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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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實力(Financial strength / Financial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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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實力反映的是一個國家或地區金融發展的總體狀況。我們可以觀察到,通常凡是具有較強經濟實力的國家,金融實力也較強。金融實力的強大對於一國來說是十分重要的。
反映一國或地區金融實力的指標至少應該包括:
(1)貨幣的國際可接受程度,即是否為國際儲備貨幣或被國際廣泛接受的貨幣;
(2)外匯儲備的規模;
(3)金融市場的完備程度和規模;
(5)擁有的國際金融中心數量及其影響;
(6)所持有的外國資產數量;
(7)在外國市場發行的金融工具數量;
(8)金融市場環境安全和穩定程度,
金融實力的類型[1]
金融‘硬實力’主要包括金融資產規模、經濟金融化程度、經濟貨幣化程度、股票市值、資本實力、金融機構數量、金融從業人數、外匯儲備、金融市場交易量、金融業增加值等等;
金融‘軟實力’主要包括金融創新水平、金融市場體系發育程度、金融企業治理機制、金融社會環境、金融監管能力、金融國際化程度、金融人才配置、金融文化、金融理論建設、金融國際環境等等。金融‘硬實力’的平面擴張是金融大國的標誌;金融 ‘軟實力’的立體提升是金融強國的標誌。”
提升中國金融“軟實力”[1]
中國金融“硬實力”平面擴張迅速
金融資產規模。截止2007年底,中國金融資產規模達到83.8萬億元人民幣,比1978年的1151億元人民幣增長了七百多倍。2007年英國《銀行家》雜誌世界1000家大銀行排名中,中國有31家銀行名列其中。
經濟金融化程度。一般用廣義貨幣(M2)以及債券、股票等金融資產總額與國內生產總值的比率來表示。1978年,中國金融資產與國內生產總值的比率大約是30%,到2007年底已超過300%。
經濟貨幣化程度。中國金融深化指標(M2/GDP)1978年為16%,而這一指標在1993年和2008年分別達到100%、158%,均高於世界大多數國家。
股票市值。中國股票市場從無到有,2008年底滬深兩地股票市場市值為12萬億元。上海股票交易所股票市值位居全球第六、亞太第二。
資本實力。近年來中國銀行業改變了資本金嚴重不足的局面。2008年底,資本充足率達標銀行共計175家,達標銀行資產占商業銀行總資產的85%。
金融機構數量。2007年底,全國城鎮金融機構51645個,是1978年的十倍多,其中銀行業40815個,證券業1019個,保險業8574個。
金融從業人數。我國金融從業人數已從1978年的76萬人增加到2007年的389萬人,是1978年的5倍。
外匯儲備。1978年中國外匯儲備只有16億美元,到2008年底中國外匯儲備餘額達1.95萬億美元,位居世界第一位。
市場規模。中國已經形成較完備的金融市場架構。截止2008年底,共發行股票1.88萬億股,投資者賬戶1.2億戶,托管債券總額15萬億元,外匯市場、黃金市場、期貨市場交易發展迅速。
金融業增加值。2007年金融業創造增加值1.1萬億元,是1978年的162倍,年均增長19.2%。
中國金融“軟實力”立體提升緩慢
同以數字指標為主的中國金融“硬實力”平面迅速擴張相比,以素質指標為主的中國金融“軟實力”立體提升相對緩慢。
一是金融創新大體處於初步階段,適應不了經濟發展和國際競爭的需要。主要表現為金融創新層次較低,技術含量不高;吸納型和模仿型創新較多,自主式創新較少;創新機制薄弱,創新人才不足。
二是金融市場深度不夠、產品單一、價格形成機制不到位;市場國際化程度不足,規範性、透明性、有序性、有效性有待提高;金融市場之間處於“拼盤”狀況,缺乏有機聯繫(例如債券市場仍分割為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債券融資發展緩慢、A股市場和B股市場處於分離狀態等等)。
三是金融企業治理機制還不完善,“把銀行辦成真正的銀行”的任務尚未完成,管理理念、方法和水平還不夠先進;金融機構的法人治理總體處於起步階段,激勵約束機制尚不成熟,從源頭上管理風險的方法和效率還不夠高。
四是包括法律環境、社會信用環境等金融發展環境還有待改善。有些亟需的法律法規尚未建立,法律法規之間還存在抵觸和矛盾,現有的法律法規沒有充分體現經濟金融全球化的發展趨勢,有些法律規定過於原則缺乏可操作性,法律法規的執行有待加強。社會信用體系不完善,特別是企業信用意識仍然淡漠、社會信用風險評價體系不夠健全、國家信用建設管理體系滯後,金融業的發展面臨社會環境風險。
