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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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南模式(Su Nan 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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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南模式以鄉鎮及縣市集體經濟為特征,通常是指蘇南的蘇州、無錫、常州(有一說法是包括蘇中的揚州、南通以及浙江北部的杭嘉湖地區)等地通過發展鄉鎮企業實現非農化發展的方式。[1]
它由中國社會學和人類學的奠基人之一孝通先生在1983年所寫的《小城鎮·再探索》中提出來的。[1]
費孝通在《農村、小城鎮、區域發展—我的社區研究歷程》中寫道:“在對蘇南模式所作的研究裡邊,我把位於江北的南通划到了蘇南經濟區,讓它和蘇州、無錫、常州並稱,道理就在於南通有和蘇、錫、常大體相同的經濟發展背景和現實發展路子。蘇、錫、常、通都位於長江下游,都是由於鄉鎮工業的興起而進入工業化時期的。這幾個地方鄉鎮工業的來歷和發展機遇也類似。它們的前身是人民公社時期的社隊工業,即公社和生產大隊、生產隊辦的工業。公社和生產大隊、生產隊是集體經濟的實體,它有權在社員的勞動所得中積累一部分資金,用來興辦集體公有的工業,叫社隊工業。到80年代初江蘇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時候,蘇南的農民沒有把社隊企業分掉。在改製過程中,鄉和村的人民政府替代先前的人民公社和生產大隊管理這份集體經濟,通過工業保存下了集體經濟實體,又藉助上海經濟技術的輻射和擴散,以鄉鎮企業為名而繼續發展。蘇、錫、常、通的鄉鎮企業發展模式是大體相同的,我稱之為蘇南模式。我從經濟發展的模式出發把地處長江北岸的南通划進‘蘇南’的範圍,從概念上說,我已把心目中的經濟區域擺脫了一般的以江為界的地理區域。” [2]
蘇南模式的特色實踐[3]
蘇南地區位於太湖之濱、長江三角洲中部,人多地少,但農業生產條件得天獨厚。蘇南地區農村毗鄰上海、蘇州、無錫和常州等發達的大中工業城市和市場,水陸交通便利。蘇南地區的農民與這些大中城市的產業工人有密切的聯繫,接受經濟、技術輻射能力較強。同時,蘇南地區還是近代中國民族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發祥地。早在計劃經濟時期,蘇南地區就有搞集體經濟的傳統和基礎,為發展鄉鎮企業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和必要的資金。
蘇南地區通過發展鄉鎮企業,走的是一條先工業化,再市場化的發展路徑。路徑的形成有其主客觀原因。
早在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期,蘇南各地在集體副業基礎上辦起了一批社隊企業,主要為本地農民提供簡單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到20世紀70年代,這些小型社隊企業逐漸發展成為農機具廠,為集體製造一些農機具。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對社隊企業發展的明確支持,促使社隊企業步入了一個大發展的階段。它們利用這一地區工業基礎比較薄弱的特點,抓住市場空隙,迅速壯大起來。改革開放初期,上海大量技術工人節假日到蘇州、無錫等地,給蘇南帶來了信息、技術和管理經驗。因此,歷史上的積累和接受上海的輻射為蘇南地區工業化的起步創造了良好的條件,而當時的短缺經濟,以及一些偶然因素,如80年代中期的信用擴張,對工業化的發展也起了推動作用。至1989年,蘇南鄉鎮企業創造的價值在農村社會總產值中已經占到了60%。
蘇南地區採取以鄉鎮政府為主組織資源方式。政府出面組織土地、資本和勞動力等生產資料,出資辦企業,並由政府指派所謂的能人來擔任企業負責人。這種組織方式將能人(企業家)和社會閑散資本結合起來,很快跨越資本原始積累階段,實現了蘇南鄉鎮企業在全國的領先發展。不可否認,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初期,政府直接干涉企業,動員和組織生產活動,具有速度快、成本低等優勢,因而成為首選形式。
