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團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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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團購是指將廣大消費者聯合起來組成一個團體,通過大批量地向金融機構訂購,以低於市場價格的成本獲得金融理財產品或服務,甚至得到單獨購買時無法獲取的優質產品或服務。
金融團購的發展前景:金融團購網團購申請貸款、證券開戶、申購基金或信托產品、炒股、買基金,能享受費率折扣;可降低投資門檻,增加與金融機構議價的籌碼,可以團購的形式享受低費率,投資者只需線上預約報名,併在金融團購網指定的政權公司辦理,今後的交易都可在網上進行。錢多力量大,錢多能殺價,金融團購網一旦打開局面,精明的投資者必將蜂擁而入,大量的客戶資源,大量的交易轉戶,因為金融團購網站為客戶帶來了交易成本最低的金融產品,瑞銀信行是國內首家專註於金融團購的第三方理財機構,現已獲得多家VC機構的註資。
金融團購的核心內容:金融團購的核心服務內容是幫助客戶降低交易成本,獲取優質低價的金融服務。金融團購的經營理念是通過會員集團採購的方式,協助廣大中小投資者獲取機構客戶的交易價格優勢,執行屬於機構與大戶的價格水平,為客戶節約交易成本,提高競爭能力,從而實現“付出最少,賺得最多”。金融團購的對象主要是國內中產階級家庭和中小企業主,金融團購的業務範圍包括貸款費用的團購經紀服務、保險代理團購服務和股票期貨基金的團購信息服務、工商註冊與會計記賬等財稅團購服務業務等。
金融團購的服務宗旨:金融團購可以提供金融折扣信息,也可以根據客戶的需求,推薦相關服務機構。無論客戶是一個入門的新手還是一個活躍的資深專業投資者,金融團購都希望幫助客戶找到合適的投資理財機構和合適的金融產品,從而幫助客戶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增加盈利機會。金融團購網是一個提供降低金融理財服務與產品交易成本的服務性網站,致力於成為中國最權威的低成本交易信息資源提供平臺,通過與金融機構合作,幫助廣大投資者找到可靠度高,成本低,穩定便捷的交易通道和性價比高的金融產品。
金融團購的合作對象:金融團購通過團購模式的客戶快速積累,與市場上實力強勁,信譽卓著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信托公司、典當公司等金融機構形成合作關係,通過金融團購網,可以享受到這些金融理財機構優質低價的交易服務。金融團購能幫助客戶在投資時省錢,通過與金融機構建立合作關係,當客戶在金融團購網團購金融產品後,只需從金融團購網預約到這些金融機構,客戶就可以獲得只有超級機構大戶才能獲得的超低交易成本,從而最大限度地省錢。
金融團購的市場行情:例如權證交易佣金一般只有萬三,甚至更低,對比標準佣金千三,金融團購網就可以幫助客戶節約90%的交易成本;股票交易佣金可以獲得優惠費率為萬分之三,甚至更低,貨物運輸保險可以獲得的優惠費率是萬分之三,甚至萬分之二,基金可以提供萬分之四,甚至更低的交易佣金。期貨,金融團購網可以提供給客戶比市場平均交易成本低一半以上的交易佣金。
金融團購的核心原理:大家都知道批發和零售的價格是有區別的,同樣,在金融產品的渠道上也存在機構和散戶的區別,毫無疑問,金融機構給機構的價格肯定比給散戶要低。金融團購網的使命就是集合廣大投資者進行團體購買,這樣就形成一個機構,跟金融機構進行議價,必然可以獲得最低的價格。金融團購網憑藉眾多的會員,數量巨大的交易,可以要求獲得最低的交易成本。
金融團購的法律監管:金融團購併不構成招攬、強迫或誘導任何人對金融產品做出投資,若客戶計劃投資或者交易相關產品,客戶應該向開戶機構索取相關法律文件,與產品相關的所有權利與義務均以該等法律文件為準。金融團購網不是證券公司、不是期貨公司、不是基金公司、不是銀行,客戶不需要向金融團購網支付任何費用,也不能通過金融團購網進行任何交易。金融團購網只負責向客戶提供折扣信息,將向有需求的客戶推薦有資質的公司。
