基礎研究的基礎之上,最大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