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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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保理(Reverse Facto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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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保理是指保理商與規模較大,資信卓著的高質量買方達成協議,對為該公司供貨,位於其供應鏈上的中小企業提供保理業務。實務操作中,保理商首先與資信較好的買方達成協議,確定由保理商為向買方供貨的中小企業提供保理融資。供貨的中小企業履行合同後,向保理商提示買方承兌票據,保理商立即提供融資,併進行應收賬款管理,待票據到期時,買方直接向保理商付款。
反向保理是近年來發展中國家中較為流行的一種貿易融資業務,它在大幅減少保理商風險的同時,提高了中小企業市場開拓能力。
這種方式下,保理業務中所有的參與者都可以從中獲益。
首先,同正常保理相比,反向保理業務為中小企業提供了更多的融資機會。由於國家信用體系的不健全,正常保理要求的資信調查在許多國家無法進行,使得中小企業因為資信資料不完整,無法利用保理的融資功能。而反向保理業務中,對中小企業資信資料的可獲得性的要求並不高,只要其供應商地位得到買方認可,它與買方的有效貨物買賣合同就可以得到保理融資。而且由於該合同的信用風險較低,保理商可以提供利率更低的保理業務,減少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而與保理商的長期合作,有助於更好地提升中小企業的資信等級。
其次,買方客戶也可以從中受益。由於市場競爭激烈,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利用外部資源進行外包。外包和跨國供應的發展,使得中小企業成為大企業供應鏈的組成部分,在降低企業生產成本,提高其經營靈活性的同時,也增加了企業管理的難度。反向保理的應用,一方面使得大企業可以利用保理商進行應付賬款管理,另一方面,保理商的資金融通使其能從中小企業獲得更為優惠的付款方式。
最後,反向保理為保理商提供較好的保障。這種方式下,保理商只從高質量買方收購應收賬款,承受的資信風險只是高信譽客戶的違約風險。保理商只需集中精力收集買方信息,計算買方信貸風險,而不是出口方中小企業的違約風險。這種融資方式對於買方信用較好,賣方信息不完善的交易是件極好的規避風險的工具,使得保理商可以為許多信貸風險較高客戶提供“無追索權”保理業務。另一方面,保理業務依托於合同的順利執行,而反向保理中的合同均已由買方確認,不存在正常保理中對合同執行和“貿易糾紛”的過度擔心,貨物買賣合同執行的風險性大大減小。而長期與中小企業的合作,使得保理商可以逐漸瞭解客戶,積累客戶信息資料,拓寬與中小企業的合作領域,在將來為其提供更多其他的信貸服務,擴展其業務量和客戶量。
綜上所述,與正常保理相比,反向保理業務降低了客戶資信調查的交易成本,為參與者提供了更多的融資機會,減少了保理商融資風險,可以促使出口商和保理商更快達成協議。
(一)中小企業的發展困境為反向保理提供了極大的需求
世界銀行曾對保理業務進行了一系列的調查研究,研究表明,在中小企業融資比較困難的國家中,貿易融資和保理的業務使用量相對較高。在2001年的調查中,全球39個國家中,在法律體系並不嚴密的國家,貿易融資手段的使用要高於銀行貸款。2003年研究表明,在融資體系相對較差的國家,對貿易融資依賴性較強的工業,其增長率明顯高於其他工業。
對我國中小企業來講,尤其在目前金融危機下,利用反向保理業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困境。首先,保理業務通過保理商對應收賬款的買斷,迅速將應收賬款轉化為流動資金,解決了中小企業面臨的資金鏈斷裂問題。其次, 中小企業將出口應收賬款出售給保理商後,可以立即得到部分款項,免除了出口企業承擔的匯率風險,緩解人民幣升值帶來的壓力。
