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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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認證(Forest cer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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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森林認證[1]
森林認證是由獨立的第3方,按照既定標準,對森林經營進行驗證的過程,是一種運用市場機制來促進森林可持續經營的工具,包括森林經營認證(FM)和產銷監管鏈認證(COC)。
森林認證的類型[2]
獨立認證:林場主聘請FSC認可的認證機構對其森林和經營狀況進行獨立的評估,適合大林場主。
聯合認證:不同的林竹將森林聯合起來作為一個經營單位尋求認證,並分攤認證的費用。通常由相鄰的林主組成的林主協會或合作社負責管理,適合於小型林主。
森林認證的目的[2]
1.提高森林經營單位的森林經營管理水平和森林生產力
雖然不同認證體系制定或應用的森林認證原則和標準有差異,但他們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為了推動森林可持續經營。各認證體系制定的標準中都包含了尊重國家法律,明確林地和森林資源所有權和使用權,維護當地居民權利,促進森林效益的發揮,保護森林生態環境,制定合理的森林經營規劃與監測評估,維護高保護價值森林等條款,這些條款都是從生態、經濟和社會三方面衡量森林可持續經營的重要指標。
2.促進並保證林產品的市場準入
森林認證的主要推動力是市場壓力,大多數企業是為了保證和開拓林產品的國際市場而開始認識,並重視森林認證的。隨著消費者環保意識的不斷提高,綠色消費已經成為一種時尚,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會參加到抵制非認證林產品的行列中來。對於歐洲、北美等十分關註環境問題的地區的消費者來說,他們要求購買經過森林認證的林產品,以此項行動來支持森林的可持續經營。浙江昌化林場是我國第一塊通過認證的林場,其認證驅動力就是為了向美國的採購商提供木材來源證明,穩固其木製品銷售市場。
森林認證的特點[2]
1.自願性
森林認證是森林經營單位或企業在市場機制的驅動下,認識到認證的必要性以後,主動向認證機構申請認證的。森林認證有別於國家制定的法律和法規,它是由與森林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利益團體廣泛開展參與的自願行為,沒有人或組織強迫其必須開展森林認證。
2.參與性
森林認證最初是由非政府組織發動的。它強調了群眾廣泛的參與,除了作為認證對象的森林經營單位而外,必須讓與森林經營有關的利益方,如相鄰的社區、政府部門、消費者、企業、科研單位和宣傳媒體等單位參加。只有利益相關者的廣泛參與,才能保證森林認證的評估代表了各方的利益,保證森林認證的公開性、透明性、公正性和可靠性,才能調動公眾的積極性,主動參與森林認證,才可能推動森林認證在全球範圍內的發展。
3.市場性
森林認證是以市場為基礎的。森林經營單位和企業要求開展森林認證的動力主要來源於林產品的銷售市場,如果沒有市場對認證林產品的需求,森林經營單位和企業不可能要求主動開展認證。隨著人們環保意識的提高,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願意購買經過認證的林產品。他們通過只購買貼有認證標簽的林產品的行動來支持森林的可持續經營。因此,隨著時代的進步,與未認證的產品相比,經過認證的林產品在商業上更具有競爭力,這是促進森林的擁有者和木材加工企業自願開展森林認證的主要動力。
森林認證的程式[2]
1.準備階段
森林經營單位應該首先確認自己是否有必要開展森林認證,然後再根據消費者或市場對某種證書的需求,選擇合適的認證證書和認證機構。
2.內部審核
