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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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上市(Main Board Li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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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上市又稱為第一板上市,是指風險企業在國家主板市場上發行上市。
主板市場是指傳統意義上的證券市場,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證券發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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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主板市場上市門檻高。雖然我國最新修訂的《證券法》對公司上市的條件有所放寬,將公司股本總額要求從“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降低到“不少於人民幣 3000萬”,也取消了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的要求,但與普通企業相比,風險企業的資產總額往往偏小,企業經營不穩定,效益不突出甚至虧損,很難達到在主板市場上市的條件,利用我國主板市場IPO退出困難重重。
例如:香港主板上市的要求:
- 主場的目的:目的眾多,包括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盈利紀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 主線業務:並無有關具體規定,但實際上,主線業務的盈利必須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 業務紀錄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計溢利5,000萬港元(最近一年須達2,000萬港元,再之前兩年合計)。
- 業務目標聲明:並無有關規定,但申請人須列出一項有關未來計劃及展望的概括說明。
- 最低市值:上市時市值須達1億港元。
- 最低公眾持股量:25%(如發行人市場超過40億港元,則最低可降低為10%)。
- 管理層、公司擁有權:三年業務紀錄期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營運。
- 主要股東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年兩度的財務報告。
- 包銷安排:公開發售以供認購必須全麵包銷。
- 股東人數:於上市時最少須有100名股東,而每1百萬港元的發行額須由不少於三名股東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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