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資方式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 該條目對應的頁面分類是籌資方式。
籌資方式(Financing Modes)
目錄 |
籌資方式是指企業籌集資金所採取的具體形式,體現資金的屬性。其籌集資金的方式一般也有七種: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票、銀行借款、商業信用、發行債券、發行融資券和租賃籌資。
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企業的籌資有多種方式可以選擇,在購併中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合理的方式。
1、借款。企業可以向銀行、非金融機構借款以滿足購併的需要。這一方式手續簡便,企業可以在較短時間內取得所需的資金,保密性也很好。但企業需要負擔固定利息,到期必須還本歸息,如果企業不能合理安排還貸資金就會引起企業財務狀況的惡化。
2、發行債券。債券使公司籌集資本,按法定程式發行並承擔在指定的時間內支付一定的利息和償還本金義務的有價證券。這一方式與借款有很大的共同點,但債券融資的來源更廣,籌集資金的餘地更大。
3、普通股融資。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資本構成中最基本、最主要的股份。普通股不需要還本,股息也不需要向借款和債券一樣需要定期定額支付,因此風險很低。但採取這一方式籌資會引起原有股東控制權的分散。
4、優先股融資。優先股綜合了債券和普通股的優點,既無到期還本的壓力,也並不必擔心股東控制權的分散。但這一種方式稅後資金成本要高於負債的稅後資本成本,且優先股股東雖然負擔了相當比例的風險,卻只能取得固定的報酬,所以發行效果上不如債券。
5、可轉換證券融資。可轉換證券是指可以被持有人轉換為普通股的債券或優先股。可轉換債券由於具有轉換成普通股的利益,因此其成本一般較低,且可轉換債券到期轉換成普通股後,企業就不必還本,而獲得長期使用的資本。但這一方式可能會引起公司控制權的分散,且如到期後股市大漲而高於轉換價格時會使公司蒙受財務損失。
6、購股權證融資。購股權證是一種由公司發行的長期選擇權,允許持有人按某一特定價格買入既定數量的股票,其一般隨公司長期債券一起發行,以吸引投資者購買利率低於正常水平的長期債券,另外在金融緊縮期和公司處於信任危機邊緣時,給予投資者的一種補償,鼓勵投資者購買本公司的債券,與可轉換債券的區別是,可轉換債券到期轉換為普通股並不增加公司資本量,而認股權證被使用時,原有發行的公司債並未收回,因此可增加流入公司的資金。
籌資方式與籌資渠道的對應關係
吸收直接投資 | 發行股票 | 銀行借款 | 發行債券 | 商業信用 | 融資租賃 | |
國家財政資金 | √ | √ | ||||
銀行信貸資金 | √ | |||||
非銀行金融機構資金 | √ | √ | √ | √ | √ | |
其他企業資金 | √ | √ | √ | √ | √ | |
居民個人資金 | √ | √ | √ | |||
企業自留資金 | √ | √ | ||||
外商資金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