再後,中小企業利用反向保理業務,實際上是自身毫無經驗的將資信調查和應收賬款管理進行外包,充分利用保理商在資信調查和應收賬款追繳方面的優勢和規模化運營,降低企業運作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質量,減少了出口商自行催款的工作。金融危機情況下,國外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受到嚴重衝擊,資信情況在不斷調整,讓中小企業不斷跟蹤買方資信的最新變化,是不現實的事情,而經驗豐富的保理商無疑會提供很好的幫助。
最後,反向保理密切了中小企業和國外買方的業務聯繫。在競爭日益激烈、總體供大於求的國際市場競爭中,憑藉國內保理商提供的融資服務,從某種程度上確保了金融危機時期我國中小企業的供貨商地位。
(二)我國的加工貿易為反向保理提供了市場空間
只為20%,賒銷方式的金額為70%以上,這部分賒銷方式下的交易量恰恰是國際保理業務的根基。若保理業務滲透至10%,便高達840億美元。但同期我國保理業務占對外貿易總額的比例僅為8%,這與我國貿易大國的地位很不相稱的。
我國出口貿易的另一大特點是一半以上的出口以加工貿易的方式進行。製造業外包和服務外包蓬勃發展,越來越多的國外客戶將其部分生產和服務環節轉移到中國,許多中小企業長年為國外大客戶提供半成品和成品的最後組裝加工,這就意味著我國許多中小企業的出口己成為國外廠家生產供應鏈的一個環節,基於供應鏈的銀行貿易融資已成為許多銀行開闢的新的融資方式,這一切均為我國發展反向保理提供了極大的市場空間和潛力。
反向保理中,作為買方供應鏈上的長期供貨商需具備一定的條件,例如,一家國外公司確認供應商的條件是:至少有六個月的合作期限,能很好地執行合同,每個月至少完成一項訂單。這種雙方一段時間的合作減少了由於“貿易糾紛”引起的保理融資失敗。
和其他供應鏈融資相比,反向保理所涉及的內容較少, 只是買方資信調查和買賣合同的真實性和順利執行,沒有必要對整個供應鏈環節進行動態調研,找出其若幹個業務關鍵點進行融資,在我國目前資信狀況不健全的情況下,許多供應鏈融資只具有理論上的可行性,而反向保理相對簡單易行。
(三)我國銀行業積累的保理經驗為反向保理提供了技術保障
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許多銀行積極加入國際保理協會,積極開展國際保理業務,為我國外貿出口做出了重要貢獻。至2008年5月,我國已有14家銀行成為國際保理協會會員,保理業務量也從2000年的21200萬歐元增加到2007年的3297600萬歐元,短短7年增長了154.5倍。中國銀行成為我國保理業的領頭羊,該行已和全球超過60家保理商簽署了合作協議,成為世界上合作伙伴最多,業務網路最大的保理商,2007年國際保理業務量激增至85.26億美元,年均增長率高達131.4%,收益率在眾多貿易融資產品中遙遙領先。招商銀行、民生銀行等銀行對保理業務給予足夠重視,如民生銀行專門成立了保理的二級事業部,聘請專業人士開闢市場,提供高品質服務,它們的保理業務量也在迅速增加。
不僅如此,我國銀行業還在不斷地進行技術創新,如中國銀行推出的“迴流保理”業務,為我國企業在美銷售提供了較好的資金融通服務。推出的“融易達”業務,在認可核心企業對供應商的應付賬款的前提下,占用核心企業額度,不占用供應商額度為供應商提供的保理融資業務及相關服務。這些情況表明,我國銀行業已完全具備從事反向保理業務的能力。
為了促進保理業務的發展,政府應該努力營建我國保理業務發展環境, 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徵信系統和信用體系,制訂保理業務法律法規, 加快保理業務的規範化和法制化建設,加大對從事保理業務的人員培養。除此之外, 保理商要進一步採取措施, 促進反向保理的發展。
第一,加強進口商資料收集
反向保理的最大特點是利用進口商資信規避資金融通風險,因此,進口商的資信調查是反向保理順利運營的關鍵。首先,從事保理業務的銀行先對其國際結算客戶進行跟蹤調查,確定可以為其提供反向保理服務的國外客戶名單和其業務量;然後,銀行根據多種渠道對潛在客戶資信情況進行調查,確定其風險水平和風險額度。對進口商的資信調查主要包括:進口商的經營資信,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財務狀況等,進口國的政治,經濟及貿易管制等情況是否會影響其按期付款。銀行在審核進口商實力後,對業務產業鏈進行考查,最終確定基本保理額度。