蘇南模式是“地方政府公司主義模式”、“能人經濟模式”和“政績經濟模式”,本質上是“政府超強干預模式”。有學者把蘇南村鄉鎮政權對鄉鎮企業的實際干預和控制看作是一種鄉鎮的“地方產權制度”,事實上存在著政企不分的問題,同時產生低激勵和負激勵效應。但改革初期大量經濟空隙的存在為包括蘇南地區在內鄉鎮企業的異軍突起提供了歷史機遇,致使在很長一段時間里,蘇南地區政府超強干預模式取得了輝煌的成果。那段時間,企業的部分利潤被用來建學校、建鄉村養老院,農地也被集中到種田大戶。政府干預的結果,使鄉鎮企業承擔了大量社會政府職能和“公共企業家”職能。
1、農民依靠自己的力量發展鄉鎮企業。
2、鄉鎮企業的所有制結構以集體經濟為主。
3、鄉鎮政府主導鄉鎮企業的發展。
蘇南模式的經驗借鑒[4]
經驗之一,充分發揮主導產業的集聚作用。比如,昆山市擁有1個千億級產業集群和12個百億級產業集群,其中千億級集群IT產業(通信設備、電腦及其他電子設備)實現產值4918.76億元,總量占規模以上工業產值的58.8%,繼續保持總量領先的優勢。以通用設備製造和專用設備製造為首的六大裝備製造產業較快增長,實現總產值1821億元,比上年增長6.7%,占規上工業產值比重為21.8%,對規上工業產值增長貢獻率高達150.1%。再比如,常熟市產業結構持續優化,汽車及零部件、裝備製造、紡織服裝“三大主導產業”產值1850億元,占規模以上工業產值比重達到50%。
經驗之二,充分發揮骨幹企業的引擎與支撐作用。比如,江陰全市工業百強企業全年完成產品銷售收入3883.7億元,實現利稅392.7億元,分別占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68.0%和78.5%。其中1家企業集團開票銷售超500億元,4家企業集團開票銷售超300億元,3家企業集團開票銷售超200億元,還有8家企業集團開票銷售超100億元。
經驗之三,培育新興產業,做強縣域經濟基礎。以張家港市為例,“十二五”以來,張家港實施重大產業項目157個,竣工投產40個,累計完成工業投資2029億元,其中新興產業投資1010億元。新興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比重達到43%,5年提高21.5個百分點。目前,張家港市初步形成以LED、鋰電池為主體的新能源,以智能裝備、再製造為代表的高端裝備等新興產業發展新格局。同樣,在一年時間內,常熟市的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產值比重分別提升3%和12%。
經驗之四,持續提升創新能力,走內涵式發展道路。比如,常熟市深度融入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開展省科技創新體制綜合改革試點,被確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範市,高新區升格為國家級高新區。常熟市的全社會研發經費支出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提升至2.45%,萬人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增加至23.5件,高新技術企業達347家。目前,常熟市人才總量、高層次人才數量是2011年的1.8倍和兩倍。這些軟實力的狀況,遠遠超過其他同類型的縣市。再比如,張家港市“十二五”期間,全市創新創業載體面積突破160萬平方米,高技能人才總量突破6萬人,占技能勞動者比例達33.3%。銷售超億元新興產業科技型企業突破100家,高新技術企業達345家。
經驗之五,註重藉助資本市場的杠桿,推動企業跨越式發展。比如,2015年,張家港市新增“新三板”掛牌企業22家,累計33家。而昆山市2016年新增34家在境內外市場上市掛牌企業,3家企業成功登陸滬深兩市交易所,其中1家企業為江蘇省首家在主板上市的台資企業。同年,常熟市新增上市和新三板掛牌企業36家。目前,昆山全市累計83家企業境內外上市掛牌,其中9家企業A股上市,7家企業返臺上市,兩家企業登陸香港聯交所,65家企業掛牌“新三板”。這些企業都通過資本市場加速融資,調動各方資源,助力企業發展。