五是金融監管需要不斷加強。目前一方面金融業務是“活躍因素”,金融監管處於被動跟進狀態,不可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另一方面為了防範風險, 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監管過度現象。另外,金融創新和全面風險管理還不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金融監管各主體之間的關係需要理順,監管“度”的把握能力需要提高。
六是金融開放程度不高。貨幣政策及金融監管如何適應金融全球化的要求、市場主體如何提高國際化程度、國內金融機構如何走出去融入國際金融體系等等,這一系列國際金融戰略問題都需要深入的研究、探索和推進。
七是金融人才配置不平衡,特別是高級金融人才缺乏。中國既需要專業型人才,也需要綜合型人才;既需要吸引境外優秀高端專業人才,更需要境內人才,而且要以境內人才為主。境外人才主要起技術專家顧問作用,境內人才起領導管理決策作用。金融機構主要領導不僅要懂金融,也要懂政治、懂經濟,成為掌控方向、駕馭全局、熟悉業務、處理矛盾、善於用人的複合型人才。
八是金融文化建設滯後。金融活動的主體是人,人是由思想支配的。中國社會目前存在行為失範、道德滑坡問題,不可避免對金融業產生負面影響。如何從體制、法制和德治上三管齊下,形成健康向上的金融文化任重道遠。
九是金融理論建設亟待加強。改革開放以來,金融理論成果雖然豐碩,但總體上尚未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有中國特色的金融理論體系。面對日益豐富活躍的金融實踐,金融理論的提煉不足;外來理論引進有餘,與中國實際結合不足。
十是金融國際環境有待改善。現行國際金融體系仍是歐美主導,亞洲金融事務日本影響較大。一些於我不利的慣例和規則仍未改變,中國金融話語權不高,金融外交戰略需要借“機”提升。
中國金融“硬實力”的發展為“軟實力”的提升奠定了物質基礎
事物運動具有不平衡性,金融“軟實力”與“硬實力”的增長也不可能齊頭併進。金融業發展的一般規律是,初期主要表現為金融規模和數量等“硬實力”的增長,而後逐步表現為金融結構的優化、金融市場機制的健全、金融資源配置效率的提高等“軟實力”的提升。它們兩者之間是一種相互助推,螺旋上升的關係。因此,中國金融“硬實力”的發展為“軟實力”的提升奠定了物質基礎。
國際金融危機為提升中國金融“軟實力”提供了歷史機遇
在這次金融危機中,中國金融機構直接損失不大,並不是由於我們的水平很高,而是由於我們的國際參與程度較低。必須看到,金融國際化趨勢不可阻擋,此次僥幸過關並不意味著未來不遇險阻。以目前我國的金融“軟實力”狀況,如果已經深度參與的話,是難以應付這次國際金融危機的。每個有責任的中國人都應對此進行反思。從這個意義上說,金融危機正是中國提升金融“軟實力”的機遇:提升對“軟實力”認識的機遇,提升對“軟實力”推進的機遇,對手的失敗也給我們提供了“讓位”機遇。
努力實現中國金融“軟實力”的立體提升
明確中國金融發展的戰略目標。這個戰略目標就是建立可持續的、具有綜合競爭力的金融發展模式,實現從“金融大國”向“金融強國”的歷史性轉變。按照這個目標設計中國金融“軟實力”的指標體系,可以考慮包括三大部分:一是由體制效率、市場深度、創新能力等構成的競爭力指標,二是由法制健全度、社會誠信度等構成的金融環境指標,三是由文化力指數、理論創新指數、人才結構指數等構成的人文指標。各類指標及其權重設置還需要深入研究,非本文所能涵蓋。
將“軟實力”納入行業監管和社會評價範圍。現有中國金融監管和評價體系多由“硬實力”構成,不能反映金融“軟實力”狀況。有時恰恰是那些 “硬實力”較強(例如資本充足率很高)的金融機構在危機中倒下,問題就出在它的文化、機制、理念等“軟實力”方面。因此,有必要把“軟實力”納入行業監管和社會評價範圍。
堅持中外結合、循序漸進,實現中國金融 “軟實力”立體提升。金融“軟實力”建設是一項綜合性、長期性、艱巨性、複雜性的社會系統工程,它的實現應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因此,在中國金融“軟實力”提升過程中,要堅持中國國情並努力吸收人類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為我所用;在提升方式上,要堅持以實助虛、以虛帶實、虛實結合的原則,不能脫離金融 “硬實力”的進步來建設“軟實力”;在具體把握上,要堅持既大力推動又循序漸進的原則,把大戰略化為若幹小目標,分階段扎實推進。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實現中國金融“軟實力”的立體提升和金融增長方式的全面轉變,為建設“金融強國”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