森林經營單位在正式申請認證之前,應自己對本單位的情況進行初步評估,運用標準對其經營活動進行審核,瞭解本單位符合認證要求的程度,以確定在現有的條件下,能夠開展森林認證或開展認證尚需做的準備工作。在內審以後,應針對森林經營中存在的問題,採取措施,加以改進。
3.申請
森林經營單位向認證機構提交認證申請書,正式提出認證申請。申請過程包括初步審核、雙方的會見、討論,至達成認證協議。認證機構要求經營單位提交有關森林經營管理的政策文件,闡明其森林經營的目的,證明本單位已經解決或正在著手解決存在的問題。
4.預評估
又叫做初審,其目的是認證機構初步瞭解申請認證的森林經營單位的情況,確定森林認證是否可行。初審以後,就可以確定是否可以立即進行認證,還是需要進一步改進其管理措施後,再進行認證。預評估包括實地考察、文件初審、聽取利益相關者的意見。
5.主評估
(1)文件審核
為了確定與認證要求的符合程度,審核時應對被認證單位的環境與社會情況、森林經營方案、實施程式等文件進行評估,進一步核實與森林經營單位的管理體系有關的文件資料。
(2)實地評估
實地評估包括內部、外部指標審核。內部指標審核:根據森林認證標準,對森林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進行審核,其中包括對正在執行的科研項目、永久性樣地和主要保護地塊等的審核。外部指標審核:通過與直接受到森林經營單位活動影響的其他利益相關方的交談瞭解有關情況,還包括審核森林經營單位活動對重要集水區下游的影響。
(3)起草審核報告
實地評估結束,審核小組成員進行討論,根據認證標準評價所考察森林經營單位的經營狀況,起草審核報告。審核報告應說明:已經進行了審核、審核的程式和方式、審核結果和結論、授予或不授予認證證書。
6.同行專家評審
審核報告和相關文件資料交給由3名獨立的同行專家進行評審。這些專家必須具有豐富的開展森林認證的經驗和有關森林及其經營活動的知識,其技術專長,應達到國際水平。
評審專家給出評審意見,包括審核的認證活動審核方法的技術可靠性、檢查審核小組做出的結論的可靠性、審核報告已經包含了頒發森林認證證書所需的全部內容、以及審核報告需要修改的地方。
7.註冊並頒佈認證證書
審核小組根據同行專家的意見修改審核報告,上報認證機構。批准審核建議後,認證機構即為森林經營單位頒發證書,未經認證機構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重製證書。
通過認證的森林經營單位,其森林經營活動或林區的任何變更,都應報告認證機構,由其決定是否對變更另行評估。未按照要求將活動變更通知認證機構,有可能導致森林經營單位暫時被吊銷認證證書。
8.定期年審
為確保被認證的森林經營單位的森林經營方案保持符合認證標準,認證機構在認證後要實施進一步的監督,定期審查森林經營單位的經營情況。森林經營認證一般在認證通過後由認證機構每年進行一次審查,5年後重新提交認證申請。
森林認證的費用[2]
1.直接費用
又稱固定費用,主要是認證人員對申請認證的森林經營單位進行森林評估和審核的費用、以及年度審核的費用。其中包括認證人員的工資、差旅費等。直接費用通常付給認證機構,不同認證機構的收費標準不同,所以,森林經營單位在申請森林認證之前,應該進行多方咨詢,選擇聲譽好、收費合理的認證機構開展認證。
2.間接費用
又指可變費用,是申請認證的森林經營單位,為了使經營水平達到森林認證標準所做工作的費用。間接費用可能很高、也可能很低,與其經營狀況直接相關,經營狀況越糟糕,在改善和提高經營水平方面的投資就越高,間接費用就很高;反之,經營狀況越好,間接費用越低。
森林認證體系[2]
全球有3類各層次的森林認證體系在運作,分別是全球體系、區域體系和國家體系,其中比較重要的體系有森林管理委員會,簡稱FSC;森林認證認可計劃體系,簡稱PEFC;我國的森林認證體系是CFCC。
森林認證的限制因素[3]
對森林認證影響的評價有很多限制:
首先,森林認證是一個新事物。最早的森林認證證書頒發距現在還不到10年,而實際運作的許多認證體系至今也只有2—3年時間。因此,關於森林認證影響的信息還很有限,還不夠完整,尤其是熱帶林,那裡的森林認證進展最慢。
其次,到目前為止所進行的分析多數集中於森林管理委員會(FSC)的認證體系,研究其他認證體系影響的非常少;因此,很難斷定是否可以將森林管理委員會(FSC)認證體系的研究結論應用於所有認證體系。
