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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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市場(Agricultural product market,agricultural products market,the marke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marke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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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農產品市場[1]
農產品市場是農業商品經濟發展的客觀產物,它的涵義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的農產品市場是指進行農產品交換的場所。生產者出賣自己生產的農產品和消費者購買自己所需的農產品,要有供他們進行交換的場所,這種交換農產品的場所就形成了農產品市場。
廣義的農產品市場是指農產品流通領域交換關係的總和。它不僅包括各種具體的農產品市場,還包括農產品交換中的各種經濟關係,如商品農產品的交換原則與交換方式,人們在交換中的地位、作用和相互聯繫,農產品流通渠道與流通環節,農產品供給和需求的巨集觀調控等。
農產品市場的特征[1]
農產品市場與其他市場相比,具有如下一些特有的性質。
(1)交易的產品具有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的雙重性質。許多農產品具有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的雙重性質。如糧食、果品、.棉花等,這既是人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生活資料),又分別是食品加工業和棉紡工業所需的原材料(生產資料)。
(2)具有供給的季節性和周期性。這主要是由農業生產的季節性和周期性所決定的。因此,農產品市場的貨源是隨農業生產的季節性而變動,其供給在一年中有淡季、旺季。農產品生產在數年之中還有豐產、平產、歉產之分。農業生產的這些特點要求對鮮活農產品要及時採購和銷售,要求在農產品供應中剋服生產的季節性和周期性,維持均衡供應。
(3)受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的雙重約束。農業生產是從事有生命的動植物的生長、發育、成熟、收穫與儲運全過程,因而具有自然與市場的雙重風險,農產品受水、旱、風、雹、凍、熱和病蟲等自然災害影響,會造成農產品生產的自然風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產品還會因供求關係變化而造成市場風險,並與自然風險交織,形成互為因果、反相關的雙重風險。當自然風險小時,農產品因豐收質優量大,價格相應走低、市場風險變大,反之,自然災害重時,農產品因欠收量少,價格上揚,此時,市場風險相對變小。
(4)有“分散一集中一分散”的流通軌跡。即農戶“分散”生產,拿到市場出售時,由經營者收購、貯藏、運輸、加工等環節進行“集中”,再經批發、零售等環節,最終“分散”到消費者。我國農業實行家庭承包經營體制,由小農戶“分散”生產也將長期存在,即使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也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由“分散”農戶來完成。
(5)應保持供求平衡的基本穩定性。農產品供求平衡且基本穩定是保證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要求。因此,對農產品市場的營銷活動和農產品價格,既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又要加強巨集觀調控,以實現市場繁榮和社會穩定兩個目標,還可以通過全球的餘缺來調劑一國農產品的豐欠。
農產品市場的類型[1]
從不同的層面劃分,農產品市場可分為不同的類型。按農產品種類劃分,可分為種植產品市場、林產品市場、畜產品市場、水產品市場;按地域空間劃分,可分為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國內市場又可分為農村市場和城鎮市場;按交易規模和類型劃分,可分為農產品綜合交易市場、專業批發市場、零售市場、城鄉集貿市場;按農產品交易的交割方式劃分,可分為現貨交易市場和期貨交易市場。
當前,我國農產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仍然是農產品流通的主要市場類型,初步形成了以農產品集貿市場為基礎、以農產品批發市場為中心、以直銷配送和超市經營為補充的農產品市場體系,但高效暢通的農產品市場體系還尚未形成。
農產品市場主體與流通過程[2]
農產品市場的參與主體主要包括生產者、收購商、加工商、批發商、零售商和消費者,如圖12—4所示。儘管生產者與消費者是農產品市場的主要賣方和買方,但由於生產者和消費者主要是以一家一戶為單位,規模小而且分散,因此需要一些中間環節來減少交易次數,降低交易成本,於是市場中就出現了一系列中間主體。當然,農產品的流通模式並非固定不變,而是因地區、季節、市場距離、品種等有所不同。農產品的流通模式一般有以下幾種。
- 圖1 農產品的流通過程
- 1.生產者一消費者
這種模式又叫直接渠道,它是指農產品生產者直接將產品銷售給消費者,不經過任何中間商,是最直接最簡單和最短的渠道類型。這種流通模式自古就有,一般是生產者自產自銷,有時產地上少數特殊的水果、蔬菜或不易保存的農產品也會直接供應給特殊客戶,而且近年來一些地區流行的有機農產品也開始建立自己的直銷渠道。
- 2.生產者一零售商一消費者
