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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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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媒体(AI Media)

目录

什么是智媒体

  智媒体是用人工智能技术重构新闻信息生产传播全流程的媒体。由智能媒体、智慧媒体和智库媒体三部分构成。2016年10月,李鹏提出系列智媒体发展理念,并在实践上引领媒体融合转型。智媒体发展理念得到广泛认同,新华社、上海报业集团、南方报业集团、济南报业集团等媒体集团也纷纷表示要进军智媒体。

  媒体融合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全媒体、融媒体和智媒体。三个阶段也呈现不同的特征。在全媒体时代,媒体融合是物理层面的变化,而在融媒体阶段则是化学反应,到了智媒体时代,则是基因层面的深度变化。

  智媒体,是指立足于共享经济,充分发挥个人的认知盈余,基于移动互联、大数据虚拟现实人机交互等新技术的自强化的生态系统,形成了多元化、可持续的商业模式盈利模式,实现信息与用户需求的智能匹配的媒体形态。其主要特征是:第一,万物皆媒,过去的媒体是以人为主导的媒体,而未来,机器及各种智能物体都有媒体化可能;第二,人机合一,智能化机器、智能物体将与人的智能融合,共同作用,构建新的媒体业务模式;第三,自我进化:人机合一的媒介具有自我进化的能力,机器洞察人心的能力、人对机器的驾驭能力互为推进。

智媒体的发展历程

  2016年10月28日,在2016(中国)C+移动媒体大会”上,李鹏首次提出“智媒体”将成为未来的传播形式。智媒体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突出“智能+智慧”,既是智能媒体,更是智慧媒体。李鹏也因此被视为国内提出打造智媒体第一人。

  2016年12月9日,李鹏对话凯文·凯利,提出智媒体要体现价值引领下的技术驱动

  2017年4月,南方都市报宣布建设“智媒体实验室”,全面实现智能媒体化服务,正式进入智媒体时代。

  2017年4月10日 香港卫视山东智媒体中心成立,打造品牌山东、好客山东。

  2017年10月30日 “封巢”智媒体系统上线。

  2018年5月4日 在“新青年新未来—第二届AI+移动媒体大会”上李鹏提出将继续紧盯前沿技术,发力人工智能,坚定朝着“AI+媒体”领域进军,打造智能+智慧+智库的“智媒体”。

  2018年11月16日 第十三届中国传媒年会在成都举行,年会主题为努力实现由融媒体向智媒体的飞跃。

智媒体的构成

  第一,智能媒体。指的是用人工智能技术改造媒体,重新定义媒体。除了算法推荐,还包括采访、写作、互动、效果检测、营销等环节与AI结合。

  第二,智慧媒体。指的是用主流价值观解决算法偏差的问题,为技术引擎植入价值观的灵魂。智慧媒体是智媒体必不可少的重要构成,其关键在于价值主导,让技术更加弘扬主旋律。

  第三,智库媒体。意为以媒体为基础提供全联接智力支持。通过智能技术和智慧报道为政府企业社会民众提供智力支持。

智媒体的实现路径

  在打造智媒体的路径上,可采取“三轮驱动”的思路,即技术驱动、内容为王、资本支撑。

  (一)技术驱动:人工智能赋能传播

  这几乎是所有传统主流媒体共同面临的难题,也是以往媒体融合较为欠缺的一点。技术改变了世界,支撑了互联网产品的发展,也成为提升主流媒体传播力必须具备的要素。加大新技术运用,是建设新型主流媒体的应有之义。面向未来,要用人工智能赋能传播。

  AI赋能产品。AI的多场景赋能,给用户带去了视、听、读、聊的智能化体验,从而助推传播力提升。

  AI重构生产。在推进融合发展的流程再造上,新闻机构可以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改变新闻生产的全流程。

  (二)内容为王:“三个优先”创新传播

  再先进的技术平台也必须有好的内容才能得到用户认可,二者缺一不可。在新的环境下,坚持内容为王,加强内容创新,必须做到“三个优先”。

  移动优先。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传统媒体的内容已经不再是舆论风暴的发源地,提升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必须坚持移动优先。移动技术应用优先,让新技术产生新内容,如VR报道、H5内容、数据可视化内容等等。

  视频优先。5G时代,视频流将成为传播的主要形式。所以,要提升传播力,必须加强短视频生产和直播应用。

  故事优先。故事始终是最好的传播方式,好故事的传播力是惊人的。提升主流媒体传播力,依然要坚持讲好故事。新的传播环境下,以“视频+故事”把好的形式和好的内容相结合,也是提升传播力的有效手段。

  (三)资本支撑:资本运作助力传播

  在互联网环境下,资本也是提升传播力的重要支撑。传播力与用户数、品牌影响力技术开发能力息息相关,而用户运营品牌推广技术产品开发,都离不开资本的支撑。这是互联网平台做强做大的规律性路径,也是新型主流媒体与传统主流媒体发展的不同之处。 主流媒体要做强做大互联网平台,必须走资本运作的道路。通过资本运作积聚资本,有助于加大新媒体平台的品牌与用户推广,引进先进互联网人才,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从而反哺新媒体平台打造,推动其快速做强做大,助推传播力提升。

智媒体发展的隐忧[1]

