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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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文化創意產業融資[1]
文化創意產業融資是指文化創意產業主體的資金籌集行為和過程,可分為債務性融資、股權性融資以及項目融資等類型。
1.提升文化創意企業自身素質和信用等級
積極促進文化創意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動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聯合或重組,引進一批對文化產業有投資興趣的戰略投資者。同時,文化企業也要加強內部建設,建立健全、規範、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要加快文化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適合文化企業特點的信譽評價體系。
2.完善文化創意產業擔保機制
針對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豐富但卻難以抵押變現的現實.應建立文化產權的交易平臺.建立文化產權的評估體系,鼓勵發展文化產權評估機構。開發符合文化產業特點的信貸新產品,加大信貸投入 嘗試開辦知識產權抵押貸款、版權抵押貸款、電影電視製作權抵押貸款、收費權抵押貸款等新的貸款品種。
3.創新文化創意企業財政投入方式
應著眼於發揮市場在資金配置中的基礎性作業,而不是形成他們的財政依賴.要完善項目補貼、貸款貼息和獎勵等現行投資方式.積極探索利率彌補、風險補償、貸款擔保保險等方式。就我國目前的狀況來看,文化資金的來源較少,基本上是財政撥款,資助力度比較小。所以,應該制定優惠政策,鼓勵社會各界設立文化基金,並加強規範管理。
4.成立政策性文化創意產業銀行
這種專業銀行可以設在文化產業集聚的園區內,和園區內的管理者一道參與對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建設和制定發展規劃,並對貸款企業經營實施監控 由於該政策性銀行所服務的文化創意企業風險較高,國家應給予此類銀行特殊的政策支持;針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初始階段.要嚴格限定服務範圍,只能為文化創意產業服務。這樣的專業化、政策性的銀行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有著積極的支持和推動作用。
5.加快開放個人放貸業務
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加快開放個人放貸業務實際上是對商業銀行業務的有利補充,為商業銀行分擔了貸款的風險及壓力。一般情況下。進行放貸的個人其所貸出的款項必須是自有資金.嚴格控制貸款利率(應對個貸利率高出商業銀行貸款利率的額度作出法律約束),放貸人和管理人員應無不良信用記錄和社會犯罪記錄。這既為創意產業開闢了一個新的融資渠道,又為社會閑置資金尋找了出路。
我國文化創意產業融資模式的創新[2]
我國正處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關鍵時期,只有打破了產業融資的壁壘,才能更好地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並提高其對經濟發展的支撐力。為此,在借鑒先進國家融資模式的基礎上,立足於我國的實際情況,充分發揮整體資源優勢,建立多元化的融資體系,是今後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關鍵。
(一)拓寬文化創意產業融資渠道
首先,應加大政府對文化創意產業的投資扶持力度。第一,加大財政扶持資金資本化運作的力度是發揮其杠桿作用的關鍵。如何企業化和資本化地運用財政資金、如何使財政資金的效用最大化是文化創意產業亟待解決的核心問題。在發展中起主要作用的財政資金應把關註和扶持初期企業作為重點,而對那些處在成長期和相對成熟期的企業使其在市場中謀生存,求發展;第二,應使文化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享有財政稅收等優惠政策。採取稅收減免和稅收返還等政策可以刺激經濟的發展,並且是刺激企業進行投資的重要手段。通過這些政策可以使企業做大做強。政府應該制定嚴格的準入條件以免那些以“發展文化產業”為幌子的企業騙取政府的稅收優惠政策。
其次,充分調動民間資本投資文化創意產業的積極性。民間資本具有靈活快速的優點。隨著文化產業的進一步發展,有更多的民間資本逐步投入到文化產業中來。各級地方政府為了拓寬文化創意產業的融資渠道,放寬市場準入標準,鼓勵民間資本可通過獨資、合資等多種方式進入文化創意產業,積极參与音像製品分銷、藝術品經營等。政府應當在民間資本投資文化產業的過程中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務體系,如規範文化市場秩序、鼓勵文化創意產業風險投資基金的發展、完善企業產權與股權交易市場、加強對文化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等。通過市場體系的完善,降低民營資本投資文化創意產業的風險,提高其參與文化產業投資的積極性。
再次,加強國際合作,吸引外資流入文化創意產業。我國文化創意產業除了通過資本市場和民間資金融資外,還可以直接利用外國投資。我國文化產業可以通過吸引外資進行綠地投資、大型文化項目投資。外資還可通過對我國文化產業進行併購或股權互換的方式進入。引入外資不單單是為了使用其資金,更重要的是借鑒其先進的管理模式,從而完善我國的文化企業,進而增強我國文化產業的競爭力。在引進外資的過程中要做到以我為主,以促進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為根本目的。因而,必要的篩選和監管是不可或缺的。
(二)豐富文化創意產業融資方式
首先,應該積極發展股票、債券等直接融資方式來拓展文化創意產業的融資通道。那些具備主板上市條件的文化企業應積極申請上市,那些尚不具備主板上市條件卻又符合中小企業板、創業板上市條件的文化企業應主動申請上市,以籌集更多的資本來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此外,債券同樣具有融資功能。那些具備債券發行條件的文化企業可通過發行企業債、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方式進行融資。另外,應當鼓勵區域性低層次資本市場的建設,為文化創意產業企業的直接融資開拓新的途徑。
其次,大力推進文化創意產業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促進權益性融資對文化創意產業的支持力度。文化創意產業與金融行業的融合不僅是貸款融資,更多的是需要文化產業基金、保險公司、擔保公司、風險投資基金等各類金融機構之間的協同。為扶持文化產業的進一步發展,政府應該成立相應的文化產業基金,應該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來滿足文化企業在創業階段所需要的資金,為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鼓勵各種資本成立風險投資基金,從而實現企業與資本的共贏。
再次,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併購重組市場,鼓勵文化創意類企業可通過併購重組來增強自身的實力。我國大多數文化企業的資產規模較小、科技含量較低、品牌的影響力度也較弱。文化產業需要有先鋒力量起帶頭作用,從而促進合理市場格局的形成。因此,文化企業應著眼於建立現代化的企業制度,並通過市場化的方式進行資產重組。資產重組有助於擴大融資規模、提升信用等級、提高資產質量。良好的公司管理模式有助於強化管理水平,因此可以受到更多投資者的青睞。
(三)加大商業銀行金融創新力度
商業銀行要隨著市場的需求不斷開發新的信貸產品,為拓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空間,應加大金融的創新力度。對那些為文化產業提供相關設備的企業,商業銀行可提供融資租賃貸款;對那些具有現金流和穩定物流的企業,商業銀行可將倉單質押貸款、應收賬款作為質押物;對那些處於產業鏈中的中小文化創意企業,商業銀行可提供聯保聯貸等方式的資金支持;對那些資金需求量大的文化企業,商業銀行可提供銀團貸款等方式的資金支持。商業銀行可通過建立科學的信用評級體系,改進業務流程,在風險控制、信貸制度等方面做出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