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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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審計機關是指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審計監督權的行政機關,包括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審計機關。它具有憲法賦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我國國家審計機關主要有以下兩種:
1.中央國家審計機關。審計署是我國最高國家審計機關,它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和領導全國的審計工作。
2.地方國家審計機關。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對上一級審計機關和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審計業務以上級審計機關領導為主。
根據《審計法》規定,各級審計機關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的財政收支,國有金融機構和企事業組織 的財務收支,以及其他應進行審計的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依法進行審計監督。
國家審計機關是代表政府行使審計監督權的行政機關,它具有法律賦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各國國家審計機關在整個國家機構中的組織地位主要有以下幾種體制:
(1)立法體制;
(2)司法體制;
(3)行政體制;
(4)財政體制;
(5)獨立體制。
我國的審計機關分為國務院和地方兩級。
國務院設審計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國家審計機關,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依法組織領導全國的審計工作,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收支、對國家的財政金融機構和企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審計署對國務院負責,向其報告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分別 在省長、自治區主席、市長、縣長、區長和上一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組織領導本行政區的工作,負責本級審計機關範圍內的審計事項,對上級審汁機關和本級人民政府負責 並報告工作。
審計署設置派出機構,對重點地區和部門實行審計監督。
1、審計機關對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2、審計署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對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國務院總理提出審計結果報告。
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分別在省長、自治區主席、市長、州長、縣長、區長和上一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提出審計結果報告。
3、審計署對中央銀行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審計機關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4、審計機關對國家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5、審計機關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6、對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金融機構的審計監督,由國務院規定。
7、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8、審計機關對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9、審計機關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10、審計機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國家機關和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人,在任職期間對本地區、本部門或者本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負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11、除《審計法》規定的審計事項外,審計機關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的事項,依照《審計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審計監督。
12、審計機關有權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地方、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並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13、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其內部審計工作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14、社會審計機構審計的單位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審計機關按照國務院的規定,有權對該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進行核查。
國家審計機關的服務職能[1]
1、促進被審計單位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國家審計機關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計,其實就是審查被審計單位開展各項經濟活動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律和各項財政政策,通過審計,找出被審計單位不遵守財政紀律的方面,並通過對這些問題的處理和處罰來達到促使被審計單位及時更正錯誤,以更好地遵守國家的法規。
2、促進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國家審計機關對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的審計,主要是看國有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資產、負債的真實性以及損益的計算是否符合國家的財政法規和稅法的規定,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的股份制企業,其所有權與經營權是否相分離。如何監督國有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呢?《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賦予了國家審計機關通過對國有企業的審計,可以及時發現國有資產流失的情況,並通過審計手段,依法收迴流失的國有資產,促進國有企業及時更正經營決策方向,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促進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3、促進被審計單位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財政審計是國家審計機關永恆的主體,對各級人民政府財政收支效益性的審計,主要是審查政府各部門使用各項財政性的專項資金是否專款專用,是否將有限的資金使用在刀刃上;財政支出的結構是否優化、合理、科學;財政收入的構成比例是否科學;財政所投放的項目資金是否達到了投放的預期目標,特別是財政支農資金。我國政府對“三農”的投入逐年加大,資金總額每年不少於億元,如何監督財政資金撥付的層層渠道和環節?如何監督財政資金的分配和使用?特別是資金的最終使用是否發揮了其應有的作用,農民是否從中真正受益,從而改變了農村的面貌。