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換優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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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優先股(Convertible Preference Shares/Convertible Preference 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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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優先股是指允許優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條件下把優先股轉換成為一定數額的普通股。否則,就是不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優先股是近年來日益流行的一種優先股。
一般說來,發行公司對可轉換優先股都規定轉換條件和轉換比例。持有可轉換優先股股票的股東有權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股市行情自行決定是否將優先股股票換成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債券。通常情況下,在公司前景和股市行情看好,盈利增加時,股東願意按規定條件和價格,將優先股股票換成普通股股票;在公司前景不明朗,盈利明顯減少,支付股息有困難時.則會將優先股股票換成公司債券,這時投資者由公司股東變成公司債權人。
股份公司發行可轉換優先股票,一般應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如下的具體轉換要求:
1、轉換許可權,通常規定只有股東才有轉換的請求權。
2、轉換條件,即股東在什麼情況下方可行使轉換請求權。
3、轉換期限,即指行使轉換請求權的起始和終止時間。
4、轉換內容,也就是該股票允許轉換成哪種股票。
5、轉換手續,即行使轉換時要履行哪些規定的程式。
發行可轉換優先股票,對於股份公司和投資者來說,都有一定的意義。
1、股份公司在其股票發行遇到困難時,可以給予優先股票認購者以轉換請求權,來吸引更多的人購買。同時,可轉換優先股票的股息率往往略低於其他種類的優先股票,也有利於減輕公司負擔。
2、投資者投資於可轉換優先股票,實際上多了一個選擇餘地和改變資產種類的機會。比如,投資者認購該種股票後,在公司盈利較少時,可以不行使轉換請求權,而繼續持有優先股票以保證獲取固定股息;而當公司盈利較高時,可行使轉換請求權,轉換成普通股票以分享豐厚的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