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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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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媒體(AI Media)

目錄

什麼是智媒體

  智媒體是用人工智慧技術重構新聞信息生產傳播全流程的媒體。由智能媒體、智慧媒體和智庫媒體三部分構成。2016年10月,李鵬提出系列智媒體發展理念,併在實踐上引領媒體融合轉型。智媒體發展理念得到廣泛認同,新華社、上海報業集團、南方報業集團、濟南報業集團等媒體集團也紛紛表示要進軍智媒體。

  媒體融合發展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全媒體、融媒體和智媒體。三個階段也呈現不同的特征。在全媒體時代,媒體融合是物理層面的變化,而在融媒體階段則是化學反應,到了智媒體時代,則是基因層面的深度變化。

  智媒體,是指立足於共用經濟,充分發揮個人的認知盈餘,基於移動互聯、大數據虛擬現實人機交互等新技術的自強化的生態系統,形成了多元化、可持續的商業模式盈利模式,實現信息與用戶需求的智能匹配的媒體形態。其主要特征是:第一,萬物皆媒,過去的媒體是以人為主導的媒體,而未來,機器及各種智能物體都有媒體化可能;第二,人機合一,智能化機器、智能物體將與人的智能融合,共同作用,構建新的媒體業務模式;第三,自我進化:人機合一的媒介具有自我進化的能力,機器洞察人心的能力、人對機器的駕馭能力互為推進。

智媒體的發展歷程

  2016年10月28日,在2016(中國)C+移動媒體大會”上,李鵬首次提出“智媒體”將成為未來的傳播形式。智媒體以人工智慧為核心,突出“智能+智慧”,既是智能媒體,更是智慧媒體。李鵬也因此被視為國內提出打造智媒體第一人。

  2016年12月9日,李鵬對話凱文·凱利,提出智媒體要體現價值引領下的技術驅動

  2017年4月,南方都市報宣佈建設“智媒體實驗室”,全面實現智能媒體化服務,正式進入智媒體時代。

  2017年4月10日 香港衛視山東智媒體中心成立,打造品牌山東、好客山東。

  2017年10月30日 “封巢”智媒體系統上線。

  2018年5月4日 在“新青年新未來—第二屆AI+移動媒體大會”上李鵬提出將繼續緊盯前沿技術,發力人工智慧,堅定朝著“AI+媒體”領域進軍,打造智能+智慧+智庫的“智媒體”。

  2018年11月16日 第十三屆中國傳媒年會在成都舉行,年會主題為努力實現由融媒體向智媒體的飛躍。

智媒體的構成

  第一,智能媒體。指的是用人工智慧技術改造媒體,重新定義媒體。除了演算法推薦,還包括採訪、寫作、互動、效果檢測、營銷等環節與AI結合。

  第二,智慧媒體。指的是用主流價值觀解決演算法偏差的問題,為技術引擎植入價值觀的靈魂。智慧媒體是智媒體必不可少的重要構成,其關鍵在於價值主導,讓技術更加弘揚主旋律。

  第三,智庫媒體。意為以媒體為基礎提供全聯接智力支持。通過智能技術和智慧報道為政府企業社會民眾提供智力支持。

智媒體的實現路徑

  在打造智媒體的路徑上,可採取“三輪驅動”的思路,即技術驅動、內容為王、資本支撐。

  (一)技術驅動:人工智慧賦能傳播

  這幾乎是所有傳統主流媒體共同面臨的難題,也是以往媒體融合較為欠缺的一點。技術改變了世界,支撐了互聯網產品的發展,也成為提升主流媒體傳播力必須具備的要素。加大新技術運用,是建設新型主流媒體的應有之義。面向未來,要用人工智慧賦能傳播。

  AI賦能產品。AI的多場景賦能,給用戶帶去了視、聽、讀、聊的智能化體驗,從而助推傳播力提升。

  AI重構生產。在推進融合發展的流程再造上,新聞機構可以充分運用人工智慧技術改變新聞生產的全流程。

  (二)內容為王:“三個優先”創新傳播

  再先進的技術平臺也必須有好的內容才能得到用戶認可,二者缺一不可。在新的環境下,堅持內容為王,加強內容創新,必須做到“三個優先”。

  移動優先。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傳統媒體的內容已經不再是輿論風暴的發源地,提升主流媒體的傳播力必須堅持移動優先。移動技術應用優先,讓新技術產生新內容,如VR報道、H5內容、數據可視化內容等等。

  視頻優先。5G時代,視頻流將成為傳播的主要形式。所以,要提升傳播力,必須加強短視頻生產和直播應用。

  故事優先。故事始終是最好的傳播方式,好故事的傳播力是驚人的。提升主流媒體傳播力,依然要堅持講好故事。新的傳播環境下,以“視頻+故事”把好的形式和好的內容相結合,也是提升傳播力的有效手段。

  (三)資本支撐:資本運作助力傳播

  在互聯網環境下,資本也是提升傳播力的重要支撐。傳播力與用戶數、品牌影響力技術開發能力息息相關,而用戶運營品牌推廣技術產品開發,都離不開資本的支撐。這是互聯網平臺做強做大的規律性路徑,也是新型主流媒體與傳統主流媒體發展的不同之處。 主流媒體要做強做大互聯網平臺,必須走資本運作的道路。通過資本運作積聚資本,有助於加大新媒體平臺的品牌與用戶推廣,引進先進互聯網人才,推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從而反哺新媒體平臺打造,推動其快速做強做大,助推傳播力提升。

智媒體發展的隱憂[1]

