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務民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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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民營化(Privatizing Public Ser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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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民營化是指政府與政府之外的私營公司、其他組織簽訂合同或協議,把以前由政府提供的服務改為由接受承包合同的企業或團體提供。
公共服務民營化的形式[1]
在西方國家,公共服務民營化的實踐形式主要有:
(1)政府業務合同出租,即把政府承擔一些服務性職能通過委托、代理、簽訂合約的方式發包出去,轉交由民營企業和中介機構,向社會出租或轉移。
(2)以私補公,打破政府公共服務領域的壟斷,即鼓勵和吸引私人資本的投入原來由政府包攬的事業中,放寬某些公共領域對私人資本的限制,如中小學教育、社會保險、退休保障、廉價住宅,以彌補政府財力和服務能力的不足。
(3)建立和私人部門的合作伙伴關係,共同履行政府的管理職能。政府為提供公共服務的一些私人部門實行優惠政策,如土地出讓、許可證的發放等。
(4)推行公共服務社區化,即鼓勵社區舉辦公益事業,開展公共服務。西方認為,以往政府包攬了過多的具體事務,這些事務由政府承擔,或者直接由政府提供某些具體的公共服務項目,是導致低效率的一個重要原因。政府雖然要對公共服務承擔責任,但不一定由政府直接提供,完全可以通過民營化的途徑,使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得到根本性改善。
公共服務民營化的功能[2]
- 作為舒緩財政負擔的民營化
擺脫財政危機是民營化最主要的現實動因。從經濟史的角度看,經濟發達國家在20世紀中期所遭遇的高失業率、高通貨膨脹率和低經濟增長率這三大併發症所引起的經濟停滯、擺脫財政困境,促進經濟增長是民營化產生的現實背景。
- 作為提升供給效率的民營化
民營化的經濟性因素乃在於強調確實產生效率、效能與極大化之效益,降低服務的單位成本。民營化的一個基本觀點是,相比於直接提供產品,公共部門通過對合同的廣泛使用,能以更低的成本提供公共服務。
- 作為服務選擇權的民營化
除了成本與效率因素的考量之外,民營化一個重要的倫理觀點是要藉由競爭的行為解除政府優勢的獨占地位,還給消費者更多選擇的空間,以滿足個人獨特的服務偏好。民營化的基本原則是經濟性的效率和選擇,強調分散性的競爭會帶來較好的結果。
英國的公共服務民營化影響[1]
英國的公共服務民營化是一場比較成功的所有制改革,對英國公共部門的規模和經濟實力產生了重大影響,也為我國公共服務民營化提供了參考。
第一,市場經濟的發展程度是決定能否進行民營化改革的前提。城市公共服務是關係國計民生的基礎性事業。在非理性的自由競爭下,公共服務完全由私人經營和管理,勢必造成經營者唯利是圖,損害社會公民的利益,所以,當英國尚處於非理性的自由資本主義時期的時候,公共服務必須由代表公民利益的市政府、國家政府擁有和經營。而在市場經濟已經發展到比較成熟的、理性的階段時,民營化就成為公共服務改革比較理想的選擇。從英國公共服務的發展歷程不難看出,城市公共服務無論是公營還是民營,主要還是取決於市場經濟的成熟程度、取決於社會的法制化程度。
第二,法律是民營化能否順利進行的重要保障。英國對城市公共服務的民營化改革以政府管制立法為先導,這使民營化改革具有法律依據和實施程式。在立法的同時,英國政府還依法確定了相應的執法機構,這些機構完全獨立於企業,具有很大的權力範圍,如發放企業經營許可證、修改許可證有關條款,以及進行價格、質量、投資等方面管理。公共服務能否進行民營化改革是由市場經濟的發展程度所決定的,而市場經濟成熟與否則取決於社會的法制化程度。法律的制定,表明政府的態度,消除了人們的思想障礙,為民營化的順利進行提供了可靠保障。
第三,政企分離是民營化改革的關鍵。在民營化改革前,英國的城市公共服務實行的是以“政企合一”為特征的政府管理體制。20世紀80年代初,英國開始對城市公共服務實行民營化改革的同時,對這些相應產業的政府管制體制也實行了重大改革,從根本上調整政府與企業間的關係,實行政企分離。英國政府不再直接干預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企業根據政府頒發的經營許可證的有關條款,按照市場經濟原則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從而實現了企業經營機制的根本性轉換。英國的改革實踐證明,新的管理體制促進了國有企業的經營效率,提高了城市公共服務的經濟效率。
第四,轉變政府職能是實行公共服務民營化改革的重點和難點。實行政企分離以後,由於企業將擁有經營自主權,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而且,許多城市公共服務事業具有自然壟斷性,只存在一家或者極少數的競爭,因此,這些企業就有可能利用其市場壟斷力量,通過制訂壟斷價格來謀取壟斷利潤,降低服務質量。這就需要政府轉變職能,採取必要的監管措施,以規範企業的市場行為。轉變後的英國政府新職能主要包括:
(1)制定有關政府管制法規;
(2)頒發和修改企業經營許可證;
(3)制定並監督執行價格管制政策;
這體現了“放小管大”的改革原則,有利於提高政府管制效率。第五,競爭是提高城市公共服務經濟效率的根本途徑。競爭對公共服務具有促進經濟效率的巨大作用,不僅能刺激企業內部的生產效率、促進社會分配效率,同時還有利於提高政府管制效率。以英國電信和煤氣改革為例,改革初期英國政府出售原來國有企業的股份實現了民營化。雖然英國電信和英國煤氣公司的所有制發生了變化,但是由於沒有對這些產業原有的壟斷性市場結構進行重組,這些企業的市場壟斷地位並沒有發生變化,不存在市場競爭的壓力,這種改革結果並沒有達到刺激企業提高經濟效率的目的。因此,在制定民營化改革方案時,必須對競爭和管制政策的一些基本問題進行必要的考慮。政府如果只是急於變革公共服務的所有制結構—將國有變成民營,這對促進城市公共服務經濟效率的作用是不明顯的,經濟效率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府所採取的促進競爭與改進管制效率的政策措施。民營化改革過程,就是一個不斷強化競爭機制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