金融團購的風險警示:金融團購應該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在為客戶提供證券交易佣金團購服務的過程中,嚴格執行四大鐵律:不接觸客戶資金,不提供投資咨詢,不承諾投資收益,不參與收益分配。金融團購是獨立第三方理財機構,是獨立第三方綜合團購折扣信息平臺,不是證券公司、不是期貨公司、不是保險公司。客戶不能通過金融團購進行任何投資交易操作,金融團購不能開展投資咨詢業務,也不提供投資理財服務。證券、期貨、基金等其他金融服務,客戶都需要前往國家批准的有資質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期貨公司或者基金公司等集中辦理團體開戶與交易業務。金融團購走的都是零售變批發的路子,只要投資者把錢始終掌握在自己手中,見到兔子再撒鷹,拿到優惠才交錢,一般不會有資金安全上的問題。
金融團購的初步分類:
金融團購根據目前的發展形式來看,至少分為兩大類:
(1)個人客戶團購
(2)企業客戶團購
其中前者服務的難度較小,該類型企業組織需要擔任個人和金融產品供應商的交易中介;後者由於交易的額度大,因此則需要組建專業的銀行家和投資人團隊,深入瞭解並辨識企業潛在的風險,併進行風險的過程式控制制,以保證團購買賣雙方最終實現雙贏的結果。
金融團購的根據[1]
金融團購和其他商品與服務的團購一樣,都有相同的經濟學根據。
首先,從生產者角度來說,商品生產的較小邊際成本和規模經濟效應,是團購興起的重要根據。一般團購網站提供的產品大多以服務為主,其固定成本比較穩定,且占總成本的絕大部分。因此,其產品的邊際成本較小。根據利潤最大化原則,理性的商家原則上會增加產量,降低價格,以滿足利潤最大化條件(邊際收益等於邊際成本)。消費者數量是制約其盈利的關鍵,而網路團購可以使消費者數量在團購期內明顯增加。對消費者數量的渴求,使得邊際生產成本較低的廠商有提供網路團購商品的動力。另外,除了具有較小邊際成本的產品或服務,一些大宗產品如房產,由於生產標準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專業化生產的加強,使得這些產品在生產過程中獲得了規模經濟效應。平均生產成本的降低,既為團購降價提供了空間,也因團購放大的銷量,給企業帶來了巨額利潤。
其次,從消費者角度來說,團購商品降價的收入與替代效應,口碑傳播的羊群效應,以及購買便利的閑暇效用,這也是團購興起的重要根據。在收入一定的情況下,團購商品的降價,一則會增加消費者的購買力,二則會減少對替代品的需求。同時,這種相似人群的二次傳播,既為廠商做了免費廣告,還通過羊群效應影響了其他消費者加入其中。還有,團購網站的出現,極大節約了消費者的搜尋成本。消費者可以將因購買便利而節約的時間,用於更能創造價值的活動或者休閑。這種因閑暇增加而產生的正效用,會刺激消費者進行更多的網路團購。
如果以團購的金融產品服務的種類為劃分標準,金融團購可分為:基金團購、保險團購、貸款團購、信托團購、銀行理財產品團購、開戶類團購、股票團購、期貨團購、權證團購以及金、銀等貴金屬投資品團購等。
如果按照團購的目的可將這些金融團購進一步劃歸為兩大類:一類是以降低金融產品服務的交易成本,獲得佣金、手續費率折扣為目的的團購,包括:基金團購、保險團購、貸款團購、開戶類團購、股票團購、期貨團購、權證團購以及金、銀等貴金屬投資品團購等等。另一類是以降低高投資起點理財產品的門檻,使個人小額資金能同樣獲得大額資金交易的高回報率為目的的團購,包括:信托團購、私募基金團購、銀行理財產品團購等。
金融團購的風險[1]
在網路團購大行其道的今天, 團購風潮席卷了大多數消費領域, 並逐漸向金融領域擴散。然而.金融產品畢竟不同於普通商品, 有著金融產品與服務的不可分性、金融機構與客戶關係的持續性等特征,而且交易金額一般較大,其交易風險在所難免。
(一)金融環境風險
2006、2007年我國股市行情大好,股票、基金的“賺錢效應” 讓不少投資者趨之若鶩。為 享受更低的申購費率和佣金費率,投資者們往往選擇聯合起來進行購買, “基金團購網”、 “股票佣金團購網” 等金融團購中介應運而生, 紅極一時。然而,2008年的金融危機突襲全球.各經濟大國的金融業均遭受重創,股市也急轉直下,基金的賺錢效應不再。依靠費率差以及返傭而存活的金融團購中介也隨著客戶數量的減少,金融機構費率的下調而逐漸喪失獲利空間。金融環境的變化提高了金融相關行業領域的系統性風險水平.這種風險對行業的打擊是致命的。一些資金實力不強、抗風險能力較弱的企業便會舉步維艱,甚至倒閉.從而侵害了投資者的利益。
(二)第三方操作風險
