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節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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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節差價是指同種商品在同一市場不同季節的價格差額。
形成商品季節差價的主要原因是:
①把季節性生產、常年性消費的商品儲存到非生產季節銷售,需要支付一定數量的資金占用利息、稅金和保管費等,需較高的銷價予以補償;
②常年生產、常年消費的商品,但在不同季節生產的耗費不同,如在冬季和夏季生產的同種蔬菜,需要不同的銷價予以補償;
③常年生產、季節消費的商品,在同一市場的不同季節有極不相同的供求狀況、生產費用和儲存費用,其銷價也受到調節;
④國家對一些商品的不同季節銷價有不同的調節政策。季節差價主要是由生產與消費在時間上的矛盾引起的。
根據解決矛盾的途徑不同,可分為淡旺季節差價和儲存季節差價。季節差價還可分為收購季節差價和銷售季節差價。
中國社會主義價格體系中的季節差價,多存在於農產品,特別是鮮活副食品的經營活動中。通常有儲存性季節差價和淡旺季節差價之分。前者主要由生產季節生產、常年使用的商品所支付的儲存費用、稅金構成;後者主要由不同季節生產同種商品所耗費的費用差額構成。
實際工作中,人們常把全年各月中的最低價格作為計算季節差價的基價,把報告期的價格與基價之間的差額,叫做季節差價。季節差價占計算基價的百分比稱為季節差率。國家通過規定季節差率對部分重要商品的季節差價實行干預。合理的季節差價是企業價格決策的目標之一,也是國家促進生產發展,鼓勵合理儲備,正確調節供求,有效滿足社會需要的重要條件。
季節差價的安排,應有利於促進生產部門有計劃生產,均衡上市;有利於商業部門積極儲存商品,改進保管技術,減少損耗,降低費用;還應有利於指導消費,平衡供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