再次,森林標準是複雜的,森林的結構和構成變化極大,森林經營的政策背景是動態變化的。因此,有時很難判斷森林經營變化的確切原因。
另外,森林經營者因認證而採取的森林經營活動的系統信息是難以取得的。一個辦法就是檢查認證審核過程中提出的整改行動要求。雖然這可以提供一些非常有用的信息,並且是下麵很多討論的依據,但它不能夠反映林業企業在開始認證之前為了達到認證標準而採取的森林經營改進活動。
最後,隨著認證的發展,其影響也在不斷發生變化,因此任何關於森林認證影響的評價都只能是暫時的,需要不斷更新。
儘管如此,現在已有大量關於森林認證對各種不同森林影響的信息,這些信息有助於我們判斷森林認證的一些主要影響(包括正面的和負面的),以便今後更有效地利用森林認證。
森林認證的影響[4]
一、森林認證影響的概念與內涵
Blankenburg(1995)對影響的定義是:“由特定的干預對受益方的生活形成長期的和可持續的改變。影響可以是干預的直接目標,也可以是由干預引起的其它改變。這些改變可以發生在目標受益團體之外。影響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負面的。”森林認證的影響是指任何由森林認證活動所帶來的各種改變,其中包括對森林認證既定目標的影響,也包括獲得的未預計的效果;它可以是正面的影響,也可能是負面的影響;可以是長期的或短期的,直接的或問接的影響。
評價森林認證的影響有不同的分類方式:按其測定的層次,可分為全球、國家、地區和森林經營單位;按涉及的領域,可分為環境、經濟、社會和政治等;按受益方,可分為對當地社、商業機構、經營單位等;按森林類型,可分為天然林與人工林。在大多數情況下,對認證影響進行全面評估或測定很複雜。因此,應該採用合適的方式,針對現實情況,有選擇性地進行森林認證影響的評估。
森林認證的主要既定目標:一是促進森林的可持續經營;二是保證並促進林產品的市場準入。這兩個目標是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森林認證正是通過市場手段來促進森林的可持續經營,因此第二個目標往往是第一個目標實現的前提和基礎,而第一個目標是森林認證提的終極目標。這裡主要探討森林認證對森林的可持續經營的直接影響。
二、森林認證影響的範圍
受森林認證直接影響的是通過認證的森林。到2010年底,全球已有約70多個國家的3.65億多hm2。森林通過了認證,約占全球森林面積的9%。認證的森林主要分佈在北美和歐洲的發達國家,絕大多數認證的是溫帶和寒溫帶森林,而熱帶和亞熱帶森林較少。
目前對森林認證的一個主要批評是針對森林認證最初是為了保護熱帶林而提出來的,但目前認證的森林主要是溫帶林和寒溫帶林,熱帶林的認證進展很慢。因此,認證的影響主要針對北美和歐洲的森林。目前,有一部分熱帶林通過了認證,雖然認證面積所占的比例很小,但認證對促進熱帶林的可持續經營所產生的積極影響是明顯的。認證對森林經營的深遠影響遠遠超出了實際認證面積本身,但其影響範同很難準確界定。另一個主要批評是認證是針對已經開展“良好經營”的森林進行評估,對“經營不善”的森林的經營狀況改善作用不大。
三、森林認證對森林可持續經營的直接影響
國際森林認證專家Ruth Nussbaum與Markku Simula(2004)認為:“毫無疑問,認證對森林和林產品領域有著廣泛的影響。大多數林業T作者都能輕而易舉地列出認證對森林經營、以森林為生的居民以及特定林產品市場的諸多影響。當前認證影響的證據,主要來自於對認證森林的經營或發展國家認證標準和森林認證進展國家的案例研究。研究結果表明,從總體上看,森林認證的影響是積極的,在某些情況下影響是巨大的。”森林認證對森林可持續經營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其3個核心價值,即環境、經濟和社會方面。
1.經濟影響
經濟方面的影響,對於參與認證的企業尤其重要。它不僅表現在直接的經濟利益上,而且表現在潛在的市場機迂和其它商業利益上。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改善企業經營管理,提高森林經營水平