金融團購有三種模式:一是消費者自發團購模式,二是金融機構自營團購模式. 三是第三方網路團購模式。比較而言,最後一種模式風險最大。該模式是由專門從事金融產品銷售的商業網站提供第三方服務平臺,包括針對某類金融產品或服務展開團購。第三方獨立商業網站充當了聯繫金融機構、組織團購、推廣團購信息、吸引消費者參與的中介角色,並協同所合作的金融機構、團購導航網站、支付平臺以及物流服務商共同構建了以自身為主導的網路團購產業鏈。由於第三方團購中介一般是不屬於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的獨立理財機構,目前金融監管對其規範尚不到位.從而使該領域出現魚龍混雜的局面。一些第三方中介的團購操作很不規範,必然具有一定的風險。具體表現在:
1.第三方中介的專業性難以保證。隨著團購風吹向金融領域,一些傳統的團購網站也開始涉足金融產品的團購。這些網站在普通商品的團購方面已積累了不少經驗,但卻不一定有能力做金融產品的團購。有些第三方中介根本不具備相關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缺少專業的理財顧問團隊,在合作機構、金融產品的選擇方面缺乏嚴格的篩選標準和專業的投資眼光,盲目介入是對投資者的不負責任。
2.客戶資金的安全性難以保證。諸如保險卡、千足金條等適宜於通過網路直接團購付款的金融產品.需要藉助於電子貨幣支付方式。而網路的開放性增加了消費者財產遭受侵害的風險,如網上支付信息被第三方中介或交易對方金融機構泄露,甚至冒用:不法分子盜竊或非法破解賬號密碼導致電子貨幣被盜、丟失:支付系統被非法入侵或病毒攻占等。
3.團購信息的真實性難以保證。一些團購網站為了提升產品的銷售量,做大廣告效應,對產品的信息存在誇大、虛假的描述成分。如對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過分誇大,對保險產品的理賠範圍任意擴展等。這些行為很容易誤導消費者購買,結果發現名不符實時較難索賠。
4.售後服務的完善性難以保證。金融團購雖為團購的新興熱點.但大量的團購消費售後服務不到位,消費者訴求以及維權困難的案例,使得許多有團購意向的投資者望而卻步,成為制約金融團購進一步發展的重要因素。
(三)法律缺失風險
造成現今我國團購市場亂象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相關法律的缺失。目前,我國已出台的涉及團購管理的規章主要有國家工商總局制定的《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它對網路店主實名認證、辦理工商登記註冊、交易記錄保存等方面做了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於2010年6月21日發佈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規定,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支付業務。這些規章的出台對網路團購行為的規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其不足也相當明顯: 一是這些規範只是規章.法律效力等級低; 二是只對團購領域部分內容進行了規範,缺乏系統性、全面性。目前,我國團購領域沒有專門的法律規範, 團購經營者的主體資格、團購行為、法律責任等方面均缺乏具體的法律規定,從而導致市場準入門檻過低, 客戶信息泄露等問題的發生。
(四)特殊金融產品風險
1.保險團購。一般在團購網站上,保險產品與其他商品一樣.標上一個較高的原價,再打上非常低的折扣,看起來極具吸引力。但是,保險產品的性質跟其它商品有所不同。它的定價通常需要考慮保險條款的變化,被保險人的不同,歷史損失數據基礎上對未來損失率的估算等。這就使得在團購網站上標定的保險產品原價可能虛高,也有可能其合同本身減少了承保範圍,增加了除外責任。