  一是傳播主體泛化擠占新聞傳播的主導權。

  人工智慧技術促使內容生產運營和分發的門檻不斷降低,政府機關、互聯網企業自媒體等多元主體加入到信息的生產與傳播領域。人工智慧也逐漸替代了職業新聞工作者的部分職能,動搖了其在新聞生產、傳播中的職業地位。當新媒體尤其是信息聚合平臺利用演算法規則前所未有地激發了互聯網用戶的表達欲之後,用戶原創內容被源源不斷地快速生產出來。新興媒介技術的時空邏輯決定了產能優先於質量的價值排序,也塑造了與之相應的消費習慣

  二是對形成輿論共識和堅守新聞真實構成挑戰。

  演算法推薦因其能夠提升信息的推送效率、帶來優質的用戶體驗,而被國內外的大多數新聞客戶端社交媒體平臺採用。傳播媒體理應擔負的公共信息服務功能被削弱,增加了形成輿論共識和社會凝聚力的難度。此外,基於人工智慧的換臉、語音合成、視頻生產等技術,可以大大降低製作虛假新聞和謠言的成本,使得“眼見為實”也變得“不靠譜”了。基於人工智慧技術的虛假新聞和新型謠言,增加了政府有關部門和專業媒體甄別、核查工作的複雜程度,新聞真實性面臨更大考驗。

  三是在個人數據處理上的法律與倫理風險。

  數據是人工智慧時代的重要資源,其背後蘊含著巨大的經濟價值。在數據時代,隱私被侵犯的概率以及善後的難度成倍增加,一旦造成傷害,就無法補救,即使你刪除了原文,無數影像文件依然存在。隨著各類感測器獲取數據信息並用於新聞傳播活動,演算法決策、演算法推薦更需要以尊重個人數據所有權、尊重用戶隱私和保障數據安全為前提。

  四是對個體用戶的“信息繭房”效應。

  “信息繭房”一詞出自哈佛大學法學教授凱斯·R·桑斯坦的《信息烏托邦》一書。該詞在研究演算法影響的論文中頻繁出現,反映出學界對演算法推薦左右人們社會認知的擔憂。自主閱讀逐漸讓位於被動接收,隨著演算法日益精密、技術不斷提升,智能化的信息分發模式反而把許多人困在信息的“繭房”,使其失去了探索未知、創造不同可能性的機會。“信息繭房”不僅會導致受眾認知能力、判斷能力的衰退和個人信息結構的失衡,更會阻礙人的全面發展和對社會的全面認識。

智媒體發展負面影響的應對策略[1]

  一是糾正“技術至上論”,堅持守正創新。

  人工智慧在傳媒業的應用突顯了技術理性的價值,但是,我們不能無視新聞傳播活動中人的主導性,而陷入“技術至上論”的窠臼。在人工智慧時代,我們依然需要尊重新聞傳播規律,用時代的眼光來審視新技術對傳媒業的影響。人工智慧技術只是服務於新聞傳播實踐的工具,屬於手段創新、形式創新、方法創新的範疇,真正直抵人心的依然是蘊含人生意義、價值觀的內容。因此,在改革創新的同時,不能捨本逐末,要準確把握人工智慧的特點和發展趨勢,做好頂層設計,應用人工智慧技術挖掘傳播內容、拓展傳播渠道、增強閱讀體驗,只有實現內容創新與形式創新的最佳適配,才能生產出高品質的新聞產品,更好地服務於新聞輿論工作。

  二是理解演算法邏輯,把握價值導向。

  目前,智能技術正被廣泛地應用於各大媒體平臺,為了更好地駕馭這種新技術,新聞從業者需要強化演算法思維,深刻認識演算法邏輯,理解媒體與演算法之間的共生關係。一方面,新聞從業者需要堅持“經濟利益必須服從社會效益”的新聞價值取向,堅守傳播倫理,規避“流量邏輯”,對演算法推薦的合理性進行動態監測,不斷改進與調適,在工具理性價值理性之間尋求到平衡點。既適應平臺的演算法規則,又能在理念和實踐上調整演算法的利益偏向,實現新聞價值與用戶偏好的演算法協同。另一方面,新聞從業者需要與演算法工程師密切合作,將輿論導向、社會效益等概念融入演算法設計中,將新聞價值、輿論引導演算法化和模型化,共同促進主流演算法的發展,實現內容理解的智能化、內容供給的多樣性。

  三是突出演算法透明,提升誠信公平。

  演算法透明實質上是新聞生產的透明性問題。新聞生產的透明性指的是公開新聞信息的採制與發佈過程,賦予受眾監測、品評及參與新聞生產發佈的權利,打破內容生產者與用戶之間的“隔斷”,使原本的“不可見”變得“可見”。智能化媒體有義務適度公開其演算法的運行機制、設計目的等,這種“坦誠”不僅有利於媒體規避一定的風險,更有助於增加公眾對內容生產者、內容質量的信任感。單純從技術角度制定統一的標準、實現完全的演算法透明有較大的難度,當前可以考慮由值得信賴的第三方核查機構對涉及公眾利益、為公眾關心或有爭議的演算法進行檢查評估,並通過行業協會將“演算法透明”納入智媒體生產推送是否合乎規範的考量指標。

  四是自律他律相配合,確保善用可控。

  構建適用於智能媒體的法律法規和職業倫理,不僅需要法律專家和人工智慧技術人員的通力合作,更需要政府部門、企業媒體以及公眾的共同參與、相互協作。政府出於輿論安全、導向正確等的考慮,需要監管演算法技術在傳媒領域的應用情況,制定相應的倫理法規以明確演算法技術的適用範圍,併進一步建立問責機制、制定問責標準。各大媒體資訊平臺以及具有較強社交屬性的內容分發平臺等,為了嚴防技術失控、倫理失範等情況的出現,在完善自身演算法審查機制的基礎上,需要明確自身所要擔負的責任和義務,制定評估規則,增強演算法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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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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