蘇南地區採取以鄉鎮政府為主組織資源方式。政府出面組織土地、資本和勞動力等生產資料,出資辦企業,並由政府指派所謂的能人來擔任企業負責人。這種組織方式將能人(企業家)和社會閑散資本結合起來,很快跨越和資本原始積累階段,實現了蘇南鄉鎮企業在全國的領先發展。不可否認,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初期,政府直接干涉企業,動員和組織生產活動,具有速度快、成本低等優勢,因而成為首選形式。
這樣做的好處是:
1、鄉鎮企業可以從不多的社區積累中獲取原始資本,並可以依靠“政府信用” 從銀行取得貸款,還可以無償或低成本占用社區內的土地資源,廉價使用社會區內的勞動力,從而帶來創業成本的節約。
2、地方政府可以利用其身份和信譽,為企業取得計劃外的原料,促進產品銷售和處理商務糾紛,並幫助管理人員規避來自於財產轉移和國家政策歧視方面的風險,這也是許多私營企業寧願放棄部分財產控制權和收益權,爭當集體企業的一個主要原因。
3、政府組織資源,企業規模一般比較大,可以生產一些資本密集型的產品。
4、在鄉鎮企業發展初期,人們的產權意識、競爭觀念比較淡薄,平均主義思想嚴重。此時興辦社區成員名義所有、地方政府實際控制的集體所有制企業,社會比較容易接受。
此外,政企關係不明、社區成員共擔風險的特性,客觀上也使社區政府和企業決策者敢於大規模舉債,上一些技術含量高但風險大的項目,使蘇南地區在產業結構高級化、企業組織規模化方面領先溫州地區。但這種模式帶來的長期結果是,集體資源實質上成為政府的資源,個人的財產權得不到應有的尊重,民營經濟、基層企業家的力量得不到發展,市場活力長期受到壓制。
在蘇南,由鄉村集體支配資源,它們同時也是財富積累的主體。而在溫州,由個人積累財富和支配資源。有人認為蘇南模式是資源共用,但如何保證在資源分享前提下的共用,是一個重要問題。這是因為,如果不能保證絕大多數人都能分享到資源,那就是少數人獨享資源。
蘇南模式是“地方政府公司主義模式”、“能人經濟模式”和“政績經濟模式”,本質上是“政府超強干預模式”。有學者把蘇南村鄉鎮政權對鄉鎮企業的實際干預和控制看作是一種鄉鎮的“地方產權制度”、事實上存在著政企不分的問題,同時產生低激勵和負激勵效應。但改革初期大量經濟空隙的存在為包括蘇南地區在內鄉鎮企業的異軍突起提供了歷史機遇,致使在很長一段時間里,蘇南地區政府超強干預模式取得了輝煌的成果。那段時間,企業的部分利潤被用來建學校、建鄉村養老院,農地也被集中到種田大戶。政府干預的結果,使鄉鎮企業承擔了大量社會政府職能和“公共企業家”職能。儘管這種結果在一段時間內可能是積極的,但政企不分的集體產權制度安排的隱患最終由於外部巨集觀環境和競爭環境(如買方市場的出現)的變化而使得蘇南經濟滑坡,人們對蘇南模式開始提出了疑問。
企業制度創新的動力一般有兩種:一是“利益導向”,二是“危機導向”。蘇南模式的制度創新基本是出於危機導向,是迫於經濟形勢的要求。但由於政府利益的存在和採取的自上而下的方式,改製遠不是一帆風順。
1998年,隨著我國進入買方市場和國際經濟環境的變化,經濟空隙的數量、形式和分佈發生了本質變化,使在同一個空隙中生存的企業遇到前所未有的競爭,蘇南鄉鎮企業經歷了第一次改製。當時的做法大多是把鄉鎮企業改成集體控股的企業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但這次股份合作制化以後,鄉鎮村的地方產權制度問題仍然存在,政企不分的弊端仍然沒有根本的改觀。由於設置“不可分配給個人的集體股”以及地方政府通過集體股掌握決策權等做法,地方產權制度以另外一種形式制度化和合法化了。
第一次改製並未達到建立起企業內部治理規範化的現代企業制度,或者說,產權清晰了,但集體控股的存在又造成了新的政企合一,使得許多縣市在考慮進行必要的“二次改製”。二次改製的方向是政企分開,打破地方政府的地方產權制度,確立生產者和消費者在市場中的自主地位,以及私人作為獨立產權主體的地位。二次改製的實質是讓市場內生的發展力量發揮作用。二次改製轉移出來的鄉鎮企業的社會政策職能需要政府來承擔。由此出現一種趨勢,那就是蘇南的經濟路徑將與溫州模式的趨同。也就是說,事態的發展可能導致根本沒有獨立的“後蘇南模式”。
- ↑ 1.0 1.1 2001.07:蘇南、溫州、珠江模式之反思.國家統計局.2001-07-20
- ↑ 費孝通.農村、小城鎮、區域發展—我的社區研究歷程〔J〕.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一九九五年第二期:6
- ↑ 江蘇:打造東部經濟增長極.中國質量新聞網.2009-10-12
- ↑ “蘇南模式”仍有強大生命力.光明日報.2017-04-17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