  一是传播主体泛化挤占新闻传播的主导权。

  人工智能技术促使内容生产运营和分发的门槛不断降低,政府机关、互联网企业自媒体等多元主体加入到信息的生产与传播领域。人工智能也逐渐替代了职业新闻工作者的部分职能,动摇了其在新闻生产、传播中的职业地位。当新媒体尤其是信息聚合平台利用算法规则前所未有地激发了互联网用户的表达欲之后,用户原创内容被源源不断地快速生产出来。新兴媒介技术的时空逻辑决定了产能优先于质量的价值排序,也塑造了与之相应的消费习惯

  二是对形成舆论共识和坚守新闻真实构成挑战。

  算法推荐因其能够提升信息的推送效率、带来优质的用户体验,而被国内外的大多数新闻客户端社交媒体平台采用。传播媒体理应担负的公共信息服务功能被削弱,增加了形成舆论共识和社会凝聚力的难度。此外,基于人工智能的换脸、语音合成、视频生产等技术,可以大大降低制作虚假新闻和谣言的成本,使得“眼见为实”也变得“不靠谱”了。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虚假新闻和新型谣言,增加了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媒体甄别、核查工作的复杂程度,新闻真实性面临更大考验。

  三是在个人数据处理上的法律与伦理风险。

  数据是人工智能时代的重要资源,其背后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在数据时代,隐私被侵犯的概率以及善后的难度成倍增加,一旦造成伤害,就无法补救,即使你删除了原文,无数影像文件依然存在。随着各类传感器获取数据信息并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算法决策、算法推荐更需要以尊重个人数据所有权、尊重用户隐私和保障数据安全为前提。

  四是对个体用户的“信息茧房”效应。

  “信息茧房”一词出自哈佛大学法学教授凯斯·R·桑斯坦的《信息乌托邦》一书。该词在研究算法影响的论文中频繁出现,反映出学界对算法推荐左右人们社会认知的担忧。自主阅读逐渐让位于被动接收,随着算法日益精密、技术不断提升,智能化的信息分发模式反而把许多人困在信息的“茧房”,使其失去了探索未知、创造不同可能性的机会。“信息茧房”不仅会导致受众认知能力、判断能力的衰退和个人信息结构的失衡,更会阻碍人的全面发展和对社会的全面认识。

智媒体发展负面影响的应对策略[1]

  一是纠正“技术至上论”,坚持守正创新。

  人工智能在传媒业的应用突显了技术理性的价值,但是,我们不能无视新闻传播活动中人的主导性,而陷入“技术至上论”的窠臼。在人工智能时代,我们依然需要尊重新闻传播规律,用时代的眼光来审视新技术对传媒业的影响。人工智能技术只是服务于新闻传播实践的工具,属于手段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的范畴,真正直抵人心的依然是蕴含人生意义、价值观的内容。因此,在改革创新的同时,不能舍本逐末,要准确把握人工智能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做好顶层设计,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挖掘传播内容、拓展传播渠道、增强阅读体验,只有实现内容创新与形式创新的最佳适配,才能生产出高品质的新闻产品,更好地服务于新闻舆论工作。

  二是理解算法逻辑,把握价值导向。

  目前,智能技术正被广泛地应用于各大媒体平台,为了更好地驾驭这种新技术,新闻从业者需要强化算法思维,深刻认识算法逻辑,理解媒体与算法之间的共生关系。一方面,新闻从业者需要坚持“经济利益必须服从社会效益”的新闻价值取向,坚守传播伦理,规避“流量逻辑”,对算法推荐的合理性进行动态监测,不断改进与调适,在工具理性价值理性之间寻求到平衡点。既适应平台的算法规则,又能在理念和实践上调整算法的利益偏向,实现新闻价值与用户偏好的算法协同。另一方面,新闻从业者需要与算法工程师密切合作,将舆论导向、社会效益等概念融入算法设计中,将新闻价值、舆论引导算法化和模型化,共同促进主流算法的发展,实现内容理解的智能化、内容供给的多样性。

  三是突出算法透明,提升诚信公平。

  算法透明实质上是新闻生产的透明性问题。新闻生产的透明性指的是公开新闻信息的采制与发布过程,赋予受众监测、品评及参与新闻生产发布的权利,打破内容生产者与用户之间的“隔断”,使原本的“不可见”变得“可见”。智能化媒体有义务适度公开其算法的运行机制、设计目的等,这种“坦诚”不仅有利于媒体规避一定的风险,更有助于增加公众对内容生产者、内容质量的信任感。单纯从技术角度制定统一的标准、实现完全的算法透明有较大的难度,当前可以考虑由值得信赖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对涉及公众利益、为公众关心或有争议的算法进行检查评估,并通过行业协会将“算法透明”纳入智媒体生产推送是否合乎规范的考量指标。

  四是自律他律相配合,确保善用可控。

  构建适用于智能媒体的法律法规和职业伦理,不仅需要法律专家和人工智能技术人员的通力合作,更需要政府部门、企业媒体以及公众的共同参与、相互协作。政府出于舆论安全、导向正确等的考虑,需要监管算法技术在传媒领域的应用情况,制定相应的伦理法规以明确算法技术的适用范围,并进一步建立问责机制、制定问责标准。各大媒体资讯平台以及具有较强社交属性的内容分发平台等,为了严防技术失控、伦理失范等情况的出现,在完善自身算法审查机制的基础上,需要明确自身所要担负的责任和义务,制定评估规则,增强算法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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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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