在確定目標客戶後,保理商要和進口商建立起業務聯繫,並實時追蹤進口商的最新生產經營情況,保證保理商能夠掌握足夠信息支持其融資決策。反向保理要求信息在銀企之間雙向高效傳遞。
第二,保理業務電子結算平臺的建立
反向保理中,保理商的買斷基於國外進口商的資信狀況,在確定買方授信額度後,需要儘可能地利用該資信情況,為其中小供貨商提供保理服務。但由於供貨商數目眾多,地區分散,保理商提供服務較為困難,保理商之間的信息溝通比較困難。這些都增大了保理商的業務難度和風險。
而保理業務電子結算平臺的建立,則為保理商,國外買方和中小供貨商提供了信息交流的平臺,很方便地實現電子數據傳送和信息交換。墨西哥的NAF1N銀行所提供的信息平臺,實現了保理商,買方和賣方之間的網上電子文件傳遞,保理商網上貼現票據,買方網上管理應收賬款等功能,降低了參與者的交易成本,促進了反向保理業務的發展。2004年底,NAFIN建立了由190家大買家和70000家中小企業,20家國內保理商參與的保理平臺,每月融資額超過60萬美元。這個電子平臺為每個大型買家提供專屬網頁,小規模供應商則通過鏈接方式集合到有業務往來的買家網頁上,買家在自己的網頁上張貼“可轉讓票據”,保理商選擇應收賬款並報價,供應商訪問買家網頁,查看所有保理商的報價,做出選擇,保理商將應收賬款扣除利息後轉入供應商賬戶。這種結算平臺,壓縮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加劇了保理商間的競爭,促進保理商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
平臺的建設需要眾多保理商的合作和信息共用,需要有相應法律制度保證電子信息傳遞的合法性,這也許是我國反向保理業務開展的最大難點。
第三,積極利用FCI,發展雙保理業務
FCI對國際保理業務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它為其會員制定了保理協會章程,入會會員通過FCI提供的平臺可以進行相互交流和信息傳遞。雙保理業務的發展,可以為出口國保理商提供更多的風險保障。由於地緣、語言和風俗的差距,信息收集的困難性和信息的滯後性,都會為保理商的資信調查和隨時的資信跟蹤帶來困難,加大保理商業務風險。而雙保理的應用,可以充分利用當地保理商提供的資信調查跟蹤服務,以及進口地保理商對進口商的融資額度的核定,減少出口保理商運營風險。尤其是在目前金融危機下,許多大公司的經營情況也十分困難,破產可能性增加,保理商需要及時獲取第一手資信資料,調整授信額度,減少經營風險。
第四,中小企業的監督和風險防範
即使反向保理的運營主要依賴買方資信,但保理商也必須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調查和瞭解。如果供應商和買方是關聯公司,或是供應商與買方聯手,以不真實貿易背景開具“空頭髮票”,套取保理商資金,仍會給保理商帶來風險。保理商在對中小供應商提供服務的過程中,不斷積累供應商的信息,可以通過對供應商的科學評估,幫助買方發現潛在的不良現象或危機,及時進行信息反饋溝通,保證供應鏈的健康發展, 保證自己的資金安全。
評論(共8條)
反向保理的融資主體還是債權人,核心企業還是債務人。只是基於對核心企業的授信,核心企業可以推薦上游供應商向保理商融資。整個業務關註的是核心企業的還款能力及意願,第一還款來源還是核心企業的應付賬款。
我是超市供貨商。 反向保理 對我利和弊。誰知道。
肯定是對你有利的
反向保理的融資主體還是債權人,核心企業還是債務人。只是基於對核心企業的授信,核心企業可以推薦上游供應商向保理商融資。整個業務關註的是核心企業的還款能力及意願,第一還款來源還是核心企業的應付賬款。
我同意你的觀點
理論上是三方共贏的,供應商便捷融資,保理商賺手續費利息,買方支付靈活。
這麼典型的胡扯,保理商從核心企業購買應收賬款,這不是鬧笑話嗎,核心企業作為買方,只有應付賬款,這是債務,債務怎麼出售給保理商?真可笑,只有債權作為資產可以出售,債務怎麼出售啊,真實可笑之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