(1)確保木材的長期供應。生產林產品的企業需要確保其加工的原材料——木材供應是長期、持續的。一些國家由於森林面積減少和質量下降導致木材供應得不到保證。而通過認證能確保森林以可持續方式經營,從而持續為企業提供木材。因此,企業和投資者通過認證可以避免因原料供應問題而出現的商業風險。
(2)提高林地生產率。認證要按照認證標準對企業所有的森林經營活動進行評估,以促進森林良好的經營,使森林保持健康狀態。從長遠來看,通過森林認證可以增加林地單位面積的立木蓄積量,提高林地的生產率。
(3)加強同森林管理者的聯繫,使其獲得優先經營權。由於對森林問題的日益關註,一些國家對開發森林和木材加工設備持謹慎態度,環境非政府組織對企業的海外森林經營活動也非常關註。企業開展“認證”向各方表明,他們的森林經營活動是符合良好經營標準的,這一舉動有利於他們取得各方的信任,獲得長期的森林經營特許權。“認證”對於企業和國家都提供了一種確保森林良好經營的T具和保障。另外,開展獨立認證可以減輕林業部門組織開展森林資源清查、制定森林經營標準和監測企業經營活動所需的巨額經費支。為此,一些國家專門制定了相關政策。如,南非政府規定,在國家森林特許經營內,必須在開始經營的頭兩年內根據國家森林經營標準進行森林認證。在瓜地馬拉,獲得瑪雅生物圈保護區森林特許權的先決條件是在提出特許權申請的3年內必須通過FSC(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即森林管理委員會)認證。
②獲取市場利益
(1)保持或增加市場份額。環境敏感市場,尤其是西歐和北美市場的消費者對林產品的環境和社會性能非常重視,他們要求其消費的林產品的原材料,來自經營良好的森林,也就是這些森林的經營要符合認證所規定的環境和社會的標準。20世紀90年代,北歐國家的企業普遍感受到了來自環境敏感市場的壓力;由於環保運動,東南亞國家在東歐的市場份額下降了68%。為了保住產品的市場份額,歐洲一些大企業普遍開始實施森林認證,以保證他們林產品的市場準入。很多案例表明,通過FSC認證的林產品能幫助認證企業的林產品進入了新的市場。如俄羅斯開展FSC認證的企業,他們的林產品在歐洲市場的競爭中獲得更加穩定與安全,收入增長了10%。
(2)區分產品。通過森林認證的林產品營銷公司希望在市場上能將他們的產品與其它公司的產品區分開來。認證提供了區分產品的一種途徑,即經過認證(FSC)的產品都會貼上標簽。隨著越來越多的認證產品在市場上銷售和市場的認可,第三方認證越來越被作為溝通環境政策和市場最可信的工具。
(3)認證產品溢價。認證產品的價格可能比未認證產品的價格高。認證產品按照類別的不同可以獲得5%~15%的提價。而且,由於通過認證可以獲得長期的供應合同並擴大市場份額,企業可能獲得更多的市場利益。消費者認為通過這種方式可以保證他們購買的木材產品不會造成對環境的破壞。他們把認證作為保證產品質量的一個基本屬性。根據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和糧農組織提供的信息,FSC認證的硬鋸木將有12%~20%的市場溢價。在瑞典,為保證國內和國際木材的穩定供給,瑞典Sveaskog公司向開展FSC認證的森林經營者支付額外的小材費用,最高額外支付25克朗/m3。
(4)促進收入的多元化。森林認證鼓勵森林經營單位開展多種經營,尋求單株樹木和用材樹種的最大和最優化利用;鼓勵開發和利用“欠知名樹種”和林地內的多種非木質林產品,促進產品的多元化利用;鼓勵產品的深加工以提高產品的附加值,以上措施直接增加了企業的收入,促進了企業森林經營收入的多元化。在玻利維亞,由於政府重視森林可持續經營,使得FSC認證的木材產品出口量增加,2005年其總值達1600萬美元,併成功開發出了用70多個當地普通樹種生產的產品進入國際市場,從而改變了該國木材產品出口市場完全依賴桃花心木和雪松的局面。
(5)改善企業形象,提高企業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和信譽。認證為企業參與公平競爭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企業擁有良好的生產、銷售系統,可以增強企業自身的可信度。同時,認證可以樹立企業在“綠色市場”中的良好形象,增加了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日本的Yusuhara森林所有者合作社(YFOC)於2000年通過FSC認證,近年來其木材銷量大大增加,由於媒體的宣傳,該企業聲名雀起。