2.信托團購。信托團購通常由團購中介組織投資者購買某信托公司發行的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單筆投資可降至30.50萬元,同時還能獲得大額投資才能得到的高回報率。但是,與一般的銀行理財產品相比,信托產品的風險更大,對投資者的資金實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的要求也更高。信托團購降低了投資門檻,將一些抗風險能力不足的投資者引人其中,使得風險向更多承受能力較弱的投資者擴散,這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危害。另外,信托團購是由每位團員湊錢投資,但只能將全部資金登記在其中一人或中介機構名下, 由其作為代表與信托公司簽訂信托合同.其他團員與這個人或中介機構之間簽訂的是一個內部協議,這種協議雖存在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不一定十分完善。所以,一旦出現虧損或者達不到年預期收益,參與信托團購的投資者可能會選擇提前贖回本金,這對整個投資而言就會比較麻煩,可能產生糾紛。此時,除了與信托公司直接簽訂投資合同的人之外,其他投資者是不能找信托公司負責的. 只能通過簽訂的內部協議進行維權商討,這必然存在一定風險。
3.貴金屬投資品團購。黃金白銀本身屬於貴金屬.在運輸途中存在著磨損、失竊等風險。而且貴金屬產品的成色、包裝、規格等一般需要現場專業鑒定.普通百姓很難辨別黃金的純度和真偽,僅憑團購產品信息所顯示的內容進行瞭解,其真實性也有待檢驗。比如團購金條的優惠價格可能在黃金純度中暗藏玄機等等。因此, 團購貴金屬投資品類的風險也不容忽視。
金融團購的風險防範[1]
面對上述風險,我們應根據金融產品的特殊性,通過完善相應的運作機制、法律規制等,儘量避免或減少交易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
(一)建立風險監管機制, 防範金融環境風險
政府經濟管理部門應不斷促進金融市場的法制化建設,完善網上金融業務審批制度和網路監管的法規框架,建立有效的金融風險預警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儘力減少潛在的風險隱患。相關金融機構應保持投資的分散化、風險的可控性,在增強自身抗風險能力的同時,應當在“熱潮” 中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切勿一味地跟進而忽略“熱潮” 背後的隱患。消費者應不斷提高自身風險意識.培養正確的風險態度,增強對經濟環境變化的預見性.提前採取預防與控制措施,謹慎選擇投資品.將風險的負面影響儘可能降到最低。
(二)規範第三方中介行為, 防範第三方操作風險
首先.應提高第三方中介專業水準。規範的第三方中介網站應該具備商業法人資格、網路運營資格以及相應的金融業務經營許可.這些都是對投資者參與團購的良好資格保證。第三方中介還應具備嚴格的自我約束機制,通過內部控制紀律保障公司的合法專業運營。第三方團購中介不應僅僅以銷售團隊作為其唯一的部分,還應保有專業理財顧問及售後客服人員團隊。在合作機構遴選方面執行嚴格標準,在岡購產品選擇方面具有獨到、發展的眼光,在交易過程中為投資者推薦適合其投資目標、資金水平的產品,並做出恰當的產品風險提示。
其次,應全方位保障客戶資金安全。金融監管當局應對第三方中介及金融機構在保障客戶資金安全方面做出明確管理規定,對於違法侵害客戶財產的行為給予嚴厲處罰。對於電子支付安全性問題,網路支付平臺應不斷創新先進的加密技術,建立強大的軟硬體結合的防火牆體系:開展防黑客人侵、防病毒、漏洞掃描等系統升級工作;採用穩健的編程環境和軟體開發環境,增強系統抗攻擊能力。同時. 網路支付平臺還有義務對用戶安全支付行為進行必要的市場教育。對於通過團購網站直接付款購買的金融產品,投資者在購買時應註意索取並妥善保管辦理業務時的相關憑證,對於沒有正式回單或僅出具手工收據的交易,則要特別謹慎對待,在購買後也應該養成主動查詢對賬的習慣,謹防第三方交易的欺詐行為。
再次.應監督識別團購信息的真實性。金融監管部門應對金融團購中介進行不定期檢查, 包括其產品信息以及售後服務情況。同時,建立健全信息評估制度, 收集第三方中介的信用信息、建立信息庫並向社會公示,將信用缺失者的信用記錄置於公眾監督之下,大大提高其失信成本。媒體也要加大宣傳力度,對出現虛假信息、私自承諾的金融團購中介及時曝光,增強消費者的防範意識 消費者在進行金融團購時可以基於信用體系,選擇專業性強、信用好、業務量大的規範團購網站, 自身還要具備一定的金融產品知識素養,對產品信息有基本的判斷能力,切勿盲目追求低價位產品, 以致最終得不償失。