這些都需要各級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層層把關,履行好自己的職能,及時發現和糾正資金撥付、分配和使用上存在的各項問題,當好經濟衛士,促進資金使用的單位嚴格按國家政策法規辦事,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4、促進廉政建設,為地方經濟的發展保駕護航。國家審計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依法開展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可以作為對領導幹部權力進行有效制約與監督的重要環節和機制,已經成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從源頭上治理腐敗的重要措施,對於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促進其認真履行職責具有重大意義。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的設計和制定應該以科學發展觀的理論為指導,評價某一位領導幹部在任職期內是否能夠正確地、科學地、很好地履行了自已的職責,既要看任職期內本區域的經濟發展的成果,又要看本區域內社會的進步;既要看本區域內城市的變化,又要看本區域內農村的發展;既要看本區域內硬環境的加強,又要看本區域內軟環境的建設;既要看本區域內經濟的總量,又要看本區域內百姓的實惠;既要看本區域內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又要看本區域內黨的建設情況。通過建立科學的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從側面積極引導領導幹部正確地、科學地、履行自已的職責,從而促進廉政體系的建設,為地方經濟的發展保駕護航;促進社會和經濟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
加強國家審計機關的保密工作[2]
一、提高保密意識是加強保密工作的基礎
要使保密工作落實到位,首要問題是要做到思想認識到位,樹立保密工作無小事的觀念,增強全體審計人員的保密意識,提高遵守保密法律制度的自覺性。要提高審計機關及審計人員的保密意識,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加強經常性的保密教育。通過教育,不斷增強保密意識,使審計機關及審計人員清醒認識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深入瞭解保密工作面臨的形勢,深刻領會新時期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從而自覺地轉變思想觀念,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審計工作越發展,審計技術越先進,越要加強保密工作,做到平時學保密,審前講保密,審中促保密,審後查保密。此外,還可以通過組織觀看保密教育錄像片和集中學習通報的泄密案例,使大家從案例中汲取教訓,提高警惕,強化保密意識。
二是組織審計人員系統學習《保密法》、《檔案法》、《信訪工作條例》和《審計法》等法規中有關保密的規定。通過全面系統地學習有關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規,提高審計人員的保密法律意識和素養,做到自覺學習保密知識,自覺遵守保密制度,自覺規範保密行為。
三是要重點提高審計機關領導幹部及重點崗位人員的保密意識。領導幹部除了掌握和涉及秘密事項比較多,理應做好保密工作外,領導幹部對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這個單位對保密工作的重視程度。因此,要提高審計機關的保密意識,就要求審計機關的領導幹部提高自身的保密意識,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重視程度。此外,機要、文秘、檔案、電腦室等部門工作人員因工作崗位的性質,決定了他們會經常接觸涉密文件,因此加強對他們的保密教育應作為重中之重,常抓不懈。
四是要切實做好審計方案、審計報告、重要審計信息、移送處理等文書的保密工作,嚴格按程式審批、定密、報送、歸檔,確保審計成果信息的安全。此外,在特殊項目審計中,還要重點進行保密宣傳,加強保密工作。面對一些特殊項目就要重點強調不僅要保守審計工作秘密,還要對涉及到企業的重要商業秘密和財務數據嚴格保密,要求在審計期間採集、使用和管理電子數據時,嚴格遵守各項保密規定,審計結束時銷毀不需要存檔的涉密資料和數據,做到保密工作萬無一失。
二、建立健全保密機構和制度是加強保密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做好保密工作的關鍵是強化對保密工作的管理,只有建立一套堅強有力的保密工作領導體制,健全一系列保密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的保證保密工作的順利實施。因此,加強保密工作管理,建立健全保密機構和制度是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障。為此,審計機關應註重從完善保密組織機構、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重點抓好保密管理工作。
一是審計機關應當健全保密工作領導體制,成立保密工作機構,由這個機構主要負責審計機關日常的保密工作。通過科學管理,不斷提高保密管理的水平和層次,把保密工作管理納入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的軌道,真正建立起保密管理的長效機制。
二是要不斷完善保密管理制度。要對秘密文電、檔案等涉密資料的借閱、保管、歸檔或銷毀,對電子電腦的使用、維修以及辦公室的保全等制定一整套專門的管理辦法和制度規範。
三是採取有效的技術手段,加強信息化條件下的保密工作。隨著審計工作電子信息化和網路化程度的不斷提高,電腦及其網路的保密管理工作就成為擺在審計人員面前的一個新的重要問題。審計機關就網路管理、存儲介質的使用、電腦維修、電子文檔的使用等除了常規性的管理外,還需要採取有效的技術手段和方法,加強規範管理,使保密工作制度更加完善。
三、合理分工、明確職責是加強保密工作的有效手段
為了將保密管理工作落到實處,防止出現保密管理的“空白點”,必須實行保密管理責任制,結合審計機關各部門的工作範圍和特點,合理分工,明確責任,從而有效地保證審計機關保密工作的落實到位。
一是審計機關綜合部門作為全面協調審計機關各項事務的部門,應負責審計機關保密工作的綜合協調以及檔案保管等具體保密工作。重點要抓好機要、檔案、信訪舉報、電腦網路安全、信息安全、人事信息等方面的保密工作,同時對上傳網路稿件的審核把關。這些工作常常涉及到幾個處室,因此也要有明確的分工和責任,除了配備高素質的工作人員外,還要不斷加強工作規範和管理,查找薄弱環節予以充實,發現空白點予以完善。使保密意識不斷強化,保密措施不斷完善,保密手段不斷創新,保密效果不斷提高。
二是業務部門應負責審計現場有關資料的保密管理工作。由於審計工作本身的特性,審計機關在進行現場審計過程中,辦公地點往往不固定,而且收集的資料數量多、種類雜,審計組不可能設專門的保密工作人員,所以審計現場保密工作就成為審計機關需要研究和完善的重要環節。除了加強現場保密管理工作,完善資料借閱、存放、移交等手續,確保萬無一失外,由於審計人員的所有審計資料大都存放於電腦、移動硬碟等電子存儲設備,所以審計人員應在審計期間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電腦、移動硬碟等,並不得接入互聯網,以免造成審計資料的泄露。除此之外,審計機組還應特別加強審計人員住宿、旅途車輛、辦公場所等的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審計現場保密工作落到實處。
四、註重研究新技術、新方法是新形勢下加強保密工作的重要途徑
近年來,隨著信息化不斷推進,電腦及其網路已經涉及審計工作的各個環節、領域,各種審計信息資料在加工、整理、傳遞、管理等過程中常常以電腦數據、電子文件等形式存儲與傳輸。如何加強信息化下審計保密工作是審計機關面臨的新的課題,為此,審計部門要不斷加大新形勢下做好審計保密工作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的研究。
一是要重點探討信息化環境下如何提高審計保密技能、如何加強現場審計保密管理、如何有效防範審計保密風險等問題。通過對這些新問題的研究,提出一些信息化下保密工作的新方法,從而更好適應新形勢下對審計保密工作的新要求。
二是加大研究如何將現代管理知識應用到保密工作中。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保密管理工作從憑經驗上升到依靠現代管理技術,如何將系統論、資訊理論、控制論以及目標管理等現代管理方法應用到保密管理工作中,是信息化下提高保密工作水平的一個新的課題。因此,我們應加大對這方面應用技術的研究,提高我們的保密工作水平。
三是加大對信息安全技術的研究和應用。審計機關在進行在信息化建設的過程中,應加大對信息安全的建設,通過採取對涉密網路和非涉密網路實行物理隔絕、IP地址和機器物理地址綁定、身份識別技術、加密技術等手段,使電子信息的儲存、處理、傳送等更加安全,從而有效的防止保密資料的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