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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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融資(Project Finan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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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融資是指貸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項目提供貸款協議融資,對於該項目所產生的現金流量享有償債請求權,並以該項目資產作為附屬擔保的融資類型。它是一種以項目的未來收益和資產作為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資方式。
項目融資始於上世紀30年代美國油田開發項目,後來逐漸擴大範圍,廣泛應用於石油、天然氣、煤炭、銅、鋁等礦產資源的開發,如世界最大的,年產80萬噸銅的智利埃斯康迪達銅礦,就是通過項目融資實現開發的。項目融資作為國際大型礦業開發項目的一種重要的融資方式,是以項目本身良好的經營狀況和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後的現金流量作為還款保證來融資的。它不需要以投資者的信用或有形資產作為擔保,也不需要政府部門的還款承諾,貸款的發放對象是專門為項目融資和經營而成立的項目公司。
1、無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無追索的項目融資也稱為純粹的項目融資,在這種融資方式下,貸款的還本付息完全依靠項目的經營效益。同時,貸款銀行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須從該項目擁有的資產取得物權擔保。如果該項目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建成或經營失敗,其資產或受益不足以清償全部的貸款時,貸款銀行無權向該項目的主辦人追索。
2、有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除了以貸款項目的經營收益作為還款來源和取得物權擔保外,貸款銀行還要求有項目實體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擔保。貸款行有權向第三方擔保人追索。但擔保人承擔債務的責任,以他們各自提供的擔保金額為限,所以稱為有限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用來保證貸款償還的依據是項目未來的現金流量和項目本身的資產價值,而非項目投資人自身的資信,具有以下特點。
1、有限追索或無追索
在其它融資方式中,投資者向金融機構的貸款儘管是用於項目,但是債務人是投資者而不是項目,整個投資者的資產都可能用於提供擔保或償還債務;也就是說債權人對債務有完全的追索權,即使項目失敗也必須由投資者還貸,因而貸款的風險對金融機構來講相對較小。而在項目融資中,投資者只承擔有限的債務責任,貸款銀行一般在貸款的某個特定階段(如項目的建設期)或特定範圍可以對投資者實行追索,而一旦項目達到完工標準,貸款將變成無追索。
無追索權項目融資是指貸款銀行對投資者無任何追索權,只能依靠項目所產生的收益作為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的唯一來源,最早在上世紀30年代美國得克薩斯油田開發項目中應用。由於貸款銀行承擔風險較高,審貸程式複雜,效率較低等原因,目前已較少使用。
2、融資風險分散,擔保結構複雜
由於項目融資資金需求量大,風險高,所以往往由多家金融機構參與提供資金,並通過書面協議明確各貸款銀行承擔風險的程度,一般還會形成結構嚴謹而複雜的擔保體系。如澳大利亞波特蘭鋁廠項目,由5家澳大利亞銀行以及比利時國民銀行、美國信孚銀行、澳洲國民資源信托資金等多家金融機構參與運作。
3、融資比例大,融資成本高
項目融資主要考慮項目未來能否產生足夠的現金流量償還貸款以及項目自身風險等因素,對投資者投入的權益資本金數量沒有太多要求,因此絕大部分資金是依靠銀行貸款來籌集的,在某些項目中甚至可以做到100%的融資。
由於項目融資風險高,融資結構、擔保體系複雜,參與方較多,因此前期需要做大量協議簽署、風險分擔、咨詢顧問的工作,需要發生各種融資顧問費、成本費、承諾費、律師費等。另外,由於風險的因素,項目融資的利息一般也要高出同等條件抵押貸款的利息,這些都導致項目融資同其它融資方式相比融資成本較高。
4、實現資產負債表外融資