這種模式也稱一層通道,它是指農業生產者將農產品出售給零售商,再由零售商轉賣給最終消費者,生產者和消費者中間經過一道零售環節。這種流通模式在我國農村地區的蔬菜、水果市場上仍然隨處可見。
- 3.生產者一批發商一零售商一消費者
這種模式為大多數中、小型企業和零售商所採用。農業生產者將農產品出售給批發商,批發商再轉賣給零售商,最後出售給消費者。我國大中城市蔬菜消費就主要通過這種渠道流通。例如,在蔬菜生產基地,批發商大量收集蔬菜並運送到大的消費地批發市場,在市場出售給零售商,零售商最終在集貿市場銷售。
- 4.生產者一收購商一批發商一零售商一消費者
在生產者和批發商之間又經過一道收購商環節,收購商起到了集中分散貨物的作用。農產品的收購商有兩類:①基層商業部門設立的獨立核算的收購站和供銷社,政府或企業性質收購農副土特產品後然後交給市、縣商業批發企業;②個體商販,多由個體組成,收購農副產品後然後轉賣給批發企業。
- 5.生產者一加工商一批發商一零售商一消費者
這種模式是生產者將農產品出售給加工商,而不是批發商。採用這種方式的是原始形態不適合消費者直接消費,必須經過加工的農產品。加工是整個農產品流通過程的主要環節,採用這種渠道模式,一般在農產品產地設有農產品加丁廠,便於生產者直接出售。
- 6.生產者一收購商一加工商一批發商一零售商一消費者
這種模式是收購商到生產者處收購,轉賣給加工商,加工之後通過批發零售環節最終實現產品銷售。與前一個渠道不同的是,這類農產品大多是必須經過特殊處理才能運輸,或者數量達到一定數額才能銷售的產品。
農產品市場的價格形成[2]
我國農業以農戶小規模家庭經營為基礎,市場集中度低,既接近於完全競爭的市場,又存在過度競爭。農產品價格是在市場機製作用下由市場供求關係決定的,不同的市場交易會形成不同的農產品價格。
- 1.集貿市場與價格形成
產品集貿市場是在一定的區域內,以農產品生者和消費者互通有無為目的,以當地農產品為交易對象,以零售為主要形式的現貨交易。農產品集貿市場具有地方特色,進場交易者主要是當地農戶和城鎮居民,每筆交易成交量小,而且買賣雙方直接交易,交易成功後錢貨兩清。農產品集市價格隨著農產品市場供求關係的變化而變化,數量眾多的農產品供給者和消費者是既定的市場價格接受者。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理性農戶根據市場價格的波動調整生產經營行為。
農產品集市價格具有明顯的地區差價、季節差價和時點差價。地區差價是由農產品生產的區域性、消費的普遍性和集市貿易的範圍決定的:季節差價是由農產品生產的季節性和消費的常年性決定的;時點差價,即同一農產品在同一市場上不同時點的價格各不相同。農產品集市價格的變化是農產品供求矛盾對農產品集市貿易起調節作用的表現,影響著農戶的決策,進而導致市場供求關係的變化。
- 2.批發市場與價格形成
農產品批發市場具有兩種性質,即組織性和場所性。作為一種流通組織,它為買賣雙方及其代理人提供農產品批量交易的場所、交易設施和交易服務。為了保證農產品批發交易的客觀公正性,批發市場的管理主體需要制定交易規則,規範入場交易者的交易行為。入場交易的農產品經營者必須按照市場交易規則和市場管理章程規範交易行為,進行客觀、公正、平等的交易競爭。同時,專門的交易場所、指定的交易時間、明確的交易規則、統一的結算方式,使得農產品批發市場又成為一種規範的交易場所。
產品批發市場可以大量吸引、彙集各地的農產品,再把農產品發散到各地,迅速實現商品價值和使用價值的讓渡。農產品批發價格比較真實地反映農產品商品的價值和市場供求規律,是商品的價值規律和供求規律共同作用的結果,交易雙方是既定價格的接受者。這種價格是農產品市場的基礎價格,發揮著農產品市場的價格導向作用,是政府部門制定政策和企業、農戶確定生產經營決策的重要依據。
- 3.期貨市場與價格形成
期貨交易是指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的標準化合約的買賣。農產品期貨市場是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圍繞農產品期貨合約交易而形成的一種特殊經濟關係,買賣的是農產品期貨合約,是一種在期貨交易所內達成的、受一定規則約束、規定在將來某一時間和地點交割某一特定農產品的標準化契約。在單位合約中.農產品的規模、品質、數量、交貨時間和地點都是既定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這種價格在期貨交易所內以公開競價方式達成。
公正的農產品市場價格的發現需要一定的條件,如農產品供求的集中、農產品市場的秩序化、公平的競爭環境等,以使農產品信息集中、市場透明、價格真實地反映農產品供求,從而形成公正的農產品市場價格。農產品期貨市場滿足了這些條件,同時還提供嚴格的法律和交易規則保障,為農產品價格的形成提供了良好的條件。另外,農產品期貨市場還有一系列制度性保障,如會員制、保證金制、公開叫價制、層層分擔風險制等,從制度上保證了公平競爭原則在交易中的貫徹。因此,農產品期貨市場通過期貨交易而形成的農產品價格不是個別交易的結果,而是在一個集約化程度較高的市場上形成的農產品價格,能夠比較真實地反映市場供求狀況,從而被作為農產品的基準價格。這個基準價格表現的是現在農產品市場對未來農產品價格的預期,集中了即期的與未來不同時點的市場供求狀況,計算的基礎是現貨價格加上各種利息、倉儲、運輸、管理等費用,場內交易雙方再以自己的風險預測經驗和知識決定農產品期貨價格。農產品期貨價格具有很強的導向作用,在一定範圍內對於農產品現貨交易提供了重要參考,同時也為企業和農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決策依據。
農產品市場作用[3]
(1)市場是商品經濟的產物,商品經濟的基本規律(價值規律)要求通過市場來發揮作用。
(2)市場是供需雙方交易的橋梁與紐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再生產各個環節的活動都離不開市場。只有通過市場才能使供需雙方成交,發揮市場應有的作用。
(3)市場是市場經濟競爭的場所,競爭的目的是接受消費者的評判與檢驗,為市場提供適銷對路的農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