(6)獲取更多的財政和技術支持,降低投資者的風險。開展森林認證的企業更有機會爭取到多邊銀行和國際組織的資金和技術援助,這些銀行和國際組織一般都有促進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意向。由於認證得到非政府組織的支持,有利於認證企業的風險管理、聲譽和市場營銷。
2.環境影響
(1)保護生物多樣性和高保護價值森林。認證促進了森林經營單位對森林中存在的珍稀、受威脅和瀕危物種和典型生態系統進行保護。按認證的要求,森林經營單位需對林區可能存在的物種及其棲息地、典型生態系統進行評估和判定,並建立相應的保留地、保護區和其它保護措施;保護國際公約和國家名錄中禁止利用的樹種,限制和管理林區的狩獵和林中採集活動;保護林區內的高保護價值森林等。愛沙尼亞通過FSC認證,使有生態價值的濕地森林類型和自然水體的生態系統得到保護和恢復。
(2)保護土壤和水資源。認證要求森林經營單位編製書面指南,建立必要的緩衝區,最大程度地減少採伐作業、道路建設及所有其它機械干擾活動對土壤和水資源的破壞,控制土壤侵蝕,有效地保護土壤和水資源。
(3)維持森林的生態功能和生態系統的完整性。森林認證要求森林經營體系應維護、提高和恢復森林的生態功能及其價值,保持或恢復森林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確保林術更新,並保留枯立小和倒木等。另外,認證還要求森林經營者確定、保護和提高森林具有的環境服務功能,如森林游憩、水源涵養、農業保護、景觀質量、生物多樣性等;要對流域進行保護,儘量減少人為活動和經營措施對林地造成的破壞。2005年,WWF根據歐洲Hirschberger的分析報告認為,認證促進了森林游憩功能的發展,使得森林成為更加有趣和更為安全游憩和參觀的場所。
(4)開展環境影響評估,避免營林活動對環境的負面影響。認證要求在制定森林經營方案期間以及實施對立地有干擾的經營活動之前開展環境影響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採取防護措施或調整作業計劃,儘量降低或避免各種營林活動和就地加工設備對環境的影響。通過開展認證,企業採取對環境影響的作業方式,減少了採伐、修路、造林、集材等作業對環境的影響。2006年,巴西研究機構IPAM在其研究報告《低影響採伐對東亞馬遜植被的短期影響》中表明,FSC審核員要求企業採取對環境影響小的採伐作業方式後,對森林中的生物多樣性的破壞明顯減少,受干擾的森林面積從26%—75%減少至15%。
(5)嚴格控制化學藥品的使用,減少環境污染。FSC規定應開發和利用有利於環境的非化學方法進行病蟲害防治,儘量避免使用化學殺蟲劑,禁止使用世界衛生組織1A和1B類清單以及國際公約中明令禁止的化學殺蟲劑,從而有效地減少了有毒化學藥品在森林中的使用。
3.社會影響
評估森林的可持續經營時,社會標準同經濟和生態標準同等重要,評估時要同時考慮當地社區、小型林主、林業職工、普通居民和其它利益方的權益。森林認證的社會效益主要體現在確保各利益方的權利得到尊重和實現上。
(1)保障當地社區對森林的所有權與使用權。森林認證要求森林的權屬清晰,清楚地界定森林和林產品的利用許可權,並提供合法的證明;尊重當地居民對森林資源的傳統所有權與使用權。1997年,巴徐斌:森林認證對森林可持續經營的影響研西Mil Madeireira公司為經營的8.2萬hm2森林開展認證時,專門為142戶當地居民劃定了特定的保護區域,並規定不得在這些區域開展森林經營活動。
(2)保障當地居民和原住民的傳統和法定權利。森林認證保障了原住民和當地居民進入和利用森林的傳統權利和法定權利,包括進入森林中採集非木質林產品,如山野菜、蘑菇、中草藥,放牧,養殖,森林游憩等權利。要求森林經營者與當地居民協商,共同確定他們應該擁有的權利,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護這些權利的實施。剛果共和國的社會環境相對複雜,該國Congolaise Industrielle des Bois(CIB)公司開展認證時,對採伐區當地社區的權利進行了評估,建立了新的社區保障項目,繪製了有關社區權利的地圖等。
