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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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農產品流通[1]
農產品流通廣義的涵義是指農產品從供應地向接受地的實體流動中,將農產品生產、收購、運輸、儲存、加工、包裝、配送、分銷、信息處理、市場反饋等功能有機結合、優化管理來滿足用戶需求,並實現農產品價值增值的過程。而狹義的農產品流通是指農產品收購、運輸、儲存、銷售等一系列過程。
農產品流通的意義[2]
2.滿足城鄉人民的農產品需要
3.調節產銷矛盾,導向農業生產
4.維持農業和國民經濟其它部門的產品供需關係
5.提高經濟效益,減少農產品損耗
農產品流通的特點[2]
1.明顯的季節性(農產品消費具有常年性——需要儲備和均衡上市)
2.較大的分散性(生產地域性、需求普遍性)
3.複雜的技術性(易腐、易損、體積大,經營風險較大)
4.較強的政府干預(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
我國發展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3]
1.加快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
完善的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是農產品流通體系高效運行的有力保障,決定著流通的質量。因此,首先迫切需要加快農村道路建設,儘快形成連接居民點、生產地和市場的道路網路;其次,應特別加強蔬菜、水果等鮮活農產品的倉儲、冷藏、保鮮、運銷設施建設,儘量減少鮮活農產品在儲運過程中的腐爛和損耗;其三,加強農產品產地批發市場建設,特別是加快名優特農產品主產區批發市場建設,在產地建設批發市場,可以降低農民的信息搜尋成本,增加農民收入;最後,完善農產品檢驗檢測設施建設,確保農產品流通質量與食品安全。
2.大力培育和發展農產品市場主體
(1)積極培育和發展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是實現農戶小生產與大市場有效銜接的制度安排,而我國農戶組織化程度低,不利於發展現代農產品流通。為此,首先要加快傳統供銷合作社的市場化改造,充分發揮其在長期經營過程中所形成的人才、設備與遍佈全國範圍的銷售網路優勢,提高經營活力與市場競爭力,促進當地的農產品流通。其次,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據統計,截至2011年6月底,我國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達44.6萬個,入社農戶達3000萬戶,約占全國農戶總數的12%。與美國、德國等幾乎全部農民都參加了合作社相比,我國農民的組織化程度仍然很低。因此,要大力培育並規範農民專業合作社,以提高農產品流通的組織化程度,使農產品能夠批量銷售以實現規模效益。
(2)加快培育、壯大農產品經紀人隊伍。農產品經紀人一手連著市場,一手連著農民,在搞活流通、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等方面的作用不可低估。但目前就整體而言,農產品經紀人隊伍的整體規模仍然偏小,實力較弱,從業人員素質不高,文化程度普遍較低,因此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促進農產品經紀人隊伍的成長壯大。例如,應舉辦農產品經紀人培訓班,加強法制紀律教育,加強商品流通理論、市場營銷等知識的培訓,提高經紀人的經營素質與開拓市場的能力。同時,還要引導農民經紀人走聯合之路,提高其組織化程度。
(3)發展壯大貿工農一體化組織。貿工農一體化組織一般由農產品加工銷售企業與農民合作組織聯合而成,實行一體化經營。通過聯合,不僅能保證農產品加工企業可靠的原料來源,而且能保證農民所生產的農產品有穩定的銷路,可增加農民收入,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因此,政府應通過採取信貸支持、財政稅收支持等政策措施,重點扶持農產品加工銷售企業特別是龍頭企業的發展。
3.加強農產品市場信息化建設
首先,要加強農產品市場信息工程建設,加快建立具有權威性、快速、準確、高效的農副產品信息網路,建立健全信息收集發佈制度,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每天向社會發佈農產品供求信息、價格信息等:其次,建立信息中介組織,從事農副產品短期、中期、長期市場信息分析預測工作,適時向農民發佈準確、實用的信息,以便指導生產,促進流通;再次,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等現代交易方式,不斷擴大農產品的網上銷售,積極推動種植養殖大戶與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充分利用網路,將自己生產的農副產品供應信息上網發佈,尋求消費者或經銷商聯繫銷售簽約,以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節約流通成本,探索信用交易、委托交易、電話交易等農產品流通新方式,逐步推動農產品市場由以即期交易為主向以遠期交易為主轉變,以降低交易成本。
4.健全農產品市場體系
健全我國農產品市場體系就是要不斷培育和發展包括初級形態的農貿市場、較高級形態的批發市場、高級形態的期貨市場等在內的“三位一體”、相互配套的農產品市場體系,形成以初級農貿市場為基礎、以批發市場為中心、以期貨市場為方向的結構完整、功能互補的市場網路。
(1)繼續發展多種形式的農貿市場。農貿市場在農產品市場體系中處於基礎地位,當前要加快實施縣鄉農貿市場的標準化建設與改造,完善交易設施,改善交易環境。
(2)建設功能齊全的農產品批發市場。批發市場是農產品流通的主要集散地,是形成和引導市場價格的中心,必須將之作為市場體系建設的重點。因此,一要根據農業生產專業化分工和區域化佈局,建立並不斷完善各類農產品批發市場,註重提高其市場影響力和輻射力;二要提高農產品批發市場的經營管理水平,穩妥推進市場的企業化經營與集團化發展;三要提高農產品批發市場的國際競爭力,依托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積極開展對外貿易,把更多名優特農副產品推向國際市場。山東壽光蔬菜批發市場始建於1984年,現占地面積600畝,累計投資總額2億元,年交易蔬菜15億公斤,成交額28億元。該市場設施完善,配套機構健全,輻射範圍廣,帶動能力強,其信息系統與全國二十多個城市聯網,常年上市蔬菜有120多個品種,輻射全國二十多個省、市、自治區,並出口日、韓、俄等十多個國家和地區,是全國最大的蔬菜集散中心。
(3)加快發展農產品期貨市場。期貨交易具有價格發現和規避價格波動風險兩大功能。近年來,我國大豆、小麥、綠豆、玉米、棉花等農產品期貨品種較好地發揮了經濟功能,今後應逐步推出新的交易品種,同時充分發揮期貨市場在引導生產、規避風險方面的積極作用。
5.加快發展“農超對接”流通模式
“農超對接”是指農戶和商家簽訂意向性協議書,由農戶向超市直接供應農產品的流通方式。“農超對接”的優勢在於,將鮮活、優質的農產品由田間直接供應超市,農產品藉助超市遍佈各地的經營網點和發達的配送體系,以最快的速度進入千家萬戶。這種流通方式構建了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產銷一體化鏈條,能最大限度地減少農產品流通環節,降低交易成本,最大限度地保持農產品的新鮮度,實現商家、農民、消費者共贏。在我國,隨著大型連鎖超市與產地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快速發展,部分地區已經具備了發展“農超對接”流通方式的基本條件。
6.加強和完善對農產品流通的巨集觀調控
發展農產品流通,離不開政府的公共服務與巨集觀調控。政府為農產品流通提供的公共服務和巨集觀調控主要包括:一是加強法制建設。要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健全農產品流通方面的法律法規,調整規範流通環節各主體的經濟行為。政府應運用法律手段實施對農產品流通系統的監管,為發展農產品流通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以達到促進農產品流通與農村經濟發展的目的。二是加強農產品質量監管。要加快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和檢驗檢測體系。三是建立並完善對農產品流通的調控制度,特別是建立市場運行監測制度、重要農產品儲備制度等,以保障農產品流通順利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