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體系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國際金融體系(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ystem)
目錄 |
國際金融體系,是指調節各國貨幣在國際支付、結算、匯兌與轉移等方面所確定的規則、慣例、政策、機制和組織機構安排的總稱。國際金融體系是國際貨幣關係的集中反映,它構成了國際金融活動的總體框架。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各國之間的貨幣金融交往,都要受到國際金融體系的約束。
國際金融體系是隨著國際經濟交往的不斷擴大而產生與發展的。由於各國之間商品勞務往來、資本轉移日趨頻繁,速度也日益加快,這些活動最終都要通過貨幣在國際間進行結算、支付,因此,就產生了在國際範圍內協調各國貨幣關係的要求。國際金融體系正是在協調眾多國家貨幣制度、法律制度及經濟制度這一協調的基礎上形成的。
國際收支及其調節機制
即有效地幫助與促進國際收支出現嚴重失衡的國家通過各種措施進行調節,使其在國際範圍能公平地承擔國際收支調節的責任和義務。
匯率制度的安排
由於匯率變動可直接地影響到各國之間經濟利益的再分配,因此,形成一種較為穩定的、為各國共同遵守的國際間匯率安排,成為國際金融體系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一國貨幣與其他貨幣之間的匯率如何決定與維持,一國貨幣能否成為自由兌換貨幣,是採取固定匯率制度,還是採取浮動匯率制度,或是採取其他匯率制度,等等,都是國際金融體系的主要內容。
國際儲備資產的選擇與確定
即採用什麼貨幣作為國際間的支付貨幣;在一個特定時期中心儲備貨幣如何確定,以維護整個儲備體系的運行;世界各國的儲備資產又如何選擇,以滿足各種經濟交易的要求。 國際間金融事務的協調與管理
各國實行的金融貨幣政策,會對相互交往的國家乃至整個世界經濟產生影響,因此如何協調各國與國際金融活動有關的金融貨幣政策,通過國際金融機構制定若幹為各成員國所認同與遵守的規則、慣例和制度,也構成了國際金融體系的重要內容。
從歷史的發展過程來看,現代國際金融體系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每個階段均有一定特點的主體金融體系。
第一階段是國際金本位制時期
從1816年英國實行金本位制開始,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而結束。
第二階段是佈雷頓森林體系時期
起始於二戰結束後的1945年,終止於1973年。
第三階段是牙買加貨幣體系時期
始於1976年1月IMF臨時委員會的牙買加協議的正式簽訂日。
不同歷史時期的國際金融體系,有它產生的背景,同時也有它重要的作用:
1.確定了國際收支調節機制與各國可遵守的調節政策,為各國糾正國際收支失衡狀況提供了基礎;
2.建立了相對穩定的匯率機制,很大程度上防止了不公平的貨幣競爭性貶值;
3.創造了多元化的儲備資產,為國際經濟的發展提供了足夠的清償力,同時藉此抵禦區域性或全球性金融危機;
4.促進各國經濟政策的協調。在統一的國際金融體系框架內,各國都要遵守一定的共同準則,任何損人利己的行為都會遭到國際間的指責,因而各國經濟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得到協調與相互諒解。當然任何一個國際金融體系都有它的缺陷,因此,國際金融體系仍然需要改革,在此基礎上尋求發展。