(3)增加當地居民就業和其它服務的機會。FSC要求森林經營者為當地居民提供就業和其它服務的機會,如就業、職業培訓、基礎設施建設、為森林經營者提供必要的生產工具等。通過認證,企業要優先考慮當地居民的就業問題,加強對當地居民的職業培訓,提高他們的技能和遵守當地法律法規的意識。2001年拉脫維亞國有林作為開展FSC認證,提前制訂了一項為當地社區提供就業機會的政策,保障了當地社區居民的就業。
(4)開展森林認證的經營企業與周邊社區的矛盾得到緩解。森林認證要求經營單位在森林經營活動中考慮對周邊社區的權利和資源所造成的影響,並建立社會影響評估和相關利益方的咨詢機制,並根據其結果來改進森林經營管理和作業計劃。這些措施加強了森林經營者與當地社區的聯繫和溝通,減少了森林經營者與當地社區的矛盾與爭議。認證有很多不能以認證面積或獲得的經濟效益來衡量其作用,如它給予了當地民眾更多的發言機會,而這些作用在傳統的森林經營中往往被忽視。在瑞典西北部,當地的薩米人依靠傳統的放牧馴鹿為生,由於在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原住居民在林區有放牧馴鹿的傳統權利,在一些未獲得FSC認證的森林中原住民失去了這一權利,而經FSC認證的森林中這一傳統權利得到了保障。
(5)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保障認證林區職工的健康、安全與福利。森林認證標準對保障職工的健康與安全要求通常比國家有關法律更高。如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遵守國際勞工組織公約;職工的工資、保險和其它福利待遇(健康、退休、補貼、住房和食品等)不低於當地標準;保證作業安全,為勞動者提供性能優良的安全裝備,如採伐工人所包括的安全帽、聽力保護、顏色鮮明的工作服、堅頭靴等;開展安全生產的作業培訓;制定應急處理機制,以及提供必要的緊急救護設施和藥品等。另外,森林認證還促進森林經者改進對職T的態度,保障民主,提高了職工參與森林經營決策的權利。在俄羅斯,通過FSC認證改善了現場工人的健康狀況,並促進了安全政策的實施;改善了林業工人的社會福利狀況,使他們得到了公平的薪酬,加強了與工會的合作。
四、森林認證對森林可持續經營的間接影響
森林認證也通過加強林業法律法規的實施、提高森林經營單位可持續經營的意識和能力、加強林業的監督與管理等對森林可持續經營產生問接影響。
(1)提高森林可持續經營的認識和能力。森林認證對森林經營單位的經營能力有著積極的影響:有助於提高森林經營水平,改進管理,彌補差距;通過認證培訓和相關工作,提高職工技術水平和工作能力;改善企業與外部聯繫與能力;加強監測與評估;促進企業的成本效益核算、庫存管理、森林健康和安全記錄等項工作的建立、健全。森林認證還提供了更多公眾參與的機會,促進企業、環境和社會組織以及當地居民相互學習和交流。例如,森林認證促使人們對森林的作用、效益以及其他高保護價值森林有了更多的瞭解;促進森林經營者、支持機構、認證機構和森林認證體系之間的相互學習。
(2)對現有森林經營者的示範效應。認證標準是建立在良好的經營實踐的基礎之上的,因此認證早期的主要作用是認可良好的森林經營。通過認證對其它森林經營者產生示範效應。認證的森林經營單位可以通過實現良好經營獲得經濟回報,而不必對森林造成破壞這一事實引導更多經營不善或毀林的經營者參與認證,走向可持續經營的軌道。
(3)加強法律法規的修訂和實施。森林認證標準把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作為開展認證的首要條件,其審核過程有助於促進森林經營單位遵守國家的法律。通過森林認證可以推動政府的林業政策在全國更大範圍內的實施,同時促進一些不合理的法律法規的修訂。如,1996年玻利維亞專門修改了森林法,使森林法的內容與森林認證標準保持一致。在英國和印度尼西亞,主管部門將森林認證作為林業執法的一種補充工具和自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