即項目的債務不表現在投資者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資產負債表外融資對於項目投資者的價值在於使某些財力有限的公司能夠從事更多的投資,特別是一個公司在從事超過自身資產規模的投資時,這種融資方式的價值就會充分體現出來。這一點對於規模相對較小的我國礦業集團進行國際礦業開發和資本運作具有重要意義。由於礦業開發項目建設周期和投資回收周期都比較長,如果項目貸款全部反映在投資者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上,很可能造成資產負債比失衡,影響公司未來籌資能力。
由於項目融資的結構複雜,因此參與融資的利益主體也較傳統的融資方式要多。概括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項目公司、項目投資者、銀行等金融機構、項目產品購買者、項目承包工程公司、材料供應商、融資顧問、項目管理公司等。
項目公司是直接參与項目建設和管理,並承擔債務責任的法律實體。也是組織和協調整個項目開發建設的核心。項目投資者擁有項目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權,除提供部分股本資金外,還需要以直接或間接擔保的形式為項目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持。金融機構(包括銀行、租賃公司、出口信貸機構等)是項目融資資金來源的主要提供者,可以是一兩家銀行,也可以是由十幾家銀行組成的銀團。
項目融資過程中的許多工作需要具有專門技能的人來完成,而大多數的項目投資者不具備這方面的經驗和資源,需要聘請專業融資顧問。融資顧問在項目融資中發揮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項目融資的成敗。融資顧問通常由投資銀行、財務公司或商業銀行融資部門來擔任。
項目產品的購買者在項目融資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項目的產品銷售一般是通過事先與購買者簽訂的長期銷售協議來實現。而這種長期銷售協議形成的未來穩定現金流構成銀行融資的信用基礎。特別是資源性項目的開發受到國際市場需求變化影響、價格波動較大,能否簽訂一個穩定的、符合貸款銀行要求的產品長期銷售協議往往成為項目融資成功實施的關鍵。如澳大利亞的阿施頓礦業公司開發的阿蓋爾鑽石項目,欲採用項目融資的方式籌集資金。由於參與融資的銀行認為鑽石的市場價格和銷售存在風險,融資工作遲遲難以完成,但是當該公司與倫敦信譽良好的鑽石銷售商簽定了長期包銷協議之後,阿施頓礦業公司很快就獲得銀行的貸款。
項目融資一般要經歷融資結構分析、融資談判和融資執行三個階段。在融資結構分析階段,通過對項目深入而廣泛的研究,項目融資顧問協助投資者制定出融資方案,簽訂相關諒解備忘錄,保密協議等,併成立項目公司。
在融資談判階段,融資顧問將代表投資者同銀行等金融機構接洽,提供項目資料及融資可行性研究報告。貸款銀行經過現場考察、盡職調查及多輪談判後,將與投資者共同起草融資的有關文件。同時,投資者還需要按照銀行的要求簽署有關銷售協議、擔保協議等文件。整個過程需要經過多次的反覆談判和協商,既要在最大限度上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又能為貸款銀行所接受。
在融資執行階段,由於融資銀行承擔了項目的風險,因此會加大對項目執行過程的監管力度。通常貸款銀行會監督項目的進展,並根據融資文件的規定,參與部分項目的決策程式,管理和控制項目的貸款資金投入和現金流量。通過銀行的參與,在某種程度上也會幫助項目投資者加強對項目風險的控制和管理,從而使參與各方實現風險共擔,利益共用。
隨著國內資源企業走出去的步伐加快,項目融資的多元融資和風險分擔優勢越發顯現出來,因此企業有必要儘快瞭解項目融資的特點、優勢,並不斷摸索、掌握項目融資的流程和步驟,提高融資能力,為境外礦產資源的順利開發及自身的迅速發展獲取資金保障。
1、項目本身已經經過政府部門批准立項。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設計預算已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查批准。
3、引進國外技術、設備、專利等已經政府經貿部門批准,並辦妥了相關手續。
4、項目產品的技術、設備先進適用,配套完整,有明確的技術保證。
5、項目的生產規模合理。
6、項目產品經預測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和發展潛力,盈利能力較強。
7、項目投資的成本以及各項費用預測較為合理。
8、項目生產所需的原材料有穩定的來源,並已經簽訂供貨合同或意向書。
9、項目建設地點及建設用地已經落實。
10、項目建設以及生產所需的水、電、通訊等配套設施已經落實。
11、項目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12、其它與項目有關的建設條件已經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