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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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金融機構(State-Own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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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金融機構,是指國家政策性銀行(含各級分支機構),國有商業銀行(含各級分支機構、所屬全資及控股公司),國有全資及控股的保險業、信托業、證券業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含各級分支機構)。
國有金融機構的風險成因[1]
(一)現有經濟體制問題。
從巨集觀上看,經濟結拘失衡和經濟周期性波動對金融部門影響最大,因此形成的風險也最大。在傳統經濟體制下,國有企業的資金需求全部由財政無償撥給。我國財稅體制改革中實施的“撥改貸”,使國有企業來自財政的資本金註入逐漸萎縮,而由於我國資本市場不發達,投資渠道少,居民投資意識弱,使企業難以從社會上籌集資金.加之自我積累能力低。企業不得不依靠從銀行獲得資金而維持其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統計表明,改革後國有企業流動資金來源占銀行貸款的比例逐年上升,到1995年高達90% ,1999年底,全部金融機構貸款餘額93734億元,按最保守的估計.不良貸款在2000億元以上。國有銀行的不良貸款近3倍於銀行的自有資產,其資本充足率離國際銀行業的監管標準8%相去甚遠。國有金融機構所面臨的風險形勢嚴峻。
(二)金融管理制度不健全。
內部管理的力度如何,在某種程度上決定風險的大小。長期以來,由於受計劃經濟下管理方式方法的影響,專業銀行向商業銀行轉軌的過程中,在諸多處理環節上出現漏洞,做法上不夠統一,導致有的地方工作指導思想與要求存在差異,逐步形成潛在的風險。在經營決策過程中存在決策失誤,對借款企業的經營狀況及資信程度未作充分的調查,只重視貸款規模,輕視貸款質量,重放輕收。監察稽核力度跟不上,處罰行為不得力,導致弄虛作假、帳外經營, 些地方的人情貸款,關係貸款,違規貸款及有關人員的腐敗行為,更加劇了銀行資產質量低下。
(三)國有企業經營不善。
國有企業由於受粗放式經濟增長方式的影響,在生產經營方面追求產值,而忽視市場需求的研究,忽視產品質量的提高,致使產品積壓,造成國有商業銀行貸款在企業的沉澱呆滯,加上國有企業歷史包袱沉重,導致企業資金周轉不靈,企業不能如期償還銀行的貸款,從深層次考察,在經濟體制轉軌時期,企業控制權與融資結構的錯位則是問題的重要根源。從西方發達國家來看,企業經營者、企業所有者及企業債權人三者對企業生產和發展決策權、控制權相互制衡,形成“三權鼎立”的控制權結構安排,對於維護、協調有關方面的利益,保證企業的正常運營,是非常重要的。而在我國,現代企業制度尚未建立起來,國有企業遠未形成如此控制結構,致使國有企業的控制結構與融資結構呈現非對稱化,企業生產經營狀況不景氣,銀行不良資產增加,風險程度加劇。
(四)政府行為干預原因。
政企不分,政府職能未發生根本轉變也是形成銀行不良資產的重要原因。國家是銀行的所有者.它希望銀行利潤最大化;另一方面,國家又是社會經濟的全面管理者+它必須維護社會的安定和穩定。在國家兩種職能發生衝突的情況下,國家寧可犧牲其為銀行所有者的利益,迫使銀行發放有悖於經營原則的無效或低效貸款。特別是某些地方政府,為了局部社會利益,讓國有銀行分支機構向瀕臨倒閉或破產的企業貸款而使貸款無法收回。據有關部門調查,銀行不良資產中的50.67%是屬於政策性因素或行政干預形成的。
(五)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
一是我國目前總體上處於企業風險向金融風險集中轉嫁的時期。前幾年巨集觀經濟的大起大落和盲目投資,加上在經濟發展進入結構調整期以後,市場競爭加劇,大批企業經濟效益滑坡,造成了大量資產損失,企業經營風險集中暴露並加速向金融業轉移。二是存在著比較嚴重的缺乏法制約束的企業惡意逃廢債務行為 企業惡意逃債、廢債 賴債、騙債,給金融機構造成了很大的損失。三是從全社會看,各類企業缺乏有效的內部約束和外部監督環境。其結果是大量違規經營現象的出現.主要有賬外經營、開假存單、假委托 亂辦三產、違艦擔保、出具虛假驗資證明、違規開具遠期信用證等。四是人民銀行的監管存在漏洞 使小金融機構的連規經營活動沒有被及時發現、及時制止,以致釀成太患。
國有金融機構風險防範措施[1]
(一)要建立信貸崗位制約機制。
確立貸款的調查 審查、決策、檢查崗的崗位責任,真正做到審貸分離,堅持貸款決策委員會會辦制度,舫止少數人說了算。同時,需要建立貸款的授權授信制度,推廣有效抵押、擔保貸款,建立控制貸款的台帳及事後跟蹤檢查與稽桉監督,確定貸款的責任,根據《商業銀行法》及有關規定,追究貸款責任人的經濟賠償責任、行政責任直到法律責任。努力提高增量貸款質量,降低信貸風險,保證貸款的流動性、安全性、效益性。
(二)要建立和完善信貸風險的預警和補償機制。
信貸人員不僅要做好貸前的稠查和貸時的審查工作,而且要對貸款客戶進行跟蹤監控,按貸款企業建立信貸風險制度檔案,將企業的基本情況及財務經營運作等方面的信息隨時記錄在案,經常進行風險分析,通過系統資料的風險預報及早控制貸款風險的發生。同時應提高貸款呆帳準備金及壞帳準備提取比例,增加商業銀行對呆帳貸款的處置能力。
(三)培育資本市場和資本融資機制。
l、大力培育資本市場,增強國有企業的自我積累能力,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積極推進國有企業的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促進經濟增長方式從粗放型向集約型的轉變,提高其經濟效益。
2、廣泛建立作為一般投資主體的各種基金,大力培育資本市場,必須儘快建立和發展各種基金組織,如共同基金、養老基金、保險基金,其中積極發展養老基金更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它可從居民手中吸引大量資金,並將其轉化為投資;另一方面,發展養老基金又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它不僅可以推動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加快進行,而且可以為國有企業改革創造條件。
(四)將國有銀行的債權轉為股權。
選擇少數有一定市場前景及潛力的股份制企業進行債權變股權的改革。這種思路,主要內容是通過股份制改造,對那些關係國計民生,台乎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向專業銀行貸款超過企業全部資產5O%部分貸款,轉為銀行對企業的投資。這種思路對企業和銀行都有很太好處,以企業來講,部分貸款轉化為投資後,減輕了企業還本付息的負擔。對銀行來講,一部分滯死的債權轉化為投資可以轉移部分風險貸款,使那些長期為企業墊付已實際成為企業必須的周轉資金,轉化為銀行的一種較為安全的資金運用形式,使銀行卸掉了一部分不良資產的負擔,得以邁開步伐,加快向商業銀行的轉變。對國家來講,在不需要任何投入的情況下,實現了企業不良債務和銀行不良債權的轉移。相對於通過破產沖銷銀行貸款以及財政大量補貼的辦法而言是以最小的成本解決了銀行與企業的不良債權債務問題。
(五)組建國家風險信貸銀行。
減輕國有銀行沉重的不良貸款負擔,是當前推進改革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組建國家風險信貸銀行,可以將不良資產從國有銀行的貸款中剝離出來,劃給國有風險信貸銀行負責管理,可以較好地化解阻滯國有銀行改革和銀企債權債務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