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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保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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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互保貸款

  互保貸款是指兩企業之間互相擔保獲得貸款,對等承擔擔保責任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是一種不需要實質抵押物的互相信用擔保就可獲得大額貸款的融資工具

互保貸款的內容[1]

  聯保、互保貸款是在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後,中小企業普遍融資難、融資貴的背景下,監管部門推動的一種模式。商業銀行無論是國有行、股份行還是城商行,都加入了這個大軍。從類型來看,它主要可以劃分為以下三種:

  一是由簡單互保組成的線性擔保。主要表現為非關聯企業結對互保,即企業受對等互利行為驅動,甲企業為乙企業提供擔保,為了以後能讓乙企業為自己擔保,兩家企業經營規模、形成背景基本相似,擔保金額也基本對等,屬於“門當戶對”。而在企業發展過程中,由於一家企業往往有多家互保企業,於是構成了甲乙、乙丙、丙丁的傳遞性擔保鏈條。

  二是由關聯擔保組成的複雜互保利益網。主要表現為集團企業內部的複雜關聯擔保,以及集團和集團之間的複雜擔保。一方面,控股母公司為下屬子公司提供擔保,另一方面下屬關聯子公司之間互保。往往集團內股權投資關係越複雜,擔保關係也越錯綜複雜。此外,多個集團公司之間往往還有互保關係,會使得多個集團內部的關聯擔保網交結在一起,組成更為複雜的擔保網。

  三是由企業自發形成的互保、聯保圈。該種擔保鏈是由企業在自願基礎上組合成的聯保小組,由聯保小組向其成員提供擔保而獲得貸款,小組成員對小組內某成員獲得的貸款承擔連帶責任

  四是在地區內的一個產業行業)中,由銀行牽頭組織一個互保網。溫州就有這樣的例子:銀行塑料加工企業中組成一個擔保圈;圈內企業貸款時,從貸款中留下一定比例的金額作為保證金; 當某企業無法償還時,就以保證金沖抵。

互保貸款的風險[2]

  第一,擔保能力風險。企業之間互為保證,降低了第二還款來源的保障能力關聯企業越多,擔保鏈越長,從商業銀行獲得的貸款額度就越大,銀行面臨的風險也就越大。當其中任何一關聯企業發生經營財務危機時,極易導致擔保鏈的斷裂,商業銀行貸款風險會突然暴露。

  第二,法律風險。關聯企業中的控制企業很容易運用其控制力,製造虛假債權並以此抵消從屬企業的真實債權,使從屬企業的資產減少,從而給銀行等債權人帶來損害。一旦該子公司銀行借款所累、經營失敗或發生訴訟,控制公司又以有限責任為由迅速脫身,影響銀行實現債權

  第三,多米諾骨牌效應風險。擔保企業中的一家企業出現資金緊張,在某個銀行產生不良貸款,必然引起所有銀行的關註。如果多家銀行大量抽退資金,勢必導致資金鏈的斷裂,不僅對企業產生致命打擊,對未抽退資金的銀行也將造成巨額損失。

互保貸款的原因

  在民營企業尤其是中小民營企業,股東個人財產與公司財產混同,股東非為公司利益產生的各種消費開支,被直接列入公司成本,股東使用公司資產對外投資形成的權益,直接登記在股東名下,或者公司對外投資的盈利資產直接歸股東,或者低價轉移給股東,虧損由公司承擔或者轉移給公司等現象稀鬆平常,因此,沒有擔保就不提供貸款,也就成了銀行自然的選擇。為了提高保證人履約能力,要求借款人自己為自己擔保,並演繹成相互之間的擔保,遂成普遍現象。

  民營經濟活躍,中小企業據全國之首,企業的所有制形式和規模決定企業的成長性和風險性較高,往往很難達到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門檻,銀行貸款民間融資成為了企業融資的主要途徑。但同時大部分企業普遍缺乏抵押物或抵押物不足。企業一方面有較大的融資需求,另一方面自身固定資產占比較少,造成了抵押物和融資量之間的不匹配。於是保證擔保成為企業融資過程中唯一的選擇。此外,由於擔保與被擔保在數量關係上是一個對等關係,這也就意味著在企業獲得大量擔保融資的同時,也必須承受相應額度的對外擔保。因此,保證擔保的融資方式自身的特定決定了互保形式的存在。

  銀行在發放信用貸款時往往有比較苛刻的要求,比如信用評級較高、經營效益良好、品牌優勢突出、企業管理規範等等。但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與這些標準相去甚遠,最核心突出的問題是企業透明度差,信息披露信度低,造成銀行對企業評估難。從銀行實踐角度來看,信用貸款金額占比不高,業務數量占比更低,信用貸款主要集中在省內一些有優質股東背景的國有企業或部分上市公司。這種金融資源分佈不平衡是銀行在市場經濟環境下權衡的自然選擇,於是這種現狀更加促使了企業間互保發生的概率,成為了中小型企業融資的“必然選擇”。

  從企業內部管理來看,卷入擔保鏈的企業存在主觀上的原因,大部分企業在對外擔保決策過於簡單隨意。首先,缺乏對外擔保風險評估機制對外擔保作為或有負債,存在一定的損失可能性,每筆對外擔保都構成企業的潛在成本。缺乏擔保風險評估會誘發過度外擔保,將使企業的潛在成本壓垮企業自身的利潤。其次,對外擔保決策機制缺乏科學流程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1. 互保貸款的法律危局和應對.上海法治報.2014年04月16日
  2. 梁巨集傑.商業銀行貸款互保的風險防範[J].《金融電子化》.200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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