最後, 要不斷完善團購的售後服務。金融產品與服務的不可分割性、金融機構與客戶關係的持續性等特征,要求金融團購不是一次性博弈,而是建立金融相關機構與客戶之間關係的橋梁。第三方團購中介應當將交易眼光放的長遠一些.而不是只著眼於眼前的短期利益。應提供專業有素質的售後眼務團隊,對消費者參團後遇到的相關問題給予快速解決,幫助消費者向交易對方機構進行合理訴求.而不是推脫自身責任,哄騙消費者。第j方還應進行良好的客戶關係管理, 註意挖掘客戶價值. 開發客戶潛在需求,為自身積聚廣大的客戶資源。
(三)完善金融團購法規,防範法律缺失風險
第一,應明確團購中介的主體資格及應有條件。應建立專門的團購監管法律法規。彌補團購領域的法律空缺,對團購中介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和法律責任等加以規範和約束。只有規定了團購市場的準人標準,如實名制、最低資本、工商註冊、經營場所等,才能提升團購行業的整體層次,更好地保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市場的良性發展。
第二,要保障客戶的信息安全。在我國工信部即將出台的《個人信息保護指南》中,提出了“最少夠用” 原則,即獲取一個人的信息量時, 只要能滿足使用目的就行,不必獲取額外信息。依據“安全保障” 原則, 要求個人信息管理者一旦收集了個人信息. 必須建立一套個人信息保護制度, 明確責任人和內部管理流程.以及應對個人信息泄露的風險等。這為消費者的個人信息收集及保護提出了較為明確的指導意見,其目的是防止個人信息的外泄和未經授權的使用。政府部門應培養、扶持獨立的專業審查機構,對企業保護個人信息工作進行全方位審查,保證系列標準的落實。
第三.需調整相關的金融法規。為推動金融團購發展,調整相關的金融監管框架, 創新金融約束機制是必不可少的。對保險團購而言,相關法規可以考慮為團購團體設立正當的承保方式.在傳統的團體保險基礎上進行創新,並增加相應的約束條件和監管條例。對信托團購可能涉及的非法集資問題,相關監管部門應考慮團購方式的特殊性,設立針對信托團購的特殊說明,並對其投資門檻、集資規模、預期收益、潛在風險做出明確的規範性約束。
(四)創新團購方式,防範特殊風險
首先,對保險團購而言,我們必須明確,並不是所有的保險品種都適合通過團購的方式營銷。比較適合團購的一般是那些保費數額較小,定價不受被保險人差異影響的險種。如意外險、旅游險、留學險、保險卡等,其保費不隨被保險人的差異而變化.只隨保額大小、主險及附加險種類而變化。同時. 這幾類保險大部分人的選擇差別不大,保險公司可以根據市場統計,推出最為大眾化的團購產品,從而方便統一標準。而其他的險種如家財險、投連險、醫療險等, 由於要考慮被保險人的財產、身體狀況,定價不易統一,所以不適合直接進行團購。但為了適應市場需求,我們可以考慮採取團購優惠券的形式,將自主選擇權交給消費者,起到一種變相折扣的作用,從而間接提高這些險種的銷量。
其次, 為防範信托團購的風險,投資者在參與團購時,選擇操作規範、信譽良好、售後服務到位的中介組織十分重要。中介組織可以和信托公司商討與每位投資者簽訂單獨的合同,設立特別的條款以明確信托公司對每位投資者的責任,防止由內部協議產生的經濟糾紛。除此之外,團購信托的投資者還需要關註該信托產品的投資項目是否優質以及抵押擔保是否充分,一般應以公司持有的有價證券資產、土地不動產、母公司擔保抵押、可預計的未來收益等作為抵押。信托產品若要達到促銷的目的.也可以不採取降低投資門檻的方式. 通過受托人讓利。
再次,對於貴金屬投資品團購風險的防範,投資者應選擇信譽良好、專業性強的正規黃金銷售渠道進行投資,建議選擇有知名度的珠寶品牌.切勿“唯低價而論”。所團購的金條應該有權威的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鑒定證書及相關說明,金條生產廠家的信息也應如實呈現。為了打消投資者的顧慮,團購中介還可以考慮對金條提供全額保價,聯合保險公司保證團購黃金的高質量。在投資者購買後鑒定成色、規格出現問題時承擔相應的責任。鑒於貴金屬投資品的特殊性,建議其主要採用網路自營團購模式, 由商家通過網路銷售渠道發起團購,投資者可以直接到實體店鑒別實物,有利於商家減少分銷環節。提高產品信息的真實性。同時, 隨著金融業的發展, 紙黃金、黃金期貨等衍生品投資更適合通過網路交易實現.,避免了實物黃金交易的多種缺陷,這應成為金融團購市場的“新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