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股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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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優先股,是同普通股相對應的一種股權形式,持有這種股份的股東在盈餘分配和剩餘財產分配上優先於普通的股東。但是,這種優先是有限度的,在通常情況下,優先股股東的表決權要受到限制或者被剝奪。在國外的實際操作中,優先股股東權益的具體形式有一定程度的差異。在企業正常經營情況下,優先股股東的股息率穩定在一定水平上,普通股股東只有在優先股股東股息分配以後,才可以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分配到或多或少的紅利。一旦企業資不抵債被迫破產,公司應首先償還債務,再由優先股股東分配剩餘資產,然後才能考慮普通股股東。可見優先股股權實際上是安全性相對較高,但有可能放棄了一部分風險或收益的一種股權形式。在企業正常盈利的情況下,它給股東提供的效用近似於債券。購買者一般看重優先股的分紅派息,對參與管理不感興趣。優先股穩定的現金分紅對保險基金和穩健的投資者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優先股綜合了債券和普通股的優點,既無到期還本的壓力,也並不必擔心股東控制權的分散。但這一種方式稅後資金成本要高於負債的稅後資本成本,且優先股股東雖然負擔了相當比例的風險,卻只能取得固定的報酬,所以發行效果上不如債券。
- 1、優先股融資的優點
首選,優先股籌集的資本屬於權益資本,通常沒有到期日,即使股息不能到期兌現也不會引發公司的破產,因而融資後不增加財務風險,反而使融資能力增強,可獲得更大的負債額。其次,優先股股東般沒有投票權,不會使普通股東受到威脅。第三,優先股的股息通常是固定的,在收益上升時期可為現有普通股股東“保存”大部分利潤,具有一定的杠桿作用。
- 2、優先股融資的缺點
首選,優先股融資的成本比債券高,這是由於股息是在稅後支付的,不能沖抵稅前利潤。其次,有些優先股(累積優先股,參與優先股先等)要求分享普通股的剩餘所有權,稀釋其每股收益。
優先股融資對國內企業的財務影響
優先股融資是與國外投資者比較好的合作方式,能滿足國外投資者對風險和收益方面的要求。優先股融來的資金也同樣直接增加國內企業的實收資本和權益,也能大大降低資產負債率,改善財務狀況。但國內企業支付固定利率的優先股息無法像可轉債支付利息那樣稅前列支,而須稅後列支,無法獲得抵稅的益處。當然在國內企業盈利能力比較強的情況下,吸收優先股新資本還是能使現有股東獲得更多的利益。
為更好地吸引國外合作投資者,建議國內企業採用優先股中的可轉換優先股,即國外合作投資者有權視情況在以後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將優先股轉換為普通股,以獲得更大的利益和參與經營管理的權利。這相當於事先賦予國外合作投資者一份認購的期權。雖然可轉股優先股在目前國內的《公司法》中還沒有相關規定,但2006年後開始實施的新《公司法》給股東間的合作很大的彈性空間,可轉股優先股完全可以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